蜀南文学>都市小说>重生之我有拍卖系统>第一百零五章 决定了
  叶晋发现玳瑁盏上面的附着物,大多只是一些土而已,于是他试着简单清理了一下,发现此件玳瑁盏品质颇为出众,釉色瑰丽,无论从造型或釉色上看,均可称为吉州窑玳瑁釉的一件代表作品。hτTΡδ://WωW.sndswx.com/

  这让他颇为惊奇,这么一件东西,怎么会随随便便放在这里?他当即拿着玳瑁盏,走到外面。

  沈月梅注意到叶晋手里拿着的玳瑁盏:“你手上拿的是什么?”

  大家的目光都看向了叶晋。

  叶晋说:“刚才我在卫生间对面的一个角落里发现的,我看了,是一只吉州窑玳瑁盏。”

  “确实是玳瑁盏?”叶明涛非常惊讶,他可不知道,大舅哥家还有这样的东西,而且这只玳瑁盏看起来有些脏,好像从地里挖出来的一样。

  叶晋点了点头:“错不了。”

  沈福祥脸上带着疑惑:“这只碗是我之前挖排水沟的时候,正好挖到的,当时我觉得挺好看的,就带了回来,打算问问别人,到底是什么东西,不过后来因为太忙就忘记了,难道它有什么说法?”

  叶明涛说道:“我这么说吧,这个东西是宋朝时喝茶用的茶盏。”

  “啊!也就是说,它是古董了?”沈福祥震惊之后,激动了起来,自己难道要发财了吗?

  叶晋点头道:“确实是古董。”

  老太太急忙问道:“那能值多少钱?”

  叶晋翻看了一下,这件玳瑁盏口沿处有一些磕碰,会影响一些价值,其他地方没有破损的痕迹,不得不说挺幸运的,他思索了片刻:“市场价大概八千吧。”

  听到这个价钱,老太太和沈福祥夫妻既失望,又高兴,失望是觉得八千块钱并不算多,但这些钱说少也不少,而且还是意外之财,当然值得高兴。

  这个时候,满脑子都在胡思乱想的沈新明回来了,看到父母都一脸喜气洋洋,好奇发生了什么事:“怎么了,是有什么高兴事啊?”

  沈福祥笑着说道:“我之前不是挖出来一只小碗吗,刚才小晋正好看到,认出它是一件古董,能值八千块钱呢!”

  沈新明愣了愣,这是他之前也听父亲提过,当时没放在心上,他看了看叶晋手上拿的玳瑁盏,如果不认识的人,谁会知道,这么一件灰不溜秋的小碗,居然也能值八千块钱。

  他以前听一位老同事传授经验,世界上最赚钱的,莫过于信息差了,打个比方,一个人知道哪里可以买到便宜的衣服,然后大量购入,再以高出拿货价的价格卖出去,这就是信息差。

  古玩这行其实也差不多,只不过变成了靠知识形成的信息差赚钱,再加上有些古玩特别贵重,只要运气好碰到一回,就可以一辈子衣食无忧了。

  想来,叶晋应该就是遇到了这样的好事,才能赚大钱,买豪车。

  沈新明暗道一声可惜,他知道得太晚了,如果他早知道这一点,学习古玩知识,或许就不用羡慕叶晋了。

  “等等,我还年轻,现在学还不晚,而且论学习能力,我和叶晋半斤八两,没道理他能学得精,我就不行吧!而且,现在就有一个赚钱的机会等着我呢!”

