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到周家,发现其他人早就到了。
黄胜利领着媳妇和一儿一女,孙晓锋也领着媳妇和儿子。
一起上山的这几个人里,只有冯超和周庆国还单着呢。
此时众人脸上都挂着笑容,见了面赶紧打招呼。
女人们彼此不太熟,不过都有孩子,凑到一起聊着聊着,也就熟悉了。
周庆国的母亲李氏,在厨房忙活着做菜。
其他几个媳妇一看,赶忙把孩子都塞给自家男人,然后都去厨房帮忙了。
这几个媳妇都很能干,有她们帮忙,饭菜很快就做好了端上来。
排骨炖豆角、炒大辣椒、黄瓜拌猪嘴蘑、糖拌西红柿、三烀一炸、猪肝猪舌头拼盘、猪心丝拌葱丝、韭菜炒榆黄蘑。
李氏特别能干,拾掇出八个菜来。
“那猪嘴蘑是家里老三去楞场摘的,我洗了七八遍。
先用小灰泡,又搁面碱还有盐搓洗了,放心吃。”
李氏端上猪嘴蘑拌黄瓜的时候,特地解释了下,生怕大家心里犯疑。
这猪嘴蘑,学名叫胶陀螺,是一种生在柞木上的菌类。蜀南文学
黑褐色,像陀螺又像猪嘴,故而被人起名为猪嘴蘑。
猪嘴蘑是一种被人又爱又恨的东西。
爱它,是因为口感特别好,比木耳吃起来有肉,软软的有弹性,堪比猪拱嘴。
尤其是跟黄瓜、大蒜拌在一起,清香滑润富有弹性,那真是越吃越想吃。
让人恨,是因为这东西含有一种有毒物质。
如果不洗或者清洗不干净,吃了之后嘴又肿又麻,真的跟猪嘴一样了。
而且浑身都像针扎了一样的难受,见不得光,严重的连手指都肿。
症状类似于日光过敏性皮炎,得六七天才会消退,特别遭罪。
想要去掉猪嘴蘑的毒性,就必须用小灰,也就是草木灰水,浸泡十来个小时,然后一遍一遍搓洗。
最好还要用碱和盐再搓洗两遍。经过浸泡搓洗的猪嘴蘑,变得又软又滑,吃起来口感特别棒。
“哎呦,让嫂子费心了,整这么多菜,受累了啊,谢谢嫂子。”
许世彦一看,桌上陆续摆了八个菜,当季的菜蔬都上来了,知道李氏费了心,自然要道谢。
除了许世彦喊嫂子,其他几个都喊婶子。
街坊邻居,也不论什么辈分,反正就各叫各的,也不管什么乱套不乱套。
“咳,都客气啥?赶紧吃吧,也没啥好菜招待,你们随便吃啊。”
李氏这人特别爽快,菜摆好,酒也放桌上,招呼了周长和还有周庆国父子陪着。
自己则是出了东屋,跟苏安瑛等人,在西屋吃饭。
一起的,还有周家老三,十六岁的周庆安。
周长和当兵出身,几个孩子受他的影响,也都对参军入伍很向往。
周家老二周庆军大前年也当了兵,老三现在读书呢,成绩不太好,反正也成天喊着,他也要跟大哥二哥一样当兵去。
女人这屋,都得照看孩子,吃饭挺麻烦。
像许海源小点儿还好说,直接放炕上让他自己伸胳膊蹬腿的玩儿着就行,苏安瑛一边吃饭一边回头瞅两眼。
黄胜利家儿子大,三岁了,正是满地跑不闲着的时候,小的还不到一周岁,可哪爬。
黄胜利媳妇只好抱着闺女,哄着儿子吃饭。
如今这个社会多数都如此,男人天天在队里干活,白天累一天了回家,很少有人哄孩子啥的。
女人都是一边看着孩子一边做家务,吃饭也得哄着孩子,大家都习惯了,也就不觉得如何。
几个女人凑在一起,除了聊丈夫也就是孩子,男人就不一样了,天南海北的什么都能扯。
东屋里,周长和说起了公社这几天发生的一些事。
“一大队的几个人,进山也挖到大货了,听说去县里卖了两千多,几个人都分了四五百块钱。
三大队也听说有一伙儿进山拿着棒槌了,好像没有一大队的好,一家分了两百来块钱。”
赶上红榔头市,山里的人谁不想进山去碰碰运气?
