蜀南文学>都市小说>咸鱼王妃异世谋生>第133章皇子
  此刻有宫女进内禀报:“公主,太子来了。”

  “有请。”

  我抬起头来,见到一个身穿紫色蟒袍的少年正向我和公主款款而来。

  “见过太子哥哥。”

  “免礼,皇妹。”

  “草民见过太子。”

  “免礼。”

  太子落座后,十分惊奇地看着我。

  “皇妹,此人我怎么感觉如此熟悉啊。”

  “奥,皇兄,难道你之前见过楚公子吗?”

  “好像见过,但是一时半会儿我还想不起在哪里见过。”

  “皇兄你坐吧。今日皇兄为何而来?”

  “皇妹,今日听说你与楚公子相识、相知,皇兄过来看看你选的这位公子到底是何等高超。我听说楚公子擅长作诗。不知今日楚公子可能与本太子比试一番呢?”

  “谨遵太子之令。”

  我向太子恭谨地行了礼。

  “那么就有本太子出题。咱们以御花园里的牡丹为题,做几首赞美牡丹的诗词吧。”

  “好。太子请。”

  我向太子做了个请的动作。太子竟然没有推辞,开口说到:“庭前芍药妖无格,池上芙蕖净少情。唯有牡丹真国色,花开时节动京城。”

  “啪啪啪。”

  我诚心地为太子鼓掌。太子竟然知晓这首诗。我记得这是唐朝刘禹锡写的《赏牡丹》。刘禹锡以芍药和芙蓉对比,芍药没有格调,荷花没有热情,只有牡丹是真正的国色,花开之时,全城之人,都出来观看。

  太子将这首诗抛出来的时候,我感觉心内一阵慌乱。这明明是汉朝时期,为什么太子会知道这首诗啊?难道太子竟然也是跟我有着现代人思想的古代人吗?

  “不管了,我堵上一局吧。”

  听完太子的诗句,我走了两步,好像在细细地思考一番,之后便开口说到:“有了。此花名价别,开艳益皇都。香遍苓蓤死,红烧踯躅枯。软光笼细脉,妖色暖鲜肤。满蕊攒金粉,含棱缕绛苏。好和薰御服,堪画入宫图。晚态愁新妇,残妆望病夫。教人知个数,留客赏斯须。一夜轻风起,千金买亦无。”

  我记得这是唐朝王建写牡丹从开放到凋谢的情态,感慨“赏花当及时”。全诗围绕一个“赏”字,通过写牡丹的姿态和开谢,写出了作者赏牡丹的感受,道出了“花时难久驻,赏花当及时,一旦花事了,千金买亦无”的惜花之情。

  等我将这首诗悠悠地念出来时,太子心中一惊:“此人果然是个高手,竟然能够在这么短的时间内做出这么美妙的诗句来。要不皇妹说公子是个极富才情的男子呢。果不其然啊。”

  “好,做得甚好。不如公子再来一首吧?”

  “也好,待我先思量一番。”

  我照样又走动了十几步,“有了。”

  “牡丹一朵值千金,将谓从来色最深。今日满栏开似雪,一生辜负看花心。”

  我记得这是唐朝张又新做的诗。在唐时,人们钟情于深色的牡丹花。可诗人此次看到的牡丹,是白牡丹,似雪一般,令诗人感慨万千。

  “公子着实厉害,我也未曾见过白色的牡丹花。公子可能见过这么名贵的牡丹吗?”

  “回太子,草民不仅见过白色的牡丹花,还见过黑色的牡丹花。”

  “奥?黑色的牡丹花,有意思,说给本太子听听。”

  太子说着便正儿八经地坐下来,饶有兴致地看向我。

  我站起身,向太子拱了拱手,道:

  “黑牡丹,指近于黑色的牡丹,并非真的黑如墨炭,其中最著名的有乌龙卧墨池、青龙卧墨池、冠世墨玉、烟绒紫等。”

