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媳妇颇有胆魄手段,没几个月把周晓雅的父亲制的服服帖帖。
后妈带来了一个儿子一个女儿。
儿子脑袋瓜子不是很灵光,听说小时候发烧烧傻了。那时候的城市常有这种事情。
经常听说那是发烧烧傻掉的孩子。
后妈打起了周晓雅的主意,又仗着和周晓雅的老爸连生了三个儿子。
就是周晓雅的爷爷奶奶都被她给说的没话说,这可是将来顶门立户的三个男孩。后妈那是老周家的功臣。
自然把周晓雅这种没啥用处的女孩子给比了下去。
周家似乎默认了周晓雅到了十八岁,就跟那个傻哥哥在一起。
不甘心将来一辈子这样生活,周晓雅才将自己的年龄虚报大了一岁。又偷偷送了礼才换来一个下乡的名额。
当时有的是人不愿意下乡,像周晓雅和苏以沫这种自愿下乡的人,街道都很乐意帮忙。
来到了方厝以后,周晓雅本想在知青里发展一个对象。
不过她不是随便的女孩子,在看清楚知青点的人只想和她恋爱就不再有那心思。
村里的人周晓雅接触的不多。
一次赶海当中,周晓雅被海浪打走。
正是退潮期,就是本地渔民也没人敢下海去救她。
只有经过的方大山一个猛子扎下去,将半死不活的周晓雅给拖了上来。
“所以你就以身相许?”
苏以沫瞧着周晓雅在说方大山的时候,脸上有着柔和的光晕。
“接触了几回,知道他的腿是当兵的时候弄伤的。他一个人住在村尾,家里却收拾的很干净。
以沫那时候我就想我跟他在一起也许很好,这是第一次有人在意我的生命。”
以沫好奇,“谁追谁的?”
苏以沫想起韩尘追求自己做的那些傻事,当时通通都被以沫无视掉。
现在想起来却觉得很美。
晓雅回想起以前:
周晓雅被海浪拖走并不挣扎,她觉得就这样葬身大海也很好。总比以后回去面对糟糕的家庭要好。
方大山在拖她的时候就发现,这女孩子没有求生欲。
溺水的人都会死死抓住救她的人,只有周晓雅想要放逐自己。并不伸手抓方大山。
在拖着周晓雅上岸以后,方大山给她做了急救。并且告诉她人生没有过不去的坎。
事后周晓雅去感谢方大山,当她看到一个身有残疾的人都能积极乐观。那一刻周晓雅觉得能有这样的人相伴一生也不错。
不管周晓雅暗示还是明示,方大山并不愿意娶周晓雅。
通通的无动于衷。
周晓雅并不气馁,充分发挥了脸皮厚吃着肉的本事。
天天跑去方大山家里,没事不小心坐在他腿上。
要么撞到他身上,两只不安分的小手,不小心的摸了摸胸肌腹肌。
眼馋肚饱吃了几把豆腐再说。
这么一个漂亮有文化的女生总是吃方大山豆腐,气的方大山更是对周晓雅冷言冷语。
大骂周晓雅不要脸。
可周晓雅是谁啊?
根本不听他的话,自动回避了方大山的冷嘲热讽。
当作是甜言蜜语的催化剂。
继续的撩火又不扑火,自己吃起豆腐来可欢快了。
搞得方大山每天晚上都要起来好几遍。
每次周晓雅过来看到他院子里面晒了好几条短裤,心里都要美滋滋的笑了很久。
然后继续的去揩油,直言胸肌少了一点。不过手感忒好。
方大山不开门,周晓雅能翻墙进来。
一不小心看到两只蚂蚁打架,吓得跟个树袋熊似的挂在方大山身上不下来。
抱着他的脖子,吃豆腐的时间更久。
终于在一个月黑风高适合干坏事,啊呸,是风和日丽的下午。继续撩火的周晓雅被方大山给反杀吃干抹净。
事后周晓雅一脸奸计得逞,在方大山的床上裹着被子打滚。
第二天。
两人一起去村部打了结婚证明。
也没办什么喜酒,周晓雅就这样的留在了方厝。
苏以沫没想到外表温和的周晓雅还能干出这种事情。
“你,这么主动的勾了他?”
晓雅笑起来一脸得意,“那当然。难不成我回去嫁给傻子?
他能不顾自身安危的救我,刚开始又因为自己腿不好不想要我。
这样的男人我嫁给他不亏。”周晓雅很清楚自己要的是什么,暂时的贫穷不代表以后也这样。
韩尘回来的时候,听到周晓雅和以沫两人还在说笑。
不知道两人说了什么悄悄话,低着头都在哈哈笑个不停。
这样的苏以沫倒是很久没见,还是在知青点的时候以沫才有这样的笑容。
“以沫,我抓了几只螃蟹还有一斤的竹蛏。晚上让你朋友在家里吃饭吧?”
