蜀南文学>科幻小说>大宋一把刀>第179章 结下梁子
  那个周七真的是想要灯王。

  本来周七已经打败其他人,跟那年轻人快要谈妥了,陈斗上前去,冷不丁出了价。

  那价就比周七的高一百钱。

  周七瞬间嘴都气歪了:“你是不是故意抬杠!”

  陈斗老老实实交代:“我家小郎君也想要这个灯。毕竟,小郎君订婚了。”

  周七一听这话,顿时来了精神:“我比他的价加一百钱!”

  陈斗想了想:“那我加五百钱。”

  他憨憨一笑:“我家郎君其实也不差钱的。”

  周七被陈斗给激怒了:“你一个下人,激怒了我,对你没好处!你自己想想,到底要不要和我做对!”

  那语气,多少有点威胁人的意思。

  陈斗叹了一口气:“可是,我要是现在不跟您作对,我回去就得挨打。我还是选得罪您吧。”蜀南文学

  周七瞬间失了理智。

  他们互相竞价,最后完全就成了红了眼。

  原本一千钱就可以成交了,现在已经被加到了十两银。

  陈斗看着周七都有点犹豫了,又小小的刺激了一把之后,等周七红着眼睛喊出价格,他立刻撤退:“算了,钱不够了,让给周郎君你了。”

  周七原本都想着等陈斗再加一次价,自己就不要了,去别的摊位上买去,可没想到!!!

  他的钱,就带了这么多!

  这可是他一个月的零花钱!

  陈斗一路回了杨元鼎旁边。

  杨元鼎冲着周七笑着挥手:“周七郎,你可别赖账啊!我看着你呢!你要是赖账,我就告诉所有人,你是个癞皮狗!”

  人群里,灯火辉映中,杨元鼎的笑容格外灿烂,灿烂得让人想照着他的脸来上一拳。

  毕竟那个笑容,实在是嚣张到欠揍!

  不得不说,最了解你的人,永远是你的对手。

  陈斗那一番竞价虽然是阴损到了一定程度,但是真正造成致命一击的,还是杨元鼎这一句话。

  毕竟,周七郎还是真在考虑跑单这个事情的。

  结果……

  周七郎气得脸上都涨红了,拳头都快攥碎了。

  杨元鼎也不走,等着看周七郎给钱。

  那猜灯谜的年轻人多少也有点激动。

  毕竟这一波下来,赚的钱足够花用很久了。

  最后一个灯谜有点难,年轻人看完谜面之后,就陷入了思索。

  周围的人看着他眉头紧皱的样子,忍不住也跟着一起紧张——那可是十两银啊!

  最紧张的还是周七郎。

  周七郎一心盼着那年轻人猜不出来。

  并且随着时间过去,周七郎越来越紧张。

  猜灯谜是有时间限制的。

  最后这个最难的灯谜,是一炷香的时间。

  眼看香已经过了大半,众人都有点唏嘘:看来注定是猜不出来了……

  周七郎脸上渐渐又有了笑容。

  不过,偏偏就在这时候,那年轻人灵光一闪,竟然一下就有了想法,然后脱口而出一个谜底。

  众人齐刷刷看住摊主:猜对了吗?

  摊主吊足了大家胃口,这才举起手来,呱唧呱唧开始鼓掌:“郎君高才!郎君高才!这只灯归了郎君了!”

  那年轻人忍不住的欢呼了一声。

  张司九悄悄跟杨元鼎咬耳朵:“我觉得他也是有点故意,这是摊主请的托?”

  杨元鼎压低声音:“这是规矩,毕竟拿走了摊主的灯王,赚了一笔。肯定也要帮摊主做生意的。不然,就成了讨人嫌招人怨。倒也不至于是托。”

