蜀南文学>都市小说>重生七零肥妻要翻身>第1714章 让她赚点钱
  花昭跟他约了第二天见面的时间,李小江就离开了。

  他没有继续收水果,而是赶紧把收到手里的这些处理了。

  还有家里那些货,也得找渠道处理了。

  接下来,他要专心帮花昭做事。

  等人走了,花昭问道马大婶:“大婶,我看你看他眼神不一样,有什么想法?”

  马大婶也没藏着掖着,花昭既然问了,她就说。

  “我看这小伙子不错啊,踏实肯干,人又和气会来事,只带了一个孩子,年纪也合适,我想给秋萍介绍一下,你觉得怎么样?”

  花昭.....

  “李小江这人是真不错,但是找对象这种事,不是双方人都不错就可以的,得看两个人合不合得来,看没看对眼,想不想结婚。”

  李小江这边看样是不想的。

  花昭问道:“秋萍什么意思?她想再婚吗?”

  “她不想。”马大婶立刻道。

  这个问题她已经跟女儿讨论过很多次了,每次都是不欢而散。

  两个人的意见不统一。

  马秋萍现在是一朝被蛇咬十年怕井绳,再也不想沾惹男人了,她就想一个人把几个孩子拉扯大,等他们长大成人娶媳妇了,她的任务也完成了。

  “但是女人哪能没个男人啊?”马大婶道:“家里没有男人,外面就有很多野男人打你的主意!寡妇不好当啊。

  “还有,这过日子好多活只有男人能干,上房修瓦、掏下水道、换煤气罐,这些都得男人干,一个女人都干了,太苦太累。

  “再说,少年夫妻老来伴,不趁着年轻找一个到老了作伴,什么时候找?临老了找?可着自己把苦都吃完了,到老了再找个老头伺候着?那才是有毛病!”

  马大婶水龙头打开就关不上,叨叨叨叨把心里的不满都说了出来。

  花昭只说一句话就让她闭嘴了。

  “可是秋萍这种情况,想找个真心待她的人不容易,勉强找个没心的,哪天抬腿就走了,秋萍以后不是更难?”

  这话有点不好听,但是事实就是如此。

  马秋萍可是带着3个残疾孩子,还有一个小婴儿,4个都是小子。

  以国人现在的传统思想,将来都得给儿子置房子置地,娶媳妇。

  4个儿子本来负担就重,还有3个残疾的,其中一个还是痴傻的,得花大价钱才能娶到媳妇。

  男人最现实,对方如果没有更大的毛病,不会娶这样的媳妇的。

  如果没毛病,那就是图点啥,图财图色,等把这些都骗到手抬脚走人,毫无负担。

  马大婶叹口气:“我也是怕这个,所以也就是念叨念叨,外面真有给秋萍介绍对象的,我都没同意。”

  介绍那些真不是啥好玩意!

  不是痴的傻的,就是眼瞎的,腿瘸的,摊床上的,要么就是打死过老婆的。

  “我就是看李小江人不错,条件又好....算了算了,估计他也看不上秋萍,是我痴心妄想了。”马大婶道。hτTΡδ://WωW.sndswx.com/

  花昭又不忍打击这个老母亲的心了。

  “找什么男人,赚钱才是王道。”花昭道:“有了钱,可以请人给你修房子、通下水道、搬煤气罐,有了钱,也可以给几个孩子更好的照顾。”

  “那老来伴呢?”马大婶不自觉小怼一句。

  花强结婚的事情她知道,她还随礼了呢,不多,只有10块钱,但是在他们农村,这绝对是大礼了。

  只不过婚礼在鹏城举行的,她没去而已。

  花强那么大年纪都结婚,图的不就是有个人作伴吗。

  这个花昭也没法反驳。

  “当然找到了好人结婚当然是好事,不过这事咱俩说了都不算,还是得看秋萍自己,她不愿意就别强求。”花昭道。

  马大婶叹口气:“也只能这样了。”

  窗外,马老三突然嗷嗷叫了起来,声音惊恐。

  花昭和马大婶赶紧看了过去。

  原来是门外来了一条大黄狗,正盯着他看。

  大黄狗并没有什么举动,只是看。

  马老大一家把弟弟拉到了身后,老五去墙边拿了笤帚撵狗。

  大黄狗一溜烟跑了。

  马大婶叹口气道:“老三在村里的时候被狗咬过,村里那些熊孩子故意让狗咬他!他就特别怕狗。”

  有的时候小孩子是真坏。

  花昭看着院子里身有残疾的三个孩子叹口气,都是花龙作得孽!

