蜀南文学>都市小说>重返1993之突围>第144章 90年代最好做最赚钱的生意是什么?
  这时,曹鹏云的脑海在飞速的旋转,思考着一个问题。

  大夏在90年代,这个最初改革开放的时代,最赚钱的生意是什么的问题。

  突然,曹鹏云伸手在袁艺可不解的目光下,下意识的摸了摸她的头发又捏了捏她的脸。

  头发柔顺,丝滑,脸蛋紧绷,q弹,吹弹可破,精致。

  脑海中冒出几个词来美容,强生,健体,开发智力……

  袁艺可脸一红,微微低下头,不过却没有躲开,放任着曹鹏云的手捏着她的脸蛋,虽说她并不知道曹鹏云为什么会突然捏她的脸。

  如果说起来。

  在90年代最赚钱的无非就是保健品这个产业。

  或者各种打着保健品而挂羊头卖狗肉的产品。

  而这些东西也是最低廉,利润最高的。ΗtτPS://Www.sndswx.com/

  这点无数人在这个时代中都证实过了,没有其他。

  当然对于两个京大的才女来说,如果想进入这一行,则更加的容易。

  只要两人把自己能考上京大的功劳推到她们生产的保健品上面来,曹鹏云敢保证,产品肯定会被卖疯。

  在大夏这个望子成龙,望女成凤的国度,还有什么能比自己的孩子考上名牌大学更有吸引力的?

  可这么干也有风险,保健品毕竟是保健品。

  到时候,被人抓住没用的小辫子,也是个麻烦。

  太x神,x株,大夏鳖精……

  都出过问题。

  特别是现在的大夏鳖精。

  没错,就是现在。

  曹鹏云想起了张阳泽这个b王之王最近早中晚,在一众舍友面前装b显摆的喝着大夏鳖精的事。

  1993年,牛俊仁带着牛家军,在世界田径锦标赛中勇夺三冠,一时之间成为了国人的骄傲。

  大夏鳖精看准这个时机,花大价钱让牛俊仁代言,说牛家军是喝鳖血来强身健体。

  于是号称从鳖的身体里提取多种营养物质的大夏鳖精,一时被吹嘘着谁喝了它,就能像世界冠军一样身体强健。

  可大夏鳖精真的这么厉害吗?

  喝它身体能改善吗?

  答案是不可能。

  大夏鳖精十几年如一日的畅销,主要是靠强大的名人效应。

  可随着牛俊仁的神话破灭,大夏鳖精的神话也被打破了。

  牛俊仁给队员注射兴奋剂的事情被揭发,人们对他做的所有事开始质疑,大夏鳖精受到冲击。

  后来记者到大夏鳖精的公司进行暗访,发现大夏鳖精里面,没一点鳖的成分,纯粹是挂羊头卖狗肉。

  这个以鳖创富的公司,全工厂就一只鳖,还是放在池子里观赏用的。

  这操作简直秀到飞起。

  是不得不服。

  想到这曹鹏云感觉好笑的笑了出来。

  “哎呦!”

  曹鹏云突然感觉到大腿一痛。

  回过神来,发现是自己被袁艺可拧了一把,而自己的手正捏着她的脸。

  此时的她正恶狠狠的看着自己。

  那边师安安掩着嘴轻笑着。

  本来袁艺可是任曹鹏云捏着脸的,可这货捏着捏着突然笑了出来,这就让袁艺可没办法忍了,于是狠狠的掐了他一把。

  好吧!

  是自己想着迷了。

  忘记了自己在干嘛。

  曹鹏云收回自己的手,尴尬的赔笑了笑:“我想到一个好生意了。”

  “什么好生意?”袁艺可和师安安同时开口问道。

  接着两人对视一眼,袁艺可冷哼一声:“如果不好的话,别想让我放过你!”

  说着她又在曹鹏云的腿上比划了一下。

  像是在考虑掐那才会让曹鹏云更痛。

  “嘿嘿,做女性用品。”

  “女性用品?”两人脸一红,应该是误会了这个女性用品的具体含义。

  “嗯,具体来说,是做洗发水,面膜,口红之类的。”

  后世这些东西也同样是一本万利的好东西。

  “这些能赚钱?”对此袁艺可疑惑道。

  在她看来曹鹏云说的这些东西都只是些只能卖上几块钱的便宜货,想要比过曹鹏云赚的钱,显然有点不现实。

  “艺可姐,难道我还敢骗你?”

  “哼!”袁艺可一脸得意:“谅你也不敢,不过这家公司怎么开办?”

  “你们俩先想个名字,再去注册一家化妆品公司,这几天我帮你想想该怎么发展。”

  “行!”

