蜀南文学>都市小说>穿书七十年代我靠种树成了大佬>第171章 礼物:一只银镯子
  李心臻还没有反应过来就被拉了出来,李云戈骑上院子外的一辆二八杠的自行车朝李心臻说:“三妹,赶紧上车吧!”

  李心臻看家家户户的都在准备年夜饭,不知道他这个时候要带她去哪里,就问道:“你要带我去哪里呀?我们不应该要留下来帮忙吗?”

  虽然说她是不喜欢大冬天的用冷水洗菜啥的,可是准备年夜饭需要挺多人帮忙滴,到时候吃现成的多不好意思!

  李云戈一脸难以相信的说:“你不是最不喜欢干活嘛,带你出去躲懒还不好,反正有那么多人,缺咱俩个也没事。

  而且我去藏区的时候找到了一个好宝贝,你肯定喜欢。放在了家里,带你去拿嘞!”

  李心臻记忆中的原主似乎一直和李云戈玩得很好,就放心的上了后座,还好是大冬天的,扯着他后背上的衣服就可以坐稳了。

  两个人骑行的路上遇到了李树洺和李母,李树洺也好久没有见到在部队里的三哥了,很开心的招手:“三哥,我就知道你们去年没回来,今年一定会回来的!”

  看他单手骑车,后面的李母生气的骂李树洺:“臭小子,好好骑车。你是不是嫌弃没有摔够?”

  李树洺感受到了李母生气说话的口水都喷到了脖颈处,立马把脖子缩了起来,瓮声瓮气的说:“知道了知道!”

  脚里加快速度,想着赶紧骑过去与李云戈他们碰面。

  李云戈也大老远就看到了,没有多搭理李树洺,反而朝后座上的李母道:“婶婶,我带三妹去拿她的礼物去了,等一下就回小院!”

  李母点了点头表示知道了,虽然不喜欢王梅这个大嫂,但是云戈这孩子从小到大的经常来家里玩,和半个儿子差不多了。

  也知道兄妹两个人感情好,看他们速度太快了急忙嘱咐道:“你们骑慢点,冬天结地上结冰了很滑的!”

  李心臻挥手说:“好的!”李云戈的技术还是很不错的,稳稳当当的,这可能就是军人的力量吧!

  李树洺看着他们两个人咻的一下就骑走了,撅了撅嘴,三哥是真的偏心到没边了,自己不仅没有礼物,连个眼神都没有!

  李心臻和李云戈两个人就骑到了他的家门口了。

  走了进去,发现他们家比自己家大了一些,因为有四个儿子,所以大伯家的房间多了几个,但是相对而言,院子和厨房就小了一点。

  李云戈看李心臻在院子里东看看西看看的,朝双手哈气说:“外头冷,进去暖和暖和,我知道咱会回来一趟的,所以火炉里的火没有灭掉!”んΤτΡS://Wωω.sndswx.com/

  进到了房里,确实非常的暖和,李心臻就问他:“礼物呢?”

  “在我房间里面,你等我一下,我去拿!”李云戈把双手放在炉子上边烤了烤说道。

  “一起去,我看着这遗像有点怕怕的!”李心臻听他说要进房间,立马回答道。

  他们家客厅的墙壁上挂了一个遗像,是李心臻她们的祖爷爷,按理说本来应该挂到小院的,可是李大伯和他爷爷奶奶关系最好,就放到了他们家里了。

  李心臻从小就没有见过祖爷爷,这张遗像又有点威严,一双眼睛看过来让人有点怕怕的。

  李云戈无奈道:“你还是一点没变,这有啥好怕的!”三妹的胆子不知道怎么回事的,在外面胆大包天的,在家里连祖爷爷的遗像都怕。

  走到李云戈的房间,里面整整齐齐的,连被子都是叠的方方正正的豆腐块,李心臻用手指摸了一下反光的桌子,发现一点灰尘都没有。

  这真的比自己的房间干净好多,作为一个女生有点惭愧了!

  “诺,你看看这个银镯子好不好看?”李云戈从一个带锁的柜子里拿出了一个小木盒子,从里面拿了一个雕刻的非常精致的银镯子递给了李心臻。

  李心臻接了过来,细细的看了一眼,手镯的表面上浮雕着繁琐却不凌乱的优雅花纹,点点的银光宛若星空般绚烂而美好。

  李心臻还是非常的喜欢的,样式非常的小巧精致,好看极了!

