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己则身穿烈甲,骑乘吉量龙马,飞奔在青州乡野山林之中。
他带领修羊公、张辟疆等仙人,纵横各大妖窟,如入无人之境。
微山湖畔,妖气冲天,这里汇聚了数百名妖怪。
大多都是小妖,不修道行,肆意吃人,吸食精魄修行,法力澎湃。
唯有一名身穿鹿皮黄袍的老者,一脸仙风道骨,手持拂尘,好似有道真修。
他立于湖上,周围珠玉悬浮,仙草无数,构成阵法,绽放澎湃元气。
“大仙,您是来除妖救命的大仙吗?”
炎奴刚到这里,就有一群衣衫褴褛的乡民,鼓起勇气靠近。
他骑着吉量龙马,一看就不是凡人,这群百姓也是被妖怪整得太苦,敢来靠近炎奴,都是莫大勇气。
也好在炎奴是一身戎装,气势华烈,看起来不像妖怪,倒像仙家或是神将。
“自从这微山湖来了一伙妖怪,为首的号鹿角怪客,方圆百里的乡村,都被他们祸害了。”
“俺家以前就在湖边,捕鱼为生,如今村子都被淹掉,父母都被大蛇吞噬,我侥幸逃走,但也失了生计。”
一名精瘦的汉子,肚子咕咕叫,眺望微山湖,眼中流露憎恨。
炎奴听得恼火,霸气震荡湖泊:“不要叫我大仙,我叫姜炎奴,是高密太守池清,派我来除妖的。”
他的话,让百姓们惊讶。
大家都知道高密是常家的地盘,这池清又是谁?没听说过啊。
顿时百姓们面色狐疑,感觉炎奴这帮人怕不是妖怪变得?
已经有人偷偷摸摸打算逃离,他们有点红尘火,但不多,而且若遇到专门吃人修炼的妖怪,哪管他们有没有红尘火,都照吃不误。
“常家草菅人命,拿百姓供奉妖孽,已被新任太守除去。”
“大家放心,青州的妖怪,我都会消灭,从此以后你们都不用怕啦。”
“也不用担心生计,池清很快就会派人来救济。”
炎奴自信满满地说着,百姓却反而更没有安全感。
在他们看来,这真是满口大话,仿佛肆虐青州的一群大妖魔,都是插标卖首之辈似的。
这怎么可能?连常家那么厉害,消灭秃发氏的军队,都不敢招惹妖魔。
如今这新任太守派来的小将,而且就两三人,凭什么对抗大妖?
而且炎奴一看那就不靠谱,既然是新任太守派来的,那怎么直呼太守名讳?
一时间,百姓就要做鸟兽散。
生怕炎奴收拾不了妖怪,反而惹得妖群出动,到时候炎奴自己死了,还要害死他们。
“诶?你们别走啊。”炎奴挠头。
而听到他阻拦,百姓们跑得更快了,直接四散而逃,生怕被抓。
这年头,世道乱,他们能鼓起勇气靠近炎奴,都算炎奴面善了。
“你们吃点东西再走啊,那个谁,伱咋一肚子草啊!”炎奴喊着,立刻拿出各色吃食。
他精神力一扫,百姓们什么情况,都了如指掌。
炎奴毫不犹豫,当场救济。
“吃!随便吃!”
哗啦啦,各种鱼肉米面,堆积成山。
还都是熟的,香味扑鼻,百姓们顿时走不动道了……
“真香!”
“将军仁义啊!”
百姓态度一百八十度转弯,又毫不犹豫地聚了回来,大快朵颐。
炎奴见他们吃得开心,也是满脸笑颜。
黄半云在身后说道:“他们都饿坏了,家乡被妖怪占据,其生计都围绕这片湖泊,哪怕不被妖怪吃掉,也要活不下去了。”
炎奴点头,只能说,妖怪肆虐青州,各大城市看起来还好,但真正倒霉受难的,是这种偏远乡下地区。
所有大妖麾下,都会有一批随便吃人的灵妙期妖怪。他们肆虐乡野,百姓简直是盘中餐。蜀南文学
常家看似掌控青州,实际上控制力根本不下乡。
他们对妖怪的妥协,不仅要上供一批人,还等于间接放弃了小山村中的百姓。
如今炎奴拿出粮食,饿疯了的人哪管许多?什么安危都抛诸脑后,先填饱肚子再说,哪怕是死也是个饱死鬼。
“我一定为你们除妖!半云!”炎奴喊道。
黄半云勒马横枪道:“我在,这就走!”
