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忧无虑,一辈子,都开开心心的,过自己想要的生活,不被俗世的烦心事所扰。”他道。
“虽然一辈子无忧无虑是不可能的,可是,这毕竟是我们长辈对她的一个心愿,一份祝福。”左君墨接着道。
杨若晴琢磨了片刻,然后欣然点头。
“嗯,不错,无忧无虑,一份美好的希望。”
然后,她抱起骆宝宝,轻刮了下她的小鼻子。
“宝宝你听到了没?往后你就有名字啦,无忧,骆无忧,哈哈哈……”
……
不出杨若晴的预料,临近烧晌午饭的时候,杨华忠回来了。
赶着一辆马车,跑得满头大汗。
马车里,全都是汉子去附近的请水镇采办回来的食材。
晌午饭的时候,这各式各样的菜,摆了满满当当一大桌。
全是农家的风味,虽然比不上大酒楼里的精致讲究,可是这一碗碗菜,都实在。
而且,饱含着真诚和热情。
左君墨目光扫过面前这一桌的饭菜,又看到桌边杨家这一张张真挚的面孔。
左君墨有种回到了自己家中的感觉,一点都不拘谨,有的,只是亲切和随意。
杨华忠拍开桂花酒,“左庄主啊,来来来,尝下这桂花酒,是去年秋天桂花开的时候,咱自家酿的呢!”
“酒劲儿不大,还有点甘甜,用的不是池塘的水,也不是村后河里的水,更不是井水,是村后眠牛山上一口寒潭里的水呢!”
杨华忠给左君墨倒了满满一碗桂花酒,又给同桌的骆铁匠倒了一碗,最后才是自己。
左君墨拿起酒碗,站起身,“骆大伯,三叔,这第一碗晚辈敬你们,就当是一份迟来的拜年。”
“我先干为敬,两位长辈请随意。”
左君墨仰头,一口气将碗里的酒喝了个底朝天。
骆铁匠和杨华忠对视了一眼,两人都在对方眼中看到了同样的欣赏。
两个汉子也都端起面前的酒碗,仰头狂饮起来。
桌边,杨若晴一手抱着骆宝宝,另一手拿着筷子,正在那小口小口的吃着菜。
看到他们这样拼酒,也忍不住勾起了唇角。
咋说呢?
不仅爹和大伯欣赏左君墨,她自己本人也是很欣赏他的。
为啥?
他这个人,身上既有骆风棠的豪爽,又具备沐子川的谦让和君子风度。
是墨家的传人,精通各种机关和工具的打造。
可同时又是一位头脑精明的商人,驰骋商场,目光明锐,思维活跃。
能够发现商机,并雷厉风行的下手。
用一句她在现代看到过的话来形容,左君墨是商场的‘狙击手’。
可是同时,他身上又没有商人的那股子铜臭。
许是打小就念书的缘故,他朴实,亲和,给人一种邻家大哥哥的感觉。
对左君墨的感觉,比对沐子川要好。
许是因为这份大哥哥般的亲切吧,而沐子川,因为婚约,因为他的那份执念……
跟他单独在一起的时候,总会有那么一些顾忌。
而左君墨没有。
“左大哥,你别光顾着喝酒啊,吃几口压压酒劲儿。”
杨若晴忍不住提醒道,还用边上准备的一双公筷,给左君墨夹了一筷子菜放到他碗里。
左君墨抬头看了眼杨若晴,微微一笑。
那笑容暖得,如同三月的春风,能让百花为之盛开。
一顿饭,宾主尽欢。
因为骆风棠不在家,左君墨也不便多留。
在这礼住了一宿,跟杨若晴这谈了一下生意上的事,以及下一个季度眠牛山里这些山货的销售事宜。
眠牛山里,到处都是宝藏,就看有没有人有那个本事。
有那个本事,你就可以把这些山货,源源不断的送出去,转化为叮当响的银子。
没那个本事,就只能看着这些东西烂在山野中,一季又一季,一年又一年。
从前那么多年,祖祖辈辈都是这样守着这样的宝藏,空叹气。
现在不同了,长坪村出了个杨若晴,带着乡亲们开发山里的资源。
“晴儿,这是大哥跟你私下里谈心,你们长坪村村民们的日子,能比从前富裕,七成都是你的功劳。”
夜饭后,左君墨跟杨若晴在谈完了生意后,私下聊天。
“听说三叔如今做了里正,你们一家,在村里都是最有威望的。”
“你还开了学堂,让村里的孩子们念书求取功名。”
“你带给你们这十里八村村民们的,不仅是手里的银子,还有希望。”
“你真的很厉害,愚兄跟你认识越久,越发的看不透你,也越发的佩服你!”
