除四大家族外,其他的全都是一些无根基的小贩,并且多数要依附大族生存。
这些普通小老百姓都搞不懂的事,潘老爹说起,却头头是道。口气中,更是没法掩盖的向往跟羡慕。
服兵役的那些年,潘老爹长了见识,再也不是那个乡下男娃。因此,他才生了野望,不甘心叫潘家人一生都是普通农民。
如果不是当年他断了腿,又怎样甘心回到葛拉庄?
“九福,你这香水,顶好是拿到薄家的铺子去卖。我们全都是小老百姓,冒然跟薄家夺买卖,是会召来大祸的。”
“我知道的父亲,你见多识广,这件事便交给你来办。”
潘九福点了下头,她知道潘老爹肯定比自个儿阅历多,他是土生古人。上回老曾氏是吓的六神无主,才只可以由她暂且出面。
今日的潘老爹换上他最体面的长袍,很有气势的样子,叫人压根不会认为他只是个老农,反而是个地主乡绅。
父女俩人直接去了薄家的秀玉楼。远远地,还没有接近门口,就闻到一缕淡淡的香粉香味儿。
秀玉楼开两道门,一道专接女客人,另一道接男客人,当中有屏风隔开。
普通人家的女人倒不怎样在乎男女大防,只是也有些大户比较讲究,因此才会这样安排。
不只是女人才会装扮自个儿,这男的也是要有熏香的,就是比较雅致些。
在高门里边,焚香更衣乃至代表着身份跟礼节。不论男女,身上全都会佩香囊,或者是干净身子,或者是祛虫,或者是助眠。
潘九福走入去后,就被各种香味环绕,柜台上摆出的东西,更叫人眼花缭乱。除了女人用的腮红香粉,还有各种香料,香囊,乃至还有香鼎。
只是,这香水倒非常少见。到底古时技术不达标,做成水,香味易挥发,所以,反而没市场。
认真观察一通,又问价,潘九福心里就有数。她小声地跟潘老爹商议了一通,而后便乖巧地和在他背后,充当小丫环。
这秀玉楼除卖腮红香粉,还有个柜台,是专门收购香料的。特别是黄梨香木,麝香这些并不易得到的珍贵香料,小老百姓也许可以在深山中发觉,全都可以卖到秀玉楼来。
薄家到底是大家族,只须确信了香料是真的,品质上乘,一般给的价格都比较公正。因此,潘老爹才会选择这儿。
“客官手上有啥香料需要鉴定?”守在柜台后边的是个精明的中年男子。
潘老爹示意潘九福拿出小瓷罐,取出了木塞递去。一缕强烈的却又分外清新的丁香花香传来,好像瞬时叫人置身花海。
那本来漫不经心的管事儿猛然抬头,他忙一整天,原本精神疲累,如今却觉的整个人全都轻松起。
这味儿,浓烈而又不刺鼻,在秀玉楼做事儿的人,日日闻着那样多香味,对气味都非常敏感。
可此刻此时,其他的香粉味儿好像都消失了一样,唯有前面这丁香花香,叫人忍受不住吸吸鼻子,闻了又闻。
“这是何物?”他伸手来,把那瓷罐拿去,看见里边居然只是一些透明的液体,登时惊异不已。
“这是我家祖传秘法炼出的香水。这样一小罐,起码用数百朵精选的丁香花炼成,留香持久,一滴就能三天不散,还可以静神。不知秀玉楼对此物有兴趣?”
潘老爹不卑不亢的开口,那管事儿的倒了几滴香水出,味儿更是大盛,把其他的香味几近都压下。
“好香呀!”
“老板的,你们店中可是进新香料?快拿来我瞧瞧!”
有客人乃至急不可耐的开口问起,神情非常好奇。
“这是丁香花的香味吧,怎样这样浓烈却又好闻?”
