他看到他的弟弟程沅缩在一件短款羽绒服里,鼻尖和露在外头的一截脖子透白透粉,眼周泛红,看起来被冻得不轻。
程渐皱眉,略烦躁地伸手扯松了系在颈间的羊毛围巾。
很快,带着男士淡香水的温暖包拢上了程沅。
程沅却不大安分地抻了抻脖子:“燥。”
程渐瞪眼:“敢摘就揍你。”
程沅两腿一哆嗦,老实了。
程渐是真会揍人的。
在七岁八岁狗都嫌的年纪,程沅比其他小孩儿秀气得多,究其原因,是小时候一不听话,就被哥哥抄着各种工具进行暴力教育,给训得又乖又软。
强势的父兄,软弱的母亲,也难怪程沅会在遇见温柔的杨白华后,一头沉溺进去,任谁拉也不回头。
程渐不由分说地扯住程沅的手,满握的冰凉让他脸色更不好看了。
他交替着扯下手套,丢进程沅怀里,嘲讽道:“他都穷到这份儿上了?手套都买不起?”
程沅把围巾往下掖了掖,露出嘴来。
他辩解说:“是我不爱戴。”
这倒是真的,程沅不爱戴围巾手套,尤其是围巾,围一会儿就要发燥。
程沅还想说什么,可和程渐一对视,秒怂。
“说啊,继续说。”程渐冷笑一声,“我说他一句,你能顶十句。你也就这点出息,捡个……石头都能当宝贝。”
扮演程沅的池小池忙里偷闲地对系统说:“我怀疑他刚才是想说粪球来着。”
系统觉得池小池说得很对。
程渐能把话咽下去,显然是不想和程沅一见面就闹得太僵。
他打量了下程沅透红的眼底,以及睫毛侧边没干涸的湿迹:“……你跟他吵架了?”
程沅比程渐的身形足小了一号,两只手可以合拢着缩在程渐的一只手套里取暖:“没啊,就是胃不大舒服。”
程渐:“没吃早饭?”
程沅笑:“减肥。”
“减个屁。”程渐捏了一把他的腰,“瘦成一把柴了,好看啊?!”
程沅被捏得一蹦跶,撒娇道:“……哥。”
“哥哥哥,当你哥倒了八辈子血霉。”程渐把手揣进衣兜,“还是不喝豆浆吧?那不去永和,去那边的一品粥铺。”
说着他随意朝四下看了看,问:“车你停哪儿了?”
程沅自然道:“他开去上班了。我坐公交来的。”
程渐愣了片刻,双眼一瞪,程沅立刻警觉,先抱住脑袋窜出五步开外。
程渐的确挺想揍他一顿让他长点记性的,可现在是上班的点,又在公司门口,程总要面子,便快步上去,一把勾住程沅的脖子,把人逮回自己怀里:“跑什么?”
程沅以为要挨揍了,怕得直缩脖子:“哥,有人,人。”
注意到弟弟眼里的惶色,程渐心头一软,锁住他肩膀的手臂稍稍放松了些。
饶是如此,他一张嘴仍是不饶人,满口嘲讽不需酝酿就能倾巢而出:“程沅,你可以呀,包小白脸包得挺熟练的。你再努把力,挣套房子出来,衣食住行各来一套,到时候他主内你主外,他绣花你种地,你们俩就能幸福和谐长长久久了,多好。”
程沅低头:“哥你别这么说。他上班要用代步工具,我成天呆在家里,用不着。”
程渐气得一个倒仰,可想到程沅说胃不舒服,还是忍住了火。
他扯着程沅往粥铺走:“……要什么粥?皮蛋瘦肉粥,白粥?”
“皮蛋瘦肉粥。”
“嘴还挺挑。”
“谢谢哥。”
“谢个屁,还皮蛋瘦肉,美得你。胃不舒服,老实给我喝小米粥。”
几口热粥下去,程沅冻得发白的脸回了点血,除了鼻头还泛红外,脸颊已经恢复了粉扑扑的光泽,看上去特好捏。
程渐脱了外套,卷起衬衫袖口,给他的小笼包调醋碟:“找我干什么?”
不等程沅开口,程渐迅速道:“如果是他有什么事儿,那你行行好,甭开口。”
“不是他……也算是吧。”程沅夹起一只蟹黄包子,听到程渐这样说,表情有些犯难:“……哥,这事儿你别跟爸妈说,行吗。”
程渐面无表情:“看情况。”
程沅把包子浸进醋碟里,小声道:“哥,你有多余的房子吗?”
程渐眉头一跳:“……你想干什么?!”
程沅急忙摆手:“我不是那个意思,哥,我想借你房子暂住一周,就我一个,没别人。”
程渐:“你们真吵架了?”
