蜀南文学>穿越小说>大唐:我亲爹和岳父都是李世民>第二十七章 抽到沙漠之鹰
  一个房间中,只剩下一男一女,这女的还是男的贴身丫鬟,所以气氛暧昧一点也是应该的,不过,就在薛颖想着要怎么宣誓自己主权,不让张晨对自己有非分之想的时候,一边的张晨却正色的喊道:“你可别想对我怎么样哦...虽然我知道你对我有好感,不过,我觉得我们之间还是纯粹一点的好,你是我的丫鬟,我是你的主子,我给你吃,喝,但是你却不能玩我...!”

  “噗...!”薛颖直接被气笑了,一瞬之间,所谓的暧昧气氛一下瓦解,只见薛颖看着张晨不爽的道:“郎君,你就放心好了,我可对你没兴趣,我做您的丫鬟就是为了报恩而已,您想得太多了。”

  “哦...那可真的是太好了。”张晨松了一口气道:“我真的怕你对我有什么非分之想,你也知道,我很优秀的。”

  “切...我先出去了,不妨碍郎君你胡思乱想的。”说完,薛颖轻哼一声离开。

  看着薛颖离开的背影,张晨露出了一丝微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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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薛颖离开之后,张晨躺在床上,刚刚闭上眼睛,只听张晨的脑中响起了系统的声音:恭喜完成第三个任务,帮助牛力安装假肢成功,获得抽奖一下,请问是否抽奖。

  “抽...!”

  张晨毫不犹豫,跟着张晨就看到了抽奖盘,这次抽奖盘上有多了两样东西,这第一样就是替代假肢的农畜医术,第二样则是制作蚊香和花露水的配方。

  张晨一喜,嘿嘿...居然还有蚊香,要知道这蚊香可是此时张晨需要的东西,因为这长安夏季的蚊子是真的又毒又狠,可能大家不知道,此时的长安这气温很高,有点像现在的广东,炎热,蚊虫还多。

  这些蚊虫可不是好东西,他们是可以传播疾病的,都认为长安十分繁华,街边儿是各式各样的商铺,在大街的两边儿还有许多临街的小商小贩,整个长安城里,到处都是一片盛世的景象。

  可是繁华的背后,也有缺点,一个住着一百万人口的繁华城市,也并不是完美的,我们现在的城市看起来如此干净整洁,是因为城市有地下排污系统。不过生活在古代的人就没有那么好的运气了,长安城里唯一的缺点,就是明渠排污了。

  不论是垃圾还是污水,都是摆在明面上的,人们一眼就可以看到。

  这样会导致在夏天的时候,长安城里蚊虫和苍蝇较多,这也是整个长安唯一的缺点了。

  特别是东西两市,因为卖的东西杂...那蚊虫就更是成群结队,这如果自己抽到了蚊香和花露水的配方,那不就是秦府的第二大生意了吗?

  只是这系统就好像是故意的一样,自己想什么他就不来什么,自己这次想要抽个简单的,但是却再次给了张晨一个惊喜,原来这次张晨抽到了沙漠之鹰。

  “哇...!”当指针停到了沙漠之鹰上之后,张晨的嘴巴都快合不拢了,原来还真的可以抽到现代的武器,沙漠之鹰,张晨第一时间看到了解释:沙漠之鹰是1980年由MRI发布的一支狩猎手枪。

  第一支具有0.357口径,问世后成为了收藏家和枪械爱好者疯狂追逐的对象。

  什么叫狩猎手枪,就是威力大,一般的手枪射击的有效距离大约是五十米左右,但是沙漠之鹰的射程在00米以上,另有传闻有人使用加长枪管击倒了200米外的麋鹿,所以它也被作为狩猎手枪。

  一瞬间,张晨从收纳空间中唤出沙漠之鹰,一把黑色的沙漠之鹰,打开了弹匣一看,七颗子弹,额...这是没办法的,子弹有些少,毕竟威力大,更让张晨无语的是,七颗子弹就是结束,打完就没有地方补充弹药,那么沙漠之鹰就连斧子都不如。

