蜀南文学>都市小说>特工易冷>第232章 上海滩最后的小开
  欧锦华虽然不是新加坡土著,但也在那边打拼多年,在淡马锡投资和新加坡政府颇有点人脉关系,他通过关系打听到了一些端倪,嗅到了机会的味道。

  政治联姻古来有之,今天也不新鲜,但多见于日韩港台那种财阀世家之间,欧锦华本来对这一套嗤之以鼻,细细想来,却觉得真香。

  一个家族企业就像是一个小诸侯国,很容易被人灭掉,如果通过姻亲关系结成联盟,和另一个小诸侯国绑定在一起,一加一就不是等于二了,双方资源取长补短,力量倍增,这样的好招不用才是傻子。

  再说了,世家公子哪点不好,学识阅历相貌基因都只会比平民老百姓强。

  这个念头在欧锦华心里发酵着,就像面团一样越来越大,最后忍不住告诉了夫人,夫人考虑一番也觉得这个主意不算太坏,但也仅此而已。

  夫人同意,欧锦华就开始运作,辗转几道关系终于联系上了埭岘吴家,还是那句话,家族与家族之间差距是十万八千里,欧家是一百年前上海滩发家的,吴家可是三百年前就在东南亚称雄的政治家族,如今更是出了一位新当选总统,可不是你想见就能见着的。

  但欧锦华还就真联系上了,吴家回话,和欧氏的合作并没有锁定谁家,一切都可以谈,欧锦华又问婚事变故,回答更加让他欣喜若狂。

  吴文芳总统亲自回复,“可以让孩子们接触一下看看。”

  但具体是吴家的哪个孩子,吴文芳没说,也没有进一步下文,含糊不清的,爱搭不理的,似乎就等着欧家上赶着巴结。

  攀高枝,可不就是得这样。

  欧锦华准备趁着寒假期间带女儿去一趟埭岘,以旅游为借口,其实是去相亲。

  豪门千金也得相亲,这上哪儿说理去。

  但欧锦华也给自己设了底线,如果女儿不乐意,绝不强求。

  本来女儿已经答应了全家一起去东南亚旅游,忽然横生枝节,说不去了,因为有朋友来看自己,一问还是江尾那几个人。

  欧锦华还没说啥,欧母就先不高兴了,说怎么还在来往啊,人啊要和圈层高的交往,不要向下兼容,整天和不如自己的人在一起白相。

  这话阿狸不爱听了,说那都是我的学生,而且非常优秀,未来不可限量,为什么交友一定要带着功利的目的呢?

  “讲的对!”随着一阵爽朗笑声,小舅舅进来了,他是欧锦华岳父母最小的儿子,是岳父母最小的儿子,五十来岁不结婚,号称上海滩最后的小开,喜欢收藏老洋房和老爷车,思南公馆有别墅,名下老款跑车能组成一个车队,上回杜卡迪就是他借给阿狸的。

  小舅舅是来串门的,他闲人一个没啥正经事,有空就开车过来兜一圈,吹几句牛逼。

  听了母女俩的争执之后,小舅舅慢条斯理开腔了:“侬港的对,侬港的也对,既要向上交际,也不能忽略了同圈层的朋友和乡下的朋友们,一个好汉三个帮,多条朋友多条路,阿狸没错,朋友来了小舅舅帮你招呼。”

  阿狸说:“他们已经在路上了。”

  小舅舅说:“是到虹桥火车站么,我让司机去接,让瓦叔去也行”

  阿狸说:“他们已经在地铁上了。”

  妈妈也放弃了争执,她是聪明人,不会为这样的小事情内耗,女儿愿意接待穷朋友那就去接待好了,家大业大的也不差这一点,又不像六七十年代的时候,家里连个插脚的地方都没有,现在宾馆随便开,饭店随便吃,打发一下就好了嘛。

  但她还是问了一句:“有几个人啊?”

  阿狸说:“和上次一样,有四个人。”

  妈妈笑了笑没说什么。

  易冷这会儿确实在地铁上,到了上海就没必要摆排场了,与民同乐也挺好,但团队可不止四个人,他把德强的弟弟致远也带上了,中年人就喜欢用年轻小伙当跟班,好使唤,学习能力强,精力旺盛素质好,用起来得心应手。

  再说闫萝也在上海,用人用车都不愁,妈咪配给他的湾流公务机也转场到了浦东机场,随时可以起飞。

  地铁嘈杂拥挤,却充满了人间烟火气,易冷手机在震动,是吴总统的秘书发来短信,说五分钟后总统会有电话打进来,请注意接听。

  五分钟后,吴文芳的电话打来了,不打官腔,倒像是关心大龄儿子婚事的老母亲,她说上次那个乌龙都怪妈咪,现在纠正过来了,欧锦华一家人要来埭岘观光,你有空也过来呗,当然你们在中国自己找个时间地点见面也不是不行。

