蜀南文学>都市小说>团宠农家小福宝>第120章 县衙的神秘小姐
  这一天的天气很冷。

  一早上起来,漫山遍野全是白霜。

  褐色的枯枝头,挂着几只红彤彤的柿子。

  有鸟雀站在颤巍巍的枝头,一口一口地啄柿子,柿子的红汁流了下来,看着让人垂涎欲滴。

  众人站在柿子树下,盯着荒地上的新型农具,左瞅瞅,右打量。

  所有人的脸上,皆是不以为然之色。

  今天,小元宝和澹台镜休沐。

  澹台镜不顾路远、不顾山野挺脏,坚持陪着小元宝来到了荒地,他给小元宝戴上了一只漂亮的虎头帽。

  “我不冷呀,”小元宝摇摇头,“一路走过来,我都热死啦。”

  “一会儿就冷了,”澹台镜认真给她系好了带子,就好像在做很重要的事情,“你的小脸冻得通红,千万别着凉了。”

  他微凉的声音里,透着淡淡的温柔。

  “那好吧,”小元宝吐吐舌头,扭头看着他,双眼亮晶晶地,“小师兄,你知道吗?我们有一个很伟大的发明!它特别值得推广!他会让你惊讶!你相信吗?”

  “我相信,”澹台镜摸摸她的帽子,“你说什么我都相信。”

  “可是村民们都不相信呢。”

  “我相信。”

  “要是整个大龙国也不相信呢?”

  “我也相信。”

  “要是天上所有的神仙也不相信呢?”

  “我还是相信。”

  “澹台师兄,你怎么那么好!”小元宝给了他一个大大的拥抱,还拿自己冻得通红的小脸,贴了贴他精致的小脸。

  他的眼中闪过一抹震惊之色。

  然后,他的脸有点红了。

  小元宝松开了他,左看看他,右看看他。

  “澹台师兄,你穿得很多呀?你的脸好像热红了,要不要脱一件外套?”小元宝歪歪头。

  “嗯,是有点热。”他轻咳一声,伸手去脱外套。

  不买赶紧说道:“少爷,还是别脱了。元宝华小姐,我觉得他不热。”

  “怎么会不热呢?”小元宝伸手贴了贴他的脸,“你看,热乎乎地。”

  她收回手之后,澹台镜脸上更热了。

  “唉,”不买叹了口气,“你现在不懂。”

  小元宝迷茫了。

  难道她现在冷热不知了?

  澹台镜倒是很顺从小元宝的意思,马上就把厚外套脱了下来,搭在了不买的手臂上,然后,强作镇定地对小元宝说道:“没有,我现在很热。”

  不买撇了撇嘴。

  你就装吧!

  冻不死你!

  一旁,陈二叔说道:“就这么个玩意儿,真有你说的那么神?”

  陈二叔瞥了一眼,站在旁边的金五郎。

  金五郎点点头。

  “看不出来啊!还挺大的呢,就是架子唬人!我看,就是个假把式!”老庄稼汉徐老头说道。

  “没用,没用,没用的啊!你们家五郎才下过几年的地啊,用我家读书人的话来讲,那就是‘闭门造车’!闭门造车?那你们说说,这车子能造得出来嘛?”出身于耕读之家的薛大爷说道。

  其他人也纷纷跟着点头。

  有人说不靠谱。

  有人说他之前就不信,现在看了就更不信了。

  总之,看好的没有一人。

  但是澹台镜依然站了出来,很坚定地为小元宝那边说话了。

  村民们很无奈。

  小元宝很感动,因为澹台镜从来都是这样,为了支持她,从来不在乎任何人的眼光!

  她扭头看看澹台师兄!

  她又扭头看看澹台师兄!

  嗯,这千真万确就是她最好的澹台师兄!

  她的目光太明亮。

  她的目光太温暖。

  澹台镜不敢看。hΤTpS://WWω.sndswx.com/

  他怕一对视,就泄露心底的紧张和慌乱。

  事情到了这一步,已经是箭在弦上了。

  小元宝哒哒哒地跑到金五郎身边,朝他伸出了手:“来,五哥哥,我们来给他们展示展示!”

  金五郎点点头,一本正经对在场所有人说道:“我们根据图纸,制造出了一样新型农具,这个农具名叫‘犁床’,犁床对于去除芦苇杂草和土地深耕很有作用,比我们以前用过的那些农具都好用!”