  忍不住问:“三哥,这也太贵重了,我不能收下,你自己留着以后送给你未来媳妇吧!”

  这镯子不管是成色还是款式,应该都值不少的钱,虽然李云戈说这是他在藏区低价购买的,可是她不相信!

  李云戈后退了一步,说:“这可是哥专门给你带的礼物,赶紧收着!

  其它的人可就是简单的头花,这个是专门给你的。

  至于说……以后的媳妇,那我可以用我的工资去专门给她买首饰!”

  最后,李心臻就只能收下了这一个银镯子。

  李云戈忍不住朝李心臻说:“你不是最喜欢这种闪闪亮亮的东西吗?怎么一两年不见就变了?”

  李心臻看了看手里的镯子,摇了摇头说:“没有呀,我还是很喜欢这种布灵布灵的东西,就是觉得太贵重了!”

  “嘿,这有啥的,哥给你的就是你的。”李云戈满眼慈爱的看着李心臻,觉得她肯定是下乡后吃了苦长大了。

  李心臻受不了这种铁汉柔情,直接一拳过去了,“咱就是说,你能收起你那慈爱的眼神不!

  瘆人得紧!”

  李云戈一秒破功,收起了眼神。

  拿着一包头花,让李心臻先挑,其他的留着过年的时候给每个妹妹都分两个。

  这些颜色花花绿绿的,李心臻从一众艳丽的颜色里挑了一个大红色的和一个浅紫色的。

  看时间也差不多了,回去的话就等她们大人掌厨了,也没啥事需要做了,李云戈就又驮着李心臻回到小院去了。

  果然,李母和大伯母两个人在厨房里忙活着,李心妍在国营饭店做事的,所以也进去帮忙了。

  客厅里面烧了两个火炉,李父和李大伯在和奶奶说着话,还有一个就是年轻人围着的火炉。

  大伯家的老大李云戎,和李云戈一样也是在部队的;老二李云彬,是跟着姑父跑大车的,赚得是最多的一个;老四李云凯,正在纺纱厂做学徒。

  李云戎是已经结婚了的,旁边坐着的是他老婆张桐雨,这会正在和李娇柔说着悄悄话呢!

  已经可以感受到这大堂嫂对自己的目光很是不善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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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兄!”

  “嗯!”

  沈长青走在路上,有遇到相熟的人,彼此都会打个招呼,或是点头。

  但不管是谁。

  每个人脸上都没有多余的表情,仿佛对什么都很是淡漠。

  对此。

  沈长青已是习以为常。

  因为这里是镇魔司,乃是维护大秦稳定的一个机构,主要的职责就是斩杀妖魔诡怪,当然也有一些别的副业。

  可以说。

  镇魔司中,每一个人手上都沾染了许多的鲜血。

  当一个人见惯了生死,那么对很多事情,都会变得淡漠。

  刚开始来到这个世界的时候,沈长青有些不适应,可久而久之也就习惯了。

  镇魔司很大。

  能够留在镇魔司的人,都是实力强横的高手,或者是有成为高手潜质的人。

  沈长青属于后者。

  其中镇魔司一共分为两个职业,一为镇守使,一为除魔使。

  任何一人进入镇魔司,都是从最低层次的除魔使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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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后一步步晋升,最终有望成为镇守使。

  沈长青的前身,就是镇魔司中的一个见习除魔使,也是除魔使中最低级的那种。

  拥有前身的记忆。

  他对于镇魔司的环境,也是非常的熟悉。

  没有用太长时间,沈长青就在一处阁楼面前停下。

  跟镇魔司其他充满肃杀的地方不同,此处阁楼好像是鹤立鸡群一般,在满是血腥的镇魔司中,呈现出不一样的宁静。

  此时阁楼大门敞开,偶尔有人进出。

  沈长青仅仅是迟疑了一下,就跨步走了进去。

  进入阁楼。

  环境便是徒然一变。

  一阵墨香夹杂着微弱的血腥味道扑面而来,让他眉头本能的一皱,但又很快舒展。

  镇魔司每个人身上那种血腥的味道,几乎是没有办法清洗干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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