蜀南文学>都市小说>过继>第69章 看工地
  看工地这个活很轻松,我把所有值钱的工具都搬到了项目部跟前。

  搬不动也用牛毛毡盖好,防雨防潮防冻。

  既然人家相信咱,我一定要做好。

  整个工地都静了下来,再也看不到往昔忙碌的身影。

  天气也越来越来冷。

  我也懒得出门,项目部里还有电锅,可以烧热水煮方便面。

  吴斜子还给我留下电热毯,真的很舒服。

  一天到晚被窝里都是热乎乎的。

  干娘与李明上山看我一次,给我送了一些吃的,并把一些衣服拿走去洗了。

  干娘还是反复劝我去铁矿上班。说道,再不去没有机会了。

  我摇摇头坚决向干娘回绝了。

  人家对我太好了,我不能亏欠人家太多了。

  我答应了这事,我拿什么回报人家。

  正式工作是我曾经渴望追求的,曾想有一份稳定的工作,再也不用受这样的罪,受别人的欺负。

  我可以走的轻松,但北山的老少爷们过了年来找我怎么办,还有吴斜子答应人家看工地的事,做人必须言而有信。

  什么都是命,我不知道现在做的决定对与不对,机会摆在我面前,

  只要身份证给干娘就可以了,我就能成为一个正式工了,那么将是另外一种生活方式了吗。

  但是我总感觉这样恩情太大了,超过我承受范围了。

  吃点苦不怕,受点罪也没有什么,只是有些情还不上,那才一辈的罪。

  想想光棍爸爸,最近太忙一直都没有梦到他老人家,也不知他怎么样了。

  我一辈子都亏欠光棍爸爸的,这是我心里的痛,我有时连想不都想,害怕人家说咱是个忘恩负义的东西。

  唉,等年后吴斜子派人来替我,我就回城南镇看看去。

  再看看他老人家去。

  屋里唯一的收音机也坏了,与外面世界真的隔断了。

  电话曾响过一次,是吴斜子打来的,问问工地情况,也算是查查我的岗。

  这个真不用他担心,只要我答应的事,我一定会做到的。

  只是这个漫长的冬天要怎么渡过呢。

  唉,要是找到情草就好了,没事我喝药洗洗,这里烧水也方便。

  我在岭上转上很多地方都没有发现,想去那天发现的地方,可一来回要两天,如果工地少了东西,那我真的可说不清了。

  算了,没有就没有吧,只要你不去想,他永远沉睡下去。

  我现在的心里根本已经没有这个念头了,我现在的想法就好好的挣钱,好好找到一条路带领着北山的爷们,以后可能还有小国小华他们过上好日子。

  目前,看来这条路还是可行的。

  一天到自己干活的工棚转转,发现太烂了。

  八面透风。

  如果年后开工的话,人住在里面根本受不了。

  我在工地找来废旧的木板,重新收拾一下工棚,等来年大年伙住的更舒心一些,那么活也就干的顺利。

  在收拾的过程中,发现王常光的厨房,有几本书。

  是他忘了拿。

  正好来打发这一个人时间。

  晚上,我躺在被窝里开始看书,以前初中时,曾喜欢看课外书。但姨夫说什么也不同意,怕影响我的学习。

  我不看书也没有考上高中,有的时候我相信天赋,我就不喜欢学习,一上课光想着睡觉,老师讲的都是天书。

  有的问题,老师说一遍别人就明白了,可我老师提着耳朵都没有用。

  从心里就厌倦的事,怎么能学好呢。

  在初中,我在班级是可有可无的学生,不影响平均分的学生。

  这样的学生有什么作为呢,老师都记不住。

  人家说最佳与最差创造历史,平庸之辈则繁衍种族。

  可我连繁衍种族的机会都没有了。

  连个平庸都算不上。呵呵。算了,别去想这些了。

  我拿第一本书,发现连个皮都没有,已经少了不书页。消磨时间吧,看玩吧。hτTΡδ://WωW.sndswx.com/

  读了几页,这本书主要说什么在西边的大城市有这么一个落魄文人,一看到文人我就生气,因为那个范爷就是个文化人,可又干的什么勾当。

  书里的这些文人都不咋地啊,到处勾引女人。

  写到关键时刻此处还略去多少字。

  这本书那些黄书还毒,让人充满了想像。

  幸好,我的功能有些缺失,不然的话读下去,会立马犯罪的。

  记得王常光应该看这是个书,看过之后用脚踩,朝上吐痰并骂到无耻,历史罪人。

  我以为他又犯病了呢。

  今天看了之后,有些赞同王常光。

  一个人写文章,不能惠及别人,只是自己私欲的一些事,并且放大数倍,那么写再好,也是犯罪。