  “现在,我们要开始使用它了哦,大家看好了哦!”小元宝笑着朝大家挥了挥手。

  金二郎站了出来,上前协助金五郎。

  毕竟,金五郎还太小了,干农活不行!

  他们在村里人不以为然的目光中,开始使用犁床。

  这犁床不愧是农神发明的农具,简直太好用了!

  他们最开始还用得有点磕绊,后来便越用越顺,他们在村民们震惊的目光当中,整好了一行又一行的土地。

  “我、我这是眼花了吗?”

  “怎么会这么好用?”

  “这也太好用了吧!比以前的农具好用多了!以前的那叫农具吗?那就是两根废木头!”

  “金五郎啊金五郎,你可真是个宝,这么好用的农具,你咋不早点弄出来啊!”

  ……

  这是划时代的发明!

  一时间,夸赞声不绝于耳。

  他们完全忘了,他们之前是怎么嘲讽金五郎的。

  有人迫不及待地说道:“别弄了!快停下!让我上!我已经忍不住了!”

  “你急啥,我跟金家关系比较好,放着我来!”

  “啥就你跟金家关系好了?我跟金家的关系就不好了吗?都让开,都让开!放开那个农具,让我来!”

  ……

  村民们争着要上前试用。

  最后,里正大喊一声:“都安静!”

  大家不敢说话了。

  “让我先试试,”里正正色道,“我试完了,你们再排着队来!”

  村民们无奈地点点头,行吧,你是里正,你最大!

  他们伸长了脖子,安安静静地走到里正身后排起了长队,恨不得下一个就轮到自己。

  里正试了。

  他犁完了一圈。

  诶,好用!

  他忍不住又犁完了一圈。

  诶,还是好用!

  他忍不住又犁完了一圈。

  排在第一的王大喜是个急性子,他和里正又有点亲戚关系,他忍不住了,大声喊道:“叔!你别试了!让我来吧!”

  “是啊是啊。”其他村民也跟着说道。

  “行行行,让你来,”里正无奈地点点头,他都还没犁够呢,“慢着点儿用,别把人家的新东西搞坏了!”

  “好嘞好嘞。”王大喜点点头。

  “这要是搞坏了,我看你拿啥赔!”里正忍不住又叮嘱了一句,然后又看向了王大喜身后的村民,“你们也一样啊!都不许给人家弄坏了!”

  “好嘞好嘞。”村民们纷纷点头。

  这么好用的东西,他们当然要珍惜了!

  他们肯定不会搞坏的!

  这一天,好多人都试用了犁床!

  用过的人,都对犁床赞不绝口!

  天气比往日更冷,可大家干得热火朝天!

  因为有了犁床,他们终于有了开荒的激情!

  开荒有了新进展后,全家人都很高兴。

  第二天下午。

  普陀县县衙后门。

  金大娘、金二郎带着小元宝站在后门前。

  金大娘有些紧张地吸了一口气。

  县令大人提了好几次,说让金家人带小元宝到县衙里来玩,还说要把自己的女儿介绍给她,两人当个小伙伴。

  只是这段时间金家事情太多了,这事儿便被一再搁置了。

  金大娘想着,到了今天便不应该再拖了,否则太过怠慢县令大人的好意了。

  于是,她特意准备了金大郎煮的茶叶蛋、金二郎发的反季节豆芽菜和大棚里种出来的反季节蔬菜,提着它们来到了县衙后门。

  这是他们能准备的最有心意的礼物了。

  小元宝蹦蹦跳跳地上前敲了敲门。

  不一会儿,耳房里出来了一个小厮,小厮探出头问道:“你们是谁?你们找谁?”

  “我叫元宝华,小名叫做小元宝,这是我娘和我二哥哥,是县令大人让我到府上来玩儿哒!”小元宝脆生生地说道。

  “好像是有这么一回事儿,”小厮点了点头,“你们在门口稍候片刻,我进去通报一下。”

  金大娘顿时松了一口气。

  不一会儿,小厮回来了。

  他身后还领着一个老婆子,这人叫陈婆婆,是跟在县令夫人身边伺候的人。

  陈婆婆笑着对金家人说道:“都进来吧,已经跟县令大人和县令夫人禀报过了,他们今天正好都没事,都在后院的书房里呢,我现在带你们过去!”

