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一三个班,都是挨在一起的。
一班就在二班的旁边。
下课的时间里,大家都在忙着搬教室。
到了新教室,阿浓挨着傅明朝坐。
虽然傅明朝不怎么乐意,但她也没说什么。
于是,两人就成为了同桌。
分班结束后,第二节课就是参加开学仪式。
也就是搬着凳子出去操场上坐着,听校领导和校长讲话。
校领导和校长很能说,整整讲了两节课。
而全校同学们,也晒了两节课的太阳。
阿浓坐在傅明朝旁边,都听得直打瞌睡。
原本坐得还算直的背,也一点点弯下去。
坐在旁边的傅明朝还听到阿浓带着哭腔的咕哝:“呜呜呜,好困好热……”
傅明朝唇角翘了翘。
等开学仪式终于结束后,所有同学们都欢呼着,搬着自己的凳子回教室。
上午的第四节课,也就是最后一节课,是班会课。
在教室里听班主任开班会,总比坐在外面操场上舒服多了。
等下课铃声响起,原本昏昏欲睡的阿浓立刻精神起来。
她拉住站起来准备离开的傅明朝说道:“我要搬宿舍,大姐你帮帮我呗!~”
因为分了班,阿浓还要换宿舍。
宿舍住同班同学,会比较好管理一些。
傅明朝:“你就不能自己换吗?”
阿浓斩钉截铁地回答:“不能!”
傅明朝:“……”
最后傅明朝还是留在了学校。
先跟阿浓去食堂吃了饭,然后再陪她去宿舍收拾床铺,搬到旁边的宿舍。
等收拾完,回出租房午休已经时间不充足了。
好在阿浓也不是小气的,邀请傅明朝和她睡一张床挤挤。
傅明朝看了看一米宽的铁架床,还是躺下了。
午休结束后,下午就开始正式上课了。
翻开书本第一页,高中生活正式开始!
阿浓的高中生活,就是每天上课、吃饭、睡觉。
很规律,也很无聊。
相比起来,傅明朝的高中生活就要丰富多彩些了。
傅明找白天上课,下午放学之后就摆摊。
晚上呢,她就在出租屋里做手工,等第二天摆摊的时候卖。
转眼来到了周五。
周五是不用晚自习的,下午下课后就直接放学。
住校的同学可以选择回家过周末,也可以选择留校。
留校的同学,也可以出校门。
不过,下午六点的时候,必须要回到学校的。
周五下午放学后,阿浓就跟着人潮出了校门。
五天没出校门,阿浓都有点被憋着了。
主要这个时候,又没有手机什么的。
她平时连消遣都没有。
真的……好无聊啊!
出了校门的第一件事情,就是给田春芳打个电话。
来之前,阿浓就跟田春芳说了为了节省车费,一个月回家一次。
田春芳还觉得宝贝女儿长大懂事了,知道心疼钱了呢。
实际上,就是阿浓懒得折腾而已。
阿浓给田春芳打电话,也就是打到大队部,让大队部通知田春芳来接电话。
很快,听到大喇叭广播,说让接电话的田春芳就赶去了大队部。
刚等了五分钟,电话就打来了。
田春芳立刻接起来,冲着里面“喂”了一声。
老旧的座机电话,声音有些失真。
田春芳听到里面传来了个声音,叫她:“妈!”
田春芳立刻激动了起来:“诶!是珠珠吗?”
“是我呢!妈我可想你啦!还想我爸!”
“哎哟珠珠啊!妈也想你呢!”
“你在市里可还好啊?吃得好吗?睡得好吗?”
“妈,我都好的!”
“有没有人欺负你啊?你大姐照顾你没有啊?”
