蜀南文学>都市小说>新婚夜知青改嫁糙汉,暴富养崽崽>第12章 重男轻女的偏心
  四凤和五凤面面相觑,两个人互相看了对方一眼,又转头看自己的娘!

  叶小滢看得出这两个小姑子都忍不住的吞口水了。

  在这年代想吃肉可不是容易的事,比在未来吃五星级餐厅还难。

  她把大饼酱肉塞到两个小姑子的手里,“咋滴,我才刚嫁到这家里一天,你们就不听我这个当嫂子的话了?!”

  两个小姑子连忙乖巧的点头,两个人异口同声的说道,“我们听嫂子的话!”

  叶小滢说道,“那就快吃啊!”

  五凤也不看自己娘了,低头大口的咬起来,好不容易送到嘴边的肉,不能再让肉跑了!

  四凤转头又看看自己娘,看到张秀萍点了一下头,她才低头慢慢的吃,每一口都吃得很仔细,恨不得把这味道刻在记忆里!

  叶小滢拿着另一套大饼酱肉地给张秀萍,“妈,这是您的!”

  张秀萍堪堪的说道,“我吃的红薯野菜玉米粥还没消化呢,那个……留着你晚上吃吧!”

  叶小滢硬是塞到张秀萍手里,“您要是不吃,被邻居们知道,婶子大妈们会说我们不孝顺的!”

  张秀萍低头抹了一把眼泪,这天上掉下来的儿媳妇,可真是他家捞到了,不但漂亮,人品还好,还懂得孝顺老人!

  在这年代谁说自己不馋肉,那绝对是骗人的,肚子里缺油水缺得人浮肿……

  不过张绣萍只咬了两口,就仔细地把东西包好。

  她笑着说道,“我这山猪吃不了细糠,吃两口就腻了。我留着慢慢吃!”

  五凤暗戳戳的小声嘀咕着,“什么山猪吃不了细糠,根本就是给小六子留的!娘太偏心了!”蜀南文学

  四凤赶忙用脚踹了一下五凤的脚,提醒五凤别胡说!

  叶小滢的顺风耳把每一个字都听得清清楚楚的。

  在这年代人们重男轻女,不管在哪个家庭,儿子的待遇普遍比女儿要好一点,家里有好吃的也都是留给儿子吃!

  女儿在这个年代就是赔钱货,养大了收一笔彩礼就嫁出去了,对娘家来说,女儿存在的意义就是一笔彩礼钱。

  叶小滢把手里拎着的纸包打开,从里面拿出手绢,袜子,洗发膏,万紫千红的搽脸油,“四凤五凤,你们过来,这是给你们的!”

  四凤五凤看见手绢和袜子还有洗发膏,眼睛都放光了,手摸摸袜子,手绢,又摸洗发膏的铁罐子。

  在这年代洗脸都没人舍得用香皂,都是用肥皂洗的,洗头发也是用肥皂!

  他们家还从来没用过洗发膏呢!

  两个女孩像是看见宝贝一样,拿起洗发膏和万紫千红的脸霜,看了又看,闻了又闻,喜欢的放不下去了!

  四凤说道,“三嫂子这很贵吧……还是你留着用吧!”

  五凤听到姐姐的话,急得用脚踹了一下姐姐的脚,姐姐这句话差点把她气得肺炸了!

  这可是好不容易到手的洗发膏和擦脸油!

  叶小滢笑着说道,“我有。这是给你们的,袜子一人两双,手绢一人两条。

  以后洗头都用洗发膏,早晨洗完脸要擦脸霜,不然的话脸上是红的。

  为啥城里人脸上没有两块红色,城里人每天都擦脸霜的,而且城里的风小,吹不伤皮肤。”

  四凤说道,“怪不得城里姑娘一个个细皮嫩肉的,原来人家天天擦这么好的东西!”

  五凤埋怨的说道,“说到底还是我们命不好,投胎到农村了,要是做城里姑娘,都和三嫂子一样,皮肤细细白白的!”

  张秀萍说道,“别听你们三嫂子瞎说!擦脸油洗发膏这么贵,啥家庭能天天用啊?!

  这东西都收起来,过年的时候洗一次头,擦脸油过年那几天串门子擦擦就行了!”

  她说着就要把东西收起来。

  叶小滢伸手把东西按住了,“妈,这是我给两个妹妹的礼物!您可不能收走!

