蜀南文学>都市小说>逃荒种田之我有一个医学院>第四百一十四章 云家长孙
  要说她这个妹夫,真是没话说,对媳妇好,对家人好,自身能力也很强,就一点不好,太由着她这个妹妹了。就她妹这性格,再没人看着点,得上天!

  “姐!”云溪抱着云池胳膊,晃了晃,撒娇道:“你看我这能吃能睡的,半点毛病没有,没必要把我当成一个残废,你就放心吧,我自己会注意的!”说完,拉着她一块吃饭。

  一会吃完还要去看下粉丝作坊,齐卫要过来,还不知道有什么事,另外,下午胡记的胡掌柜也要找她,事情不小,不能浪费太多时间在家。至于怀孕,她一没反应,二身体灵活,身体怪棒,吃嘛嘛香,实在没必要整天闷在屋里!要是等八九个月,真的行动不便,她肯定不会再出去!

  云池还想说什么,可想着云溪和柳行之的态度,叹了口气,也没再啰嗦。她这妹子主意大着呢,她若是管着,估计有一大堆道理等着她呢。再者她妹子和妹夫都不在意,她一个做姐姐的,管太多也不好。

  相处几个月,她对这个妹子已经有了新的认识。虽然还是和以前一样娇滴滴的,可对所有的事情都有自己的见解,娇气而不骄蛮,看着好似毫无章法,实际上胸有沟壑,并不是会任人摆布的人。另外,不得不说,她这个妹妹,对赚钱的事很是敏感。看着自己从小带到大的人,成长成现在这样,她心里隐隐有种骄傲的感觉,好似老母亲看女儿成才一般,莫名的高兴。

  也是因为这样,她也忍不住多帮帮忙,总想将自己最好的拿出来。

  她知道云溪喜欢吃饼,早上起来摊了两张鸡蛋饼,中间加了少量的小葱,闻着就香,但是等了半天,云溪也没起,饼热了之后口感便不好了,想着昨晚正好发了一些面,就去柳一家,买了两挂豆腐,用红油,猪油,粉丝,做了一些豆腐粉丝包,里面放上两根韭菜提味,也很是好吃。茶叶蛋是作坊那边的食堂煮的,味道还不错,她顺带取了一个过来。她妹妹现在一个人吃,三个人吸收,得多点营养。

  云溪对现在这种衣来伸手饭来张口的日子,极其满意,尤其是自家姐姐不仅厨艺好,还对她极其上心,做出来的都是她喜欢吃的,自然更加高兴。

  “对了,大嫂又有了,说是这胎多半是男的!”云池陪着云溪喝了一小碗粥,配着咸菜,很是爽口。上次云溪回来,给她和爹那边各送了两小罐,一罐酱黄瓜一罐酸豆角,味道都很好。她也会腌制,可没那么好吃,再加上张洋也喜欢吃,这两天配着粥,吃掉了大半。就因为这,还被人骂了一顿,想想都来气!

  云溪看了看云池,见她没继续说,可隐隐有些不快,便猜到那大嫂温氏怕又不老实了。当初帮云池盖房子,担心她一个女子带个孩子不安全,所以把她的宅子就建在她这个宅子的旁边。离作坊不远,离柳家这边更近一些。安全是安全了,也有一点不好,便是隐私性差了一点,但凡有个人上门,都在旁人眼皮底下。ΗtτPS://Www.sndswx.com/

  因此即便云池什么都没说,消息还是很快传到云溪耳朵里,说是云大去了云池那里,讨要酸豆角,云池的快吃完了,就没给,被云大骂了一顿,说她自私,只顾着自己之类的。还说,她一个和离的女人吃啥吃,有啥东西,就该紧着他媳妇吃,毕竟他媳妇肚子里的,可是云家的长孙。

  听到这话,云溪忍不住翻了翻白眼,云家的长孙又咋地了,云家是有啥好继承的,还是咋地,她送的酸豆角,她姐想吃就吃了,还紧着他媳妇吃,有本事自己给他媳妇弄去,脸怎么那么大的呢!得亏没过来找她,否则怼死那丫的!