  “妈咪,我就在上海,等会儿准备过去她家。”易冷说。

  “那太好了,你们自己聊吧,隔着一层总不那么方便,我会通知他们。”吴文芳很开心,再是总统,本质上也是母亲,也是女人,有着做媒婆的原始冲动,放下电话她就让秘书再联系欧家。

  欧锦华的手机在响,上面标注有名称:“埭岘共和国总统办公厅”。

  他示意大家别出声,从容接了电话,与对方谈笑风,打电话过来是是秘书,接通后让欧锦华稍等,总统和你说话。

  吴文芳说话很利落,没有废话,只说孩子已经在上海,待会儿就登门拜访,给你们添麻烦了,多担待。

  “是我们的荣幸,总统女士。”欧锦华彬彬有礼,那边挂了电话,这边一家人都不淡定了。

  但他们毕竟不是尹炳松那种街头混混,内心激动,表面上从容不迫,开始准备接待事宜,唯独阿狸不明白,几个意思啊这是。

  但欧锦华也不明说,这事儿明说了就尴尬了,让年轻人自己相处一下看看呗。

  “待会儿有客人来,你换身衣服。”母亲说。

  正说着,阿狸手机也响了,是暖暖打的,说是刚从二号线金科路站下来,遇到了瓦叔已经上了车,马上就到家了。

  这一波客人分分钟就到,下一波更重要的客人马上也要到,欧锦华当机立断,让女儿的朋友暂避,去对面东郊宾馆开房间,就别到家里来了。

  “我让他们来的,正好有些东西要拿给他们。”阿狸说,“我招待我的朋友,你们招待你们的客人,并不冲突啊。”

  欧锦华无言以对。

  分分钟客人就到了,依然是老黄、向冰、暖暖和娜塔莎的组合,宾主相见分外热情,欧锦华夫妇和小舅舅很识趣的暂避,凑到一起说悄悄话。

  “不知道你们有没有发觉,那个男的看阿狸眼神不对头。”小舅舅说,“相信我,我最懂男人。”

  欧锦华夫妇都点头,没错,小舅子是个渣男,他最懂渣男的心思,以前没注意,现在仔细一琢磨,这个姓黄的确实不对劲。

  屌丝男觊觎富家千金这不是很正常么,谁还能不允许癞蛤蟆憧憬一下天鹅肉么,只要别真上刀叉就行。

  眼下重要的是招待吴公子,欧锦华说如果搁在古代,那这位吴公子那就是真正的王子了。

  “是世子。”小舅子纠正道。

  “在家吃吧,显得亲切。”欧夫人说。

  “可以,不知道家里食材够不够。”欧锦华让管家过来,却得到一个不好的消息,家里的厨师请假了,这会儿怕是已经上火车了,现在做饭是阿姨兼的,手艺很一般,自家吃吃还行,招待客人差点意思。

  欧夫人说没关系,对面东郊宾馆叫一桌菜过来不费事。

  欧锦华立刻打电话给公司,找人安排,他是大老板,这种具体的事务都是下面人操办的,很快回复来了,今天东郊宾馆有重要大型接待活动,厨房没闲着,不能接外面的活儿。

  这也无所谓,外面到处都是饭店,找一家高档的就是,但总归不如在家里温馨周到。

  阿狸过来了:“你们的客人来了么,要不一起吧,我很久没吃黄师傅做的饭了,他今天下厨露一手。”

  欧锦华这才想起来这位老黄原本是个厨子,但手艺实在不敢恭维,又辣又麻吃过一次再也不想下回,但是架不住女儿喜欢啊。

  阿狸的这个想法很多人反对,欧夫人当即说别把咱家的厨房弄脏了,阿姨也不高兴,这属于呛行抢生意,谁知道你啥意思,是不是想当我们家厨子。hΤTpS://WWω.sndswx.com/

  “老黄可是开饭店的真大厨,他会做很多菜系,本帮菜和粤菜都很拿手。”阿狸一颗玲珑心岂能猜不到家里人的意思,当即把所有的路堵死,大小姐今天脾气上来了,就是要吃老黄做的菜。

  “那行吧,让他试试。”欧锦华一锤定音,他寻思吴公子马上就该到了,让老黄客串一下厨子也未尝不可,让他端正自己的位置,还能解了燃眉之急,一举两得。

  阿狸欢天喜地的去了,一帮人从客厅转战厨房,说是做饭,其实就是玩,一帮女孩子围着老黄跟他学厨艺,打下手,得亏欧家的厨房贼大,不然都装不下这么多人。

  易冷如众星捧月一般,站着不用动,双手向后一伸,自然有人帮他脱下外套,系上围裙,戴上厨师帽,想要什么配菜,一句话就有人洗好,摘好,烧热水,食材焯水,简单的刀工,也都有人做,大冰箱里的食材管够,一群人做饭,效率极高。