母女俩隔着电话一问一答。
田春芳确实是个极品,但对原主这个女儿也确实是真心疼爱。
怕电话费贵,田春芳也没敢跟阿浓说太多。
嘱咐她在那边好好的,吃东西别省着,就结束了通话。
阿浓挂了电话,交了电话费。
再一看时间,已经五点了。
六点前得回学校。
阿浓打算等明天了,再出来逛逛。
在路边摊买了碗麻辣的狼牙土豆,还有一碗炒面,阿浓就回学校了。
第二天阿浓睡到自然醒,才慢慢悠悠的起床。
今天,她有个想逛的地方。
他们学校附近,最大最热闹的商场。
这个商场,其实距离州大更近的。
坐公交车的话,都是在州市大学站下车。
平时这个商场也不少人,周末的时候人流量就更多了。
阿浓是坐公交车过来的。
下了公交车之后,阿浓都不需要问别人,往前走一段路就到了商场外面。
商场侧面的路边上,有不少商贩在摆摊。
那些商贩卖着各种各样的东西,吃的、用的。
这边人流不少,去逛那些摊子的人也挺多的。
那些个摊子中,阿浓一眼就看到了傅明朝的摊子。
没错,傅明朝也在这儿摆摊。
阿浓来这里,可不只是单纯的逛逛而已。
她是带着目的来的。
本来呢,阿浓是不打算掺和女主走事业的。
这个女主她挺喜欢的,理智、聪明、也不恋爱脑。
阿浓是打算就扮演好她好吃懒做的炮灰养妹这个角色的。
可是上学真的太无聊了!
她想找点事情做!
于是,阿浓就盯上了傅明朝。
以原主的头脑,肯定是想不到自己做生意什么的。
但如果是‘无意间’发现了傅明朝在摆摊赚钱呢?
阿浓唇角翘起,抬脚朝着傅明朝的摊位走过去。
傅明朝卖的,都是些耳环头饰和手链这些东西。
她之前去了趟外市,进了不少货回来。
都是些零零散散的配件,再经过她自己手工做成的成品。
她有后世的眼光,做出来的饰品样式很是新颖。
所以傅明朝的摊子前,基本上来的都是年轻姑娘。
傅明朝在已经在这里摆摊一段时间了,回头客还不少呢。
傅明朝招呼着客人,笑得热情洋溢,整个人像是在发光一样。
阿浓凑过去,在摊子前站定。
她拿起一个翅膀会抖动的蝴蝶发夹,笑眯眯地问傅明朝:
“老板,这个发夹怎么卖呀?”
“这个发夹……”
傅明朝一扭头想要招呼新来的客人,但在看清‘客人’长相后,笑容就瞬间凝固住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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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兄!”
“嗯!”
沈长青走在路上,有遇到相熟的人,彼此都会打个招呼,或是点头。
但不管是谁。
每个人脸上都没有多余的表情,仿佛对什么都很是淡漠。
对此。
沈长青已是习以为常。
因为这里是镇魔司,乃是维护大秦稳定的一个机构,主要的职责就是斩杀妖魔诡怪,当然也有一些别的副业。
可以说。
镇魔司中,每一个人手上都沾染了许多的鲜血。
当一个人见惯了生死,那么对很多事情,都会变得淡漠。
刚开始来到这个世界的时候,沈长青有些不适应,可久而久之也就习惯了。
镇魔司很大。
能够留在镇魔司的人,都是实力强横的高手,或者是有成为高手潜质的人。
沈长青属于后者。
其中镇魔司一共分为两个职业,一为镇守使,一为除魔使。
任何一人进入镇魔司,都是从最低层次的除魔使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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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后一步步晋升,最终有望成为镇守使。
沈长青的前身,就是镇魔司中的一个见习除魔使,也是除魔使中最低级的那种。
拥有前身的记忆。
他对于镇魔司的环境,也是非常的熟悉。
没有用太长时间,沈长青就在一处阁楼面前停下。
跟镇魔司其他充满肃杀的地方不同,此处阁楼好像是鹤立鸡群一般,在满是血腥的镇魔司中,呈现出不一样的宁静。
此时阁楼大门敞开,偶尔有人进出。
沈长青仅仅是迟疑了一下,就跨步走了进去。
进入阁楼。
环境便是徒然一变。
一阵墨香夹杂着微弱的血腥味道扑面而来,让他眉头本能的一皱,但又很快舒展。
镇魔司每个人身上那种血腥的味道,几乎是没有办法清洗干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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