炎奴摆手道:“你不用去,保护好大家,我去去就来。”
说罢,他骑乘吉量龙马,如一道闪电般冲了出去。
速度极快,马踏湖水,竟驰骋如飞,凌空不落。
看得百姓们眼睛都直了,炎奴定是仙家神将无疑啊。
那名精瘦汉子,眼睛发红,嘴巴叼着鸡腿,一脸希翼:他真的要去除妖啊,真的能除妖吗?
“何方宵小?”鹿角怪客的声音,震惊百里,吓得百姓们战战兢兢。
他妖力恐怖,境界极高,已达离尘期,放到洞天中也是有数的高手。
凡间妖孽在这大乱世,也不乏惊才绝艳之辈,有些开发了奇功,借助人间战争造就的血煞气息修行,成长极快。
当初沈乐陵,就曾在济水战场修炼,若非有正经炼炁士传承,她几乎也要走这条路子了。
“吃人的受死,没吃人的趴下,不要命的来挡我!”
炎奴的吼声,震撼湖中心。
百姓们能看到远方有巨浪激起,阵阵波纹传到湖畔来。
他们感受不到炎奴的气息,但是妖怪们却惊骇了,一时间各种躁动之音传来。
“找死,我乃金角大王座下妖将,鹿……啊别!”
鹿角怪客的话说了一半,就当场求饶起来。
但一切戛然而止,黄半云能眺望到那妖将被当场斩杀,炎奴那仙武枪法,势若雷霆,妙不可言。
他都认不出,那是自家六妙金枪改进的。
仙道武道,在炎奴手中融合,而且是武道为主,仙道为辅。
枪法之中,蕴含各种法术效果,信手拈来。
无须符箓玉器,无须施法元神,但凭武夫之力,就可搅动万物万象,阴阳五行。
“呃啊……”
喊杀声只持续了刹那,就陡然间消失。
百姓们都不知道发生了什么,只见远方湖中心有人骑马归来。
马踏湖水,长枪在湖面上拖划,荡起无数涟漪。
一具具可怕的妖怪尸骸,被烈火铸成的锁链串联,拖在湖上荡漾。
有巨大的蟒蛇,亦有青面獠牙的恶狼,头角峥嵘的巨猿,浑身脓血的蛤蟆……一个个都散发可怕的气息。
但是全都死掉了,没有生机迹象,或妖目圆瞪,或筋骨尽碎,或脑浆迸裂,或浑身窟窿……
更有甚者,只剩一团烂泥。
勉强从鹿茸上,分辨出曾是一头巨鹿,乃是那大妖将鹿角怪客。
他境界最高,所以死得最惨,就好像他那强大的境界与其他小妖的区别,仅仅在于炎奴要用更彻底的手段将其打死。“这这这……”
“妖怪们都死了!”
“真的除掉了!”
“天哪!俺鸡腿都没吃完啊!”
百姓们惊喜至极,完全没想到,他们吃两口饭的功夫,炎奴就宰杀近千妖孽归来。
而且还把尸体都拖回来了,散发可怕气息,这都做不得假。
“老天爷啊,呜呜,你睁眼了啊。”
他们哭喊着,跪下向炎奴感激。
不过嘴上却是喊着老天爷,黄半云一愣,心说天道管个屁啊,所有妖怪,都是天道点化的。
他张嘴解释了一下,可天道之事,说来话长,他三言两语,百姓也听不懂。
百姓们自古信奉天理,老天爷之说,故老相传。
但这老天、天帝,是谁?就谁也说不清了。
炎奴一笑,摆手阻止了黄半云:“好了,不用多言,阿翁也总是喊着老天爷,这都没错。”
“半云,我们的任务,就是要让老天爷,变成人们希望的样子。”
黄半云感慨,哪怕炎奴与天对抗,也从来不在意人们的信仰。因为在他心里,这是两码事!
