孤军信步由心地走到了陶厂宿舍对面中学门口,倚着墙根,仰望蓝天,不知道该想些什么?似乎,只是想同初恋,独自一人,来一场告别。
中学春节放假了,他盯着现在依然还紧紧锁着的铁栅栏,随手狠狠地抓捏起来。特么的,就是这幅铁栅栏,阻拦了自己的初恋,五、六年,至今都不肯敞开!
“此地最伤心,劝君莫久留!”
刚子匆匆走了过来,故作轻松地微微笑了起来。
“你怎么跑到这里来了?”
孤军脸上露出略微惊讶之色,瞥了他一眼。
“我想到你家坐会,聊聊天,顺便有些事想跟你谈谈。姨妈说你才出去一会,我就知道,你肯定到这儿来了,跑过来一看,果然,不出我所料。”
刚子轻轻擂了他一拳,得意之色溢于言表。
“走,回家说去。”
孤军心情复杂,既然他来了,正好向他倒出心里的苦水。
上午,跟在明身边的那人,看样子,大概率是她的老公,至少也是男朋友,咋整?把他暴揍一顿!
这事还真的怪不得别人,毕竟自己离开这弹丸之地,也有四、五个年头了。期间,还一直,没有同她发生过任何联系。虽然说,这几年进城打工,有时面子是有了,可是,打工不稳定,这是所有人都心知肚明的事情,里子也就不可能恒定。
没联系,是自己不敢跟她联系,还不是,因为担心自己负了她!可是,站在对方的立场上想一想,这番好心,她并不知情呀。你让她,一个正值婚龄的女孩子,就这样不明不白地耗下去,什么时候才是个头呀,终归也不是个事嘛。
经过这几年,积攒下来的经验累加,本以为这次集团委派重任,信心满满,不说是功成名就,至少可以说快摸到边边了,所以立马回来找她。
可是,上午亲眼见到的画面,说明自己一直心心念念的初恋,已然发生了天翻地覆的变化,既伤感情还伤自尊,最要命的,还是自己拱手,把至爱,让给了别人!
特么的,老子没有这么高尚,在这方面,只想做个俗人!
瞧那小子,瘦不拉几的猴样,一脚就可以把他撂倒在地。别说大山口,就是站在小山口,一阵风,照样可以轻易地把他扇到地上,弹胳膊蹬腿,哭爹喊娘。
“不然,找那小子决斗一场,老子跟他单挑,一较高下,输的一方滚蛋走人,赢的一方抱着美人归。老子愿赌服输,真要是输给了这小子,老子认灾去球。但,那是不可能的事,老子绝对用不了三个回合,直接秒杀,把他摁到地上磨擦!哼,实在咽不下这口气!”
孤军气愤难平,无比激动地对跟着自己回到家的刚子说道。
“决斗,单挑,照理说,他肯定不是你对手,谁都看得出来。可是别人又不傻,怎么会跟你单挑呢?我打听了一下,这小子,姓周,人是长得非常干瘦,可是,他家境却殷实的很。
他爸以前做厂长,后来下海经商,手里头,掌握了不少资源,发大发了,人称周百万。听说,现在镇上都这么玩,跟以前不一样了,根本不用自己出手,他手下一帮小弟,直接会帮他,把事情摆平。”
刚子不免担忧地看着他,无奈地摇了摇才理没两天的头。
“现在来说,情况发生了这么大的变化,此一时彼一时,就算你打赢了,明,就真的会跟你走咩,你得先搞搞清楚再做决定。
不然,要真是输球了,白挨一顿揍不讲,她又不跟你走,得不偿失,哪儿发得来哟。
就算她愿意跟你走,以你现在的身份,加上她技校学历,完全可以在集团,帮她谋到一份办公室的工作。可是,她那么听她妈的话,她妈会同意么?”
所谓当局者迷,旁观者清,刚子补充说出来的这些话,不无道理。
刚子回到老家比孤军早了几天,跟塆里以及镇上的人接触稍多一些,现时老家环境情况自然比他要清楚点。
孤军回来时间短促许多,主要时间要陪母亲讲讲家常话,一年到头回不了几次,当然得多陪陪老人家。对世俗之事他本来就漠不关心,只注重优雅地赚钱,吃相还不能太难看。尽量轻松快乐地生活,不想把太多无章大野的人放进自己的生活中,倒不是看他们不起,主要是三观不合,没多少共同话题,聊起来,感到特别费劲,还伤感情,倒不如浅浅见,不深谈,才能做到相交皆欢。
“那,这也不行,那也不行,到底,该如何,才是好?”
