蜀南文学>穿越小说>明末逐鹿天下>第606章 华俄战争(二)
  章万思统领第一骑兵师一万多人,在有些许绿意的草地上奔行。

  马蹄踏在草地上,掀起了阵阵烟尘。

  将士们骑着一匹黄棕色带有些许黑色条纹的马。んτΤΡS://Www.sndswx.com/

  这正是皇家科学院育种中心,通过杂交蒙古马、汗血宝马、阿拉伯马等优秀马种,培育出的黑纹黄棕马。

  这种马耐力好,奔跑速度快,胆子也很大,不害怕战场上的枪炮声。

  大华皇家陆军骑兵师,每一名骑兵都配双马,机枪兵和炮兵更是额外配一匹载重的马匹。

  将士携带枪支和部分弹药,骑在一匹马上,另一匹马携带辎重。

  两匹马交互使用,节省马的体力。

  章万思看到前方是一条小河,河流边上的草较为丰盛。

  他下令道:“我们即将进入俄军斥候的警戒范围。

  通知将士们在河边休息,再一次检查好枪支弹药。

  再向前走,随时会进入到战争之中。”

  旗语兵立刻挥动旗帜,传达章万思的命令。

  骑兵们得到指令,立刻控制坐下马匹减速,停在这条小河边。

  骑兵师部分侦察兵,骑着马在四周警戒。

  大部分骑兵都下马,准备排着队,前往河边饮水。

  骑兵排长马开元带领他的兵,牵着各自的马,在草地上插好木桩之后,把马拴在木桩上。

  他们拴上自己的坐骑,就是防止自己的坐骑走失。

  在即将大战之前,骑兵的坐骑走失,这有当逃兵的嫌疑。

  马开源看着自己的马,正在低着头,安静的吃着草地上绿油油的草。

  他从精料袋儿里,拿出豆粕递到马嘴旁。

  马儿欢快的吃着豆粕,还在不断打着响鼻。

  “大黑,慢点吃,豆子管够。

  小黑你别急,我不会差了你的豆子。”

  有些纤瘦的新兵杜文英,也在照顾自己的马吃东西。

  “长官,将军们考虑的真周到。

  没有在冬季刚结束就进攻,那时候进攻需要携带更多的辎重。

  人要穿着棉衣,马无法吃青草,还要带上更多的草料。

  特别是冻土化冻的泥浆,那简直就是一片片沼泽,咱们骑兵真的陷到那些个地方,那是真的完蛋了。”

  马开元笑着训斥道:“别贫了,把馕饼和罐头拿出来,咱们也要把肚子吃饱。

  不吃饱饭,接下来怎么打仗。

  将军们想事情,当然比你们这些大头兵全面。

  要不然怎么能当上将军,大华皇家陆军的将军,每一个人都是从尸山血海中杀出来。

  我从军十多年,还没有见识到,走后门的人能当上将军。”

  马开元知道这种情况,主要因为开国将领都很年轻。

  除了少部分人,他们的儿子,年长的也不过刚小学毕业,远没到参军的年纪。

  马开元在自己的包裹中搜索,很快拿到用油纸包好的馕饼,还有两瓶罐头。

  他熟练地用马刀把罐头起开,里面是香喷喷的鸡肉,味道好极了。

  在前线能吃到肉,这是多么幸福的体验。

  马开元一口馕饼一口肉,很快就吃完饭,他又打开了黄桃罐头。

  甜甜的黄桃罐头,补充着一人生活必备的营养,罐头里面的糖水,身体还能快速吸收。

  他很快吃完饭,看到麾下的士兵,正在狼吞虎咽,吃着这些美味的食物。

  马开元看到这种情况,感慨军队待遇越来越好。

  现在有了罐头,吃饭就不用生火,这在行军时方便了很多。

  马开元看到所有人都吃完饭,他立刻吩咐道:“所有人检查手中的枪械,特别检查子弹装没装好。”

  骑兵们都拿出比左轮手枪大一号的弹匣手枪。

  左轮手枪只能装六颗子弹,这种新枪可以装二十颗子弹。

  手枪的枪管更长更粗,这种手枪的威力也更大。

  马开元紧盯着麾下的士兵检查枪械与弹药,他麾下的士兵,没有出现那种马虎人,所有枪械都已经上好子弹。

  过了一会儿,马开元听到哨声。

  他看到排在他们前方的队伍,已经取完水,排到他们去取水。

  马开元下令所有士兵,牵着马靠近河边。

  他拎着手枪,对准平静的水面,同时拍了拍马背,让大黑和小黑靠近河边喝水。

  “在野外的这种河流,里面很可能潜藏着猛兽。

  对人和马造成伤害,在马喝水时,要时刻注意水面的情况。

  不能因为其他地方没出事,咱们就放松警惕。”

  马开元让其他士兵负责警戒,他打开铁制的军用水壶,灌了满满一壶水。

  “正常情况下,咱们军队主张喝白开水,为了防止瘟疫和水土不服。

  但在行军过程中,没办法生火获取开水,首选就是流动的河水。

  流动的河水,喝坏身体的概率很低。”