  太子看向我,似乎蛮有兴致。我接着说到:“牡丹五彩缤纷,雍容华贵,被誉为国色天香,是花中之王。我们把牡丹看作是人类和平、幸福、繁华与富足的象征。牡丹不仅有极高的观赏价值,还有相当重要的药用价值,牡丹根和皮均是名贵的中药材。”

  “奥?牡丹竟然还是中药材?罕见,罕见啊。”

  “那你说牡丹为什么会有黑色的呢?不如你形容一下。”

  我笑了笑,道:“世界上花的颜色虽然很多,但是黑色的花却十分稀少。太阳光由红、橙、黄、绿、青、蓝、紫7种颜色组成。花的组织,尤其是花瓣,一般都比较柔嫩,容易受到高温伤害。黑色可以吸收全部的光波,这样,花在太阳光下升温快,花组织容易受到灼伤,不利于花的自我保护,因此,黑花能自然保存下来的品种寥寥无几。”

  “那你能告诉本太子,这种黑色的牡丹如何培植?”

  “太子,据草民所知,要人为地创造黑色品种的花十分困难,即使通过杂交,获得黑花的几率也极其微小。所以在万紫千红的花朵中,黑牡丹因为稀少而变得十分珍贵。”

  太子听了我说的话,显得异常惊喜。

  “好好好好好。”

  太子好像在重新审视我一般,将眸光放在我的身上良久,笑了。

  “皇妹,你的眼光果然毒辣。竟然能够一下子选中这个才智双全的英俊公子。”

  突然太子颇具玩味地看向我。

  “莫非那日我见到的竟然是你的姐妹?”

  我一愣,想起那日在餐馆里太子曾经见过我女子的模样。

  于是我笑了笑说到:“太子莫不是认错了?”

  “不会,本太子是过目不忘的记忆力呢。怎么可能认错呢?”

  “是啊,世间长相相差无几的两个人比比皆是,该是长相跟我极像的人了吧。”

  “奥?貌似公子说的很有道理呢。”

  太子虽然如此说,但是我的心中已经开始打鼓般不平静了。

  “太子是认出我来了吗?不如我还是将他们引到他们都比较喜好的书法上来吧。”

  “禀太子,刚刚我在跟公主欣赏公主刚刚写好的字。刚刚我还夸赞公主笔力浑厚,字体潇洒,如行云流水般万般顺畅。不如?”

  公主见我将眼光放在了她的身上。瞬间会意:“不如皇兄你也写几个字,让我和公子好好欣赏欣赏吧。皇兄的字更加飘逸顺畅。”

  “那就有请太子了。”

  公主迈着欢快的步伐走向书桌,亲自为自己的皇兄研墨。

  只见太子拿起毛笔,挥毫泼墨,一蹴而就。

  洋洋洒洒几个大字跃然纸上。

  唯有牡丹真国色,花开时节动京城。

  天子写出的竟然是我刚刚念出的诗句,太子的记忆力果然好得惊人。

  “啪啪啪啪”我为太子鼓掌。

  “太子的字果然如高山流水般,着实令人佩服。”

  “怎么,大家都在啊?”

  随着声音,一个长相跟太子极其相像的男子走了进来。

  公主马上上前拉着这位男子的胳膊,“二皇兄,你快来,刚刚太子哥哥写了几个大字。太子哥哥可是很久都没有写过这样的字了。”

  “奥,太子竟然有如此雅兴,不简单啊。太子最喜欢的是舞刀弄剑,今日着实不易啊。看来这位公子面子倒是颇大的。”

  我上前行礼:“给二皇子请安了。”

  “免礼。”

  二皇子上前仔细地欣赏太子的墨宝,一副极为艳羡的表情。

  “太子自小便样样出色,今日得见,果然还是那么令人羡慕啊。皇兄,所有的优秀都让你占去了。”

  我发现二皇子比太子稍微矮一点点,但是也长得风流倜傥、帅气十足的。

  “二皇兄,今日怎么有空来皇妹这里了?”

  “好久没见皇妹了,甚是想念。”

  “昨日夜间刚刚见过的。怎么是好久不见了呢?”“你看,在皇兄跟前总是这么爱说实话,真的让我这个做二哥的……”

  此刻又一个长相相当潇洒的男子走了进来。

  “大家都在?”

