程小凡给白忆灵盛了满满的一碗,端到了她面前的竹制桌子上。
浮在汤面上青翠的芫荽,金黄色的鸡块,白色的芦根,三种颜色组合在一起,十分鲜明。
一阵阵香气扑鼻而来。
白忆灵用筷子在鸡肉皮上轻轻戳了一下,传来的反弹力让她嘴角勾起一抹动人的笑意。
能把表皮炖成一定的弹性,这说明在火候的时间上,控制得非常得好。
过早表皮很显得较硬,鸡肉显得粗糙;迟了,表皮将变得黏烂,肉质又会变材。
虽然白忆灵不懂厨艺,但在享受美食上是有一定经验的。
她将筷子戳进山鸡块的肉中,淡淡的鸡油从中溢出,同时,在弥漫的香味中又了一层鲜香的气息。
白忆灵夹了一块山鸡肉放进了嘴里。
顿时,一种奇特的浓香从鸡肉中破涌而出,使得她的双眼不由得一亮!
恍惚间,白忆灵感觉自己像喝了美酒一般,有一些醉了,那一种奇妙的香味充斥了她整个口腔,并锁定了她的味蕾,久久不散。
喝一口美汤,再夹起一截脆嫩的芦根在嘴里咀嚼几下,那种甜美的汁液,混合着鸡汤味,沁入心底,似乎让你沉浸某一种美妙的奇境中。
“太美了!”
白忆灵惊叹道,“天底下,居然还有这种神奇的美味!”
“小凡,如果你要是给私人做厨师的话,估计那些大佬们为了能把你争抢到手,都要打得头破血流的!”
“哈哈,忆灵,你这也太夸张了吧!”程小凡笑道。
白忆灵说道:“我没有丝毫的夸张,仅凭这一碗山鸡炖芦根汤,在这个世上肯定很难有人做得出来的。”
吃着,说着,天已经完全黑下来了。
这时候,从白蟒湖四周的芦苇荡里,飞出来一串串的萤火虫。
经过昨天一场淋漓尽致的灵雨后,那些萤火虫好像被赋予了极高的灵智,知道程小凡带了一个美女到了这里似的,化身一道道明亮的阵线,一直飞到了湖泊的中心。
旋即,它们组合到了一起,又散开,瞬间,又组成一只只巨大的蝴蝶,在湖面上翩翩起舞。
“哇,怎么会这样?”
白忆灵惊喜地大叫,“这好像有人教了似的,太漂亮了!”
连程小凡也看呆了!
难道它们在灵雨的沐浴下,有了灵智?
或者这些小精灵为了感谢我所布施的灵雨,知道我带了白忆灵在船上还没走,特地飞出来,向我们献艺?
若非如此,又作何解释呢?
刚想到这里,只见那些萤火虫迅速变化阵形,又变身成一只只天鹅,在湖面上扑着翅膀舞动起来。
“啊,这些萤火虫都成精了啊!”
白忆灵惊叫连连,不停地用手机拍摄着照片。
转眼之间,那些萤火虫变成了一只只大白兔,在湖面相互追逐、嬉闹,让人目不暇接……
夜快深了!
萤火虫这才又回到了芦苇丛中。
这时,白忆灵发现自己不知道在什么时候,自己居然斜靠在了程小凡的臂膀上,一张俏脸不由得红了起来。
“小凡,真的是不好意思,刚才我在看萤火虫的时候,太入迷了!”
羞窘不已的白忆灵,连忙又转移了话题,“我感觉这里真是一个灵气十足的地方,连空气都是甜的,这里非常的养人!”
白忆灵的话,让程小凡灵窍大开。
“你这话真的提醒了我,”
程小凡神采飞扬地说道,“到时有机会的话,我会在这里建设一些疗养馆,让那些辛苦了大半辈子的村民,免费到这里休养。”
“至于外面的那些大佬,想到这里来,得要付出高额费用了。”
说到这里,他不禁笑道:“忆灵,现在时间不早了,我送你回去吧!”
“好,那就回去吧!”
白忆灵也觉得在这里所耽搁的时间太久了,会引起表哥韩介的担心。
程小凡叫来了破天鹰,两人一狗又坐在了它的身上,离开了白蟒湖,往竹溪村飞了过去。
在回来的路上,白忆灵胆量明显比来时大多了。
虽然她的双手还是揽在程小凡的腰上,但没有那么太紧了。
“小凡,上午你弹的那个曲子,有名字么?”白忆灵突然想到这个曲子,不由得问道。
程小凡说道:“有啊,名字就叫《天曲》。”
“天曲,这名字太好了!”
白忆灵赞道,“这是你创作的?”
