蜀南文学>都市小说>重生1983:我把老婆宠成首富>第199章:为了爱情
  “真是李漫漫!”

  林嘉音看见江晓白的表情,立即就知道她猜对了,忍不住秀眉一蹙,揶揄道:“几年没见了,你哪闷就舍得让她走了?”

  李漫漫喜欢江晓白的事,江晓白不知道,或者他没往那方面想,但林嘉音却是清楚的。

  别问为什么。

  问就是女人的第六感,或者女人天生护食,对属于自己的人和物都拥有极强的占有欲,不允许与人分享。

  在读书的时候,林嘉音就发现李漫漫看江晓白的眼神不一样。

  那种眼神,跟自己看江晓白的眼神几乎一模一样。

  这就是女人可怕的感知和观察力,能从细微中发现不同。

  只不过江晓白像个木头人,不知道而已。

  江晓白还在震惊林嘉音为何一下子猜中了,突然听见她语气变化,顿时有点懵。

  知道了同学的消息,不是该高兴吗?

  怎么好像还有点生气的样子?

  不应该啊!

  但心中没有鬼,说话自然神。

  江晓白继续说道:“老婆,你太厉害了,一猜就中,除了李漫漫,还有一个是杨洁。

  杨洁现在都是三个孩子的妈了。

  李漫漫去土城的一个山村支教了,唉,真想不到她会这样选择。”

  李漫漫跟杨洁在一起,林嘉音并不意外。读书的时候,她们两人的关系就非常好,毕业后有联系也正常。

  让她意外的是,李漫漫居然去土城的乡村支教。

  土城有多远、多穷,林嘉音也是知道的,是个正常人都不会选择去那里。

  难道……

  林嘉音心里隐隐有一种感觉,似乎李漫漫选择远离的不是青州,而是江晓白和她。

  她不禁想到自己,当初为了跟江晓白在一起,甚至不惜与父母闹的很僵,差点儿老死不相往来。

  如果李漫漫的选择,真跟自己想的一样的话。

  那……

  她跟自己,何其相似!

  都是为了爱情!

  想到这里,林嘉音都不禁有点动容。

  不得不说,女人的第六感真的很灵,林嘉音几乎凭感觉就发现了真相。

  也不得不说,女人为了爱情真的像一只飞蛾。

  不管是林嘉音不惜与父母闹僵,还是李漫漫选择远去穷山僻壤,殊途同归都是为了爱情。

  当然,林嘉音虽然想明白了这些,却不会和江晓白说。

  这,也许又是女人的另一个天性。

  自私!

  对爱情的自私!

  她看着江晓白,嘴角勾起一抹笑意,问道:“杨洁都三个孩子的妈了,那李漫漫呢?”

  啊?

  江晓白愣了一下,道:“我们只在新华书店门口匆匆见了一面,也没聊几句,忘了问了。”

  之前短暂的接触,杨洁说的比较多,他也没问李漫漫现在的情况,不知道她结婚了没有,有没有孩子,只知道她现在在土城山花村支教。

  另外就是,李漫漫的身体似乎不太好。

  除此以外,他发现自己对李漫漫的情况一无所知。

  林嘉音对江晓白的回答很满意,嘞个男人干事业精明,对女生却还是与读书时候一样,反应迟钝。

  这样,也挺好的!

  一个小小的插曲过去,两人各自忙碌。

  江晓白很快将这件事情忘记,把车留给林嘉音,他自己步行去了调料厂。

  调料厂的门卫室已经修好了,中间的是正儿八经的门卫室,左边一排房子是留给派出所的警民共建联防站,而右边一排房子是江晓白留给自己的地盘。

  青州路这边,已经不适合他办公了。

  因此,在调料厂动工的时候,他就给自己弄了一个地方,有会客室、办公室、休息间和独立的卫生间。

  江晓白到办公室以后,开始画豆制品加工厂的规划图。

  这一忙就直到下午。

  林嘉音来接江晓白回家,车上她说道:“今天7号了,晓清今天高考,也不知道考的哪闷样?”