  有文化的人更要如此,可我看到了什么,除了那些事还是那些事,让自己感觉生活都是无望的。

  难道真的可以让自己堕落吗,让自己浮躁下去吗,那是他没感受到我们生活,他体会不到我们生活的不容易。

  也许多年之后,我相信他到老将无法面对自己写的一切,因为他已经犯过罪了,怎么再忏悔也是无用的。

  这本书将是他一辈的痛,他带领着人们走向无尽欲望的火坑。

  第二本书保存的还算不错,书皮撕了还剩下半页,只下剩下“平凡”两个字。

  这本书是盗版书,字体印的很小而且错别字很多。

  我读起来很费力。

  主要讲得是一个叫孙少平的人,在农村生活,然后怎么奋斗的事,这本书在我心里产生了共鸣,人啊就应该如此。

  虽然生的平凡,但活的也要不平凡。

  我从出生到自己长大,没有人教过我怎么做人,都是自己去感悟。

  自己去琢磨,有的地方对有的地方不对。

  路就是这样一步步地走的。

  我虽然与孙少平生活的环境不同,但有时心里的想法是相同的。

  看到他为人处事,在想自己,我为他赞同。

  他也出来打工,也是干建筑工。

  生活给了他那么难处,他向生活低头没有。

  我所面临的问题比起他来都是小问题,那生活还有什么可怕的。

  我已经看到希望了。

  这本书,我看了一夜,从晚上到早上阳光照进窗子里。

  我光着身子,推开屋门面对太阳,我大声呼喊起来:“我爱你,我爱你。”

  我真不知爱谁,我可能爱自己的生活,更爱全世界吧。

  看了一夜书没有一点累,我要给自己加油……。

  好的作品能人力量,真是如此。当你在生活的低处时,就需要榜样的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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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兄!”

  “嗯!”

  沈长青走在路上,有遇到相熟的人,彼此都会打个招呼,或是点头。

  但不管是谁。

  每个人脸上都没有多余的表情,仿佛对什么都很是淡漠。

  对此。

  沈长青已是习以为常。

  因为这里是镇魔司,乃是维护大秦稳定的一个机构,主要的职责就是斩杀妖魔诡怪,当然也有一些别的副业。

  可以说。

  镇魔司中,每一个人手上都沾染了许多的鲜血。

  当一个人见惯了生死,那么对很多事情,都会变得淡漠。

  刚开始来到这个世界的时候,沈长青有些不适应,可久而久之也就习惯了。

  镇魔司很大。

  能够留在镇魔司的人,都是实力强横的高手,或者是有成为高手潜质的人。

  沈长青属于后者。

  其中镇魔司一共分为两个职业,一为镇守使,一为除魔使。

  任何一人进入镇魔司,都是从最低层次的除魔使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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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后一步步晋升,最终有望成为镇守使。

  沈长青的前身,就是镇魔司中的一个见习除魔使,也是除魔使中最低级的那种。

  拥有前身的记忆。

  他对于镇魔司的环境,也是非常的熟悉。

  没有用太长时间,沈长青就在一处阁楼面前停下。

  跟镇魔司其他充满肃杀的地方不同,此处阁楼好像是鹤立鸡群一般,在满是血腥的镇魔司中,呈现出不一样的宁静。

  此时阁楼大门敞开,偶尔有人进出。

  沈长青仅仅是迟疑了一下,就跨步走了进去。

  进入阁楼。

  环境便是徒然一变。

  一阵墨香夹杂着微弱的血腥味道扑面而来,让他眉头本能的一皱,但又很快舒展。

  镇魔司每个人身上那种血腥的味道,几乎是没有办法清洗干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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