丁香花非常普通,容易存活,在香料之中实际上非常廉价,如果是味儿太浓,实际上反倒会觉的有点臭的。
可偏巧这一缕香味却是不一般的,这样霸道,却忍受不住想吸进身子中。
“这罐香水可以先留在管事儿的手上,效果是否夸大,秀玉楼尽管检验。三天后,老朽再亲自来。”
潘老爹明显也知道,对方不可能立刻相信他的话,因此神情非常的从容镇定。讲完后,就带着潘九福,毫不犹疑的转过身离去。
他这般的姿势,反而是叫那管事儿的另眼相看,对手上的香水越发重视起。
客人们的反应,也表明了这香水的不凡,管事儿的也是心里一喜。他还从没见过可以保持三天香味不散的香水,如果然是这样,那可是一笔大买卖。蜀南文学
如果是立下了功劳,说不准他这管事儿的位置还可以升一升。
潘九福看着潘老爹的举止,忍受不住在心中竖起拇指。老头子果真是精明人,怪不得瘸了腿还可以叫家中供出个秀才郎,日子过的比起大多数村中人全都要红火。
“九福,今日时间还早,我们去你云河哥哥那里走一遭。”
潘老爹也想好久不见的幺儿了,关键还是想知道这回秋试对方预备的怎样。先前受重伤,老头子不肯把此事儿告诉潘云河,免的他分心。
“好呀父亲。”
原身的云河哥哥,也是她目前惟一没亲眼见过的家人了。在原身的回忆力,这云河哥哥长的顶好,性情平和,常常给她买零食跟头花头面首饰,是她最爱的哥哥。
只是,对潘九福来讲,原身的回忆基本上不靠谱。她也非常想知道,这云河哥哥,是不是值的潘老爹花那样多钱去支持的。
如果然人品不错,她也不介意继续供对方念书科考。到底在这古时,她往后要去挣钱,必得有个靠山才可以。
有个当官的哥撑腰,即便只是个县长,也可以护着她的买卖不被旁人强行夺去。
潘云河如今住的地方叫鹿鸣胡同,是自个儿的老岳父家里的宅院。那吴先生膝下单薄,唯有一个独女,而潘云河也是吴先生的得意弟子,又是惟一的姑爷,当然是非常看重。
潘老爹不想被看成是打秋风,更不想潘云河被当作是赘婿,因此每回到鹿鸣胡同看儿子时,全都会备上厚礼。
糖酒点心,还有5斤猪肉,除了没有偷偷塞钱,这可比给里长家的多多了。
鹿鸣胡同周边的宅院看上去都不错,基本上没穿麻布麻衣的,可见都是一些小富之家。见潘老爹,还有人打招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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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兄!”
“嗯!”
沈长青走在路上,有遇到相熟的人,彼此都会打个招呼,或是点头。
但不管是谁。
每个人脸上都没有多余的表情,仿佛对什么都很是淡漠。
对此。
沈长青已是习以为常。
因为这里是镇魔司,乃是维护大秦稳定的一个机构,主要的职责就是斩杀妖魔诡怪,当然也有一些别的副业。
可以说。
镇魔司中,每一个人手上都沾染了许多的鲜血。
当一个人见惯了生死,那么对很多事情,都会变得淡漠。
刚开始来到这个世界的时候,沈长青有些不适应,可久而久之也就习惯了。
镇魔司很大。
能够留在镇魔司的人,都是实力强横的高手,或者是有成为高手潜质的人。
沈长青属于后者。
其中镇魔司一共分为两个职业,一为镇守使,一为除魔使。
任何一人进入镇魔司,都是从最低层次的除魔使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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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后一步步晋升,最终有望成为镇守使。
沈长青的前身,就是镇魔司中的一个见习除魔使,也是除魔使中最低级的那种。
拥有前身的记忆。
他对于镇魔司的环境,也是非常的熟悉。
没有用太长时间,沈长青就在一处阁楼面前停下。
跟镇魔司其他充满肃杀的地方不同,此处阁楼好像是鹤立鸡群一般,在满是血腥的镇魔司中,呈现出不一样的宁静。
此时阁楼大门敞开,偶尔有人进出。
沈长青仅仅是迟疑了一下,就跨步走了进去。
进入阁楼。
环境便是徒然一变。
一阵墨香夹杂着微弱的血腥味道扑面而来,让他眉头本能的一皱,但又很快舒展。
镇魔司每个人身上那种血腥的味道,几乎是没有办法清洗干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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