蜀南文学>都市小说>穿到八零后我成了锦鲤>第一千三百四十章 机会
  阿梨来到公司时已经九点。

  这个时间,大家都已经进入工作状态。温雪凤看到白锦梨过来,得体的喊了一句:“嫂子好。”

  阿梨对她笑笑,转身就进了白千千办公室。

  “白总。”看到阿梨过来,白千千脸上露出微笑。

  阿梨拿出几个袋子放在桌子上:“从港城带给你的礼物,你看看,喜欢不喜欢。”

  白千千拿出来一看,是一个红色盒子,里面是一套珍珠首饰,珍珠的质地很好。

  “怎么每次出门都要给我带礼物。”

  “我是我的得力干将,没有你帮我守住我的后院,我哪能这么放心的出远门。”

  说起干将,白千千想到新的项目:“我们要设立分公司,肯定要有新的负责人过去。最近一段时间,我看你表妹挺勤快的,不如让她独当一面看看。”

  “她勤快是真,学习能力差也是真,再观察观察。”阿梨人虽然不在公司,但公司的一些事,还是能知道一些的。

  温雪凤的数字观念差,听说一份报表要改好几遍才能把里面的数据改成功。

  放她在这里学习还行,真要让她独当一面,她也没有这个能力。”

  “不是你说,只要领导能力强,再配个得力助手不就行了。”白千千笑。

  “那不一样。”

  “嫂子。”温雪凤敲门进来:“我已经通知下去了,让她们九点半来会议室开会。”

  “辛苦你了,这是给你带的礼物。”白锦梨把另一个袋子的递给温雪凤:“不知道你们年轻人喜欢什么,就买了一条金手链给你,你看看喜不喜欢。”

  金手链什么的,之前都送过白千千了。温雪凤刚过来不久,阿梨没想着要送多好的,略表心意就可以了。

  温雪凤一听是金链子,笑容藏都藏不住:“谢谢嫂子,嫂子出手就是大方。就冲嫂子对我这么大方,我也得努力跟着嫂子干好。”

  “那我这礼物送的可是太值了。”阿梨打趣着:“准备开会吧。”

  “是。”温雪凤把袋子放抽屉锁好。

  这可是金手链,让她自己买,肯定是舍不得的,她现在也没这个钱。

  这么好的东西,肯定是要放好来的。

  白锦梨去了其它部门,温雪凤笑着问白千千:“白姐,我家嫂子给你带了什么礼物。”

  “珍珠首饰。”

  “噢,珍珠的呀。”温雪凤一听,心得可得意了。

  在她看来,珍珠肯定没有金子值钱的,嫂子送对方珍珠的,送自己金手链,在嫂子心里,谁是外人,谁是自家人,不用看都知道。

  想到这里,温雪凤挺起胸,轻咳了一句:“珍珠的也不错,主要是我嫂子带的,她有这份心意,就已经是无价了的。”

  白千千听着她的话,没有与她争论。有一句话对方说得没错,珍珠的也好,金子也好,都是白总的心意。

  白总给了她第二次生命,又对她这么好,她当然要更加努力,才配得上白总的栽培。

  至于早上发生的那点小插曲,白千千并没有与白总说起,一是没必要,二是这件事没有证据,就算说出来意义不大。

  如果温雪凤是个可以栽培的,她会好好培养,如果温雪凤一门心思想把她挤走,也得看看她有没有这个本事。

  在工作场上这么多年,温雪凤心里在想什么,她还是清楚的,只不过对于温雪凤的那点小心思,她没放在心上。

  一句话,如果白总需要她,她随时会在自己的岗位上发光发热,如果白总那里不需要她了,对于白总,她还是心存感激。

  如果不是白总当年出手搭救她,现在的她又会是什么模样,被叔婶压榨的小可怜,或者已经成为某些人的小妻子,在家当生育工具,伺候着某个老男人。

  白千千想到过往,有些东西更加坚定,拿起资料朝办公室去。

  在各部门转了一圈的白锦梨走进办公室。公司中层以上的领导都过来了。

  对于这位年轻的,几乎不怎么在公司做事,但却把公司处理的井井有条的大老板,管理们还是很敬佩的,年纪轻轻本事这么大,以后的路,那得有多宽广。

  “大家好。”阿梨坐在主位:“时间过得很快,又到月底了。这个月的各项数据,我刚刚看了,公司的发展一直在稳中求进,这些都离不开大家的努力。”