程小凡只得厚着脸皮说道:“不错,正是我创作的。”
白忆灵有些羡慕地问道:“小凡,我发现你好有才啊,你是怎么创作出这道曲子的?”
程小凡说谎不脸红地道:“很简单,有一次我做梦,梦到自己飘到了天上,有仙女跳舞给我看,旁边有伴奏的,我感觉很美,醒来后,经过一番整理,就有了这一首《天曲》!”
哎呀!
额滴妈耶!
我这说的也太堂而皇之了吧!
这要让神农知道了,还不把我揍得吐血。
哪有这么霸占别人作品的!
经过一番心灵挣扎,程小凡又一番自我安慰,反正本人是神农传人,连作品一块传承过来,好像没问题。
白忆灵却信以为真,惊叹道:“天啊,原来这一首曲子,竟是你在梦中创作出来的啊!”
……
赶回到家里的时候,已经是午夜十二点了。
程富贵老俩口都还没休息,正陪着韩介在客厅里聊天,嗑瓜子。
“姑娘,小凡,你们回来了啊!”
苗秀花立马迎上前来,笑着说道,“你们饿了吧?想吃什么,我马上给你们做!”
程小凡还没来得及回应,白忆灵已经抢先开口了:“婶子,我们早在白蟒湖那吃了,小凡做了一锅山鸡炖芦根,那味道真是太美了,什么珍馐美味,也比不上的!”
“姑娘,那真是委屈你了!”
苗秀花不由得狠狠瞪了儿子一眼,“小凡,姑娘是我们程家珍贵的客人,你竟拿你小时候瞎折腾的芦根给她吃,你太不像话了!”
在苗秀花的心目中,白忆灵身价几十亿,身子是何等的金贵,拿那种野生的芦苇根搪塞人家,儿子这脑子里长草了?
“妈,你别冤枉你儿子好不好?”
程小凡委屈得不行,“我做的可好吃呢,忆灵特别的喜欢!”
“对,婶婶,小凡做的山鸡炖芦根是真的好吃,我好喜欢!”白忆灵一脸美滋滋地说道。
苗秀花看到白忆灵这么护着自己的儿子,心里又是激动又是急。
激动的是这个美女好像是挺喜欢儿子的。
她所急的是程家门槛低了,怕承受不起多金女的青睐!
“你们早一点休息吧,我要回后山去了!”
程小凡生怕老妈又整出什么节外生枝的话题来,逃也似的离开了家。
苗秀花望着儿子远去的背影,摇了摇头,朝白忆灵说道:“姑娘,你别见怪啊,我这儿子从小就被他爸给宠坏了,一点都不知礼数。”蜀南文学
“瞧,你这还没休息,他就跑了!”
程富贵顿时一脸懵圈。
真是黑猫作贼,白猫挡灾!
我这是招惹谁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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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兄!”
“嗯!”
沈长青走在路上,有遇到相熟的人,彼此都会打个招呼,或是点头。
但不管是谁。
每个人脸上都没有多余的表情,仿佛对什么都很是淡漠。
对此。
沈长青已是习以为常。
因为这里是镇魔司,乃是维护大秦稳定的一个机构,主要的职责就是斩杀妖魔诡怪,当然也有一些别的副业。
可以说。
镇魔司中,每一个人手上都沾染了许多的鲜血。
当一个人见惯了生死,那么对很多事情,都会变得淡漠。
刚开始来到这个世界的时候,沈长青有些不适应,可久而久之也就习惯了。
镇魔司很大。
能够留在镇魔司的人,都是实力强横的高手,或者是有成为高手潜质的人。
沈长青属于后者。
其中镇魔司一共分为两个职业,一为镇守使,一为除魔使。
任何一人进入镇魔司,都是从最低层次的除魔使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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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后一步步晋升,最终有望成为镇守使。
沈长青的前身,就是镇魔司中的一个见习除魔使,也是除魔使中最低级的那种。
拥有前身的记忆。
他对于镇魔司的环境,也是非常的熟悉。
没有用太长时间,沈长青就在一处阁楼面前停下。
跟镇魔司其他充满肃杀的地方不同,此处阁楼好像是鹤立鸡群一般,在满是血腥的镇魔司中,呈现出不一样的宁静。
此时阁楼大门敞开,偶尔有人进出。
沈长青仅仅是迟疑了一下,就跨步走了进去。
进入阁楼。
环境便是徒然一变。
一阵墨香夹杂着微弱的血腥味道扑面而来,让他眉头本能的一皱,但又很快舒展。
镇魔司每个人身上那种血腥的味道,几乎是没有办法清洗干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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