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蜀南文学>都市小说>重生之石油大亨>第四百五十九章
  虽然这次“海阔天空”作为李雨歌演唱会的嘉宾,不过相对于其他几位香港来的天王、天后,其实“海阔天空”的影响力多少就差那么点儿意思。

  或者说,这也就是李雨歌的代表作实在太少了,而且像李雨歌这种新晋天后,她要是一晚上都在翻唱别人的歌曲,多少有点儿没逼格!

  虽然林夕也帮着请了不少香港知名的天王和天后,但终究人数有限,所以在某些程度上,“海阔天空”其实就是来凑数的,甚至在宣传海报上,“海阔天空”也是排在所有嘉宾最后面的那一个。

  但相对于一般人对于李雨歌和香港明星的追捧,郑晓彤其实就是奔着“海阔天空”过来的,而她这人也挺奇怪的,她从来不崇拜那些长得帅、唱歌好听的歌手,郑晓彤喜欢的则是那些有才华的人。

  不过在郑晓彤的眼中,“海阔天空”就应该是那种有个性、甚至有点儿抑郁的男人,否则也不会写出这么多有味道的歌曲来。

  所以当李斯表明自己是“海阔天空”的身份时,郑晓彤一点儿也没当真!

  不过当李斯甩开她的手快步朝着体育馆走去时,郑晓彤说的那句“等会儿,我最后说一句话!如果你要是海阔天空,我以后就嫁给你!”却并不是开玩笑的。

  或者说,本来郑晓彤现在对李斯就越来越喜欢,如果李斯还是那个才华横溢的“海阔天空”,那么李斯在郑晓彤心里就是一个完美至极的男人,而这样的男人,郑晓彤绝对不会放过。ΗtτPS://Www.sndswx.com/

  不过此时的李斯却并没有意识到,一场演唱会过后,他不仅仅迅速成为了华夏乐坛里一个神秘而又特殊的存在,而且也成为了郑晓彤一生所爱。

  李斯回到体育场的时候,这会儿最后一次彩排早就结束了,而不少观众也都已经陆续持票入场了。

  因为李斯之前和林夕叮嘱过,不要透露关于他任何的消息,而他登台的时候也准备戴着准备好的面具上场,所以演唱会开始之前,李斯不但有独立的化妆间,甚至还有两个安保专门负责他的安全。

  不过就在李斯坐在化妆间等着演唱会开始的时候,而这个时候,林夕推门走了进来。

  “李斯,你怎么才回来啊!我都找你半天了!”林夕一看到李斯,随即就松了口气,不顾嘴里依旧念叨着。

  “我出去透个气,不能耽误事儿啊!”李斯扭过身子,笑着说道。

  “是这么回事儿,刘天王刚才彩排结束后提出要见你一面,我是托朋友把他弄过来的,这次出场费给的也不高,我合计人家既然提出这个要求,咱们就满足一下,你看怎么样?”林夕这时候有些尴尬的对着李斯说道。

  毕竟之前林夕让李斯过来捧场时,她明确的答应李斯,绝对不让外人知道李斯的身份,也不让别人采访李斯。

  而她也知道李斯这人不愿意和太多不熟的人打交道,所以这会儿她多少是有些忐忑的。

  不过林夕这话一说完,李斯却瞬间来了精神头!

  要知道,前世李斯最喜欢的演员就是刘天王了,只不过刘天王的歌儿普遍难度不大,而且还没有太有味道的,所以李斯也就单纯喜欢这个人,从来没有唱过刘天王的歌儿。

  不过在李斯心里,刘天王永远是他最喜欢的港台明星!况且这会儿的刘天王还是颜值巅峰的时候,所以李斯一听这话当即说道:“行啊,我现在去找他?还是让他来找我?”

  “我还以为你会不高兴呢,行,反正你愿意装神秘,我现在带他过来!”林夕耸了耸肩道。

  林夕前脚一走,李斯站在原地就觉得应该为刘天王做点儿啥,随后他灵机一动,随后就趴在桌上迅速的写了一首《龙的传人》。

  李斯知道刘德华这么多年一直都想唱那种提升民族骄傲的歌儿,而这首《龙的传人》算是这类歌曲的代表,也正是这首歌让王力宏红遍大江南北,至于这首歌甚至在随后的很多年内,都成为各大明星翻唱的经典曲目。

  所以李斯觉得,能把这首歌送给刘天王当见面礼,这其中的含金量也算是足足的了。

  不过就在李斯奋笔疾书,即将完成这首歌的词曲时,化妆室也响了起来。

  “进!”虽然还剩下几句歌词没写,但李斯这时候依旧是放下了手中的笔,一边喊道,一边连忙朝着门口的方向走去。

  果不其然,林夕和刘天王随即出现在李斯的面前。

  此时的刘天王虽然长得没有后世那么成熟稳重,但是俊朗的外观还是让李斯一时间看的有些失神!

