蜀南文学>武侠小说>一世剑主>017:且为乐,一饮三百坛
  穿过一片竹林正好望见一个由简易竹栅栏围起来的小村子,总共十来户人家。

  秦佑年两人骑马还未进村时,便看见家家户户炊烟袅袅,空气里弥漫着一股沁人心脾的饭香,对于有一段时间没吃上口热乎饭的两人来说,可谓是一种莫大的诱惑。

  秦佑年,元老头放缓速度骑马进村,村民们以为山贼又来了,大人们神色慌张抱着自家孩子跑进屋,锁门闭窗,一气呵成。

  刚想逗逗孩子的元老头,笑容一下僵在脸上。

  一位上了年纪的老婆婆因腿脚不便走不快,慢慢跪在地上一直磕头,嘴里念叨着:“两位大爷爷行行好吧,前两天我们刚被抢过一回,我们村子记得人家已经无米下锅口。”

  “老婆婆这可使不得啊,我们不是山贼。”

  秦佑年赶紧翻身下马,扶起老婆婆,弯腰和颜悦色的解释一番,才把半信半疑的老婆婆扶进她家里。

  元老头栓好马,看着破败不堪的村子回想起放走的几个山贼,“早知道这样,杀了他们一了百了。”

  元老头坑蒙拐骗几十年,坑的是官,骗的是富,昧着良心也做不出此等伤天害理的勾当来。

  元老头把多余的衣裳整理好,找秦佑年拿了十两银子,在每家每户的门口放上一两件叠好的衣裳,一两银子,再轻敲三下门,离开时一句话没说,却胜过了千言万语的解释。

  片刻后,门开了,村民看了眼门口的衣裳和银子,又看了眼走的很慢的元老头,拿起衣裳银子,没有再关上门。

  有个胆大的少年郎,小心翼翼靠近,把手里的小泥人给了元老头就转身跑回屋。

  元老头笑着收好泥人,这可是一个孩子的童年啊。

  老婆婆孤家寡人,丈夫病死,儿子背井离乡去外面找生计,一年到头只有春节回来几天,平日里都是靠着街坊邻居们的帮衬过活,此地当属最纯朴民风。

  老婆婆姓李,随丈夫王姓,故此王李氏。

  元老头回到李婆婆家,便自顾的走进厨房烧火起灶。

  秦佑年看着简陋的屋子没个像样的家具,唯一的一个花瓶瓶口还是碎的,拿出银子,自己留了五两,余下的银子放在李婆婆手里却被执意拒绝了几次。秦佑年只好借故上茅房,把银子包好掩埋在晾晒的干菜下面。

  银子是他们从山贼手里抢来的,山贼抢之于民,秦佑年还之于民。

  转身时,一朵七色小花在腌咸菜的坛子旁盛开正艳,茎生三叶。秦佑年一下呆住,瞳孔猛缩,心脏狂跳,那朵三叶七色小花是嫁接变异的花种,放眼天下,除了秦佑年只有一个人有花种。

  秦佑年神色激动回屋,喝了几口茶平复心情后,问道:“李婆婆,您屋外的那朵七色小花从何而来?”

  李婆婆手一抖,问道:“公子可姓秦?”

  秦佑年神色愈发激动,点点头。

  李婆婆起身,颤颤巍巍走进里屋,拿出一封信和一个用草编织的蚂蚱放在桌上,秦佑年扶着李婆婆坐下,才听她娓娓道来:

  “一年前有位姑娘和三位公子路过此地问路,那位姑娘心地善良,见我们村子过的艰苦又常年饱受山贼的迫害,便挨家挨户给了些银两。然后拜托老婆子我种下那朵七色小花,若是有一位姓秦的公子看见七色小花来询问,就让我把书信给他。”

  秦佑年深吸一口气,草蚂蚱已经泛黄,要不是李婆婆细心保存怕是已经烂的不成样子了,把蚂蚱小心放进包袱,拆开书信,两页纸,纸上秀娟的字迹让私塾先生都忍不住夸赞一番。

  秦佑年看着纸上的内容笑得很开怀,多年未见她还是那般,性格恬静不爱说话,上私塾的时候就爱留纸条,平常两人独处说上几句话就会红了脸颊低下头,赛过了天边赤红的晚霞。

  临走前,相隔只有二十来步的两户人家,她却不敢走出十步,只是掌灯垂泪,隔窗望着窗外的人写下一封书信。

  天亮了,窗外的人还在。

  正午时分,窗外的人还在。

  傍晚,窗外的人还在。

  天黑了,窗外的人走了。

  她笑着笑着就哭了。

  秦佑年知她心意,白天村子里人多,这丫头脸皮薄,怕她忍不住落泪时被村里的长辈们看了笑话,离开时羞红脸。

  最后她走了,秦佑年藏在树上,不敢追上去说出离别赠言,怕她会忍不住掉泪,这丫头哭起来真的让人心疼。

  “人生不如意之事十有八九,可与人言者并无二三,此中最为苦楚的便是那抽筋抽魂的离别!”

  老头子拿着小板凳走来,坐在树下,手摇蒲扇,说道:“一个男人喜欢一个女人,其实跟模样相貌没有关系,就喜欢她的那个劲儿!如果没有那个劲儿,即使貌美如花倾国倾城,不爱就是不爱!”