  “谢谢婆婆!”小元宝甜甜地说道。

  “真是个乖孩子!”陈婆婆顿时高兴了起来,从随身携带的荷包里,掏出了一把瓜子,塞到了小元宝手中。

  小元宝马上抓出一把糖,回送给了陈婆婆。

  陈婆婆见她乖巧可爱,不由得喜笑颜开。

  她把他们从后门领了进来,带着他们一路穿过几颗枣树,朝县令老爷和县令夫人休息的院落走去。

  他们绕过一棵枣树的时候,看到了一位十五六岁的少女。

  少女犹如一朵明艳的石榴花,年轻而又美貌,哪怕是一身粗布麻衣,也不减她半分姿色。

  她站在深秋的阳光下,青丝像是乌云一样叠在头顶,头上扎着半条红色的布巾。

  她抬起手,擦了擦白皙的脸上留下的汗液。

  那一瞬间,金二郎感觉自己的心好像被击中了。

  少女撸起袖子,露出白藕一般的手臂。她伸手拔出一根萝卜,遗憾地摇了摇头。

  “怎么又种成了这样?我今年明明用了别的法子,我觉得那个法子比去年的法子要好,我的萝卜怎么还是长得这么不精神?”少女嘟了嘟嘴。

  “挺好的,挺好的。”少女身边的老婆子说道。

  “崔婆婆,你就知道夸我,明明这萝卜种的根本就不怎么样,”少女摇了摇头,“我什么时候才能种出又大又水灵的白萝卜呢?”

  领着金家三人往前面走的陈婆婆介绍道:“这位是方小姐。”

  “方小姐好。”金大娘、金二郎和小元宝起身说道。

  “你们好,”方含墨笑着打了个招呼,然后看向陈婆婆,“不知这几位是什么贵客?”

  “是大人邀请过来的,说是给灵慧小姐找个同龄的小玩伴,这小姑娘可爱又聪明,长得还很漂亮呢!难怪很得大人的喜欢!”陈婆婆解释道。

  “原来如此,”方含墨点了点头,“那你们过去吧,我再拔几根萝卜,晚上让厨房腌了吃。”

  金二郎忍不住说道:“方小姐,你这萝卜种得不算太好,其实还能种的更好呢。”

  “我也知道,”方小姐点了点头,认真地询问道,“不知你有何高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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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兄!”

  “嗯!”

  沈长青走在路上,有遇到相熟的人,彼此都会打个招呼,或是点头。

  但不管是谁。

  每个人脸上都没有多余的表情,仿佛对什么都很是淡漠。

  对此。

  沈长青已是习以为常。

  因为这里是镇魔司,乃是维护大秦稳定的一个机构,主要的职责就是斩杀妖魔诡怪,当然也有一些别的副业。

  可以说。

  镇魔司中,每一个人手上都沾染了许多的鲜血。

  当一个人见惯了生死,那么对很多事情,都会变得淡漠。

  刚开始来到这个世界的时候,沈长青有些不适应,可久而久之也就习惯了。

  镇魔司很大。

  能够留在镇魔司的人,都是实力强横的高手,或者是有成为高手潜质的人。

  沈长青属于后者。

  其中镇魔司一共分为两个职业,一为镇守使,一为除魔使。

  任何一人进入镇魔司,都是从最低层次的除魔使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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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后一步步晋升,最终有望成为镇守使。

  沈长青的前身,就是镇魔司中的一个见习除魔使,也是除魔使中最低级的那种。

  拥有前身的记忆。

  他对于镇魔司的环境,也是非常的熟悉。

  没有用太长时间,沈长青就在一处阁楼面前停下。

  跟镇魔司其他充满肃杀的地方不同,此处阁楼好像是鹤立鸡群一般,在满是血腥的镇魔司中,呈现出不一样的宁静。

  此时阁楼大门敞开,偶尔有人进出。

  沈长青仅仅是迟疑了一下,就跨步走了进去。

  进入阁楼。

  环境便是徒然一变。

  一阵墨香夹杂着微弱的血腥味道扑面而来,让他眉头本能的一皱,但又很快舒展。

  镇魔司每个人身上那种血腥的味道,几乎是没有办法清洗干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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