可以说奇物天道窃取了人们对于天的信仰,不断替代大自然的权柄。
也可以说,是天道接受了人们的信念,却没有履行好自己的责任。
就好像他对于西方的圣主教,也没有干涉一样,人们向善的信仰本身没有错,出了问题的是高高在上的神明。
如果圣主上帝没有做好,那炎奴就把他宰了便是,去地府学一学怎么做上帝。
“明白……”黄半云看着一脸老实的炎奴,不禁也充满信心。
“走,去下一座妖窟!”
炎奴拍了拍吉量龙马,又给百姓们留下一些吃食,便驰骋而去。
百姓们看着他们离去的背影,感恩戴德,眼前留下的食物,足够他们重新开始生活。
他们不敢直呼其名,只以烈甲天将为名,记在心中。
两日,仅仅两日。
炎奴就以摧枯拉朽地速度,清理了青州群妖。
事实上可以更快,飞遁各地,一套仙力下去,捉拿妖邪就如同捞鱼一样简单。
只不过为了妙寒、池清那边的发展,最终选择以人间身份,驰骋于各地斩妖。
人间名望极为重要,之后若拿到人皇名额,就更需要了。
若要罢黜天道,他们不仅不能做好事不留名,相反还得大大的留名,汇聚人心。
此刻,身披烈甲的少年将军,羽扇纶巾三尺青峰的俊逸公子,蓑衣斗笠鱼篓降妖的老迈渔夫,都已渐渐从百姓的口中传开。
而在妙寒的运作下,各方都知道,是高密城替代常家的新势力所派出。
一时间,至少在乡野百姓的心中,常家灭亡所带来的恐慌与骚动渐渐平息。
“我真没骗你们,那金角大妖,就在北海郡的刺史府。”
一座巨城之外,猪妖朱金刚,躬身在修羊公身旁,一脸卑微。
炎奴、黄半云、张辟疆、鱼秧子也都汇聚于此,听闻此话,面色古怪。
“刺史府?这是青州治所,那金角竟然在这里开辟了洞府?”鱼秧子懵逼,人间怎么了?这妖怪未免也太嚣张,这是一点也不怕修行界的高人来降服他吗?
修羊公摊手道:“事关人间城市,我不好直接杀进去,而且我没感应到那妖怪,你们定夺吧。”
他虽然是妖仙,迄今为止已知最强的妖,还是古之幽都之主,开辟最大妖国。
但实际上非常讲规矩,受春秋时期礼乐影响极重,从不会轻易伤害世俗之人。
他们这两天,可谓兵分四路,把整个青州都给肃清了一遍。
势如雷霆,手段强势,金角妖国直接被摧毁掀翻。
十二妖将,死了九个,还有三个被俘虏。
麾下无数小妖,几乎被剿灭殆尽,只剩不足百余。
这些留下的妖怪,都是较为纯良的。妖怪有天性,有些十分亲近人类,譬如黄半云的猴子,又譬如妙寒的母亲。
温顺纯良的妖怪不多,但也不少,哪怕是以吃人修炼为主流的金角妖国里,也有近百个。
妖怪的天性极为专一,基本不会近墨者黑。投身于金角妖国,也是因为这是少有的妖族势力,想有个安身立命之地罢了。
那猪妖朱金刚便是一个,哪怕位居妖将之职,也都是靠自己的本事修上来的。
如今轻而易举就背叛了金角妖王,实在是也看不惯这吃人妖国的邪恶氛围。
“你没有搞错吧?我也没有感应到任何妖气,反而此地元气充盈,有大福气之象。”鱼秧子惊道。
张辟疆眯眼道:“其实没有妖气才奇怪,青州各大城池,或多或少都有点妖气。”
众人点头,他们肃清青州妖邪,经常能发现有妖怪藏在城镇里,而眼前的大城,竟然一丁点妖气都没有,这反而违和。
朱金刚急忙道:“真的,那金角在刺史府内,开辟了一座洞府,可以完美隐藏气息。”
“好像是有一件宝贝,可以把他的一切妖气、煞气、邪气等气息,都转化为福气。”
“什么!还有这种东西?”张辟疆惊愕。
炎奴问道:“福气是啥?”