  这边欧锦华等人也商量好了,好在家里地方够大,餐厅就有两个,互相不影响,待会儿吴公子来了,把阿狸叫过来,小舅舅去陪黄师傅,顺便敲打一下他,都不耽误。

  可是左等右等,吴公子还是没现身

  于是欧锦华打了一个越洋电话到埭岘总统办公厅,但是很不巧,这会儿总统正在开一个非常重要的会议,为这种家长里短的事情打扰不合适,而其他人则根本不知道是哪位吴公子。

  这事儿闹得就很不靠谱。

  “或许去了浦西家里?”欧夫人分析道,有钱人狡兔三窟的,在一个城市都有不止一处住宅,客人摸错门也是有可能的。

  这位吴公子到底是哪个,谁也不知道,但欧丽薇肯定知道,难不成打电话问她,你未婚夫不要你了,选择我家女儿了,但我们现在联系不上他,方不方便把他的电话号码告知一下。

  肯定不能那么做。

  这会儿饭菜已经开始往外端了,都不用家里的保姆动手,几个女孩子走马灯一样把琳琅满目的饭菜端出来,果然是浓油赤酱的本帮菜和清淡的粤菜搭配,能满足所有人的胃口,摆盘还挺讲究,居然用萝卜雕刻了花朵。

  能在这么短时间内做出色香味俱全的菜真不简单,按说这样的男人也算是不赖了,可是搭配欧家女儿显然差点意思,且不说年龄,身份地位学历方方面面都差太远了。

  易冷做完饭出来,解下围裙,披上外套,小舅舅上前搭讪,邀他到院子里吃一支香烟。

  上海人不说抽烟,要说吃烟,易冷欣然答应,一起来到庭院里,各自掏烟。

  乡下相亲有上烟的规矩,上海男人之间抽烟也有默契,两个男人遇到一起,一个男人摸出软中华,如果另一个人腰里别的是洪双喜,那他就不会拿出来丢人,只抽对方递过来的烟,但下次见面,他一定会搞一包软中华回敬。

  小舅舅就是软中华的忠实拥趸,虽然也有更贵的选择,但他就喜欢这个,而且必须是三字头的。

  而黄师傅掏出的是一支雪茄,气场立刻碾压纤细的香烟,而且不是一般的通货,而是埭岘产的非卖品,雪茄剪和柏木火柴俱全,强调一下就出来了。

  这朋友很老卵嘛,小舅舅收起轻视,认真打量起这个乡下人。

  易冷当上领导之后就只穿西装了,他的西装都是继承吴德祖的,高奢品牌定制,衣服上看不出LOGO,但懂行的一眼就能看出不一般。

  西装裁剪合适,线条流畅,翻领自然卷起,肩袖口袋上的暗花纹都是对齐的,西装驳头上的米兰眼是纯手工的,袖口上的扣子也是交叠的,证明是手工缝制,衬衣扣子是海贝母的,扣子上的线不是二字缝和十字缝这种常规路数,而是高定特有的鸡爪缝,还不算皮鞋腰带和手表,光这一身西装和衬衣,没有两万美金下不来。

  还不是有钱就能搞定的事情,关键是你得懂这个,暴发户只知道往身上堆砌名牌,那懂得这些老马内才明白的细节,这得有钱有闲几辈子才行。

  小舅舅当即就收起了傲慢,开始打听对方底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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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兄!”

  “嗯!”

  沈长青走在路上,有遇到相熟的人,彼此都会打个招呼,或是点头。

  但不管是谁。

  每个人脸上都没有多余的表情,仿佛对什么都很是淡漠。

  对此。

  沈长青已是习以为常。

  因为这里是镇魔司,乃是维护大秦稳定的一个机构,主要的职责就是斩杀妖魔诡怪,当然也有一些别的副业。

  可以说。

  镇魔司中,每一个人手上都沾染了许多的鲜血。

  当一个人见惯了生死,那么对很多事情,都会变得淡漠。

  刚开始来到这个世界的时候,沈长青有些不适应,可久而久之也就习惯了。

  镇魔司很大。

  能够留在镇魔司的人,都是实力强横的高手,或者是有成为高手潜质的人。

  沈长青属于后者。

  其中镇魔司一共分为两个职业,一为镇守使,一为除魔使。

  任何一人进入镇魔司,都是从最低层次的除魔使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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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后一步步晋升,最终有望成为镇守使。

  沈长青的前身,就是镇魔司中的一个见习除魔使,也是除魔使中最低级的那种。

  拥有前身的记忆。

  他对于镇魔司的环境,也是非常的熟悉。

  没有用太长时间,沈长青就在一处阁楼面前停下。

  跟镇魔司其他充满肃杀的地方不同,此处阁楼好像是鹤立鸡群一般,在满是血腥的镇魔司中,呈现出不一样的宁静。

  此时阁楼大门敞开,偶尔有人进出。

  沈长青仅仅是迟疑了一下,就跨步走了进去。

  进入阁楼。

  环境便是徒然一变。

  一阵墨香夹杂着微弱的血腥味道扑面而来,让他眉头本能的一皱,但又很快舒展。

  镇魔司每个人身上那种血腥的味道,几乎是没有办法清洗干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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