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知不觉,十天过去了,到了元宵节这天。
隔日便是林跃小学开学的日子,家中的男人和孩子马上又要忙碌起来。
朱颜决定,趁着假日最后一天,带上两个孩子和男人一起去镇上逛逛,顺便看看云府酒楼重新装修的情况。
过年这几日,云珏都快把秦家的门槛踏烂了。
在得知朱颜愿意同他一起合伙开自助餐的消息后,隔个两三日就往秦家跑,又是商量装修风格,又是商量菜系,又是商量餐具,忙得热火朝天。
初始,秦淮为了不给其他男人与自家媳妇独处的机会,跟个监工似的,盯在两人的身后。
后来,几次听下来,他被媳妇这个创新的经营方式给征服了,时不时地还会站在一个消费者的角度,替他们出出主意。
逍逍的情绪在朱颜接连几日的安抚下,总算是缓解了不少,但是还会经常看到他盯着书本发呆。
这次去镇上的目的,朱颜主要是想带大儿子出门散散心,免得他再胡思乱想下去。
常言道:“正月十五一过,年基本就告结束了。”
再放眼望去,集市上早没了年前的热闹,卖包子的卖糖葫芦的也不再吆喝了。
朱颜在一个卖糖葫芦的摊位前,给两个孩子分别买了一根糖葫芦。
遥遥边咬着糖葫芦,嘴角边流着酸水,看得逍逍一脸的嫌弃。
“过年都九岁的大姑娘了,怎么还跟个婴儿似的,也不觉臊得慌。”
嘴上说着嫌弃的话,衣服袖子已经凑到她嘴边,帮她擦净。
小丫头不甘示弱,立马怼了回去,“有什么好害羞的,嘴巴脏了有阿哥帮我擦,别人还没有哩。”
瞧,这马屁拍的。
朱颜笑而不语。
倒是秦淮,一个脑蹦子敲在小丫头头上,“就你机灵。”
小丫头“嘿嘿”一笑,拉着逍逍就往前跑去。
在一家供销社的门口,一家四口顿住了脚步。
因为他们看到了一个老熟人——
王大红。
供销社门口搭着一个两米高的台子,像是某个电视台在举行歌唱比赛,现场还有几台摄像机正对着台子中央。
台子下方围满了看热闹的人群,有几个胆子大些的男人跑到摄像机前挥挥手,然后兴奋地朝众人说道:“我上电视啦,我上电视啦。”
王大红正站在摄像机的前方,一身难掩的赘肉,把烟灰色的灯芯绒连衣裙撑得紧紧的。她连呼吸都不敢用力,生怕把裙子撑破,闹出笑话来。
台下的王长富朝她竖起大拇指,她故作镇定地点了点头,把话筒移至唇边。
阿爹说,这是她最后的机会了。
前几日的选美大赛,她连海选都没通过,别说去香港参加总决赛了。
她觉得是那些评委的眼睛有问题。
所以今天,她打算用自己的才艺来征服众人,不做无用的花瓶。
“你问我爱你有多深,我爱你有几分……”
王大红才一开口,台下看热闹的人纷纷捂住耳朵,露出痛苦的表情。
别人唱歌是要钱,为什么她唱歌是……要人命呢?
偏偏王长富还不自知,一脸自豪地冲周围人的拉着票,“这是我闺女,叫王大红,38号,大伙儿记得给他投票啊。”
意料之中的,无一人回应。
看了会儿热闹,朱颜多少看出了点明堂来。
这是端城电视台举办的一个歌唱比赛,在秋斛镇设了海选,评选的标准是由现场的几个评委举手投票,加上台下的这些围观群众,谁得分多谁就晋级。
朱颜他们刚凑过来没多久,就有人给他们送了一张巴掌大小的红纸。
台上表演的选手中,每个人都有一个相对应的号码牌,喜欢他的表演,就在红纸上填上他的号码,这样对方就可以积得一分。
显而易见,王大红的表演,没有一个人给她投票,就连台上的评委都是连连摇头。
王大红傻眼了,她的明星梦,就这样没了吗?