  但是不能否认,是她连累了马大婶马秋萍。

  “大婶,你有没有想过做点别的营生,多赚点钱?”花昭问道。

  她现在能做的,就是让马大婶日子好过点。指望她俩那点工资,一辈子也不能在京城买房。

  马大婶还真有点心动,但是更犹豫:“谁不想多赚钱,但是我什么都不会啊。”

  她就会种地。

  “不会就学,有些事情也没有想得那么难。”花昭想起刚才的李小江道:“李小江不是在收水果卖水果?你也收,然后让他教你怎么卖。”

  从她果园出去的水果,哪怕有残,卖得价也高,李小江肯定是有专门的渠道或者方法销售,或者稳定的客户。

  现在让他让给马大婶,他肯定愿意。

  马大婶却犹豫:“这能行吗?这不抢他饭碗吗?”

  “我现在端了我的饭碗,就看不上这个了。”花昭笑道:“再说,明天问问就知道了,我让他下班之后来找你。”

  马大婶有点小激动。

  收水果简单啊,她就在果园工作,从工人手里收水果,太简单了。

  现在就差卖了,如果能卖出去,多少都是一笔收入,一个月最少赚几十块吧?

  太香了!

  ......

  第二天早上,花昭在酒厂见到了李小江。

  他换了身衣服,一身西服,不是很新,但是很板正,料子也不错,穿上很有气质。

  今天的李小江,就不是小贩李小江了,而像个小老板。

  看到花昭盯着他的衣服看,李小江尴笑了一下:“买了好几年了,一直没机会穿...”

  “以后有的是机会了。”花昭笑道。

  “走吧,我带你转转。”她带着李小江进了酒厂。

  没有高管级别的人带领,闲杂人等不许进入酒厂,投毒的事情她又不是没遇见过。

  李小江看着偌大的工厂,心情激动起来。

  他终于可以干点事业了,他也当够小贩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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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兄!”

  “嗯!”

  沈长青走在路上,有遇到相熟的人,彼此都会打个招呼,或是点头。

  但不管是谁。

  每个人脸上都没有多余的表情,仿佛对什么都很是淡漠。

  对此。

  沈长青已是习以为常。

  因为这里是镇魔司,乃是维护大秦稳定的一个机构,主要的职责就是斩杀妖魔诡怪,当然也有一些别的副业。

  可以说。

  镇魔司中,每一个人手上都沾染了许多的鲜血。

  当一个人见惯了生死,那么对很多事情,都会变得淡漠。

  刚开始来到这个世界的时候,沈长青有些不适应,可久而久之也就习惯了。

  镇魔司很大。

  能够留在镇魔司的人,都是实力强横的高手,或者是有成为高手潜质的人。

  沈长青属于后者。

  其中镇魔司一共分为两个职业,一为镇守使,一为除魔使。

  任何一人进入镇魔司,都是从最低层次的除魔使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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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后一步步晋升,最终有望成为镇守使。

  沈长青的前身,就是镇魔司中的一个见习除魔使,也是除魔使中最低级的那种。

  拥有前身的记忆。

  他对于镇魔司的环境,也是非常的熟悉。

  没有用太长时间,沈长青就在一处阁楼面前停下。

  跟镇魔司其他充满肃杀的地方不同,此处阁楼好像是鹤立鸡群一般,在满是血腥的镇魔司中,呈现出不一样的宁静。

  此时阁楼大门敞开,偶尔有人进出。

  沈长青仅仅是迟疑了一下,就跨步走了进去。

  进入阁楼。

  环境便是徒然一变。

  一阵墨香夹杂着微弱的血腥味道扑面而来,让他眉头本能的一皱,但又很快舒展。

  镇魔司每个人身上那种血腥的味道,几乎是没有办法清洗干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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