孤军焦虑地站起身,在房间里走来走去,无计可施,又不敢太大声,怕母亲大人听到,她正在厨房做晚饭,近得很。也帮不上什么忙,反倒还会陪着自己着干急,怄真气!
......
明,没有想到,今天会碰到孤军,虽然还不知道,他现在具体做什么工作,做得怎么样。但是猛然,远远地看起来,他的气色应该比以前好多了,自己也早已去烟厂上班了。
可是,心里总还是放不下他,对其他男孩子完全没有兴趣,可是一直也找不到他,究竟去了哪里更是无从得知。就一直这样拖了三、四年,期间,她妈被父女俩逼的没办法,厚着脸皮找厂长,想把他安排进陶厂里。
几次三番,厂长被缠的实在不得过,最终答应让他进厂先临时做电工,学门技术。本来也挺好的,俗话说,身怀一技好藏身。可就在这会,无论如何找不到他人苗,还到处打听,写信,找不着他踪影,明,毕竟是个姑娘家家的,之前还从未进过他家门,总不能主动跑去家里找他,问他妈妈吧,再说,他妈妈也不知道他俩这种关系,让人看着还不掉笑掉大牙。
后来几经周折,才听说,他几年前就到城里打工去了,她爸爸也只能放弃了。进城打工,走的时候连说都不说一声,有么子意思,招呼也不晓得打一个。像莫话,乡里娃,完全不懂得尊重人,还等他干嘛。んΤτΡS://Wωω.sndswx.com/
她妈妈一气之下,托人介绍周百万的儿子做男朋友,还准备过完年后,就结婚呢!
周公子,瘦猴子,吃完午饭,就回去了,明,也没有挽留。
她一个人,闷闷不乐地坐在自己房间里。
“孤军拿什么跟人家比,真的比身高体重么?幼稚,都什么年代了,以前比的是身份地位,现在比的是钱。谁钱多,谁就牛逼,受人尊重羡慕!
小周,他家吃喝不愁,家景富得流油,心宽体胖,过两年他就会发福的,长出时下流行的老板肚。
打工,哪有那么稳定的,可以一直做下去?不可能的事,我就算没见过,可还是听说过不少嘛,不是说,没见地上猪跑,还没见过桌上猪肉啊。”
她妈妈走进房间,站在她旁边,女儿的心思,她早明白,也不止抱怨过一次两次了,耐心地再次开导她。
哪家父母,不是为了自己孩子好呀,可怜天下父母心。
明,一言不发地坐在床头边,俏脸阴沉,不停地揪扯床单。
......
孤军不想呆在家里太长时,害怕一不小心暴露出心中烦恼,让他母亲发现。所以,再次一个人走到陶厂中学门口,散散心,安抚一下过往。
夕阳扯走了最后一片晚霞,明,竟然朝着自己走了过来。
“这几年你去了哪儿?”
明,既惊又喜,俏脸古怪地盯着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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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兄!”
“嗯!”
沈长青走在路上,有遇到相熟的人,彼此都会打个招呼,或是点头。
但不管是谁。
每个人脸上都没有多余的表情,仿佛对什么都很是淡漠。
对此。
沈长青已是习以为常。
因为这里是镇魔司,乃是维护大秦稳定的一个机构,主要的职责就是斩杀妖魔诡怪,当然也有一些别的副业。
可以说。
镇魔司中,每一个人手上都沾染了许多的鲜血。
当一个人见惯了生死,那么对很多事情,都会变得淡漠。
刚开始来到这个世界的时候,沈长青有些不适应,可久而久之也就习惯了。
镇魔司很大。
能够留在镇魔司的人,都是实力强横的高手,或者是有成为高手潜质的人。
沈长青属于后者。
其中镇魔司一共分为两个职业,一为镇守使,一为除魔使。
任何一人进入镇魔司,都是从最低层次的除魔使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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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后一步步晋升,最终有望成为镇守使。
沈长青的前身,就是镇魔司中的一个见习除魔使,也是除魔使中最低级的那种。
拥有前身的记忆。
他对于镇魔司的环境,也是非常的熟悉。
没有用太长时间,沈长青就在一处阁楼面前停下。
跟镇魔司其他充满肃杀的地方不同,此处阁楼好像是鹤立鸡群一般,在满是血腥的镇魔司中,呈现出不一样的宁静。
此时阁楼大门敞开,偶尔有人进出。
沈长青仅仅是迟疑了一下,就跨步走了进去。
进入阁楼。
环境便是徒然一变。
一阵墨香夹杂着微弱的血腥味道扑面而来,让他眉头本能的一皱,但又很快舒展。
镇魔司每个人身上那种血腥的味道,几乎是没有办法清洗干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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