  两个妹妹大了,应该好好的打扮打扮自己!”

  她把东西塞到两个小姑子的手里,“别听咱妈的,该怎么用就怎么用,用完了嫂子再给你们买!”

  张秀萍急忙说道,“这要多少钱呢?!叶同志,我一直觉得你是个好同志!咱们国家可不许铺张浪费!”

  叶小滢说道,“妈,这不是铺张浪费,这是生活必需品!

  我知道咱家穷,没有富裕钱买这些,不过我不是嫁过来了吗?!

  您不用再发愁钱的事!我会让您和弟弟妹妹们有好日子过的!”

  张秀萍怔怔的看着叶小滢,叶小滢能让她有好日子过?!

  就叶小滢这个小身板,能耕得了地,还是能割得了麦子,这赚不了多少工分啊?!

  叶小滢看着自己买的东西,有一件东西她忘了,是这个年代的必需品灭虱粉。

  她的手在口袋里一张,就从空间物资里释放出灭虱粉。

  她拿出篦子在两个小姑子面前晃了晃,“你们拿灭虱粉和洗发膏去洗头,一会儿我给你们篦头发!”

  两个小姑子跑到院子里打水,烧水洗头,头发太痒了,他们早就想好好的把虱子治治,可惜他们家里穷,妈妈绝对不会给他们花这些钱的!

  她们早就听说用洗发膏洗头,头上不生虱子!

  叶小滢在空间里叹一口气,恐怕未来年代的娃子们都没听说过虱子这种东西!

  但是在这年代,这东西是常有的,因为在这年代没有床垫子,土炕上铺的是草垫子,草垫子会滋生各种虱子跳蚤。

  她在空间里和系统说道,“要想办法回城里,农村的条件没有城里好,而且陆正军在城里工作,我要离他近一点!”

  系统说道,“你在农村结婚了,很难拿到回城的名额,就算是你爸,也很难再为你弄到回城名额了。”

  叶小滢说道,“你忘了现在是几月份?下个月就要高考了!

  我参加高考,拿到大学录取通知书,不就能回城了吗?!”

  在这个年代,法定结婚的年龄是男的20岁,女的18岁。

  而且刚恢复高考两年,高考是面向全社会的。

  也就是说,她结婚了,也能参加高考!

  考上大学之后,就能回到城里!

  系统在空间里说道,“哇!我怎么没想到呢,你这办法太好了!能回城了噢!”

  叶小滢的眸光幽深,要回城了,又要面对那个永远都不想回去的家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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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兄!”

  “嗯!”

  沈长青走在路上,有遇到相熟的人,彼此都会打个招呼,或是点头。

  但不管是谁。

  每个人脸上都没有多余的表情,仿佛对什么都很是淡漠。

  对此。

  沈长青已是习以为常。

  因为这里是镇魔司,乃是维护大秦稳定的一个机构,主要的职责就是斩杀妖魔诡怪,当然也有一些别的副业。

  可以说。

  镇魔司中,每一个人手上都沾染了许多的鲜血。

  当一个人见惯了生死,那么对很多事情,都会变得淡漠。

  刚开始来到这个世界的时候,沈长青有些不适应,可久而久之也就习惯了。

  镇魔司很大。

  能够留在镇魔司的人,都是实力强横的高手,或者是有成为高手潜质的人。

  沈长青属于后者。

  其中镇魔司一共分为两个职业,一为镇守使,一为除魔使。

  任何一人进入镇魔司,都是从最低层次的除魔使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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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后一步步晋升,最终有望成为镇守使。

  沈长青的前身,就是镇魔司中的一个见习除魔使,也是除魔使中最低级的那种。

  拥有前身的记忆。

  他对于镇魔司的环境,也是非常的熟悉。

  没有用太长时间,沈长青就在一处阁楼面前停下。

  跟镇魔司其他充满肃杀的地方不同,此处阁楼好像是鹤立鸡群一般,在满是血腥的镇魔司中,呈现出不一样的宁静。

  此时阁楼大门敞开,偶尔有人进出。

  沈长青仅仅是迟疑了一下,就跨步走了进去。

  进入阁楼。

  环境便是徒然一变。

  一阵墨香夹杂着微弱的血腥味道扑面而来,让他眉头本能的一皱,但又很快舒展。

  镇魔司每个人身上那种血腥的味道,几乎是没有办法清洗干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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