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道啦!我现在也没想过谈恋爱呀!”
“我又要读书,又要帮你摆摊,我可忙着呢!”
听到阿浓的话,傅明朝觉得让她帮忙摆摊什么的,是很正确的选择。
这辈子,她这个二妹,应该不会英年早婚了。
“行了,你去洗澡睡觉吧。”傅明朝对阿浓说道。
阿浓确实是有些困了,点点头去房间拿睡衣去洗澡。
这里还没有热水器,用的是热水壶里的热水兑冷水洗澡。
洗完澡,阿浓就回房间去睡了。
傅明朝却是没睡。
她先洗了澡,又把她和阿浓两个人的脏衣服洗了。
然后开着灯,坐在客厅里做耳环那些。
这两天因为有阿浓的加入,她的东西都卖得快了很多。
而且因为阿浓戴了她做的那些饰品,班里的女同学看到了都想要。
听说是傅明朝做的,都表示要买呢。
钱已经收了,傅明朝也记下了哪个同学要什么,明天还要带到学校去。
傅明朝觉得,阿浓不但销售做得好。
还是个行走的模特!
真是个宝藏啊!
傅明朝都担心自己不加班加点弄些出来,之后都不够卖了。
吃完饭回来的时候,江浔也还问傅明朝有没有想过开店。
她当然想过。
傅明朝不但想过开店,还想把生意做大做强。
自己开厂子,甚至是做出一个品牌来。
不过,赚钱要紧,学习更要紧。
所以傅明朝暂时没有要扩大规模的打算。
最多就是等明年她满十八岁了,先开个卖饰品的店铺。
至于其他的想法,等她三年高中读完再说吧。
傅明朝做手工做到十一点多,才揉了揉眼睛,站起来伸展了下略有些僵硬的身体,关灯回房间睡觉了。
早上六点半,傅明朝起床。
她先去叫了阿浓起床,然后去厨房做早餐。
早餐就是一人一碗鸡蛋面。
阿浓赖床,傅明朝叫了她两遍,才把她给叫起来。
吃完早餐,姐妹俩就出门去上学了。
.
转眼,开学已经一个月。
这天周五放学,阿浓要坐车回傅家村。
虽然手里不缺钱,但阿浓答应了田春芳要回去,还是得回去一趟。
傅明朝要跟阿浓一起回去。
这次回去,她是打算把傅来娣接到市里来。
之前她就说过,等有钱了,就把傅来娣接到市里来继续读初中。
现在她算不上多有钱,但至少供得起小妹生活和上学了。
想到傅来娣上辈子的遭遇,傅明朝不早点把她接到身边来,始终是放心不下的。
傅明朝和阿浓已经商量好了。
不告诉田春芳他们,是傅明朝摆摊做生意,说是阿浓摆摊做生意。
虽然赚不了多少钱,但生活费什么的是够用的。
那时候田春芳只会夸宝贝女儿能干,而不是让她上交所有的钱。
而接傅来娣到市里,也是阿浓想要她过来帮忙干活。
读书什么的,先不提。
因为提了,田春芳和傅大强肯定是不同意的。
让傅来娣到市里来,阿浓当然也是乐意的。
不过心里乐意,面上却还是要表现下的。
傅明朝还答应了等回来给她买新裙子,阿浓才‘勉强’同意配合她说谎的。
放学后,阿浓和傅明朝就提着大包小包地去做公交车。
嗯,提着大包小包的,主要是傅明朝。
阿浓手里就提着一个并不重的编织袋,是给田春芳他们买的衣服。
正是放学时候,不少人挤公交车。
还是阿浓厉害,不但挤上车了,还占到两个座位。
傅明朝抱着大包小包坐下来的时候,还在喘气。
阿浓得意地看着她:“我厉害吧?要不是我,我俩就只能站着呢!”
相处这段时间,傅明朝已经习惯了阿浓这傲娇的性格。
她自然地顺毛捋:“厉害厉害,多亏了有你呢!”
