蜀南文学>都市小说>系统种田:农家丑女是团宠>第144章 丰收
  这一秒,莫陵容突然有些羡慕起潘九福来了。她也想有一个武力高强的师傅,可以传授她绝世武功,叫她成为真正的高手。

  “陵容,别恣意任性,这儿已然不方便我们继续待下去。先回秋家,等药水炼好,我们就会启程回京了。这些时间,你也不要去找潘娘子,免的爆露了他们的行迹。”

  莫问曜沉声开口,他不知道妹子究竟在想啥,但是,却决不会准许她坏事儿。

  “知道了,走。”

  轻轻叹气,莫陵容并非娇蛮的人,兄妹俩坐上了马车,离开了这小小的葛拉庄。

  潘家的废墟里边,一影子悄然出现,吴则灵低下眼睛,掩去了里边的杀气。

  既然这兄妹二人识相,莫陵容也不曾吐露出那夜的事,那他就暂时饶了对方的性命。

  吴家不同于旁人,舞阳郡公府跟吴国公府可是政见不合的死对头。也许,向后会是他要利用的存在。如果是杀了莫陵容,跟舞阳郡公府结了仇,终归是要不偿失。

  潘家的日子,终究平静下。

  潘老爹每日带着儿子们去清泉庄,一边找了人修屋子,一边去自家的地里边忙活。本来葛拉庄的那些地,表面上暂且由秋家的人接管了,村庄里边的人倒是不敢私自占下。

  只是,天越来越热倒是叫人发愁,没足够的水,地里边的稻谷都是瘪的,压根不抽穗,今年的收成铁定会大减。

  大晋皇朝苛捐杂税极多,百姓们辛苦种地,但是要来的食粮,三分之二都要拿去交税。剩余的,也便勉强够一家子的嚼用。现在庄稼减产,日子怕是压根没有法子过了。

  对小老百姓来说,最要紧的还是地中的收成,潘老爹每日回来后都会哎声叹气。这般的天气,对香水的制作也有影响,到底好多花草都给晒死了。

  潘九福也有些发愁,她虽说没亲眼看见,可家中人,还有养花人们的态度,足以说明外边的状况比这更加严重。

  可是降雨符太贵了,并且也降不了多少雨水,对庄稼来讲,完全便是杯水车薪。

  只是,还是有一个好消息的,她用莫问曜给的2万两白银,买的食粮都到。幸亏之前买了那个大宅院,地下修建了个地窖,刚好可以用来屯粮。

  镇子里的粮价,已然在飞涨了,百姓们是怨声载道,却只可以拿出比以往贵上一倍的钱去卖食粮,还要尽力多买点,免得到后来卖不起了。

  这场大旱,看起来不论怎样都是避免不了。

  潘九福知道,她的那些食粮,看上去多,可用到太多人身上,便非常少了,压根便是治标不治本。んΤτΡS://Wωω.sndswx.com/

  她想要得到功德,也不忍心看见饿殍遍野的凄惨景象。也是在这时候,她登时灵光一闪。

  这儿到底不是21世纪社会,对普通的小老百姓来说,最要紧的不是穿着装扮,而是吃饱。她有再多的钱,也不可以帮助所有人全都可以吃穿无忧。

  授人以鱼不如授人以渔,对随身系统里边瞧了瞧,她最后把目标放到耐旱跟高产的粮种上边。

  现在她的积分,置换上个世界经过改良的高产粮种,完全够了。思来想去,她选中苞米。

  这是随身系统里边最便宜的粮种,全都要5000积分。这苞米不仅高产,还耐旱,本便喜温,对土的要求也不严。

  虽说也需要水来浇灌,可比较起稻子,需量完全不多,靠着河水都应当可以养活。只须在后边几月里边,即便有1两回降雨,起码,百姓们就有了果腹的食粮,不至于饿肚儿。

  苞米一年有两种,春种一般在4月,秋种一般在7月,3到4个月就可以成熟了。如今置换了种子种下,却是刚才好。

  可是,即使有了种子,大家压根便不认识,谁可以相信这是可以高产的食粮?便凭她一人的力量,也没有法子劝说百姓们种植苞米。

  更不要说,这类子随身系统置换的数量也不多,5000积分,便唯有5000颗种子。她必得自个做种,才可以有可能推广出。

  虽然不能彻底解了燃眉之急,起码,她如果做出了成绩,往后总会造福世人的。

  想到这儿,潘九福急不可耐的置换了苞米粮种,忍着肉疼,赶快去找了潘老爹。

  “九福,真有这般的粮种?快,快叫我瞧瞧!”