  掌声响起。

  接下来,研究部的说了最新的新品计划,生产部的说了这个月的完成度,人力部汇报了这个月的人事变动,以及一些员工福利改革与变化,技术部说是看中了一套国外先进的生产设备,想过去考察一二,看看要不要把先进的设备采购进来。

  阿梨坐在主位认真的听着,并在最后给到了建议和方案。

  大家对于这位大老板,那是衷心的佩服。不要看她年纪轻,又不怎么来公司,但说到具体方案与建议时,人家是句句直抓重点,我不得不服。

  对于技术部的要求,阿梨也是同意的。

  想把产品的质量精细化,就离不开精细的设备,在这之前,确实需要去好好看看。

  由唐德志带部门两人,另外再带生产部还有公司的一位职工过去。

  白千千要关注分公司的进展程度,一时半会离不开,建议阿梨可以让温雪凤先去试试手。

  阿梨觉得可以。

  温雪凤接到这个通知时,简直不要太惊喜。

  看吧,嫂子果真最看重她,她才来公司多久,就要派去出差,而且不是国内出差,是到国外去出差。

  对于别人来说,这是想都不敢想的事情,对于她来说,就是嫂子一句话的事情。

  温雪凤得意的与石峰说起这事,石峰举起酒杯:“凤,真的恭喜你,趁着这次出国,你一定要好好表现,争取回来就把白千千给挤走。你安心出国,你不在公司的这段时间,正好我也帮你办点事。”

  挤走白千千这事,绝对不能让雪凤自己来,要是让白千千发现,说不定要报复的。

  这事得有人帮雪凤,自己是最合适的那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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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兄!”

  “嗯!”

  沈长青走在路上,有遇到相熟的人,彼此都会打个招呼,或是点头。

  但不管是谁。

  每个人脸上都没有多余的表情,仿佛对什么都很是淡漠。

  对此。

  沈长青已是习以为常。

  因为这里是镇魔司,乃是维护大秦稳定的一个机构,主要的职责就是斩杀妖魔诡怪,当然也有一些别的副业。

  可以说。

  镇魔司中,每一个人手上都沾染了许多的鲜血。

  当一个人见惯了生死,那么对很多事情,都会变得淡漠。

  刚开始来到这个世界的时候,沈长青有些不适应,可久而久之也就习惯了。

  镇魔司很大。

  能够留在镇魔司的人,都是实力强横的高手,或者是有成为高手潜质的人。

  沈长青属于后者。

  其中镇魔司一共分为两个职业,一为镇守使,一为除魔使。

  任何一人进入镇魔司,都是从最低层次的除魔使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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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后一步步晋升,最终有望成为镇守使。

  沈长青的前身,就是镇魔司中的一个见习除魔使,也是除魔使中最低级的那种。

  拥有前身的记忆。

  他对于镇魔司的环境,也是非常的熟悉。

  没有用太长时间,沈长青就在一处阁楼面前停下。

  跟镇魔司其他充满肃杀的地方不同,此处阁楼好像是鹤立鸡群一般,在满是血腥的镇魔司中,呈现出不一样的宁静。

  此时阁楼大门敞开,偶尔有人进出。

  沈长青仅仅是迟疑了一下,就跨步走了进去。

  进入阁楼。

  环境便是徒然一变。

  一阵墨香夹杂着微弱的血腥味道扑面而来,让他眉头本能的一皱,但又很快舒展。

  镇魔司每个人身上那种血腥的味道,几乎是没有办法清洗干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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