  李斯万万没想到,自己竟然有一天可以和刘天王在这种场合相见,而且还是人家主动来拜会自己!

  与此同时,刘天王这会儿也面带笑容,认认真真的看着李斯!

  虽然他之前可能知道李斯的年纪不大,但是当他看到李斯的真容时,刘天王也是多少有些意外的!

  毕竟李斯的年纪实在是太小了,而且也不是那种传统的音乐制作人的打扮,如果不是林夕提前告知李斯就是“海阔天空”,那么刘天王一准儿会觉得,这小伙儿一定是演偶像剧的。

  帅气、好看,而且谦逊有礼,这是刘天王对李斯的第一印象。

  “刘天王,我这、我这太高兴了!你可是我的偶像啊!”李斯这时候多少有些紧张,说起话来也多少有些磕巴了。

  “你也是我的偶像啊!你为李雨歌写的那些歌曲真的震惊了我!甚至震惊了我们港台娱乐圈啊!”刘天王一边热情的伸出了自己的手,一边对着李斯感慨道。

  “刘天王,您不知道,我简直太喜欢您了!我现在都觉得这是一场梦!对了,您能不能再等我两分钟?”李斯这时候有些激动的手舞足蹈,而他也特别想把那首歌写完送给刘天王。

  李斯这话一说完,林夕和刘天王都有点儿懵了,他们也不知道李斯这葫芦里到底卖的是什么药。

  “李斯,有啥事儿一会儿再干呗!刘天王在这儿等着呢,你要干点儿啥啊!”林夕这时候无语道。

  在林夕眼里,李斯这人平时挺稳当的,怎么今天看到刘天王给他激动成这个德行呢!

  不过林夕倒是没有责怪李斯的意思,而她这么说,完全是因为她和刘天王不怎么熟悉,不想让刘天王觉得李斯轻视他。

  “没事儿,演唱会不还是没开始吗!我可以一直等。”刘天王这时候倒是丝毫没有任何的不快。

  李斯这时候也没有解释,随后就回到了茶几前,奋笔疾书把《龙的传人》这首歌剩下的歌词补上。

  而五分钟后,当李斯把《龙的传人》这首歌递给刘天王后,他也似乎明白了些什么。

  尤其当刘天王一边看、一边哼唱完这首歌曲后,刘天王看李斯的眼神都有些不对劲儿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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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兄!”

  “嗯!”

  沈长青走在路上,有遇到相熟的人,彼此都会打个招呼,或是点头。

  但不管是谁。

  每个人脸上都没有多余的表情,仿佛对什么都很是淡漠。

  对此。

  沈长青已是习以为常。

  因为这里是镇魔司,乃是维护大秦稳定的一个机构,主要的职责就是斩杀妖魔诡怪,当然也有一些别的副业。

  可以说。

  镇魔司中,每一个人手上都沾染了许多的鲜血。

  当一个人见惯了生死,那么对很多事情,都会变得淡漠。

  刚开始来到这个世界的时候,沈长青有些不适应,可久而久之也就习惯了。

  镇魔司很大。

  能够留在镇魔司的人,都是实力强横的高手,或者是有成为高手潜质的人。

  沈长青属于后者。

  其中镇魔司一共分为两个职业,一为镇守使,一为除魔使。

  任何一人进入镇魔司,都是从最低层次的除魔使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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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后一步步晋升,最终有望成为镇守使。

  沈长青的前身,就是镇魔司中的一个见习除魔使,也是除魔使中最低级的那种。

  拥有前身的记忆。

  他对于镇魔司的环境,也是非常的熟悉。

  没有用太长时间,沈长青就在一处阁楼面前停下。

  跟镇魔司其他充满肃杀的地方不同,此处阁楼好像是鹤立鸡群一般,在满是血腥的镇魔司中,呈现出不一样的宁静。

  此时阁楼大门敞开,偶尔有人进出。

  沈长青仅仅是迟疑了一下,就跨步走了进去。

  进入阁楼。

  环境便是徒然一变。

  一阵墨香夹杂着微弱的血腥味道扑面而来,让他眉头本能的一皱,但又很快舒展。

  镇魔司每个人身上那种血腥的味道,几乎是没有办法清洗干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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