阿浓听了,下巴就翘得更高了。
公交车上挤满了人,就算天气没有之前热了,也够让人难受的。
等到了车站,阿浓和傅明朝下车后,都吐了口气。
她们运气还算好,回镇上的客车还有一半空着的。
两人坐上车,等了大概十分钟,车子就开了。
阿浓和傅明朝一路回到傅家村,天已经黑了。
这都是她们运气好,在镇上遇到了顺路的拖拉机。
搭了个顺风车,才没走路。
不过就算是这样,也给阿浓和傅明朝累得够呛。
在村口下了拖拉机,阿浓忍不住抱怨道:
“赶路太累了,后天还要再回市里。”
“我下次周末都不想回来了!”
傅明朝没说话,但心里是认同的。
本来她对傅家也没有归宿感。
这次回来,也是为了傅来娣而已。
等把傅来娣接去市里了,她就基本不会回来的了。
“大姐?二姐?是你们吗?”
才到村口,阿浓和傅明朝就听到了傅来娣的声音。
傅明朝立刻应道:“是我们!”
瘦瘦的身影立刻就跑过来。
离得近了,就看到傅来娣满脸笑意。
“大姐二姐!我就知道是你们!”
傅明朝问道:“小妹,你怎么在这儿呢?”
傅来娣有些腼腆地笑道:“我做好饭,没见你们回来,就来等着了。”
“小妹你先给我提着。”阿浓在旁边,直接把编织袋塞给傅来娣。
傅来娣立刻抱住,然后又去拿傅明朝手里的东西:“大姐我帮你拿!”
傅明朝只给了傅来娣一个轻便点的:“剩下的我拿就行。”
傅来娣却要全都拿过去:“大姐你不知道,我现在力气可大了!我连石碾都能抬起来呢!”
听到傅来娣的话,傅明朝脸上惊讶:“石碾你都能抬起来?”
看看傅来娣那细瘦的胳膊,傅明朝怎么也不相信。
傅来娣用力点头:“真的呢!他们都说,这要是在以前,我这力气准能拿十个工分呢!”
说着,傅来娣轻轻松松抱着傅明朝带回来的所有东西。
明明有些沉的,可她看起来像是抱着什么轻飘飘的东西一样。
傅明朝觉得有些不可思议。
“怎么回事啊?你怎么突然力气变那么大了?”
傅来娣摇头,憨厚地说道:“我也不知道呢,就是力气越来越大。”
阿浓这个始作俑者深藏功与名,还催促道:“哎呀行啦,快回家吧,我肚子饿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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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兄!”
“嗯!”
沈长青走在路上,有遇到相熟的人,彼此都会打个招呼,或是点头。
但不管是谁。
每个人脸上都没有多余的表情,仿佛对什么都很是淡漠。
对此。
沈长青已是习以为常。
因为这里是镇魔司,乃是维护大秦稳定的一个机构,主要的职责就是斩杀妖魔诡怪,当然也有一些别的副业。
可以说。
镇魔司中,每一个人手上都沾染了许多的鲜血。
当一个人见惯了生死,那么对很多事情,都会变得淡漠。
刚开始来到这个世界的时候,沈长青有些不适应,可久而久之也就习惯了。
镇魔司很大。
能够留在镇魔司的人,都是实力强横的高手,或者是有成为高手潜质的人。
沈长青属于后者。
其中镇魔司一共分为两个职业,一为镇守使,一为除魔使。
任何一人进入镇魔司,都是从最低层次的除魔使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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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后一步步晋升,最终有望成为镇守使。
沈长青的前身,就是镇魔司中的一个见习除魔使,也是除魔使中最低级的那种。
拥有前身的记忆。
他对于镇魔司的环境,也是非常的熟悉。
没有用太长时间,沈长青就在一处阁楼面前停下。
跟镇魔司其他充满肃杀的地方不同,此处阁楼好像是鹤立鸡群一般,在满是血腥的镇魔司中,呈现出不一样的宁静。
此时阁楼大门敞开,偶尔有人进出。
沈长青仅仅是迟疑了一下,就跨步走了进去。
进入阁楼。
环境便是徒然一变。
一阵墨香夹杂着微弱的血腥味道扑面而来,让他眉头本能的一皱,但又很快舒展。
镇魔司每个人身上那种血腥的味道,几乎是没有办法清洗干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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