蜀南文学>都市小说>带着异能穿回七十年代>第223章 棉籽
  山下,李敏念念不忘鸡汤,虽然她上山吃了两三天的肉,但是她又犁了两天的地,她也辛苦了,可是她大哥不准她跟着上山。

  牛大嫂家的一亩大白菜丰收,每颗芯都抱得紧实,每颗菜都有四五斤。

  欧阳雷又被通知来收菜,他以为是李家的菜,到了库山里,才知道牛家在村后种了一亩地的大白菜。

  他本不打算多要的,可一看这菜,立刻就都要收了。

  牛大哥可不敢这么干,仍然只给他一半,给供销社一半。

  而且,这一半还是一亩地的一半的一半。

  因为牛大嫂要给田静一千颗,再留一千颗送亲戚。

  田静不在家,李正国做主只收了五百颗,剩下的五百颗,被欧阳雷给收去了。

  社员们的地都种上了冬小麦,因为这时候了,只有冬小麦合适,也只有这样,才能一年两季。

  而且,大家都看到李家王家和牛家的麦子有多好。

  这次,社员们的麦种都是从队里换的,公社收上去的麦种,当然第一时间保证库山里的使用量。

  队里只免费给第一季的种子,后续的,可以自己留可以去队里换。

  队里的一百亩地,同样是由干部带头耕种,选出一些勤劳能干的年轻人,帮忙种上了冬小麦,给计上工分。

  这些年轻人的家中是非常愿意的,因为现在看起来工分不划算,可是队里却欠了李家那么多的工分……

  以后的工分,未必不是好的福利,说不定……,呵呵,总之跟着李家走,是没错的。

  冬小麦种上,村里算是彻底农闲了。

  ……

  李建国来找李正国借钱,他要带闺女去省城医院。

  李正国给拿了五百块钱,这些钱,都是欧阳雷帮忙卖菜得来的。

  虽然协议上说一半蔬菜用来还欧阳雷的塑料布钱,可塑料布再贵,也不能贵到用几年的蔬菜去抵塑料布的钱吧?

  欧阳雷很会做人,起初,收走一半时,就会适当地返一部分钱回来,当然是比较供销社的收购价的。

  这样一来,用了他塑料布的人,对他可是感恩戴德,包括知道其中弯弯绕的支书和队长。

  李建国吓得缩回手,“两百就够了。”

  “穷家富路,你们出去不知道会遇到什么情况,有个万一,你们是叫天天不灵,叫地地不应,拿着,分开缝在你们的衣服里面,一切小心。”

  “好。”李建国接了,“我一定能还上的。”

  “我相信堂哥。”

  ……

  山里,轧棉用了十天,田静就早出晚归陪着婆婆十天。

  所出皮棉都装的是麻袋,李母有些心疼,可她也心疼做棉花袋的布,好在棉花多,不在乎被麻袋勾住的那些,而且这山洞里不潮湿,麻袋又是放在炕上的。

  “等山下忙完了,我们再来做棉被。”

  “不用,就在山下做,山下的棉花也够,要是不够,我再来拿。”

  婆婆干起活来,像不要命似的,田静可不让她深秋时节来青松岩上吹风。

  “也好,回吧,山下的棉花该采摘了。”

  “回去后,娘你可要歇几天,那一亩多地,太多人关注着,吐一朵就摘一朵,哪用得着您啊?”

  山下的棉花不像山上是被田静催熟的,所以每天采摘多少不一定,要看每天吐絮的棉桃有多少。

  “好好,我歇几天。”

  李母不拒绝,她虽然忙,可却觉得身体越忙越好,每天儿媳给她炖鸡汤,炒兔肉的,她都胖了。

  ……

  今天下山早,牛大嫂在李家院里帮忙系玉米皮,看到李母,还惊讶,“婶子这几天和田静去哪儿了?几天没见到你,感觉你胖了呢?”

  “是吧?我就觉得我胖了,这些是刚掰下来的玉米吧?”

  李母一岔,牛大嫂就跑题。

  “对,是你家棉花地里的,在地里就扒皮晾晒了,干得差不多,才拔的。”

  牛大嫂说着,手里的动作也不慢,把玉米棒子两两打结。

  这棉花套种时,玉米每棵只留一个棒子,一个棒子的重量可不少,三两有多了。

  李母想坐下来干活,被儿媳和闺女一起推进屋里休息了。

  两千多个玉米棒子就挂在了正屋屋檐下的毛竹竿上。

  终于看到了田静,牛大嫂开始嘀咕自家的事情。hΤTpS://WWω.sndswx.com/

  农闲了,原本定在中秋后的分家,提上了日程,牛大娘把小儿子两口子给分了出去。

  已经分户,并且在村尾最西边,也就是李荣国的西边分了地基,至于什么时候盖,还不知道。

  牛大娘同意小儿子两口子在家过了年再出来,因为即使这就盖,也不可能立刻就住进去。

  牛大哥和牛大娘总不能把亲弟给赶出去吧?