韩尘很高兴苏以沫有个知心朋友,她和小泉村里的女人似乎聊不来。
“以沫,韩尘。就不在你们家吃饭,我今天就是过来认个门。我男人还在地里干活,等会我要回去煮饭。”
周晓雅笑笑的拒绝了韩尘的留饭。
没等周晓雅离开,方大山竟然找了过来。
让苏以沫吃惊的是方大山竟然是个瘸子,不是普通的小瘸子。
是走路很明显的那种,另外的一条腿几乎是无力的拖在地上。主要是靠手里的拐杖在走路。
“以沫,韩尘。这是我男人方大山。”周晓雅主动的过去低声问他:“你怎么过来?”
方大山宠溺意味:“怕你太黑走路害怕。”方大山走过来跟苏以沫韩尘打招呼。
以沫见方大山过来家里,再次的苦留他们两口子在这里吃了饭再回去。
韩尘知道以沫好不容易遇到同乡好友,自然是要当作娘家人一样的相处。
也留方大山和周晓雅两人在家里,说是既然以沫和晓晴是同乡,以后就当作娘家姐妹相处。
方大山也是一个疼媳妇的人,听到这里主动的留下来。
苏以沫和周晓雅在堂屋说话。
韩尘主动的到厨房做饭,方大山也跟着韩尘来到了厨房打下手。
不过是一顿饭的时间,韩尘和方大山已经跟个真正的同门一样。
苏以沫拿碗给韩尘倒酒,“你们两个怎么看起来这么好?”
晓雅咬着筷子,“就是,我跟以沫是早就认识。再说我们一个地方过来的人留在这里的不多。”
“我跟大山说好了,等铺子开起来以后,他跟晓雅过去帮忙看店。”
韩尘知道方大山家里的地少,分家的时候被偏心的父母分去了不少。んΤτΡS://Wωω.sndswx.com/
方大山以为这辈子就孤苦一人,毕竟没人看得上一个残疾。没想到周晓雅愣是看上了他,还主动的要嫁给他。
他也愿意为了女人去努力。
不是每个人都像韩尘一样,在家里闹个天翻地覆要把房子拆完分到属于自己的田地。
苏以沫虽然不知道韩尘让他们过来看店,自己两个人要做什么?
不过还是很相信韩尘的判断力。“晓雅,那你们可能要暂时住在市里。”
方大山不像韩尘,来回几个小时的路程怕是要走一天。
以沫问:“我们可以吗?”
周晓雅认为住在哪里无所谓,方厝的家锁起来就是。
“你们看店我也放心,我跟以沫还有很多事情不能一直待在店里。
当然你们的地可以租给我们,我们家里要租地种植胡罗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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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兄!”
“嗯!”
沈长青走在路上,有遇到相熟的人,彼此都会打个招呼,或是点头。
但不管是谁。
每个人脸上都没有多余的表情,仿佛对什么都很是淡漠。
对此。
沈长青已是习以为常。
因为这里是镇魔司,乃是维护大秦稳定的一个机构,主要的职责就是斩杀妖魔诡怪,当然也有一些别的副业。
可以说。
镇魔司中,每一个人手上都沾染了许多的鲜血。
当一个人见惯了生死,那么对很多事情,都会变得淡漠。
刚开始来到这个世界的时候,沈长青有些不适应,可久而久之也就习惯了。
镇魔司很大。
能够留在镇魔司的人,都是实力强横的高手,或者是有成为高手潜质的人。
沈长青属于后者。
其中镇魔司一共分为两个职业,一为镇守使,一为除魔使。
任何一人进入镇魔司,都是从最低层次的除魔使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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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后一步步晋升,最终有望成为镇守使。
沈长青的前身,就是镇魔司中的一个见习除魔使,也是除魔使中最低级的那种。
拥有前身的记忆。
他对于镇魔司的环境,也是非常的熟悉。
没有用太长时间,沈长青就在一处阁楼面前停下。
跟镇魔司其他充满肃杀的地方不同,此处阁楼好像是鹤立鸡群一般,在满是血腥的镇魔司中,呈现出不一样的宁静。
此时阁楼大门敞开,偶尔有人进出。
沈长青仅仅是迟疑了一下,就跨步走了进去。
进入阁楼。
环境便是徒然一变。
一阵墨香夹杂着微弱的血腥味道扑面而来,让他眉头本能的一皱,但又很快舒展。
镇魔司每个人身上那种血腥的味道,几乎是没有办法清洗干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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