  潘老爹急切的开口,看着一大兜儿的苞米种子,从没见过这玩意儿的他,一看见那金灿灿的种子,就忍受不住惊喜的瞪大了眼。

  “九福,这明明应当是叫金米才对吧?天底下还有这般的米么?”

  光是这颜色,便够叫人震惊的。

  “爹,苞米刚才成熟时便像是玉一样,这是老了后才会变黄。嫩苞米又甜又糯,味儿比较起稻子还要好。就是晒干后,反倒不大好下口了。唯有磨成粉,掺合着其他主粮吃。就是,苞米高产耐旱,1亩地起码能产800斤。灾荒年间种这,便不用担忧会饿死了。”

  潘九福把自个从那苞米种子介绍上边看见的讲了遍,她实际上也没有种过地。就是,随身系统给出的种子跟种植之法都非常详细,潘老爹是老农民了,做这应当没有问题吧。

  “800斤?九福,这苞米,真有这样高产?”

  潘老爹倒抽了口凉气,他们顶好的水田,辛辛苦苦的照顾,种植出的稻子,1亩地能有200斤都是顶天了。这苞米,居然可以有800斤!

  “九福,这可太好了!父亲这便去安排,尽快将这些苞米种下去!”

  这是天上的天神赐下的种子,还有专门种植的书,潘老爹当下就决定,要将家中的十亩山地,全部拿来种这苞米。

  左右如今的状况已然不能更糟了,与其叫土地空着,倒不如试一试。如果是真的成功了,向后就是再遇见大旱,他们也不用担忧会死人了。

  潘九福也期望能尽快把此事儿办妥,因而,她取了100两白银给潘老爹,叫他去请些长工帮忙。

  家中的田地许多,可人手却不够,并且他们如今还不方便出现于世人跟前。请了长工,潘家人只须带着帽子去监督一下,不需要亲自下地。

  把事交给了潘老爹,潘九福便当了甩手老板了。她非常庆幸遇见的爹妈,对她非常的宠爱跟信任,不然的话,她要做的一切,便没有那样顺利了。

  时间过的飞速,展眼间,半月后,潘九福终究将莫问曜送来的止血药草,全部都提炼成了药水。

  巴掌大的陶瓷罐,足足装了100个,多余的全都给她存到随身系统空间里边去了。这药草不易的,近来因为大旱肯定更不好找,存着以防万一也好。

  在芹明园里边困了这样久,潘九福实际上也非常想出去瞧瞧。近来潘家都安安稳稳的,估摸上回那些刺客应当不会再来了。

  惟一遗憾的,是没查到那些刺客的身份来历,究竟是何人指使,有啥目的。

  她叫人给莫世子传了消息,乔装装扮了一通,扮做一个普通的养花人,带着一马车香水跟药水,去了寺头镇。

  因为气候的缘由,也为叫那些刺客幕后的人相信潘家确实已然遇难,风华绝代近来基本限制了香水的出货量。就是嘛,这价倒是提升了一倍,饥饿营销下,依旧叫所有人全都趋之若鹜。

  特别是最近的香水增加了一味薄荷香,在这炎热的天气,带来了一缕凉爽之意。闻到那味儿,心浮气躁的心情都会平静下来。

  寺头镇子里,本来热闹的街道,近来好像显的有些萧条。天气太热了,如果非必要,压根没有人乐意出门自找罪受。唯有到晚间,气温略微降低了一些,才有人出活动。

  潘九福直接驾着马车去了风华绝代,已然得到消息的莫问曜跟莫陵容,早便在后院的雅阁里边等着了。

  他们这些时间一直都停留在寺头镇子里,偏巧因为不能泄露了潘家的行迹,因此只可以强忍着不去探望。

  现在终究有了响动,自然是喜不自禁。

  “潘娘子,你总算是来了!”莫问曜急切的站起来,赶快把那大大的木柜抱来。

  “叫世子久等,师傅昨夜才把药水做好,这些时间他消耗元气太多,已然在平安岭中闭关了。我今日一早就去了约定的地方,把药水取出,立刻便送来了,世子先检查瞧瞧吧。”