程沅看上去有些落寞,咬住包子边,含混不清道:“不是。……他爸妈要来,他想让我回避一下。”
程渐一掌拍在桌上。
砰的一声,半个店里的人都看了过来。
程渐哪还管得上这些:“他爸妈还不知道你和他的事儿?!”
程沅一滞,立即出声替杨白华解释:“不是,不是。老杨爸妈俭省一辈子了,肯定不愿意住宾馆,我搬出来,方便他们住……”
“我问你这个了?都他妈废话!”程渐根本不听程沅的解释,“你就告诉我,他有没有意愿让你跟他爹妈见个面?”
程沅拿勺子戳碗底。
“……还没挑明?!”
“他还没做好准备……”
“不是,他打算什么时候做好准备?拖到他结婚生子还是寿终正寝?”
程沅没吭声,也难得地没替那人辩解。
看到弟弟没精打采的小模样,程渐心倏地一软,抬手想摸摸他的头,可手在半空悬了一会儿,变成了不轻不重的一掌,拍在他后脑勺上,拍得程沅脖子一缩。
程沅说:“实在不行,住你办公室里也行。”
程渐不耐烦:“……别瞎琢磨了,吃饭吧你。”
程沅抬起眼来:“别让爸妈知道……”
“你这档烂事,让爸妈知道是早晚的事儿。”程渐颇不客气,“你就自求多福吧。”
说完,他拿着手机出去,为程沅联系住处去了。
池小池安静地低着头咬蟹黄包子,浓厚的蟹汁香气和着陈醋酸香在口中弥漫,热腾腾的,有点烫口。
上一世,程沅根本没来找程渐求助,随便找了个朋友家猫了一周。
他总觉得家人对他庇护管辖得太过,但是,他不知道自己失去的是一座永远愿意为他遮风挡雨的堡垒。
在回顾原主程沅的记忆时,池小池特意将时间线往后调拨了一段时间,看到了程沅死后,来国外处理他后事的程渐。
他出门倒个垃圾都恨不得穿上三件套西装的哥哥,从来不忘用发胶和香水精心打理自己的哥哥,一夕之间像是老了十岁,下巴上尽是长长短短的青茬,剃须刀操作失误留下的一道长血痕,从左下颌延伸到脖子上,乍一看颇为骇人。
他在医院看到了弟弟冰冷的尸体。
程沅几乎把自己的半个手腕都切了下来。
……那么深的口子,他怎么下得去手。
程渐这样想着,默不作声地乘计程车赶回杨家,并在路上下车,买了一把菜刀。
后来,他几乎要用一把菜刀把杨家的大门给劈下来。而察觉到不对的杨白华和杨白华父母及时躲进了屋中,不回应他所有的歇斯底里,报了警。
袭扰私宅在国外是性质极其严重的事件,警察迅速出警,赶到并制服了程渐。
被人粗暴地摁倒在地时,程渐半张脸都沾满了被阳光晒得滚热的砂石。
他已经平静下来,却只会喃喃地重复一句话,嗓音浸满痛苦。
“……我弟弟才二十七岁,他还不到三十岁。”
打完电话的程渐走了回来,拉开凳子:“你下周要搬出来是吧?”
池小池看着他。
很快,那张胡子拉碴、沾满沙土和暗血的脸与这张意气风发的脸分离了开来。
从那段情绪中走出,池小池再次成功进入了程沅的角色,乖巧地点点头:“嗯。”
“地址我发你微信了。一会儿吃饱了,我叫司机小严送你回家,搬的时候再跟我说一声。小严嘴紧,不会跟爸乱说。”程渐说,“回去后别跟杨白华说你来找过我,就说你是去外头跟朋友一块住。”
程渐做正事时永远干练爽朗,雷厉风行中又不乏细腻心思,但他很少把这种状态代入日常生活,对程沅来说,他只是个嘴毒手狠,但实际上心又软得不像话的大哥。
换言之,他这样的态度,证明他意识到了程沅跟杨白华之间问题的严重性,开始上心了。蜀南文学
临走时,程渐把围巾和手套都留给了池小池。
而小严把他送离公司不久,池小池就主动提出下车。
“你应该还有事儿,去忙吧。”池小池说,“回去的路我都认识。跟我哥说一声,我吃得太饱了,有点坐不住,下去走一走消消食。”
跨下车后,池小池甫一抬头,就看到了“云都娱乐”的总部大楼。
这是唐欢签约的娱乐公司,在经过一系列包装后,唐欢俨然已成内地歌坛新锐之一,更是云都娱乐目前在音乐市场上的一张王牌,一姐地位当之无愧。
系统问:“来这里要做什么吗?”