  马开元带着麾下的士兵和战马,饮水解渴后,在上级军官的指挥下,前往另一个地方休息。

  ………………………………

  骑兵大部队正在修整时,一只十几人的小队正在忙碌着。

  他们是大华皇家陆军,每一支军队都有的飞艇侦察兵。

  大华皇家陆军早期应用了热气球,但热气球活动极为依赖风向。

  现在热气球的作用,就是充当炮兵侦察气球。

  军队平时空中侦察力量,已经被飞艇侦察兵取代。

  飞艇操作更便捷,携带和使用也很方便,从他出现之后,就全面取代热气球在军中的作用。

  飞艇侦察队指挥官丁飞宇正在打开钢瓶,给干瘪的飞艇充氢气。

  他们使用的侦察飞艇体积很小,

  丁飞宇看到飞艇已经缓缓升空,他检查热气球周围没有漏气的地方。

  他示意飞艇可以正常起飞,侦察前方敌情。

  丁飞宇下达命令道:“张二石和周汉江两人负责这次的侦查。”

  他下达命令后,与其他人一同向张二石和周汉江敬了一个军礼,目送着飞艇缓缓升空。

  飞艇较为安全,但气囊里的氢气很活跃,一不小心就会发生爆炸。

  天空之中,随时也可能发生意外。

  飞艇被鸟撞击之后出现事故,这种情况就不止出现了一次。他们知道被鸟撞击,还是飞艇上有人活了下来,找不清楚原因的事故更多。

  飞艇侦察队的士兵每一次上天,他们都写好遗书,把这次上天侦查,当做最后一次上天侦查。

  丁飞宇有些不忍心,但他知道这是必须要付出的代价。

  站在更高层的角度,哪怕是损失三四艘飞艇,只要能侦查到敌军的情况,那就是非常值得的事情。

  三四艘飞艇,那也只是损失不到十个人。

  侦查好敌军的情况,以最佳的方式进攻,取得战争的奋力。

  那将是成千上万人得以活命。

  在战场上,哪怕是将领都可能因为流弹死亡,没有人是安全的。

  所有人都是为了战争的胜利服务。

  丁飞宇已经在准备第二艘飞艇,升空的飞艇没有按时返航,第二艘飞艇会紧跟着升空。

  周汉江握着望远镜,观察着草原上的景象。

  在天空上向下看,特别是在草原上这种没有遮挡的地区,

  第一骑兵师呈现一个扇形,围绕着河流散开。

  第一骑兵师周围三五公里内,都没有发现大规模的敌人。

  “二石,调整飞艇的方向,我们向西北方向前进,查找俄军前锋大营的踪迹。”

  周汉江数学比较好,他负责作为瞭望手,从飞艇上向下观察。

  他可以根据飞艇在空中行驶的轨迹,大致算出来敌军所在的方位。

  飞艇在空中飘荡了20分钟左右,周汉江看到下方有数个小点在活动。

  他激动地提醒道:“我们找到俄军的踪迹了,这个真是一个好消息。”

  张二石立刻跟进周汉江的要求,在高空中调整着飞艇的方位。

  地面向上看,飞艇就是一个小黑点,在空中根本不惹人注意。

  大华帝国的高倍望远镜,却能让周汉江在近千米的高空中,清晰看到

  “俄军营地大概有骑兵一万人,步兵五千人。”

  周汉江不断汇报着俄军营地的情况,张二石拿出笔,记录周汉江诉说的情况。

  他们观察完俄军大营情况,立刻操控飞艇返航。

  丁飞宇不断盯上前方的座钟,时间缓缓流逝。

  他都已经准备让第二艘飞艇升空。

  他这是趁着骑兵师休息,这才派出飞艇侦察敌情。

  他只有两次机会,骑兵师不可能等着飞艇侦察队的结果在行动。

  “快看,我们的飞艇返回来了,这次应该没有出现问题。”

  丁飞宇抬头望去,天空中的一个小黑点缓缓放大,这正是派出去的飞艇归来。

  飞艇内部的氢气缓缓释放,飞艇快速靠近地面。

  周汉江从吊篮上下来,他高兴地说道:“幸不辱使命,这次应该探索的东西,我们已经全部探索清楚。”

  丁飞宇带着周汉江,拿着张二石记载的笔记,他去向章万思汇报敌军的情况。

  ………………………………

  章万思听完飞艇侦察队和侦察兵汇报的情况,他对于附近的情况已经了解的很清楚。

  情报收集好,找到俄军前锋营地的确切位置和部署的兵力。

  将士们也已经养精蓄锐,骑兵师应该正式出击。

  他看了看参谋携带的座钟,在这里停留时间已经过去一个小时。

  不能再继续停留,必须要在天黑之前,击破俄军前锋的大营。

  要不然这些俄军,将会借助黑夜的掩护,逃离战场。

  这些都是行走的战功,可不能让他们逃走。

  章万思吩咐道:“通知部队结束休整,向俄军发起进攻。”

