蜀南文学>都市小说>重回七七种田养娃>第四十二章 起参
  有赵大海讲情,许世彦也觉得目前不宜得罪人。

  许家能在大房子立足,全仰仗着赵大海,咋地也不能不给赵大海面子。

  “陈德勇你听清楚了,今天是看在赵大叔的面子上,我再饶你这一回,赶紧走,别在这碍眼。”

  听见这话,那几个小伙子赶紧抬着陈德勇上车,陈家人也灰溜溜走了。

  陈德勇被送去公社医院,连着打了三天针,伤处消肿,伤口也开始愈合。

  后遗症不知道有没有,反正敢下地行走了。

  陈家人连着闹了两场,半点儿便宜没捞着,反倒惹得众人厌烦,在村子里越发不招人待见。

  而陈家和许家,也因为这两回的事,成了死对头。

  转眼间进了农历八月,地里的庄稼该往回收了。

  东江沿大队一共就七百来亩地,往回收非常容易,全村老少齐动手,没用几天就把粮食全都收拾回来了。

  趁着秋高气爽,该晒的晒,该晾的晾,然后打豆子、扒苞米,全村老少齐上阵,忙了个不亦乐乎。

  春种秋收,向来都是庄稼院里最忙的时节。

  而对于参乡的人来说,秋天还有一项更重要的任务,就是起参做货。

  园参的生长都是有规律的,从种子到起参做货,分成两个阶段,一共六年时间。

  第一年秋季,将开口的参籽播撒在参地中。

  经过三年的生长,基本上可以长成烟卷到手指粗细,这叫做参栽子。

  参栽子秋天从土里起出来,挑选出个头好、身条好、无水锈伤疤的,重新栽到好土中,再长三年,才能起参做货。

  经过六年的生长,一棵人参差不多可以重一两往上,最大的能有三四两。

  主要跟栽子大小、土壤肥力、后期管理有关。

  人参的药用价值非常高,但是山参资源极少,早在明清时期,就已经有园参种植。

  抚松很多地方的地名都与人参有关,多数都是清末民国时期的大参园。

  如今参园都归公家所有,几乎所有的公社、大队,都有自办参场参园。

  东江沿大队的参地不算多,连参栽子加在一起,六年的也才两千多丈,当年做货的,也就五百来丈。

  所谓的丈,是参地专用术语,一般是指一丈长,五尺宽的面积,换算下来,大概也就五点几平方米。

  别小看这五平方米的参地,如果侍弄好了,可以出产水参十六七斤。

  蒸熟晒干做成红参,大概四斤左右,按目前的价格来算,差不多能卖三四百块钱。

  这个年月的三四百,那可不得了,要不然怎么各处公社都卯足了劲儿种植人参?太值钱了。

  当然,在后世,随着各种肥料的使用,园参产量可以达到每丈二三十斤。

  只是人参价格受国际影响,波动很大,赶上价格低的时候,参农也赔的不轻。

  随着森林资源越来越匮乏,人参的行情倒是一路上涨。

  “明天开始,上山起参,下面我点名,凡是点到名的,明早六点集合,去前川参地。”

  九月二十号下午,众人刚忙活着打完黄豆收入仓库,队长于善海便大声吆喝起来。

  起参也是有节气的,早了人参浆气不足,做货不压秤,晚了回浆也不行。

  一般来说,都是秋分之前那几天,上山起参。

  “许世彦、许世祥、杨春明、赵建国、赵建设……”队长念了一长串的名单。

  起参就是把人参从地里刨出来,这个活不光要有力气,还得有耐心。

  手要稳,干活毛毛躁躁容易刨伤了底下的人参根茎,破坏其价值。

  许世彦是出了名的心细、稳当,起参、栽参的活每年都有他,而且是第一个被点名。

  九月二十一号早晨六点,被点名的四十个小伙子齐聚队部门前,带着各种起参的工具,还有麻袋,赶着马车,直奔前川参地。

  前川参地距离村子大概十来里地,就在之前许世彦带人放山的附近。

  山间小路崎岖不平,马车走的不快,半个钟头后,总算到了前川参地。んΤτΡS://Wωω.sndswx.com/

  如今这时候还没有参地专用的塑料布,多数都是用木头破成板子,做成参棚,上面再覆盖干草或是油毡纸一类防水。

  所以远远望去,就见到一条条黑灰色的长龙,沿着山势蔓延成片。

  众人刚到参园外,就听见里头的狗连声叫唤。

  看守参园的老李头,扛着枪从参园里的房子走出来。

  见到是队里的人,这才上前,将树枝做的大门敞开,放众人进入。

  “李大爷,这是大娘让我给你捎上来的,棉衣棉裤,换洗衣服,还有煎饼、酱、咸菜、小炸鱼。”