这些日子不知道多少伙人进山,但是能遇见大货的,却不多。
这么大个公社,也就听说了这两伙人,要是加上许世彦他们,那就是三伙了。
许世彦一听,心里高兴。
一个公社越多人挖到山参,他们几个就越是不起眼,也就没人在意他们了。
许世彦捅了捅周庆国和黄胜利他们,几个人互相看了眼,心领神会。
不管对谁,就像在通化商议的那么说,免的让人妒忌眼红。
“看起来,今年是个好年头啊,棒槌下山多。
挺好,估计是山神爷老把头,知道咱日子难,故意派了人参精下山,救济咱来了。”
许世彦给周长和倒了酒,笑呵呵的说了句。
这话说的有趣,引得众人哈哈大笑起来。
别人难不难不知道,但他们几个,有了这笔钱,能干不少大事儿呢。
“可不是?我这还没说媳妇呢。
正好,今天回家我妈说了,有人给我介绍了个姑娘,改天去相看。
要是能成,冬天赶紧娶进门。”冯超咧嘴憨憨笑着说道。
“嗯,老大不小了,是该赶紧娶个媳妇。
不光超子,还有庆国,周叔,你也赶紧给庆国张罗张罗。
别让他成天挑拣,眼光那么高干什么?找个贤惠点儿的能过日子就行。”
那头,黄胜利忍不住调侃冯超和周庆国。
周庆国今年都二十五了,搁这边儿,小伙子二十五还没说媳妇,那真是挺晚了。
没办法啊,周庆国当兵好几年,才从部队回来。
他眼光又高,旁人给提亲,都看不上,回来家这大半年,相看了好几个,都没成。
提起这事儿来,周长和就头疼,“可别提我们家庆国了,这臭小子,就没那个结婚的心。
人家给介绍一个不成,再介绍还不成,我都让他愁死了,也不知道他要找个什么样儿的。”
“二哥,你愁啥?
咱庆国这模样个头,这工作,咋地也得找个好看还有工作的媳妇啊,急啥?”
别人不知道,许世彦很清楚,周庆国七八年冬天结婚。
娶的就是东岗医院的大夫,人长的漂亮,工作也挺好。
“保不齐啊,庆国的媳妇就在哪儿等着呢,改天就遇上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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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兄!”
“嗯!”
沈长青走在路上,有遇到相熟的人,彼此都会打个招呼,或是点头。
但不管是谁。
每个人脸上都没有多余的表情,仿佛对什么都很是淡漠。
对此。
沈长青已是习以为常。
因为这里是镇魔司,乃是维护大秦稳定的一个机构,主要的职责就是斩杀妖魔诡怪,当然也有一些别的副业。
可以说。
镇魔司中,每一个人手上都沾染了许多的鲜血。
当一个人见惯了生死,那么对很多事情,都会变得淡漠。
刚开始来到这个世界的时候,沈长青有些不适应,可久而久之也就习惯了。
镇魔司很大。
能够留在镇魔司的人,都是实力强横的高手,或者是有成为高手潜质的人。
沈长青属于后者。
其中镇魔司一共分为两个职业,一为镇守使,一为除魔使。
任何一人进入镇魔司,都是从最低层次的除魔使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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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后一步步晋升,最终有望成为镇守使。
沈长青的前身,就是镇魔司中的一个见习除魔使,也是除魔使中最低级的那种。
拥有前身的记忆。
他对于镇魔司的环境,也是非常的熟悉。
没有用太长时间,沈长青就在一处阁楼面前停下。
跟镇魔司其他充满肃杀的地方不同,此处阁楼好像是鹤立鸡群一般,在满是血腥的镇魔司中,呈现出不一样的宁静。
此时阁楼大门敞开,偶尔有人进出。
沈长青仅仅是迟疑了一下,就跨步走了进去。
进入阁楼。
环境便是徒然一变。
一阵墨香夹杂着微弱的血腥味道扑面而来,让他眉头本能的一皱,但又很快舒展。
镇魔司每个人身上那种血腥的味道,几乎是没有办法清洗干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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