  “田静,你有没有觉得,分个家我好像吃了大亏了一样?我恨不得分出来的是我,我能离你近一些。”

  田静叹口气,这个牛大娘是个厉害的婆婆啊,也亏得牛大哥有心机。

  “牛大嫂,你放心,你那弟媳要是想来我这里占便宜,没门。”

  她不愿意帮着丰收的人家,还要算是牛小哥一家。

  牛大嫂懂了,田静这是侧面回答了她的问题,她恨得想砍人。

  田静安慰牛大嫂,“现在,你婆婆帮得越多,等你婆婆不在后,他们的日子就越难过,看未来,你看现在做什么?有时候,吃亏是福。”

  “对对,你说得对,我就等着看将来。”

  ……

  第二日,田静就叫婆婆腌酸菜。

  李敏刷锅烧水,大麦跟着掰去白菜外边的老菜帮子。

  烫白菜过凉水,腌了满满一缸。

  田静吸溜口水,“娘,什么时候能吃?”

  “一个月。”

  “时间太长了,娘,您给我做个假酸菜炒粉条吧?”

  “好。”

  李母笑得开心,儿媳这表现,肚子里肯定是个男娃。

  ……

  李家的荒滩地,每天都有社员围着,就是要看棉花收成如何。

  吐絮的棉桃越来越多,社员干脆进地里帮忙摘。

  没几天,地里就只剩下棉花杆了。

  社员又来李家帮忙摘棉籽,不让李母用棉籽分离机轧棉,他们想要棉籽,担心轧棉损伤棉籽。

  他们也想种棉花,种出来自己家用多方便?买棉花要票还买不到几斤。

  因为种的是荒地,李家的这一季棉花完全属于自己家的,不需要上交。

  李母看向儿媳。

  田静拍拍手,吸引了大家的注意力,“你们想要棉籽的心情我懂,可我还是那句话,种子可以拿去,但是我不管收成。”

  “我们知道,我们知道,谢谢田静。”社员们开心道谢。

  “你们等我说完。”田静示意大家安静,“为了节约棉籽用量,大家最好是育苗移栽,一亩地最多也就八两,每人可以拿走一斤,剩下的留给……”

  “留给我,留给我。”

  欧队长跑了进来,张嘴就批评社员们,“差点来晚了,你们居然背着我来要棉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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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兄!”

  “嗯!”

  沈长青走在路上,有遇到相熟的人,彼此都会打个招呼,或是点头。

  但不管是谁。

  每个人脸上都没有多余的表情,仿佛对什么都很是淡漠。

  对此。

  沈长青已是习以为常。

  因为这里是镇魔司,乃是维护大秦稳定的一个机构,主要的职责就是斩杀妖魔诡怪,当然也有一些别的副业。

  可以说。

  镇魔司中,每一个人手上都沾染了许多的鲜血。

  当一个人见惯了生死,那么对很多事情,都会变得淡漠。

  刚开始来到这个世界的时候,沈长青有些不适应,可久而久之也就习惯了。

  镇魔司很大。

  能够留在镇魔司的人,都是实力强横的高手,或者是有成为高手潜质的人。

  沈长青属于后者。

  其中镇魔司一共分为两个职业,一为镇守使,一为除魔使。

  任何一人进入镇魔司,都是从最低层次的除魔使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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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后一步步晋升,最终有望成为镇守使。

  沈长青的前身,就是镇魔司中的一个见习除魔使,也是除魔使中最低级的那种。

  拥有前身的记忆。

  他对于镇魔司的环境,也是非常的熟悉。

  没有用太长时间,沈长青就在一处阁楼面前停下。

  跟镇魔司其他充满肃杀的地方不同,此处阁楼好像是鹤立鸡群一般,在满是血腥的镇魔司中,呈现出不一样的宁静。

  此时阁楼大门敞开,偶尔有人进出。

  沈长青仅仅是迟疑了一下,就跨步走了进去。

  进入阁楼。

  环境便是徒然一变。

  一阵墨香夹杂着微弱的血腥味道扑面而来,让他眉头本能的一皱,但又很快舒展。

  镇魔司每个人身上那种血腥的味道,几乎是没有办法清洗干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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