“评委老师们,我还会跳舞的,要不我给大家跳一个吧,我跳舞可厉害了。”
她?跳舞?
虽然朱颜不想承认,但她还真就瞧不上王大红会跳舞。
当然,有这种想法的,不止朱颜一个人。
几个评委朝一旁的工作人员挥了挥手,两个身强力壮的男人走上台,左右齐攻,把王大红拉下了台。
她的选美梦,她的歌手梦,她的明星梦,当真是要在梦里才能实现了吗?
在不在梦里实现,没人知道,也没人关心。
大伙儿只知道,耳朵是真的清静了。
笑话看完,朱颜领着孩子准备离开,却在这时,衣袖被人拉住。
“阿娘,我也想唱歌。”
甜甜的女声,正是她的小闺女。
朱颜看一眼小闺女,手上的糖葫芦吃得还剩下三颗,嘴唇两边沾着红色的糖碎,这小模样要多狼狈有多狼狈。
她还没来得及说些什么,逍逍已经帮妹妹把报名表拿了过来。
朱颜:“……”
看样子,不参加都不行了。
还好现在只是海选,可以现场报名。
填好报名表,有工作人员上前给遥遥贴上号码牌。
不多时,在工作人员的指引下,小丫头手拿着半串的糖葫芦,迈着小腿儿,走上了舞台。
让朱颜意外的是,面对台下一众人群,还有台上的几个刁钻的评委,小丫头不卑不亢,竟然还有一种王者风范,像是与生俱来的。
倒是把台下的朱颜可紧张坏了,被男人紧握的手,不知何时指甲戳进他的掌心。
秦淮只好紧咬了下唇,强忍着疼痛。
只见小丫头一手拿着糖葫芦,一手拿着话筒,开始自我介绍,“大家好,我叫秦遥,今年九岁了,我想唱一首《让我们荡起双桨》……”
因为之前没有经过专业老师的指导和训练,小丫头的音准不是很到位,好在还算悦耳,音调从低到高起伏很大,倏然间抓住了很多人的心。
再有就是这首歌耳熟能详,很多人都跟着一起大合唱。
那画面,那歌声,不知道的还以为是哪里请来的合唱团呢。
朱颜从没听过小闺女唱歌,跟台下很多人一样,都是第一次听。
第一次觉得一个九岁的孩子,居然可以把一首童谣唱得如此荡气回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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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兄!”
“嗯!”
沈长青走在路上,有遇到相熟的人,彼此都会打个招呼,或是点头。
但不管是谁。
每个人脸上都没有多余的表情,仿佛对什么都很是淡漠。
对此。
沈长青已是习以为常。
因为这里是镇魔司,乃是维护大秦稳定的一个机构,主要的职责就是斩杀妖魔诡怪,当然也有一些别的副业。
可以说。
镇魔司中,每一个人手上都沾染了许多的鲜血。
当一个人见惯了生死,那么对很多事情,都会变得淡漠。
刚开始来到这个世界的时候,沈长青有些不适应,可久而久之也就习惯了。
镇魔司很大。
能够留在镇魔司的人,都是实力强横的高手,或者是有成为高手潜质的人。
沈长青属于后者。
其中镇魔司一共分为两个职业,一为镇守使,一为除魔使。
任何一人进入镇魔司,都是从最低层次的除魔使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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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后一步步晋升,最终有望成为镇守使。
沈长青的前身,就是镇魔司中的一个见习除魔使,也是除魔使中最低级的那种。
拥有前身的记忆。
他对于镇魔司的环境,也是非常的熟悉。
没有用太长时间,沈长青就在一处阁楼面前停下。
跟镇魔司其他充满肃杀的地方不同,此处阁楼好像是鹤立鸡群一般,在满是血腥的镇魔司中,呈现出不一样的宁静。
此时阁楼大门敞开,偶尔有人进出。
沈长青仅仅是迟疑了一下,就跨步走了进去。
进入阁楼。
环境便是徒然一变。
一阵墨香夹杂着微弱的血腥味道扑面而来,让他眉头本能的一皱,但又很快舒展。
镇魔司每个人身上那种血腥的味道,几乎是没有办法清洗干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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