  许世彦见到老李头,赶紧把后背上的背囊递过去,那里头是老李太太昨晚特地收拾的东西。

  “呦,这么沉啊,我家那老婆子,不知道又给我装了多少吃的呢。

  小许啊,谢谢你,你看我在山上,也顾不着家里头,都是你帮忙照看。”

  老李头接过背囊,很是客气的说道。

  看参人一年到头,只有腊月里土地完全冻实了,才能下山。

  过完年不等出了正月十五,又得上山,常年不在家。

  这山上看参可不是容易的活,要防着人来偷,也得防着野兽来祸害。

  老李头年轻的时候,是远近闻名的炮手,指着打猎过日子,枪法一绝。

  后来岁数大了体力不行,没法上山打猎。

  正好队里弄了参地,就把他派上来看参,挣的工分倒是不少,就是不能回家,照顾不到家里。

  老李头知道许世彦心眼儿好,处处照顾老李太太,所以见了面对许世彦都格外客气。

  “瞧大爷说的,我现在住你家的房子呢。

  大娘不要我房租,菜园子里的菜也随便我吃,应该是我谢谢大爷大娘才对。”许世彦闻言笑笑。

  “也是,那咱俩就谁也不用跟谁客气了。”

  老李头是个挺爽朗的人,当即拍着许世彦的肩膀哈哈大笑。

  “要不要进屋喝口水啊?我刚烧了壶开水,正好还有春天采的暴马子,给你们沏一壶。”

  老李头说的暴马子,学名应该叫暴马丁香,是山里的一种植物。

  东北没有茶树,穷人也喝不起茶叶,就在春季撸一些暴马丁香的叶子还有花,晒干了当茶喝。

  这东西养胃,而且暴马丁香的花非常香,沏茶挺好喝的。

  “不了不了,今天开始起参,地里不少活呢,我们先去忙了。”

  许世彦摆摆手,跟随众人一起,朝着今年起货的那片参地走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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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兄!”

  “嗯!”

  沈长青走在路上,有遇到相熟的人,彼此都会打个招呼,或是点头。

  但不管是谁。

  每个人脸上都没有多余的表情,仿佛对什么都很是淡漠。

  对此。

  沈长青已是习以为常。

  因为这里是镇魔司,乃是维护大秦稳定的一个机构,主要的职责就是斩杀妖魔诡怪,当然也有一些别的副业。

  可以说。

  镇魔司中,每一个人手上都沾染了许多的鲜血。

  当一个人见惯了生死,那么对很多事情,都会变得淡漠。

  刚开始来到这个世界的时候,沈长青有些不适应,可久而久之也就习惯了。

  镇魔司很大。

  能够留在镇魔司的人,都是实力强横的高手,或者是有成为高手潜质的人。

  沈长青属于后者。

  其中镇魔司一共分为两个职业,一为镇守使,一为除魔使。

  任何一人进入镇魔司,都是从最低层次的除魔使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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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后一步步晋升,最终有望成为镇守使。

  沈长青的前身,就是镇魔司中的一个见习除魔使,也是除魔使中最低级的那种。

  拥有前身的记忆。

  他对于镇魔司的环境,也是非常的熟悉。

  没有用太长时间,沈长青就在一处阁楼面前停下。

  跟镇魔司其他充满肃杀的地方不同,此处阁楼好像是鹤立鸡群一般,在满是血腥的镇魔司中,呈现出不一样的宁静。

  此时阁楼大门敞开,偶尔有人进出。

  沈长青仅仅是迟疑了一下,就跨步走了进去。

  进入阁楼。

  环境便是徒然一变。

  一阵墨香夹杂着微弱的血腥味道扑面而来,让他眉头本能的一皱,但又很快舒展。

  镇魔司每个人身上那种血腥的味道,几乎是没有办法清洗干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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