  潘九福主动开口,取出了1罐药水打开。莫问曜心里一动,这女孩着实是太体贴了,叫他免去了好多尴尬。

  到底,这药水的真假,还有效果,是否跟之前得到的一样,全都是需要验证的。

  而当着对方的面做这类事,总会有不信任跟不尊敬的态度。而莫问曜,却是不想在对方眼里,留下坏的印象。

  “多谢潘娘子,那我便来试试了。”

  说着,莫问曜便利落地取出了一把小刀,划破了自个的小指。殷红的血水瞬时流出,他立即滴了一滴药水抹上,展眼间,血就已然止住,结上了1层浅浅的痂。

  这样惊人的效果,果真是跟当初他们从秋原那的来的别无二致!

  兄妹二人脸面上全都露出了喜色,有了这玩意儿,向后他们家里,就再也不用担忧会因为一点小小的伤口,就要搭上性命了。

  晖哥儿终究不用每日被困在家里,啥都不可以接触,小心谨慎的生活。

  “九福妹子,真的很谢谢你,还有你师傅。这药对我们来讲非常重要,这份恩情,我们会一直铭记在心的。”

  莫陵容感激地握住了潘九福的手,真心实意的开口。

  “不用客气,可以帮到你们便好。并且,我还收了那样重的礼,这也是你们应该的的。”

  潘九福摇了下头,他们这也算是公平交易,并且,二人完全没仗着国公府的权势对她施压。把药水给他们,还可以救人,她也是心甘甘愿的。

  “我们此行前来便是为求药的,现在也要尽快赶回京师才可以。潘娘子,非常抱歉那些刺客的来历我们还没有查清楚,只是,我会将带来的吴家守卫都留下,暗里保护你们。”

  莫问曜说出了自个的打算,对此,潘九福犹疑了一会,究竟还是点头答应了。

  有吴家的守卫在,不论怎样,潘家的安全可以保证。到底,下一回不见的还会有那鬼脸蒙面人出现。

  “九福妹子,我真是舍不得你,只是,我们必须的离开了。实际上,留在寺头镇子里,说不准还会遇见危险。不如你跟我们一块去京师吧?

  到京师,便不用担忧那些刺客会找到你们了。你也可以继续做香水的买卖,先前秋原还在埋怨,说是每回都要派遣人到寺头镇来运货太麻烦了。巴不得你去京师,给他挣钱呢!”

  莫陵容有些期待的劝讲起,觉的她这般聪明又可以干的人,留在这般小地方,着实可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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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兄!”

  “嗯!”

  沈长青走在路上,有遇到相熟的人,彼此都会打个招呼,或是点头。

  但不管是谁。

  每个人脸上都没有多余的表情,仿佛对什么都很是淡漠。

  对此。

  沈长青已是习以为常。

  因为这里是镇魔司,乃是维护大秦稳定的一个机构,主要的职责就是斩杀妖魔诡怪,当然也有一些别的副业。

  可以说。

  镇魔司中,每一个人手上都沾染了许多的鲜血。

  当一个人见惯了生死,那么对很多事情,都会变得淡漠。

  刚开始来到这个世界的时候,沈长青有些不适应,可久而久之也就习惯了。

  镇魔司很大。

  能够留在镇魔司的人,都是实力强横的高手,或者是有成为高手潜质的人。

  沈长青属于后者。

  其中镇魔司一共分为两个职业,一为镇守使,一为除魔使。

  任何一人进入镇魔司,都是从最低层次的除魔使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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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后一步步晋升,最终有望成为镇守使。

  沈长青的前身,就是镇魔司中的一个见习除魔使,也是除魔使中最低级的那种。

  拥有前身的记忆。

  他对于镇魔司的环境,也是非常的熟悉。

  没有用太长时间,沈长青就在一处阁楼面前停下。

  跟镇魔司其他充满肃杀的地方不同,此处阁楼好像是鹤立鸡群一般,在满是血腥的镇魔司中,呈现出不一样的宁静。

  此时阁楼大门敞开,偶尔有人进出。

  沈长青仅仅是迟疑了一下,就跨步走了进去。

  进入阁楼。

  环境便是徒然一变。

  一阵墨香夹杂着微弱的血腥味道扑面而来,让他眉头本能的一皱,但又很快舒展。

  镇魔司每个人身上那种血腥的味道,几乎是没有办法清洗干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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