  “为什么这么热闹?”

  “来让我认识认识这位公子。”

  我心中估摸着这应该是三皇子吧。

  我上前行了礼,三皇子更加随性。

  “不必拘礼了。都是自家兄弟。”

  “皇妹,你今日可是要请我们几个吃顿盛宴啊。”

  公主眉开眼笑,“那是自然了,各位皇兄。既然太子哥哥都赏了墨宝了,那哥哥们都亮亮自己的手艺吧。”

  先是二皇子上前拿起毛笔唰唰唰几下子,便写出了一副对联。

  我上前看时,竟然是:

  万紫千红百花争艳,望天宇万里清如玉。

  “好好,极好的一副对联。”

  “二皇兄你好不容易写一副对联,哪有就写一副的,好事成双,再来一副吧。”

  “那好,今日皇兄开心,就再写一副。”

  接着二皇兄大笔一挥,又写了一副。我凑上前去看了看,差点惊呆了。刚刚的那副对联用的是隶书,而这幅对联用的是行书。两副对联风格迥异,着实令人敬佩。如果不是亲眼所见,任谁都不知道这两幅对联是出自一人之手。

  只见二皇子这副对联上写的是:激扬文字彩笔生辉,再展宏图举世共钦。

  “好好好好好。二皇子果然是才高八斗,一手好字堪比王羲之。”

  公主脸上带着疑惑看向我:“王羲之?是哪位名家?”

  “王羲之是一位有名的书法家,字逸少,汉族,东晋时期著名书法家,有‘书圣’之称。其书法兼善隶、草、楷、行各体,精研体势,心摹手追,广采众长,备精诸体,冶于一炉,摆脱了汉魏笔风,自成一家,影响深远。风格平和自然,笔势委婉含蓄,遒美健秀。王羲之代表作《兰亭序》被誉为‘天下第一行书'。在书法史上,他与其子王献之合称为‘二王’。”

  二皇子眯起了眼睛,异常惊奇地说到:“竟然有如此之人?这人是官宦还是平民百姓?”

  我略加思索了一小会儿,说道:“王羲之历任秘书郞、宁远将军、江州刺史,后为会稽内史,领右将军。”

  公主拉着三皇子的胳膊摇动了几下子:“三哥,该你了。”

  “好好好,只要我这个美丽、温柔、大方的皇妹不嫌弃这个哥哥写的烂字,我今日便露一手。”

  说着,拿起毛笔几乎不假思索地写下了下面的字:人生得意须尽欢,莫使金樽空对月。天生我材必有用,千金散尽还复来。

  我心中大惊,“这是唐朝诗人的诗,三皇子怎么会知道?”

  “将进酒,君不见,黄河之水天上来,奔流到海不复回。君不见,高堂明镜悲白发,朝如青丝暮成雪。人生得意须尽欢,莫使金樽空对月。天生我材必有用,千金散尽还复来。烹羊宰牛且为乐,会须一饮三百杯。岑夫子,丹丘生,将进酒,杯莫停。与君歌一曲,请君为我倾耳听。钟鼓馔玉不足贵,但愿长醉不复醒。古来圣贤皆寂寞,惟有饮者留其名。陈王昔时宴平乐,斗酒十千恣欢谑。主人何为言少钱,径须沽取对君酌。五花马,千金裘,呼儿将出换美酒,与尔同销万古愁。”

  “啪啪啪。”

  “三皇子果然才情过人,佩服,佩服啊。”此刻三皇子的眼神已然变成了对我的崇拜了。“楚公子果然是个智计无双的男子,才智双全。这首诗我只晓得这一句,而公子竟然能够背得上来。着实令人佩服。”“多谢三皇子的夸赞,草民愧不敢当啊。”ΗtτPS://Www.sndswx.com/

  “如若公子那日得闲,可否将你知道的这些诗写下来?”

  “谨遵三皇子之命。草民定当早些写出来。”

  太子看向三皇子:“三弟,莫不是你的诗瘾又犯了?这么着急跟楚公子要诗?”