  他的命令下达后,不急不缓的鼓声响起,传令兵也挥舞着旗帜,把命令通知给所有人。

  战马的诗名声不断响起,第一骑兵师很快列好阵型。

  章万思一马当先,带领所有骑兵奔向俄军的驻地。

  他们的目标,就是俄军前锋大营。

  飞艇侦察队侦察得知,俄军前锋大营有着一万哥萨克骑兵和五千步兵。

  俄军正想着集结兵力,伺机进攻大华帝国,掌控的哈萨克部落。

  他们将会以哈萨克部落为跳板,进攻图木府——巴尔喀什湖防线。

  章万思可不准备给俄军机会,他将带着骑兵师,撤离把俄军骑兵打残。

  他要让俄军知道,新时代的火器骑兵,到底应该怎么打仗,谁是草原上的霸主。

  骑兵师已经在草原上,奔跑半个小时左右。

  章万思下达命令道:“让侦查兵行动,消灭俄国斥候,断了俄军的耳目。”

  章万思旁边的礼乐队,轻轻敲响了随身携带的小鼓。

  清脆的咚咚声,不断向外传递。

  两名传令兵,他们分别掌控红蓝两色旗。

  在骑马向前奔跑的同时,他们双手抱着旗杆,配合十分默契,有规律的挥舞着。

  骑兵师的军官,听到这种鼓声,又看到传令兵挥舞旗帜,他们就知道这已经是战前的冲刺阶段。

  骑兵纷纷加紧马腹,让战马以更快的速度奔跑起来。

  马开元接到上级的命令,他立刻高声喊道:“三排的士兵随我来,我们接到上级的命令,负责消灭右前方的俄军斥候。

  大家都给老子注意点,不要放跑任何一名俄军斥候。”

  杜文英伸长脖子问道:“长官,这次作战允许开枪吗?

  如果俄军看到我们就远远跑掉,我们追又追不上,那可怎么办?”

  马开元带领麾下的士兵,已经脱离大部队,快速奔向前方。

  他听到杜文英的问题,扯着大嗓门吼道:“不开枪怎么击毙敌军,防止消息泄漏。

  看到有敌军进入手枪的射程,你们立刻给我掏出枪,把对面的敌军击毙。

  你们不要节省子弹,杀死一名斥候,老子能给你们要来一百颗子弹。

  敌军如果跑得太快,那谁都没有办法。

  我们尽量做到完美,不放过任何一个人。”

  马开元已经习惯吼着喊话,马在快速奔跑时,声音不大对方根本听不到。

  他左手握着缰绳,右手举起对准前方,眼睛犀利的扫视四方。

  如果发现俄军斥候的身影,他将带兵解决斥候,尽力拖延主力暴露的时间。

  马开元记得领导交代的事情,他的任务也非常重要。

  只要不给俄军准备时间,骑兵被困在大营中,无法发挥全部实力。

  只要突袭成功,他们这场战争必定能胜利。

  (本章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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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兄!”

  “嗯!”

  沈长青走在路上,有遇到相熟的人,彼此都会打个招呼,或是点头。

  但不管是谁。

  每个人脸上都没有多余的表情,仿佛对什么都很是淡漠。

  对此。

  沈长青已是习以为常。

  因为这里是镇魔司,乃是维护大秦稳定的一个机构,主要的职责就是斩杀妖魔诡怪,当然也有一些别的副业。

  可以说。

  镇魔司中,每一个人手上都沾染了许多的鲜血。

  当一个人见惯了生死,那么对很多事情,都会变得淡漠。

  刚开始来到这个世界的时候,沈长青有些不适应,可久而久之也就习惯了。

  镇魔司很大。

  能够留在镇魔司的人,都是实力强横的高手,或者是有成为高手潜质的人。

  沈长青属于后者。

  其中镇魔司一共分为两个职业,一为镇守使,一为除魔使。

  任何一人进入镇魔司,都是从最低层次的除魔使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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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后一步步晋升,最终有望成为镇守使。

  沈长青的前身,就是镇魔司中的一个见习除魔使,也是除魔使中最低级的那种。

  拥有前身的记忆。

  他对于镇魔司的环境,也是非常的熟悉。

  没有用太长时间,沈长青就在一处阁楼面前停下。

  跟镇魔司其他充满肃杀的地方不同,此处阁楼好像是鹤立鸡群一般,在满是血腥的镇魔司中,呈现出不一样的宁静。

  此时阁楼大门敞开,偶尔有人进出。

  沈长青仅仅是迟疑了一下,就跨步走了进去。

  进入阁楼。

  环境便是徒然一变。

  一阵墨香夹杂着微弱的血腥味道扑面而来,让他眉头本能的一皱,但又很快舒展。

  镇魔司每个人身上那种血腥的味道,几乎是没有办法清洗干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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