池小池左右环顾:“随便看看。”
离开了观看他表演的观众,池小池又变成了池小池。
他把围巾松松拢了个结,随意往那一站,英气与慵懒气各占一半,抓眼得很。
不论是明星和演员,都经历过长期的仪态训练,和普通人有着相当明显的区别。程沅本身皮相就不差,是个挺干净的小帅哥,而池小池的气质则无疑为这种稍显稚嫩的英俊注入了灵气。
站在路边的池小池不时引得过路的人注目。看到这一幕,系统突发奇想:“池先生,我有个提议:你试着去当演员,怎么样?”
就在昨天晚上,系统看了池小池主演的第一部电影《岬角杀人事件》。
那时,池小池只有18岁,却将一个普通渔村少年堕落与毁灭的短暂一生演得叫人惊艳又心悸。
他用了一部电影的时间,向所有人展示,何为天赋。
戏中的一处情感高·潮,是他唯一的好友死去时的场景。
好友是为护他而死,死得很痛苦,渔村少年搂住他濒死的朋友,坐在沾满血迹的岩石上发呆。
他知道朋友的痛苦,所以是笑着送他走的,他眼里和唇角都带着笑,一滴眼泪却从笑眼中流出。
池小池不抓狂,不咆哮,把这段戏演得很静。
这份对于戏剧人物情感的细微体察和细腻表达,是许多演员终其一生都在追求的,但池小池刚一出道,就能在他的处女作中信手拈来,随意化用。
毫无疑问,他有天赋。在这个世界里,娱乐业又相当发达,他如果做演员,可以说是大有可为。
听了系统的提议,池小池的反应淡淡的:“好想法。”
池小池不置可否的态度让系统猜想,他可能没这个打算。
果然,池小池说:“对我来说,所谓表演,就是要真正地、彻底的变成那个人,才是对那个人最大的尊敬。”
他仰头看向云都娱乐的大楼,轻描淡写道:“这是程沅的人生,我得按程沅想要的活法来。”
系统心间微微一动。
……池小池似乎并不像他想象中那样任性妄为,不知轻重。
系统问:“那接下来你有什么打算?”
池小池并未言声,迈开步子,从云都娱乐大楼前走开。
不远处的LED屏幕上,有唐欢的大幅珠宝代言海报,正在循环滚动播放。
唐欢事件,是程沅悲剧人生里一个巨大的转折点,但唐欢却因为这件事,话题度一路飙升,并成功实现了自己的转型。
唐欢与程沅的人生,一个是主角,一个是配角,而配角的作用,就是尽可能地用自己的黯淡无光衬托出对方的光芒四射。
但在池小池的世界里,他也是做惯了主角的人。
池小池自言自语道:“……既然这样,那谁是主角,就各凭本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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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兄!”
“嗯!”
沈长青走在路上,有遇到相熟的人,彼此都会打个招呼,或是点头。
但不管是谁。
每个人脸上都没有多余的表情,仿佛对什么都很是淡漠。
对此。
沈长青已是习以为常。
因为这里是镇魔司,乃是维护大秦稳定的一个机构,主要的职责就是斩杀妖魔诡怪,当然也有一些别的副业。
可以说。
镇魔司中,每一个人手上都沾染了许多的鲜血。
当一个人见惯了生死,那么对很多事情,都会变得淡漠。
刚开始来到这个世界的时候,沈长青有些不适应,可久而久之也就习惯了。
镇魔司很大。
能够留在镇魔司的人,都是实力强横的高手,或者是有成为高手潜质的人。
沈长青属于后者。
其中镇魔司一共分为两个职业,一为镇守使,一为除魔使。
任何一人进入镇魔司,都是从最低层次的除魔使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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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后一步步晋升,最终有望成为镇守使。
沈长青的前身,就是镇魔司中的一个见习除魔使,也是除魔使中最低级的那种。
拥有前身的记忆。
他对于镇魔司的环境,也是非常的熟悉。
没有用太长时间,沈长青就在一处阁楼面前停下。
跟镇魔司其他充满肃杀的地方不同,此处阁楼好像是鹤立鸡群一般,在满是血腥的镇魔司中,呈现出不一样的宁静。
此时阁楼大门敞开,偶尔有人进出。
沈长青仅仅是迟疑了一下,就跨步走了进去。
进入阁楼。
环境便是徒然一变。
一阵墨香夹杂着微弱的血腥味道扑面而来,让他眉头本能的一皱,但又很快舒展。
镇魔司每个人身上那种血腥的味道,几乎是没有办法清洗干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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蜀南文学为你提供最快的不要在垃圾桶里捡男朋友[快穿]更新,第 6 章 天才炮灰逆袭记(六)免费阅读。https://www.sndswx.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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