蜀南文学>科幻小说>灵墓>第1180章 打了个赌
  天还没亮的时候,狼群就出去了,天亮前从外面拽回来了一只大肥羊,小狼崽子已经开始学着撕肉舔血了。

  狼每天活动的时间有限,只在黑白交替的时候会出去活动这么一段时间。这时候鹰已经回了巢,怪兽还没出来,不得不说,这生活环境很不好。狼什么时候被逼这样了啊!连活动的自由都没有了。

  偏偏整个的西夏,也就这里有这么一片丰美的草场,这里生活着大量的食草动物,这火山口内,还有火山口外这一代,是最好的捕猎场,都被怪兽和鹰给搅了。

  要不是这样,狼也不至于想方设法接近我们,和我们伴生。

  我拿出了望远镜来,朝着前面的镇子看了出去。我这个角度能看到这个镇子的全貌,墓葬群在我的左前方,镇子在我的正前方,就是这么一个角度。

  到了早上八点的时候,镇子里的人走了出来,我数了一下,男的有十六个,女的有两个,竟然一起来了十八个人。

  我看完了之后,就把望远镜交给了林素素,林素素举着望远镜看着出去,然后又把望远镜交给了李芳芳。

  李芳芳倒是有些意外,说:“也让我看啊!”

  林素素说:“你不想看看吗?”

  李芳芳举起来看,看了一会儿,她扭头说:“不知道咋回事,我看着对方的时候,总怕对方看到我。只要他朝着我看过来,总把我吓得一哆嗦。”

  我一听就噗嗤一声笑了,心说这丫头真有意思啊,这么远要是不用望远镜,根本就什么都看不到。

  我说:“对方倒是没带望远镜。”

  李芳芳说:“工地上没有,肯定就没带,他们没有这么专业,也不觉得望远镜有用。”

  林素素说:“芳芳分析的有道理。”

  李芳芳说:“他们直接就朝着大墓过去咧,估计要开始盗墓咧。”

  我说:“就凭这几个人怎么盗墓?他们连墓门朝着哪边开都不知道。再说了,这墓堆全是从周围山上采过去的碎石,这么大一堆,一年也搬不完。”

  李芳芳说:“那就搬一年好了。反正他们有的是时间,就当是在工地干活咧。”

  我说:“盗墓不是慢工出细活的工种,迟则生变,越快越好。”

  林素素说:“我估计他们会先从小的开始下手,找一个一天能搬完的下手,先练练手,有了成果了,再想办法啃这硬骨头。”

  我说:“小的里面最多就是有几个陶罐子,不值钱的。要想发财,还是要从这最大的下手。”

  李芳芳这时候突然把望远镜放下了,她说:“坏咧,好像被发现了。”

  我说:“不可能。”

  李芳芳说:“有一只怪兽盯着我看尼!真的,它看到我咧!”

  我把望远镜接过来看过去的时候,有两只怪兽已经从墓堆后面冲了出来,直奔这十八个人就过去了。

  接着就是一连串的枪声,两只怪兽应声倒地,这群人围上去,看着怪兽指指点点起来。

  我猜,这是在说这个东西到底是什么动物,叫什么名字。这些从宝鸡来的男人女人一定很好奇,这西夏咋会有这么奇怪的动物啊,这是不是什么受保护动物啊!

  看了好一阵子之后,有人上去用脚踹怪兽的尸体,这个怂货,都死了你还踹啥啊,难不成你还想鞭尸啊,这怪兽和你到底是有杀父之仇还是有夺妻之恨啊!

  一看这就是一群乌合之众。

  我说:“不足为虑,一击即溃。不过还是要讲究点策略才行。”

  李芳芳说:“人家可是有十几杆枪,我们只有一杆枪,根本打不过人家的。”

  林素素说:“是啊,这只是一把猎枪,要是步枪的话有胜算,这个能打准吗?”

  我说:“这把猎枪可不是一般的猎枪,这叫彼得胡佛,这枪在精度上一点不比军用的步枪差,摸输了完全可以当狙击枪用。你看那子弹就知道了,这一把枪就得几万块钱,这不是一般人能玩得起的。”

  林素素说:“是吗?我倒是小看这小王了,只是觉得这把枪好看,没想到这么值钱。”

  我拿起这把枪,举在手里瞄着对面的人,距离实在是太远了,这个距离就算是把神狙手张桃芳大爷请来也打不中。不过只要给我一个好的狙击点,距离在五百米以内,以这把枪的精度,还是没问题的。前提是得先让我热热手才行。

  王丽娜要是在的话,这把枪在他手里,七百米之内没问题。

  林素素把子弹拿出来一颗,举着说:“这子弹真不小,和步枪子弹没有什么本质的区别吧。”

  我说:“你得这么想,用来打猎的枪和用来打人的,有什么区别呢?我们国家给北方一些狩猎民族就发五六式步枪,还不是一样打猎。”

  林素素说:“看来猎枪和军用步枪没有什么明显的区别,是吗?”

