若直接说这是人字拖、拖鞋,怕景乔更不能理解。
苏九歌想念那些夏天可以穿吊带、短裤和拖鞋出门的生活,天知道她有多想在天齐穿着人字拖招摇过市。
可这里是古代,对女人有着众多苛刻的要求,比如不能衣着暴露,更不能让外人看到脚,若是这么做了,便是行为不检,会被人戳脊梁骨骂。
在这个朝代别说女人,就是男人光着脚在外头晃悠都会招来旁人异样的眼光。
敢这样出门的只有两种人,下地干活的农民和上街讨饭的乞丐,前者是工作需要,后者是因为买不起鞋。
当然,还有一个例外,景乔。
作为煜王妃她出门不能穿拖鞋,而出门连鞋都不穿的景乔可以。
“木屐?”景乔重复一遍,似乎很难接受一双长成这样的鞋子。
“试试看大小是否合适,不合适可以放在家里当装饰品。”
这话苏九歌说得云淡风轻,毕竟她根本没指望景乔会穿,更不打算重新做。
不过下一瞬景乔便用行动证明了他会不会穿。
他弯腰将木屐套到脚上,然而有那两根棉绳挡着,套了半晌也不知该从如何安放他的脚趾头,苏九歌站在旁边直想笑。
“用大脚趾和中趾夹住绳子,左一右四。”
在她的指导下,景乔总算穿好了鞋,直起身子走了两步,差点儿摔跤。
苏九歌头一回看他穿鞋,不知为何竟然觉得有种奇奇怪怪的滑稽感。んΤτΡS://Wωω.sndswx.com/
长期不穿鞋,偶然穿一回还是这种从来没穿过的鞋,一向洒脱的景乔竟有些难为情。
忍不住抱怨道:“这玩意儿穿上怎么走路?硬梆梆的。”
“多穿几天习惯就好了,可惜现在是冬天,若是夏天别提有多舒适,又凉快又自在。”
“就算你不喜欢穿鞋,有这木屐遮挡,至少不用直接踩在地上,既不脏脚也不易受伤。”
苏九歌说完抬起自己的右脚,指指脚上厚厚的长筒棉靴道:“比这玩意儿舒服得多,我要不是煜王妃,我也给自己做一双。”
听她说要给自己做一双,景乔自动忽略前面的半句话,不知想到什么,耳后根悄悄地红了。
低头看看脚上的木屐,动动脚趾头,似乎穿鞋也没那么难受,连这双奇怪的鞋子都变得十分顺眼。
两人站在廊下你一言我一语讨论着鞋子,对面屋顶上的顾庭轩即使听不清他们的话,看动作也猜到了八九分。
好啊,送别的礼物也就罢了,竟然送鞋,如此亲密之物怎能送给外人?顾庭轩心里的小火苗噌一下变成了一座火山。
他见过景乔几次,无论何时何地都光着脚,想来是有什么特殊原因才不喜穿鞋,但是,他竟然穿了苏九歌送的鞋。
若能离得再近些,看清楚那鞋是用自己院中的百年古木做的,顾庭轩心里那座火山怕是要当场爆发,烧毁这座院落,甚至整个岚清苑。
他挂在屋顶气呼呼,毫不知情的苏九歌已经跟景乔进屋里坐下喝茶品美食了。
两杯热茶下肚,景乔犹豫多时还是问了那个他在心中咀嚼过数遍的问题。
“你就不想知道我为什么从不穿鞋吗?”
