蜀南文学>都市小说>我在香江警队的日子>第39章 太平山上
  傍晚时分,太阳斜斜西下。

  现在的季节依然还是昼短夜长,时间不到六点,紫霞笼罩半天,成群的倦鸟归林。

  李仁杰今天什么正经事没办,在家里呆一整天,就顾着陪两个大小顽童玩乐嬉戏。

  只是太阳下山,他也该下山了。

  夜幕降临,李仁杰驾车下山,前往中环干诺道的文华酒店,准备去把孟丽筠接回来。

  今天是孟丽筠的生日,数字唱片公司特意为她举办了一个生日派对,和香港歌迷共度。

  在文华酒店的康乐厅,由几个小宴会厅连通一起,有着两位嘉宾和三百名歌迷欢聚一堂。

  参加歌迷会的歌迷十分友好热情,出席嘉宾也没摆大牌架子,现场的气氛,温馨而热烈。

  孟丽筠的生日派对,终于在全场大合唱生日歌,在歌迷和嘉宾的见证和祝福下,缓缓落幕。

  李仁杰在酒店地库的停车场泊好车后,看了下手表的时间,这才慢慢走上去。

  数字唱片公司的副总经理,兼经理人程淑芬,站在酒店大堂的门口,在欢送着嘉宾和歌迷。

  李仁杰走过去,笑着和她攀谈起来,“程太,今天的生日会结束了吧?”

  程淑芬对李仁杰的出现毫不意外,也知道他来的目的,“刚刚结束了,孟小姐还在化妆间呢。”

  李仁杰笑着点点头,“那今天真是辛苦你们了,我现在进去看看,我们下次再聊。”

  程淑芬看着他离去的背景,心中不禁微微感叹,像他这种风度翩翩、英俊潇洒的男人,哪个女人不喜欢呢。

  难怪孟丽筠死心塌地跟他保持着关系,怕是真正只有这样的男人,才配得起那样的女人。

  在文华酒店的一间套间会议厅,充当临时的化妆间,孟丽筠坐在化妆台上,细心地补着妆容。

  她穿着穿一件素色印花的旗袍,配着一条棕色的披肩,齐肩的短发,戴一副钻石耳环。

  在灯光的映衬下,这种有种风华绝代的美艳,把那些庸脂俗粉都比到什么西伯利亚去了。

  李仁杰走进去的时候加快了脚步,显得匆匆忙忙,“不好意思,路上有点塞车,我来迟了。”

  他向孟丽筠陪个歉意的笑容,装出了一副「人在江湖,身不由己」的无奈样子。

  孟丽筠把双臂轻轻地抱在胸前,上下打量他,“我看你是躲在温柔乡里,舍不得离开吧。”

  李仁杰呵呵笑着地说:“幸亏现在还不是六月季节,不然人间定会出现飞霜的奇景。”

  孟丽筠没那么容易哄住,连名带姓叫他,“李仁杰,你要给我记住,我是为你生过孩子的。”

  李仁杰轻轻搂着她的肩膀,“喂,知道你的功劳最大啦,但你也不必这样时刻挂在嘴上呀。”

  “为什么不提?”孟丽筠白他一眼,得势不饶人,“我怀胎十月,辛辛苦苦把女儿给生下来。”

  李仁杰静下来凝视她,只笑不语。

  孟丽筠斜眼看着他,嘲弄地问:“怎么不说话了,知道自己理亏了,内疚了是吧?”

  她觉得自己有时候是个聪明的笨女人,聪明在其实什么都知道,但笨在什么都要说出来。

  李仁杰又不能狡辩什么,只好摊摊手,“对,我是负心汉、陈世美、十恶不赦,千古罪人。“

  孟丽筠回过气来,看他那装可怜的样子,忍不住噗嗤地笑了出来,心中的那点酸气尽数散去。

  李仁杰趁机上前,温柔握住她的手,“阿筠,你赶紧去换衫,以免错过了今晚的良辰美景。”

  孟丽筠重新恢复了那张新鲜玲珑面孔,嘴角带着微笑站起来,准备去衣帽间换一身衣服回去。

  她在衣架上一件一件拨着看,一时难以抉择,“你觉得我今晚应该穿那件出去呢?”

  李仁杰浩叹一声,伸伸腰,“我们只是去吃饭,不是登台表演,不用穿得那么隆重吧。”

  孟丽筠忽然诈娇,也用手叉住腰,“哼,反正我都人老珠黄了,随便一点都无所谓是吧?”