  我点点头说:“没错,根本就不存在猎枪不如军用步枪的说法,严格来说,枪就是枪,工艺到位,材料过关,射击精度就高。这把枪实在是太好了,一百发子弹,足够打伤这些人了,不过子弹不留情啊,只要开枪打中,不管是打中胳膊和腿,那就死了一半了。能不开枪尽量还是不要开的好。”

  从我这里能看到这群人,但是看不到王家的人,我想,王家的人应该也在观察他们。

  这些人肯定也知道这里已经有人来过了,这镇里留下了很多我们留下的痕迹。他们会来找我们吗?要是来找我们,又该怎么应付呢?

  很明显,我的担心是多余的,他们只是围着那封石堆走了一圈之后,就开始在这封石堆旁边扎营了,到了快中午的时候,一排帐篷在这里搭建了起来,开火做饭了。

  我说:“这些家伙是这么想的,只要他们守住这个大墓,我们迟早会出现。”

  林素素说:“他们应该只是知道老王一家在这里了,我们在这里他们是不知道的。”

  我说:“没错。”

  李芳芳说:“他们打算怎么挖这座大墓啊!”

  我说:“这可不好挖,下面全是岩石,这上面是碎石堆,要是不知道墓道口在哪里,根本就无从下手。”

  李芳芳说:“你知道在什么地方吗?”

  我说:“我当然知道。”

  李芳芳说:“那你告诉我呗,我想知道你说的准不准。”

  我看着李芳芳一笑说:“先不能说,还不到时候。”

  他们开始吃饭的时候,我们也开始吃饭,白天的时候我们还是可以用火的,这煤油炉子也没有什么烟,煮点方便面,里面放点干菜和腊肉,就着饼吃还是很香的。

  一边吃我就说:“这饼要是吃没了,可就只能吃肉了,省着点吃。”

  李芳芳说:“我巴不得顿顿吃肉呢,这葱花饼放凉了噎得慌,肉就很好下咽。你说我是不是很馋?”

  我听了之后呵呵笑了,我说:“我吃肉有吃够的时候,但是吃饼,馒头,面条这些,可是从来没有吃腻过。你说这是为啥?”

  李芳芳说:“我觉得,我这辈子吃肉都吃不够。”

  我说:“打个赌。”

  “赌啥吗?”

  我说:“要是我赢了,你就留下帮我做事。要是我输了,你就去找尸影,帮尸影做事。”

  李芳芳说:“我从来没觉得自己这么重要过,我答应你咧!”

  李芳芳看着我嘿嘿地笑了起来,眼睛是那么的清澈,笑容是那么的真挚和纯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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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兄!”

  “嗯!”

  沈长青走在路上,有遇到相熟的人,彼此都会打个招呼,或是点头。

  但不管是谁。

  每个人脸上都没有多余的表情,仿佛对什么都很是淡漠。

  对此。

  沈长青已是习以为常。

  因为这里是镇魔司,乃是维护大秦稳定的一个机构,主要的职责就是斩杀妖魔诡怪,当然也有一些别的副业。

  可以说。

  镇魔司中,每一个人手上都沾染了许多的鲜血。

  当一个人见惯了生死,那么对很多事情,都会变得淡漠。

  刚开始来到这个世界的时候,沈长青有些不适应,可久而久之也就习惯了。

  镇魔司很大。

  能够留在镇魔司的人,都是实力强横的高手,或者是有成为高手潜质的人。

  沈长青属于后者。

  其中镇魔司一共分为两个职业,一为镇守使,一为除魔使。

  任何一人进入镇魔司,都是从最低层次的除魔使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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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后一步步晋升,最终有望成为镇守使。

  沈长青的前身,就是镇魔司中的一个见习除魔使,也是除魔使中最低级的那种。

  拥有前身的记忆。

  他对于镇魔司的环境,也是非常的熟悉。

  没有用太长时间,沈长青就在一处阁楼面前停下。

  跟镇魔司其他充满肃杀的地方不同,此处阁楼好像是鹤立鸡群一般,在满是血腥的镇魔司中,呈现出不一样的宁静。

  此时阁楼大门敞开,偶尔有人进出。

  沈长青仅仅是迟疑了一下,就跨步走了进去。

  进入阁楼。

  环境便是徒然一变。

  一阵墨香夹杂着微弱的血腥味道扑面而来,让他眉头本能的一皱,但又很快舒展。

  镇魔司每个人身上那种血腥的味道,几乎是没有办法清洗干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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