张辟疆解释道:“是一种普通气运,很多人都可能有,你可以理解为类似天命者的气运。”
“但天命者是印证王朝更替,天下大势的,拥有的是皇气。”
“而普通人,天道若要钦定其崛起,就会降下福气。百病不生,运气绝佳,平步青云。”
“福气者,就相当于一个弱化的天命者。天道不仅有‘大势剧本’,对个人命途,也经常干涉,有‘小势剧本’。”
“一个人若有巨大的福气,那就是天道决定他一定可以达到某个成就。”
听到这,炎奴一怔,又想起这北海郡的刺史府内,住的不就是那苟稀吗?
“那苟稀我素有所知,当年茶山村,就是他带兵灭的,说我们是叛贼。”
“从此之后,阿翁失去了土地,成为世家的家奴,之后又被征入军队送死……啊,那济水之战,就是苟稀领的兵。”
“这家伙的名号,我小时候总是听闻,阿翁受的苦难,大半都是他造成的。结果他每次害了我们,最后都能升官……”
炎奴叙说着幼年见闻,大家一听,结合眼前的冲天福气,不仅恍然。
在炎奴的描述中,这人庸碌贪婪,就没干过人事,结果平步青云,直升青州刺史。
八王之乱时,不管谁崛起,他都能跟着升官,可谓是青州的土皇帝。
若不是秃发氏灭了他的大军,让他实力大损,而常家又在炎奴的帮助下,灭了秃发氏。
那如今掌控青州的割据势力,根本不会是常家。
而即便如此,他名义上依旧是青州之主,常家顶在前面,而他苟稀依旧在这北海郡治所内享福。
青州各种动乱,都没有真正的冲垮他,可谓真是个福气深厚之人!
张辟疆说道:“此人是天道钦定的青州刺史……贪婪残暴没有才干,出身门第也不高,却有如此大的福气,定然是在大势中有重要作用。比如给天命者送兵送领地的……”
“但现在看来,这福气难道不是天道给的?是一件奇物转化的?”
炎奴撇嘴道:“管他是天定,还是奇物,这家伙就不配为青州之主。”
“池清不是说要从他这里得到正统名份吗?本想先平了妖怪再找他,没想到妖怪就在他这,那正好,一块端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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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章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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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兄!”
“嗯!”
沈长青走在路上,有遇到相熟的人,彼此都会打个招呼,或是点头。
但不管是谁。
每个人脸上都没有多余的表情,仿佛对什么都很是淡漠。
对此。
沈长青已是习以为常。
因为这里是镇魔司,乃是维护大秦稳定的一个机构,主要的职责就是斩杀妖魔诡怪,当然也有一些别的副业。
可以说。
镇魔司中,每一个人手上都沾染了许多的鲜血。
当一个人见惯了生死,那么对很多事情,都会变得淡漠。
刚开始来到这个世界的时候,沈长青有些不适应,可久而久之也就习惯了。
镇魔司很大。
能够留在镇魔司的人,都是实力强横的高手,或者是有成为高手潜质的人。
沈长青属于后者。
其中镇魔司一共分为两个职业,一为镇守使,一为除魔使。
任何一人进入镇魔司,都是从最低层次的除魔使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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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后一步步晋升,最终有望成为镇守使。
沈长青的前身,就是镇魔司中的一个见习除魔使,也是除魔使中最低级的那种。
拥有前身的记忆。
他对于镇魔司的环境,也是非常的熟悉。
没有用太长时间,沈长青就在一处阁楼面前停下。
跟镇魔司其他充满肃杀的地方不同,此处阁楼好像是鹤立鸡群一般,在满是血腥的镇魔司中,呈现出不一样的宁静。
此时阁楼大门敞开,偶尔有人进出。
沈长青仅仅是迟疑了一下,就跨步走了进去。
进入阁楼。
环境便是徒然一变。
一阵墨香夹杂着微弱的血腥味道扑面而来,让他眉头本能的一皱,但又很快舒展。
镇魔司每个人身上那种血腥的味道,几乎是没有办法清洗干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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