入夜,大家都围在篝火旁,一边啃着土豆面包烤肉,喝着肉汤菜汤,一边海阔天空地闲聊着。
那吊桥一断,虽然他们过不去,可对面即使还有敌人也过不来了,这方圆近百里之内再没有能威胁到他们的敌人,更何况还有上百只比人更机警的金刚狼蛛在周围守护着,因此这决战前夕的夜晚,反而成了他们自出蓝水河以来最为放松的一个夜晚。
洛浩雄和叶琳达到底还是孩子心性,吃过饭就跑去找那个金刚狼蛛将军玩了,蜜雪儿和席琳端了碗躲在一边不知说些什么悄悄话,火堆旁边就剩下了凯米尔和霍克两个人。
“哎,凯米尔,”霍克放下碗抹了抹嘴问道,“你对浩雄是不是太严厉了点,他毕竟还只是个孩子。”
“不,有些不良苗头一旦发现,就得立刻掐死,否则等它落地生根,后悔就来不及了。”凯米尔摇了摇头说,“如果他只是一个普通人家的孩子,那耽误的也只是他自己一个人,最多也不过就他一家子或他身边的一伙人,我们能劝阻的就劝阻,实在劝不了的也可以睁一只眼闭一只眼,大不了到时候多费点事连根拔除而已,但他是领主的儿子,将来是要接替他爸坐镇统揽全局的,一旦被那些恶习沾染上了,到时候上行下效的,遭罪的就是整个领地,还有领地上的上百万民众。”
“可是这馋和贪,也是人的本性啊。”
“是啊,每个人心里都住着一个恶魔,一旦这个恶魔被释放出来,比什么恶魔都可怕,所以我们都得时时注意控制好这个恶魔,千万别把它给唤醒了!”凯米尔看着他说,“还有你也要特别注意,你是众神之子,拥有着常人不可能拥有的强大力量,如果迷恋上这种力量带给你的优越感和快感,那也是极其危险的。”
霍克笑道,“我们说的是浩雄,你怎么又扯到我身上来了?”
“其实说到你和浩雄,我都是藏了一些私心的。
“你知道,我是在月河长大的,月河对我恩重如山,领主大人对我也是有如父亲,月河也是你今后的家,我们的根都在月河,我可不想看到我们的根基被腐蚀了,更不想看到洛利克领主两代人费了无数的心血才建立起来的名声和威望毁于一旦,而且浩雄这小子鬼精鬼精的,培养好了是只好头狼,要是被带坏了那也是很可怕的,所以我们得时时敲打着他,别让他走歪了道,响鼓重锤,没有坏处。蜀南文学
“至于你嘛,”凯米尔脸上微微一红,看着他说,“你说过,无论天涯海角刀山火海,你都会陪着我走下去的,我可不想有那么一天,我要一个人独自去面对这个世界,更不想像阿姆和阿多那样相爱相杀……”
“凯米尔……”霍克痴痴地看着他,许久才说道,“你……”
“怎么了?”
霍克吞吞吐吐地,“你……你这话可不……不像是……”
“我……我说的是广义的爱,你别想多了!”
凯米尔不禁一愣,这才意识到自己不知不觉间又说漏嘴了,一下子就飞红了脸,幸亏是在篝火前看不大出来,连忙打断了他的话掉转了话题,“过了青垣要塞之后,我们这一路上能比较顺利地走到这里,还真是多亏了吉瑞娜,要不然我们真就是盲人瞎马,走丢了都没人知道丢哪儿了!”
“是啊,真没想到这峡谷地形这么复杂,如果我们能把水引回去,这功劳至少有一半要归功于她。”霍克本来还想说什么的,可一见蜜雪儿和席琳已经回头往这边走来,便也顺着他的话头说,“这羊见愁峡谷以前到底是个什么样的地方?”