  哎呦...张晨一个无语,怪不得有报道说,很多士兵不喜欢沙漠之鹰,这普通的手枪,装弹量一般都在十五颗以上,有的能装二十发子弹左右。

  手枪在战场上,有时候会是最后的选择,可即使是最后的选择,它的装弹量也得充足才行。

  沙漠之鹰的装弹量少得可怜,居然只有七发子弹。就这么几颗子弹在战场上肯定不够用啊,就是神枪手,一发子弹带走一条生命,最多也只能干掉七个敌人。如果要留一颗光荣弹给自己,那就只剩下六发射击了。

  要知道在实际的战斗中,一个照面就会有数颗子弹出膛。

  如果用的是沙漠之鹰,那么和敌人没几个照面,手中拉风的沙漠之鹰就是一把空枪,只能用做近距离的肉搏战了。所以装弹量对于一把枪械来说,真的很重要,沙漠之鹰的装弹量短板,注定了它不会受到军事部队和警察部队的青睐。

  当然了,对于此时在大唐的张晨来说,七颗已经不少了,保命的道具,这沙漠之鹰在手,张晨还是安全感十足的呀。

  所以张晨还是十分激动的把玩了起来,不过,就在把玩的时候,忽然,薛颖又走了进来,手中拿着被子,口中还叼着一根冰糕。

  张晨一个荒唐,立即将沙漠之鹰给收进了收纳空间,跟着看向薛颖道:“你怎么又来了,而且你已经吃了五根冰糕了...?”

  “嘻嘻...你这里凉快,五块冰块呀...我哪里太热了,嘿嘿...你放心,我就睡在你的榻边上...保证不会打扰到你,还有就是冰糕太好吃了,我情不自禁...而且冰糕有很多的。”薛颖嘻嘻一笑。

  张晨则是连忙道:“我没有别的意思,睡在这里可以,不过,冰糕吃了五块是真的太多了,因为你还吃了一大盘的冰淇淋,一个人吃一天吃这么多冰的东西,你的肚子会不舒服的。”

  “啊...是怕我生病,不是责怪我吃多了,郎君,你这人还真的不错,不过,你放心好了,我吃得再多都不会有事的...!”说完,直接嘎嘣一口将坚硬的冰糕给咬碎,一口一口的嚼了起来,那牙口真的是强呀。

  随后张晨也不准备再说什么了,只能道:“睡觉吧...现在时间不早了...!”

  “知道了...嘻嘻...!”薛颖嘿嘿一笑,跟着就吹灭了蜡烛,只是就在张晨和薛颖一起睡觉的时候,在长安城的青龙坊中,一队男子钻进了坊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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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兄!”

  “嗯!”

  沈长青走在路上,有遇到相熟的人,彼此都会打个招呼,或是点头。

  但不管是谁。

  每个人脸上都没有多余的表情,仿佛对什么都很是淡漠。

  对此。

  沈长青已是习以为常。

  因为这里是镇魔司,乃是维护大秦稳定的一个机构,主要的职责就是斩杀妖魔诡怪,当然也有一些别的副业。

  可以说。

  镇魔司中,每一个人手上都沾染了许多的鲜血。

  当一个人见惯了生死,那么对很多事情,都会变得淡漠。

  刚开始来到这个世界的时候,沈长青有些不适应,可久而久之也就习惯了。

  镇魔司很大。

  能够留在镇魔司的人,都是实力强横的高手,或者是有成为高手潜质的人。

  沈长青属于后者。

  其中镇魔司一共分为两个职业,一为镇守使,一为除魔使。

  任何一人进入镇魔司,都是从最低层次的除魔使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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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后一步步晋升,最终有望成为镇守使。

  沈长青的前身,就是镇魔司中的一个见习除魔使,也是除魔使中最低级的那种。

  拥有前身的记忆。

  他对于镇魔司的环境,也是非常的熟悉。

  没有用太长时间,沈长青就在一处阁楼面前停下。

  跟镇魔司其他充满肃杀的地方不同,此处阁楼好像是鹤立鸡群一般,在满是血腥的镇魔司中,呈现出不一样的宁静。

  此时阁楼大门敞开,偶尔有人进出。

  沈长青仅仅是迟疑了一下,就跨步走了进去。

  进入阁楼。

  环境便是徒然一变。

  一阵墨香夹杂着微弱的血腥味道扑面而来,让他眉头本能的一皱,但又很快舒展。

  镇魔司每个人身上那种血腥的味道,几乎是没有办法清洗干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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