  ……

  下课。

  程建义收拾好自己的教案,对曹鹏云招了招手,把曹鹏云叫到走廊问道:“鹏云,这次考试没问题吧?”

  曹鹏云不好意思答道:“估计有点难。”

  今天都已经到了一月二十号,而曹鹏云他们的期末考试是二十六号开始。

  只还剩下了六天的时间。

  就算曹鹏云在怎么努力的看书,他也没有自信到能全部及格。

  “没事,你只要考了就行,对了,宗院长让我谢谢你,帮忙安置教职工家属的就业问题,同时我爱人也让我谢谢你的帮忙。”

  上次曹鹏云出国的时候,程建义想着一起出去有个照应,便拜托曹鹏云帮忙带他老婆一起去了小日子国。

  去到那之后,曹鹏云收购了几家那边的精密加工企业,让程建义的老婆在负责那边的一些简单的工作。

  不过薪水待遇这些,肯定要比那些自己通过嫁人,打黑工的要强很多,对此程建义挺感谢曹鹏云的。

  当初他们两口子为了出国的事,可没少吵架,原因大家也都懂,程建义怕自家老婆出去后跑了,或者说嫌弃他,可让她在曹鹏云收购的企业下做事,他就安心多了。

  最少不用害怕自家老婆能跳起来,大声唱翻身农奴把歌唱,毕竟出国加工作都是自己帮她找关系搞定的,自己的家庭地位依旧稳固。

  当然让程建义老婆在这家小日子国那边做事,曹鹏云也有自己的一份考究在里面,算是为自己在那边安插的一个眼线。

  “没事,反正我那也要人。”

  “对了鹏云我还有点事想跟你说。”

  “程老师,有什么事你直说就行?”

  “最近有好几家媒体突然到学校,找到我这来说要采访你,不过,我想着上次你说过家里人不让,所以全帮你推了,可是……鹏云你也别怪我多事,我总感觉这事有点不寻常。”

  曹鹏云也皱起了眉头,因为他同样感觉到了不寻常。

  国内的媒体虽说喜欢采访人,可却没有这么巧合,会在同一时间,同时过来这么多的记者。

  能在同一时间过来的情况,只有某家报纸报道过某人后,引起不小的社会反响,其他媒体才会选择一窝蜂的跟风。

  虽说前一段时间红星厂风光了一阵子,可那时该采访赵升荣的也都采访了,而且这事还过去了两个来月了。

  “谢谢程老师,我会注意的。”

  “嗯,你注意就行,不过这事也许是我多心了,毕竟媒体想报道你也是好事。”

  曹鹏云跟着点点头算是认同。

  程建义把手里的教案,又拍了拍:“行,这些事你心里有个数就行。”

  目送着程建义离开。

  曹鹏云想到了唐琴心,想起了她上次莫名其妙来的采访。

  嘀咕了一句:“也许她会知道点什么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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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兄!”

  “嗯!”

  沈长青走在路上,有遇到相熟的人,彼此都会打个招呼,或是点头。

  但不管是谁。

  每个人脸上都没有多余的表情,仿佛对什么都很是淡漠。

  对此。

  沈长青已是习以为常。

  因为这里是镇魔司,乃是维护大秦稳定的一个机构,主要的职责就是斩杀妖魔诡怪,当然也有一些别的副业。

  可以说。

  镇魔司中,每一个人手上都沾染了许多的鲜血。

  当一个人见惯了生死,那么对很多事情,都会变得淡漠。

  刚开始来到这个世界的时候,沈长青有些不适应,可久而久之也就习惯了。

  镇魔司很大。

  能够留在镇魔司的人,都是实力强横的高手,或者是有成为高手潜质的人。

  沈长青属于后者。

  其中镇魔司一共分为两个职业,一为镇守使,一为除魔使。

  任何一人进入镇魔司,都是从最低层次的除魔使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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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后一步步晋升,最终有望成为镇守使。

  沈长青的前身,就是镇魔司中的一个见习除魔使,也是除魔使中最低级的那种。

  拥有前身的记忆。

  他对于镇魔司的环境,也是非常的熟悉。

  没有用太长时间,沈长青就在一处阁楼面前停下。

  跟镇魔司其他充满肃杀的地方不同,此处阁楼好像是鹤立鸡群一般,在满是血腥的镇魔司中,呈现出不一样的宁静。

  此时阁楼大门敞开,偶尔有人进出。

  沈长青仅仅是迟疑了一下,就跨步走了进去。

  进入阁楼。

  环境便是徒然一变。

  一阵墨香夹杂着微弱的血腥味道扑面而来,让他眉头本能的一皱,但又很快舒展。

  镇魔司每个人身上那种血腥的味道,几乎是没有办法清洗干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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