“从一些书上的记载来看,这一带当初就是一片蛮荒之地,只有边缘地方有一些很少的山地居民,还有就是一些被通缉的逃犯,因为地势十分复杂险峻,连最善于在悬崖峭壁之间攀爬行走的野山羊见了都得发愁,所以那些山地居民管它叫羊见愁。”
凯米尔喝了一口水,接着说,“后来有人发现这一带出产的宝石都是上品,拿到其他地方能卖出很高的价钱,是那些贵族富豪眼中的奢侈品,这地方便成了那些要钱不要命的探险家、冒险家和他们雇用的矿工聚集的地方,再加上听到风声蜂拥而至的各路荒原法师、强盗土匪和他们抓来的奴隶劳工,最多的时候据说达到了上百个帮派团伙数万人,那些栈道、索桥和山道,都是用人命堆出来的,而且他们相互之间还经常发生抢夺地盘的火拼事件,我们长原郡沿河的村子就经常在河里捞起从上游漂下来的尸体,所以在西北大陆就流传着这样一首童谣:盗匪如牛毛,道路如蛛网,一入羊见愁,如进鬼门关,阴阳两相隔,爹娘愁白头……
“这羊见愁峡谷位于西疆、西夷国和卡戎国的交界地区,由于地势险要交通不便消息闭塞,大部队根本无法展开,小股部队就等于去白送死,所以各国都是只求这些强盗土匪不去侵犯附近的城镇就谢天谢地了,对他们都只能是睁一只眼闭一只眼,几千年来这一带一直都是一个三不管地带和法外之地,不死之王会选择在这个地方作为他的立足点,显然是经过深思熟虑缜密策划的。
“要修建那座大坝,即使有强力魔法的支持也绝非易事,至少也得好几年时间,还有那些道路交通和军事设施,甚至还把西夷国的延方邦都变成了他控制的根据地,可见他已经在这里盘踞了很长时间,而我们却一直被蒙在鼓里。
“这期间我都曾经到过库拉安平镇的,也没感觉到有什么不对劲的地方,如果不是这次旱灾,我们甚至都不知道他的存在,可见他的心机之深,只不知道他究竟用了什么手段,竟能收服那多如牛毛的强盗土匪逃犯和荒野法师,并把他们整编成一支训练有素的军队,心甘情愿地为他卖命的?”
“这一路过来,我也一直在想这个问题,记得我曾经看过王宫秘藏馆里秘藏的一本书叫《国王的艺术》,据说就是用来教导王储怎样当一个国王的。
“那本书中就说到过,每一个聪明的统治者都应该明白,你可以凭武力得天下,却不能单凭武力治天下。人们生来就具有畏惧权威、服从权威的天性和从众的本能,所以高明的统治者会用一手烤鹿肉一手狼牙棒的手段,树立起自己的绝对权威,分而治之,制造一种强大的环境压力,把治下人们都变成失去了自主意识的工具人。
“烤鹿肉是用来培养一批对你忠心不二的人,给他们各种好处各种特权,让他们变成没有独立意识、唯你马首是瞻的工具人,然后让他们拿上狼牙棒去对付那些敢于质疑你、反对你的人,至于手段嘛可以是无所不用其极,需要的就是具有绝对的震摄力,这样才能一举两得,既给那些骑墙派树立一个榜样,也给那些潜在的异志者一个严厉的警告。
“这样久而久之,敢于质疑你、反对你的人就会越来越少,而惧怕狼牙棒、追逐烤鹿肉的工具人则会越来越多,你的王座也就会越来越稳……”霍克边回忆边沉思地说,“当然,那也是个高难度的技术活,能玩得风生水起的就是王者,玩崩了的就成了全民公敌,不死之王可以说是一代枭雄了,我想他是自然深谙其中三味的。”
“也许他确实很有手段,但我们面前也就只有一条路,那就是无论如何都得想办法打破他这王者梦,否则月河就是一片枯骨之地!”凯米尔站了起来说,“大家都早点休息吧,明天起就是真正考验我们的时候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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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兄!”
“嗯!”
沈长青走在路上,有遇到相熟的人,彼此都会打个招呼,或是点头。
但不管是谁。
每个人脸上都没有多余的表情,仿佛对什么都很是淡漠。
对此。
沈长青已是习以为常。
因为这里是镇魔司,乃是维护大秦稳定的一个机构,主要的职责就是斩杀妖魔诡怪,当然也有一些别的副业。
可以说。
镇魔司中,每一个人手上都沾染了许多的鲜血。
当一个人见惯了生死,那么对很多事情,都会变得淡漠。
刚开始来到这个世界的时候,沈长青有些不适应,可久而久之也就习惯了。
镇魔司很大。
能够留在镇魔司的人,都是实力强横的高手,或者是有成为高手潜质的人。
沈长青属于后者。
其中镇魔司一共分为两个职业,一为镇守使,一为除魔使。
任何一人进入镇魔司,都是从最低层次的除魔使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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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后一步步晋升,最终有望成为镇守使。
沈长青的前身,就是镇魔司中的一个见习除魔使,也是除魔使中最低级的那种。
拥有前身的记忆。
他对于镇魔司的环境,也是非常的熟悉。
没有用太长时间,沈长青就在一处阁楼面前停下。
跟镇魔司其他充满肃杀的地方不同,此处阁楼好像是鹤立鸡群一般,在满是血腥的镇魔司中,呈现出不一样的宁静。
此时阁楼大门敞开,偶尔有人进出。
沈长青仅仅是迟疑了一下,就跨步走了进去。
进入阁楼。
环境便是徒然一变。
一阵墨香夹杂着微弱的血腥味道扑面而来,让他眉头本能的一皱,但又很快舒展。
镇魔司每个人身上那种血腥的味道,几乎是没有办法清洗干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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