  沈新明终于下定决心,想要答应沈朗的邀请,不过他觉得不能现在就答应,再拖个一两天,看看沈朗的反应,如果沈朗很着急,或许他可以提一提价。

  接下来,叶晋要了一盆清水,将玳瑁盏放里面泡着,一会把它清洗出来,看看还有没有损伤,如果有的话,价格还会降一些。

  这让沈福祥多少有些紧张,好在结果还不错,清洗出来的玳瑁盏表现还算完美,基本不太会影响它的价值。

  对于玳瑁盏的处理,叶明涛有两种方案,一种是放在他的店里代卖,至于多久能卖掉,他不敢保证,但有可能可以多卖一些,另外一种方案就是卖给他。

  一家人商量了一下,现在家里不缺钱用,所以选择放在叶明涛店里代卖,能多卖一点是一点。

  因为路途比较远,叶晋一家坐了一会,就提出了告辞。

  接下来几天,叶晋开车带着父母去亲戚家拜年,连续的赶场,让叶晋觉得颇为疲惫,不过今年由于他表现得好,父母在亲戚面前挺直了腰杆,一直乐呵呵的,让他觉得,累也值了。

  正月初七,叶晋终于回到了市里的别墅,只是让他诧异的是,贴在门口的春联居然都不翼而飞了。他明明记得,自己当时贴得挺牢固的,就算被风吹走,也不可能整幅春联连同横批都一同吹走吧!

  这种情况,他都不用猜,肯定是什么人看他字写得好,偷偷取走了。

  这让他有些恼火,如果喜欢他的字,大可等他在家的时候上门,大过年的,揭他的春联算是什么事!

  他想了想,决定先问一问保安有没有线索,保安都说没有注意,这没有出乎他的意料,看来暂时找不到揭春联的人了。为了今后避免这种事,他觉得要在门口布置监控了。

  带着略微郁闷的心情,叶晋拨通了崔彬飞的电话,告诉他,已经回市里。

  崔彬飞当即表示,一会来他家拜访。

  叶晋打扫了卫生,烧了水,又拿出一些瓜子坚果等物,就接到崔彬飞的电话,说他已经到了。

  叶晋看到崔彬飞时,他还背着一个背包,问他里面装得是什么东西,他还保密。

  之后,叶晋带着崔彬飞在别墅转了一圈,崔彬飞内心的羡慕溢于言表,嚷嚷着以后有了钱,也要买个大别墅。

  叶晋给崔彬飞泡了茶:“现在应该可以说,到底有什么事了吧?”

  崔彬飞嘿嘿一笑:“你一会可别骂我。”

  叶晋指着背包,没好气地说:“手痒了?”

  “没那么严重,我有自知之明,自问还学不到你的程度,我听说有些人专门跑乡下收货,就想着自己可不可以也试着在乡下低价收购一些,哪怕打了眼,损失也不会那么大。

  这不,年底的时候,我正好跟着我妈去了一趟外婆家,随后就在我外婆的那个村子,以及隔壁的两个村子转了一圈,低价收购了几件小物件。”

  说话间,崔彬飞从背包里将东西一件一件拿了出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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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兄!”

  “嗯!”

  沈长青走在路上,有遇到相熟的人,彼此都会打个招呼,或是点头。

  但不管是谁。

  每个人脸上都没有多余的表情,仿佛对什么都很是淡漠。

  对此。

  沈长青已是习以为常。

  因为这里是镇魔司,乃是维护大秦稳定的一个机构,主要的职责就是斩杀妖魔诡怪,当然也有一些别的副业。

  可以说。

  镇魔司中,每一个人手上都沾染了许多的鲜血。

  当一个人见惯了生死,那么对很多事情,都会变得淡漠。

  刚开始来到这个世界的时候,沈长青有些不适应,可久而久之也就习惯了。

  镇魔司很大。

  能够留在镇魔司的人,都是实力强横的高手,或者是有成为高手潜质的人。

  沈长青属于后者。

  其中镇魔司一共分为两个职业,一为镇守使,一为除魔使。

  任何一人进入镇魔司,都是从最低层次的除魔使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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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后一步步晋升,最终有望成为镇守使。

  沈长青的前身,就是镇魔司中的一个见习除魔使,也是除魔使中最低级的那种。

  拥有前身的记忆。

  他对于镇魔司的环境,也是非常的熟悉。

  没有用太长时间,沈长青就在一处阁楼面前停下。

  跟镇魔司其他充满肃杀的地方不同,此处阁楼好像是鹤立鸡群一般,在满是血腥的镇魔司中,呈现出不一样的宁静。

  此时阁楼大门敞开,偶尔有人进出。

  沈长青仅仅是迟疑了一下,就跨步走了进去。

  进入阁楼。

  环境便是徒然一变。

  一阵墨香夹杂着微弱的血腥味道扑面而来,让他眉头本能的一皱,但又很快舒展。

  镇魔司每个人身上那种血腥的味道,几乎是没有办法清洗干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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