“为何一定要知道?”苏九歌抬眼看他,“每个人都有过去,我视你为友与你穿不穿鞋毫无关系。”
“当然,若你不穿衣服,那我们这朋友可就没得做了。”
说罢,两人哈哈大笑,这个话题便就此打住。
即便景乔很想告诉苏九歌缘由,一时竟不知从何说起了。
约莫一刻钟后,屋内已经上了一大桌子菜,桌子正中央摆着一个热锅子,里面浓郁辛香的羊肉和白萝卜正在翻滚,丝丝热气弥漫。
别的姑娘们的宴席摆在其他房间,这一桌是专门为景乔和苏九歌准备的。
其实景乔的生辰只想跟苏九歌一起过,只不过她如今在京城声名大噪,他不得不避嫌,以免给她招惹不必要的闲言碎语。
景乔坐在火炉边翘着脚烫黄酒,是苏九歌点名要吃热乎的菜,喝滚烫的黄酒,可是菜和酒已准备就绪,人却迟迟不来。
方才苏九歌说喝多了茶要去茅厕,离去多时未归,想到屋顶上挂的那个人,景乔眼神微动,继续温下一壶酒。
他以为苏九歌被顾庭轩绊住,暂时脱不得身,便没去找人,哪怕心中早已焦躁不安,脚上的两只木屐碰在一处发出“吱吱嘎嘎”的声响。
随着苏九歌的离开,顾庭轩的确也已不在屋顶上,然而他尚未发现人丢了。
他本想上前箍住苏九歌的腰,将她抵在墙上摁在怀中亲得神魂颠倒,然后质问她为什么要对景乔那么好。
最终还是极力忍住了。
不能暴露,不能让她知道自己追到此处,堂堂煜王,英俊潇洒,风度翩翩,魅力无边,怎么能吃醋呢。
为了保全自己的面子和在苏九歌心中的形象,就这样,咱们的煜王殿下错过了营救煜王妃的最佳时机,后来每每想起便悔恨不已。
待这两人一个在暖炉边烫好十壶酒一个在冷风中冻成狗后,才终于后知后觉发现苏九歌不知所踪。
别说茅厕,就是整个岚清苑也没有她的半点踪迹。
两人分开寻找,翻遍了整个岚清苑都没找到人,最后忍无可忍打起来了。
说起来这还是他们头一回正面交手,多次碰面都未曾痛快地打一架,分个胜负。
哪怕是中秋那天早晨,他们在听雪苑撞上,差点打起来却被苏九歌无意间打断。
顾庭轩卯足了劲儿开打,这一回苏九歌不在,他绝不会手下留情。
若不是这只骚狐狸约她来此处赏什么梅花,人也不会丢,说不定正懒洋洋地躺在听雪苑里差使他剥橘子喂她吃呢。
而景乔则更不用说,心中早就憋着一股气,他始终觉得顾庭轩配不上苏九歌,不适合她。
哪怕他是天齐权势滔天的煜王,才高八斗,富可敌国,可是在景乔眼中,他不过是一坨沾染了鲜花的牛粪。
今日不把顾庭轩揍成乌龟王八蛋绝不停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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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兄!”
“嗯!”
沈长青走在路上,有遇到相熟的人,彼此都会打个招呼,或是点头。
但不管是谁。
每个人脸上都没有多余的表情,仿佛对什么都很是淡漠。
对此。
沈长青已是习以为常。
因为这里是镇魔司,乃是维护大秦稳定的一个机构,主要的职责就是斩杀妖魔诡怪,当然也有一些别的副业。
可以说。
镇魔司中,每一个人手上都沾染了许多的鲜血。
当一个人见惯了生死,那么对很多事情,都会变得淡漠。
刚开始来到这个世界的时候,沈长青有些不适应,可久而久之也就习惯了。
镇魔司很大。
能够留在镇魔司的人,都是实力强横的高手,或者是有成为高手潜质的人。
沈长青属于后者。
其中镇魔司一共分为两个职业,一为镇守使,一为除魔使。
任何一人进入镇魔司,都是从最低层次的除魔使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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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后一步步晋升,最终有望成为镇守使。
沈长青的前身,就是镇魔司中的一个见习除魔使,也是除魔使中最低级的那种。
拥有前身的记忆。
他对于镇魔司的环境,也是非常的熟悉。
没有用太长时间,沈长青就在一处阁楼面前停下。
跟镇魔司其他充满肃杀的地方不同,此处阁楼好像是鹤立鸡群一般,在满是血腥的镇魔司中,呈现出不一样的宁静。
此时阁楼大门敞开,偶尔有人进出。
沈长青仅仅是迟疑了一下,就跨步走了进去。
进入阁楼。
环境便是徒然一变。
一阵墨香夹杂着微弱的血腥味道扑面而来,让他眉头本能的一皱,但又很快舒展。
镇魔司每个人身上那种血腥的味道,几乎是没有办法清洗干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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