  “喂喂喂,”李仁杰当即跳了起来,赶紧否认道,“我可没这样说过,你可不要冤枉我。”

  孟丽筠见他那个紧张样子,微微仰起头,带一个洋洋的微笑,“哼,谅你也不敢。”

  她脸上的情绪瞬息万变,像是经历丰富的演员,在不同环境下,可以扮演着不同的角色。

  在水银灯和舞台上,她可以是优雅温柔、仪态万千,受歌迷崇拜喜爱的歌后小姐。

  在李仁杰眼前,她可以是知性识大体,偶尔可以任性刁蛮、撒娇耍小性子的小女人。

  在女儿的眼中,她可以是管教严厉、说一不二,随时会化身为大魔王的妈妈。

  李仁杰这下学乖了,也不出声催促她,就闲闲坐在那里,慢慢等她挑选钟意的晚服。

  孟丽筠今天带来的歌衫不少,有中式旗袍、有西式长裙,春夏秋冬的款式,看得人眼花缭乱。

  当红的歌星与华丽的歌衫有不可分割的关系,香港地先敬罗衣后敬人,没两件战衣谁敢登台。

  可以想象,当她穿着那身钉满珠片的黑色长裙,站在舞台上,晶光闪闪,美艳得不可方物。

  孟丽筠最终选了一件黑色细吊带的丝质裙子,吊带只绳子般细,随时会断开似的,非常令人担心。

  在用披肩露出半个雪白香肩,看上去优雅矜贵,还带着一点性感,设计已达到目的。ΗtτPS://Www.sndswx.com/

  她并没有天姿国色,但是皮肤非常白皙,一张脸蛋儿红是红,白是白,十分美丽动人。

  李仁杰看到眼前这个肤光如雪,高贵出众的艳光美人,忍不住玩笑地吹一个口哨。

  孟丽筠眉目含情地白他一眼,压住嘴角的喜意,责怪道:“你作死呢,真是像个无赖小阿飞。”

  她嘴上虽是这样说,但心中还是十分高兴的,毕竟女为悦己者容,她自然也不能免俗。

  两人亲密地手挽手走出衣帽间,躲过了记者的明枪暗箭,从后楼梯下停车场,驶出文华酒店。

  此刻太平山上,灯饰与夜色辉映。

  往日里热闹非凡的山顶餐厅,今晚却是格外的静谧,但正是这一分静,显得环境更加优美。

  此时,一对衣着打扮都十分华丽的男女,却被挡在了山顶餐厅的小花园外面,不给入内。

  他们两人都是一副善罢甘休的样子,正欲和餐厅经理许京华争执着什么。

  中年男人微微秃顶,名牌西装戴金捞,年轻女人则是一身珠光宝气,有压不住的风骚艳丽。

  许京华脸上保持微笑,礼貌地解释道:“先生小姐,不好意思,今晚餐厅暂停对外营业,怒不对外接待。”

  男子透过外面玻璃看到餐室内部,不满质问:“里边明明灯明火亮,怎么就不营业了呢?”

  他的脸色显得不悦起来,自己趁着机会带着女伴来享受烂漫晚餐,这家餐厅竟然如此待客。

  许京华不透露具体原因,只是耐心地重复了一遍,“不好意思,今晚本餐室歇业一晚,确实不对外营业。”

  女伴正想考虑离去,忽然手指着他的身后方向,语气不善起来:“那他们怎么进去了?”

  许京华转过头看去,心平气和地解释道:“那是我们餐厅的少东主,不是来用餐的客人。”

  中年男人只觉那个美丽的女人背影熟悉,只是一时之间,他也认不出她是究竟是哪位。

  不过既然人家挂歇业牌,他只好作罢,拉起女伴的手,“算了,我们去找其他餐厅吧。”

  女人感觉十分没面子,不免出言嘲讽了两句:“哼,店大欺客,我们去对面的凌霄阁。”

  她虽然是骄横惯了,但不是没有自知之明,知道这里也不是她身份能够胡搅蛮缠的地方。

  太平山上非富即贵,能够在这里开这么一间餐厅,不是哪个阿猫阿狗上来,就能随便撒野。

  许京华对两人,只能歉意笑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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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兄!”

  “嗯!”

  沈长青走在路上,有遇到相熟的人,彼此都会打个招呼,或是点头。

  但不管是谁。

  每个人脸上都没有多余的表情,仿佛对什么都很是淡漠。

  对此。

  沈长青已是习以为常。

  因为这里是镇魔司,乃是维护大秦稳定的一个机构,主要的职责就是斩杀妖魔诡怪,当然也有一些别的副业。

  可以说。

  镇魔司中,每一个人手上都沾染了许多的鲜血。

  当一个人见惯了生死,那么对很多事情,都会变得淡漠。

  刚开始来到这个世界的时候,沈长青有些不适应,可久而久之也就习惯了。

  镇魔司很大。

  能够留在镇魔司的人,都是实力强横的高手,或者是有成为高手潜质的人。

  沈长青属于后者。

  其中镇魔司一共分为两个职业,一为镇守使,一为除魔使。

  任何一人进入镇魔司,都是从最低层次的除魔使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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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后一步步晋升,最终有望成为镇守使。

  沈长青的前身,就是镇魔司中的一个见习除魔使,也是除魔使中最低级的那种。

  拥有前身的记忆。

  他对于镇魔司的环境,也是非常的熟悉。

  没有用太长时间,沈长青就在一处阁楼面前停下。

  跟镇魔司其他充满肃杀的地方不同,此处阁楼好像是鹤立鸡群一般,在满是血腥的镇魔司中,呈现出不一样的宁静。

  此时阁楼大门敞开,偶尔有人进出。

  沈长青仅仅是迟疑了一下,就跨步走了进去。

  进入阁楼。

  环境便是徒然一变。

  一阵墨香夹杂着微弱的血腥味道扑面而来,让他眉头本能的一皱,但又很快舒展。

  镇魔司每个人身上那种血腥的味道,几乎是没有办法清洗干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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