  本来她就对云大夫妻俩就不太喜欢,若不是觉得云老秀才需要有个人照顾,有个亲儿子在,肯定会好点,否则压根不会带他们来。再等见到三个女孩,尤其是最小的云书儿的时候,云溪的怒气再次升腾了几分,已经有些压不住了。书儿身上的衣服明显是大的改的,布已经洗的发白,上面还有不少补丁。现在已经快十月下旬,这身衣服不仅薄,还破,哪里能保暖。

  从云大她们过来,云溪便送了布过去,让他们给孩子做两身衣服,可一直不见他们做,云溪想着他们可能没时间,就直接让人帮忙做了成衣送过去了,一季每个人送两身衣服,加上布,怎么也够穿了,却没想到几个孩子还是一身破破烂烂的。

  柳家村这里,每家每户收入都不错,吃穿虽然还是不大舍得,可至少每个人的衣服已经鲜少有补丁,这几个孩子的衣服,在人群之中,显得极为刺目。

  之前她明明看着几个孩子已经穿新衣服了,这一段时间没见,怎么会变成这个样子。

  “书儿,到大姑姑这里来!”云池在旁边,脸色也有些难看,深吸一口气,对云书儿招了招手。那两个女孩子稍微大一些,说话已经会掩饰了,相比之下,还是书儿可爱一些,也更容易打听到怎么回事。

  “大姑姑,小姑姑!”云书儿见到云溪二人似乎很高兴,小跑了过来之后,想要到云溪怀里,可看着云溪一身衣服极为华贵,再看看自己身上破破烂烂的,顿时有些不好意思靠过去了。

  云溪上前拉着她,从荷包里弄出几颗水果糖,递给她和另外两个小姑娘,这才笑眯眯的道:“小书儿,上次姑姑给你们买的新衣服,你们不喜欢吗?怎么不穿呀,要是不喜欢,小姑姑再给你们买其他样子的!”

  云书儿小心翼翼的看了一眼两个姐姐,随后有些委屈的撇了撇嘴道:“小姑姑,不要给我们买了,那新衣服书儿很喜欢,姐姐们也很喜欢,但是娘说,弟弟出生,需要有新的包被尿布,让书儿的新衣服留下来给弟弟!姐姐她们的也被要过去了!小姑姑买了,书儿也用不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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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兄!”

  “嗯!”

  沈长青走在路上,有遇到相熟的人,彼此都会打个招呼,或是点头。

  但不管是谁。

  每个人脸上都没有多余的表情,仿佛对什么都很是淡漠。

  对此。

  沈长青已是习以为常。

  因为这里是镇魔司,乃是维护大秦稳定的一个机构,主要的职责就是斩杀妖魔诡怪,当然也有一些别的副业。

  可以说。

  镇魔司中,每一个人手上都沾染了许多的鲜血。

  当一个人见惯了生死,那么对很多事情,都会变得淡漠。

  刚开始来到这个世界的时候,沈长青有些不适应,可久而久之也就习惯了。

  镇魔司很大。

  能够留在镇魔司的人,都是实力强横的高手,或者是有成为高手潜质的人。

  沈长青属于后者。

  其中镇魔司一共分为两个职业,一为镇守使,一为除魔使。

  任何一人进入镇魔司,都是从最低层次的除魔使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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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后一步步晋升,最终有望成为镇守使。

  沈长青的前身,就是镇魔司中的一个见习除魔使,也是除魔使中最低级的那种。

  拥有前身的记忆。

  他对于镇魔司的环境,也是非常的熟悉。

  没有用太长时间,沈长青就在一处阁楼面前停下。

  跟镇魔司其他充满肃杀的地方不同,此处阁楼好像是鹤立鸡群一般,在满是血腥的镇魔司中,呈现出不一样的宁静。

  此时阁楼大门敞开,偶尔有人进出。

  沈长青仅仅是迟疑了一下,就跨步走了进去。

  进入阁楼。

  环境便是徒然一变。

  一阵墨香夹杂着微弱的血腥味道扑面而来,让他眉头本能的一皱,但又很快舒展。

  镇魔司每个人身上那种血腥的味道,几乎是没有办法清洗干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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