  张司九恍然大悟。

  那年轻人拿过灯王,笑容满面的去找了周七郎。

  灯很美。

  但它不值十两银。

  周七郎努力好几次,也笑不出来。

  甚至接过灯王的手,都是颤抖的。

  等到摸钱的时候,就更颤抖了。

  十两银可不轻。

  周七郎还没有现钱,只能取出交子来付款。

  交子其实就是代币。

  最初是做生意的人出门不方便带那么多钱——毕竟不管银子还是绢帛,或者铜钱,都很不适合赶路时候携带。

  所以这个时候就出现了交子。

  在一处钱庄存下现钱,然后钱庄给与同等数额的交子。拿着交子,就可以去别的城市这家钱庄,取出同等数额的现钱。

  不过,和银行给你利息不一样,钱庄是要收取你的手续费的。

  交子就是最早的纸币。

  如今也只是在几个大城市里刚刚流行开。

  比如绵竹县,就还没有。大家尚不承认这个东西。

  那年轻人拿到交子,笑呵呵地道了谢,就走了。

  走之前,还悄悄冲着杨元鼎行礼道谢。

  杨元鼎摆摆手,又欣赏了一下周七郎的肉痛表情,这才拉着张司九继续逛去。

  周七郎看着两人的背影,气得跺脚:“杨三,你等着!总有你后悔的时候!”

  杨元鼎拉着张司九,很快就到了吃食最多的那一段。

  现在虽然还挺冷,但这里是真的热闹。

  各种热饮摊子,熟食摊子,点心摊子,糖水摊子,还有烤肉摊子!

  除了这些,还有些杂耍艺人在卖艺。

  甚至还有猴戏和狗戏,多少有点马戏团的味道。

  那些训练好的猴子和狗,一个个都很会表演节目,经常引得人里三圈外三圈的看。

  等表演到了精彩的地方,观众们就开始往场里扔钱。

  都不需要摊主去讨要。

  除了这些,也有卖货郎趁机卖一卖各种小商品。

  从各色发簪,绢花,绒花,到胭脂水粉搽脸油,还有香囊荷包扇坠子,那叫一个琳琅满目。

  杨元鼎拉着张司九逛过去,在卖绒花的摊子上买了一支小松鼠的绒花簪,亲自给张司九戴上,又买了一串新鲜的腊梅花给张司九挂在腰上,随后兴冲冲就去了牙雕摊子上看发梳和发簪。

  说是牙雕,也不全是象牙,主要还是骨头和牛羊角。

  有原色的,但更多地是各种染色的。

  精妙的染色,让这些普通的材质也呈现出不一样的精致和美丽。

  放眼望去,这些摊位上,全是年轻小媳妇,或者是少女们。

  而那些在旁边等待的男子,一个个都是差不多的等待付钱架势。

  这让张司九忍不住会心一笑:看来不管哪个时代,科技多发达,有些东西还是不会变的啊!

  杨元鼎摸了一个象牙梳子在张司九头上比划。

  张司九无奈:“你比我还爱逛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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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兄!”

  “嗯!”

  沈长青走在路上,有遇到相熟的人,彼此都会打个招呼,或是点头。

  但不管是谁。

  每个人脸上都没有多余的表情,仿佛对什么都很是淡漠。

  对此。

  沈长青已是习以为常。

  因为这里是镇魔司,乃是维护大秦稳定的一个机构,主要的职责就是斩杀妖魔诡怪,当然也有一些别的副业。

  可以说。

  镇魔司中,每一个人手上都沾染了许多的鲜血。

  当一个人见惯了生死,那么对很多事情,都会变得淡漠。

  刚开始来到这个世界的时候,沈长青有些不适应,可久而久之也就习惯了。

  镇魔司很大。

  能够留在镇魔司的人,都是实力强横的高手,或者是有成为高手潜质的人。

  沈长青属于后者。

  其中镇魔司一共分为两个职业,一为镇守使,一为除魔使。

  任何一人进入镇魔司,都是从最低层次的除魔使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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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后一步步晋升,最终有望成为镇守使。

  沈长青的前身,就是镇魔司中的一个见习除魔使,也是除魔使中最低级的那种。

  拥有前身的记忆。

  他对于镇魔司的环境,也是非常的熟悉。

  没有用太长时间,沈长青就在一处阁楼面前停下。

  跟镇魔司其他充满肃杀的地方不同,此处阁楼好像是鹤立鸡群一般,在满是血腥的镇魔司中,呈现出不一样的宁静。

  此时阁楼大门敞开,偶尔有人进出。

  沈长青仅仅是迟疑了一下,就跨步走了进去。

  进入阁楼。

  环境便是徒然一变。

  一阵墨香夹杂着微弱的血腥味道扑面而来,让他眉头本能的一皱,但又很快舒展。

  镇魔司每个人身上那种血腥的味道,几乎是没有办法清洗干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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