  “哪里哪里啊,太子哥哥,我只是最近闲来无事,找几首诗来看看罢了。”

  “三弟的才情果然是最佳的。好,好,好,下次父皇再问我们的学业时,三弟可是有说头了。”

  三皇子摸了摸脑袋,一副调皮生的模样,憨笑,之后看向公主:“皇妹,你这里还有什么要三哥做的事情没有?”

  “三个,不如让楚公子再说一首诗,你将它写下来。我找工匠裱糊好三位哥哥的大作,日日欣赏,日日学习,你们看可好哇?”

  太子笑了笑:“皇妹最是聪明了,不如我们今日便依了皇妹吧。”

  三皇子倒是也没再推脱,拿起毛笔,做出要开始写的动作来,看向我,我微微一笑:“好哇,既然公主如此有雅兴,那便开始吧。”

  我略微想了想,便开口说到:

  春江潮水连海平,海上明月共潮生。滟滟随波千万里,何处春江无月明!

  江流宛转绕芳甸,月照花林皆似霰;空里流霜不觉飞,汀上白沙看不见。

  江天一色无纤尘,皎皎空中孤月轮。江畔何人初见月?江月何年初照人?

  人生代代无穷已,江月年年望相似。不知江月待何人,但见长江送流水。

  白云一片去悠悠,青枫浦上不胜愁。谁家今夜扁舟子?何处相思明月楼?

  可怜楼上月裴回,应照离人妆镜台。玉户帘中卷不去,捣衣砧上拂还来。

  此时相望不相闻,愿逐月华流照君。鸿雁长飞光不度,鱼龙潜跃水成文。

  昨夜闲潭梦落花,可怜春半不还家。江水流春去欲尽,江潭落月复西斜。

  斜月沉沉藏海雾,碣石潇湘无限路。不知乘月几人归,落月摇情满江树。

  待三皇子用一手小楷将全文写完时,我真的感觉眼前一亮。三皇子的小楷竟然也这么清新亮眼。怪不得公主开口让三皇子写呢。我暗自汗颜,我的毛笔字在现代社会里虽然算是好的了,但是跟这些古代的大书法家相比。那可真的是天壤之别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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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兄!”

  “嗯!”

  沈长青走在路上,有遇到相熟的人,彼此都会打个招呼,或是点头。

  但不管是谁。

  每个人脸上都没有多余的表情,仿佛对什么都很是淡漠。

  对此。

  沈长青已是习以为常。

  因为这里是镇魔司,乃是维护大秦稳定的一个机构,主要的职责就是斩杀妖魔诡怪,当然也有一些别的副业。

  可以说。

  镇魔司中,每一个人手上都沾染了许多的鲜血。

  当一个人见惯了生死,那么对很多事情,都会变得淡漠。

  刚开始来到这个世界的时候,沈长青有些不适应,可久而久之也就习惯了。

  镇魔司很大。

  能够留在镇魔司的人,都是实力强横的高手,或者是有成为高手潜质的人。

  沈长青属于后者。

  其中镇魔司一共分为两个职业,一为镇守使,一为除魔使。

  任何一人进入镇魔司,都是从最低层次的除魔使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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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后一步步晋升,最终有望成为镇守使。

  沈长青的前身,就是镇魔司中的一个见习除魔使,也是除魔使中最低级的那种。

  拥有前身的记忆。

  他对于镇魔司的环境,也是非常的熟悉。

  没有用太长时间,沈长青就在一处阁楼面前停下。

  跟镇魔司其他充满肃杀的地方不同,此处阁楼好像是鹤立鸡群一般,在满是血腥的镇魔司中,呈现出不一样的宁静。

  此时阁楼大门敞开,偶尔有人进出。

  沈长青仅仅是迟疑了一下,就跨步走了进去。

  进入阁楼。

  环境便是徒然一变。

  一阵墨香夹杂着微弱的血腥味道扑面而来,让他眉头本能的一皱,但又很快舒展。

  镇魔司每个人身上那种血腥的味道,几乎是没有办法清洗干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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