  江晓白不由一阵恍惚,时间过的真快,一晃江晓清就高考了。

  他记得上一世江晓清考取的是华中省江城国立大学,因此倒不担心妹妹考不好。

  “放心吧,晓清的成绩不差,应该能考上一所好大学。”江晓白安慰道。

  林嘉音点点头,对江晓清考大学充满了期待。

  江湾现在还没有大学生,江晓清要是考上的话,就是江湾的第一个大学生。

  “那晓清考上大学了,爸妈是不是要整学酒?”

  林嘉音问道。

  江晓白愣了一下,道:“晓清考取大学了,爸妈肯定要整酒的。”

  之前搬家,爸妈其实就想整酒。

  但由于搬家这件事主要还是以江晓白为主,他说不整酒,江海洋和王秀菊都依了。

  但江晓清考上大学不同。

  按照农村的传统或者是习俗,江晓清在出嫁前,所有的事情都是江海洋夫妇做主,江晓白没有发言权。

  林嘉音道:“整就整吧,反正我们搬家也没整酒,不算连着整。”

  在农村,有事整酒人人都能接受,亲朋乡亲们也都会捧场。但是如果是哪一家刚整过一次酒又接连着整,乡亲们也会说闲话,抱怨又要送人情。

  这个情况在八十年代和九十年代都还好,农村人整酒基本上都是几桩固定的事:结婚、生子(满月)、满岁、老人去世、起屋、考大学。

  除了这些约定俗成的事,一般还是没得人乱整酒。

  但到了后世,随着经济的发达,亲朋好友之间送的人情越来越大,渐渐的就有人借整酒的名义敛财,想方设法的按名义整酒。

  比如最开始的时候给父母过六十大寿、七十大寿,之后又给小孩满十岁整酒,再后来起屋分两次,第一层建好了整一个酒,等过段时间再建第二层,又整一次酒。

  甚至,有人建了一个牛圈,也整一个酒。

  这种乱整酒的事,在后世称为整无事酒,人们深恶痛绝,却又不得不参与其中。

  当然,这是后话。

  在当前,民风还是很淳朴的,人们都还是只整该整的酒。

  对这种整酒,江晓白也不反感。

  甚至,他觉得华国的百姓正是因为看重人情,在你来我往的热闹中有了人情味儿,也使得华夏人在面临灾难的时候,哪怕互不相识也能够八方支援。

  这是骨子里的人情味。

  因此,江晓清考上大学后,爸妈要整酒的话江晓白没有道理反对,道:“晓清考上大学的话,我们也该准备点礼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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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兄!”

  “嗯!”

  沈长青走在路上,有遇到相熟的人,彼此都会打个招呼,或是点头。

  但不管是谁。

  每个人脸上都没有多余的表情,仿佛对什么都很是淡漠。

  对此。

  沈长青已是习以为常。

  因为这里是镇魔司,乃是维护大秦稳定的一个机构,主要的职责就是斩杀妖魔诡怪,当然也有一些别的副业。

  可以说。

  镇魔司中,每一个人手上都沾染了许多的鲜血。

  当一个人见惯了生死,那么对很多事情,都会变得淡漠。

  刚开始来到这个世界的时候,沈长青有些不适应,可久而久之也就习惯了。

  镇魔司很大。

  能够留在镇魔司的人,都是实力强横的高手,或者是有成为高手潜质的人。

  沈长青属于后者。

  其中镇魔司一共分为两个职业,一为镇守使,一为除魔使。

  任何一人进入镇魔司,都是从最低层次的除魔使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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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后一步步晋升,最终有望成为镇守使。

  沈长青的前身,就是镇魔司中的一个见习除魔使,也是除魔使中最低级的那种。

  拥有前身的记忆。

  他对于镇魔司的环境,也是非常的熟悉。

  没有用太长时间,沈长青就在一处阁楼面前停下。

  跟镇魔司其他充满肃杀的地方不同,此处阁楼好像是鹤立鸡群一般,在满是血腥的镇魔司中,呈现出不一样的宁静。

  此时阁楼大门敞开,偶尔有人进出。

  沈长青仅仅是迟疑了一下,就跨步走了进去。

  进入阁楼。

  环境便是徒然一变。

  一阵墨香夹杂着微弱的血腥味道扑面而来,让他眉头本能的一皱,但又很快舒展。

  镇魔司每个人身上那种血腥的味道,几乎是没有办法清洗干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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