最后,左君墨如实道。
杨若晴听得都有点不好意思了。
“左大哥,你这把我夸得,天上地下硕果仅存我这么一枚啊,妹子会骄傲的。”她打趣道。
左君墨笑了,摇了摇头:“愚兄可不是夸你,是如实而言。再者,妹子你也不是那种骄傲自满的人,愚兄相信自己的目光。”
杨若晴吐了吐舌头。
虽然已是两个孩子的娘,可是这些撒娇卖萌的表情偶尔做一下,还是让左君墨看到了不一样的她。
左君墨的眉眼舒展开来,眼底的笑意直达心底。
“对了晴儿,还有一桩事我要跟你说,不对,准确意义上来说,应该是跟你道喜。”左君墨又道。
“哦?啥事啊?”杨若晴问。
左君墨从袖底拿出一叠银票来,交给杨若晴。
“你数一下这里面的钱,我再跟你细说。”他道。
杨若晴一头雾水,不过还是依言数了起来。
数完后,杨若晴将银票整理好,“足足二百两银子,咋啦左大哥?”んΤτΡS://Wωω.sndswx.com/
左君墨道:“这二百两银子,用你的话来说,这是你的稿费。”
“啥?稿费?”杨若晴以为自己听错了。
难道是……?
“没错!”左君墨挑眉。
“《红楼梦》那本书,原本你交给我去印刷之后,我只是在庆安郡范围内尝试着去出售的。”
“反响还不错,后来我就又拿去了长淮洲。”
“几个月前,我一个朋友从京城回来,他来找我叙旧。”
“言谈中,他告诉我,最近京城的贵族圈中,很多夫人小姐们都在追一本小说,叫做《红楼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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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兄!”
“嗯!”
沈长青走在路上,有遇到相熟的人,彼此都会打个招呼,或是点头。
但不管是谁。
每个人脸上都没有多余的表情,仿佛对什么都很是淡漠。
对此。
沈长青已是习以为常。
因为这里是镇魔司,乃是维护大秦稳定的一个机构,主要的职责就是斩杀妖魔诡怪,当然也有一些别的副业。
可以说。
镇魔司中,每一个人手上都沾染了许多的鲜血。
当一个人见惯了生死,那么对很多事情,都会变得淡漠。
刚开始来到这个世界的时候,沈长青有些不适应,可久而久之也就习惯了。
镇魔司很大。
能够留在镇魔司的人,都是实力强横的高手,或者是有成为高手潜质的人。
沈长青属于后者。
其中镇魔司一共分为两个职业,一为镇守使,一为除魔使。
任何一人进入镇魔司,都是从最低层次的除魔使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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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后一步步晋升,最终有望成为镇守使。
沈长青的前身,就是镇魔司中的一个见习除魔使,也是除魔使中最低级的那种。
拥有前身的记忆。
他对于镇魔司的环境,也是非常的熟悉。
没有用太长时间,沈长青就在一处阁楼面前停下。
跟镇魔司其他充满肃杀的地方不同,此处阁楼好像是鹤立鸡群一般,在满是血腥的镇魔司中,呈现出不一样的宁静。
此时阁楼大门敞开,偶尔有人进出。
沈长青仅仅是迟疑了一下,就跨步走了进去。
进入阁楼。
环境便是徒然一变。
一阵墨香夹杂着微弱的血腥味道扑面而来,让他眉头本能的一皱,但又很快舒展。
镇魔司每个人身上那种血腥的味道,几乎是没有办法清洗干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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