  秦佑年一直望着她离开的方向,问道:“老头子,我娘呢?我想我娘了。”

  “你娘生下你的时候,就死了。”

  老头子目光闪躲,拿起小板凳,用蒲扇拍拍秦佑年,两父子慢走回家,快到中秋了,天上月亮很美,走的那个人才是心中的绝色。

  秦佑年放好书信,起身弯腰,诚挚道:“李婆婆,多谢您了。”

  李婆婆受宠若惊,赶紧拉着秦佑年坐回凳子上,握着他的手,说道:“秦公子啊,老婆子我这等山野之人大字不识一个,却知道一个道理,嫁稀随稀,嫁叟随叟!那位姑娘编织蚂蚱的时候笑着笑着就哭了,蚂蚱编好时说了句“始终没有你编的好看”,一生气就把蚂蚱扔了,然后又捡起来用衣袖仔细的擦干净。”hΤTpS://WWω.sndswx.com/

  李婆婆又叮嘱一番,“那位姑娘是有心人,也是用心人,老婆子我都半截入土了,看的出来,看的出来。”

  李婆婆笑着起身,走向厨房,帮元老头添柴烧火做饭。

  老头子属人精,自己儿子一撅屁股就知道他拉什么屎,所以至连山剑墓一别后,屡次叫秦佑年不要习的一身三脚猫功夫就妄言去找那丫头,那里的人擅丹青,用刀剑挥笔墨,比朝廷上的宦官文臣都要来的阴险狡诈,掰手腕,不行!论心机,更不行!秦佑年若是去了,一人一口唾沫能淹死他,又何须动刀动剑!

  秦佑年拉胯脸色,看见炒菜摇头晃脑的元老头顿时心生一计,有机会要上,没有机会创造机会也要上。

  秦佑年一扫脸上阴霾,那股子聪明劲儿自然随了老头子,毕竟龙生龙,凤生凤,老鼠生的儿子天生会打洞。

  吃完饭,李婆婆出门指了个方向,一天路程就会到下阳关。

  秦佑年拜别了李婆婆,和元老头便翻身上马,离开了这里,而那朵七色小花就留给李婆婆做个念想,除了身边至亲,至少远方还有一个人会偶尔想起他们。

  顶着夜色赶路,秦佑年和元老头商量一番,达成一致,夜里赶路不休息,即使困乏了也要有一个人守着马,这段时间吃的苦头让他们记忆犹新。而元老头又是一个不靠谱的主,一副成竹在胸的模样,犯错了会有一大堆的推辞,绕来绕去最后把责任推卸给秦佑年,说起初怎么不拦着他,脱裤子放屁的元老头—不要个脸皮,可把秦佑年气的不行。

  第二天中午,

  风尘仆仆的二人来到下阳关,进了城,找个马厩放好马,吩咐养马小厮把马喂饱,毕竟长途跋涉,马儿可不能饿着。

  秦佑年走出几步,回头看见元老头驻足,抚不了胡须就摸下巴,望着前面的酒馆笑了笑。

  “元老头,你想去酒馆说书一段赚几十文钱?我们已经耽误不少时间了,你可别起花心思,前面有一个当铺,你把私藏的玉佩当了换些银子,若是不舍,来日赎回来便是。”

  秦佑年身上的银子可谓是丢了个干干净净,只留下高酋偷摸给的药,肖清漪拦路送的药,此外还有一本洞玄子三十六散手,只不过那时闹肚子,撕下半本擦屁股了。

  元老头藏玉佩时自以为天衣无缝没人知道,秦佑年可看了个真切,只是当时没有点破罢了。

  元老头眼神飘忽不定,抬头望天,装傻充愣道:“秦小子你不要胡说啊,我身上就那么些银子全都丢了,哪有什么玉佩。”

  秦佑年摆摆手,往后几步直接坐在马厩旁边的树下,说道:“不当就不当吧,反正没银子去客栈好吃好喝,那就在这里休息两个时辰。”

  此处正好是三岔路口拐角,下阳关虽说街上行人不多,来来往往的人始终会看上两眼,元老头丢不起那人,赶紧走过去问道:“秦小子,你身上还有二十几两银子哪去了?”

  秦佑年耸耸肩,说道:“全给李婆婆了。”

  元老头一蹦三尺高,气的老脸通红,指着秦佑年骂了声“你个败家玩意儿”,原地踌躇一番,然后一咬牙,反手身后,把手伸进裤子拿出一枚白玉玉佩,扔给秦佑年,郑重说道:“只是江湖救急,你要给我赎回来,否则我跟你没完。”

  说完,元老头双手横抱胸前,背对着秦佑年蹲下身,然后往前两步离他远点。

  “元老头,这枚玉佩再远我都给你赎回来。”秦佑年起身拿着玉佩走进当铺,当了银子,收好当票方便以后来此赎回玉佩。

  元老头捡起块小石头在地上画着圆圈,嘴里嘀咕道:“这可是我那个不孝孽徒留给我的唯一念想啊。”

  听见秦佑年招呼,元老头心不甘情不愿的走进客栈坐好,满脸不乐意。

  叫来店小二,秦佑年刚点几个菜就被元老头摆手叫停,撇嘴说道:“秦小子,你会不会点菜?荤不荤素不素的,马被偷的那段时间我嘴里都淡出个鸟来了,你还没吃够啊。”

  元老头豪气一挥手,吩咐店小二鸡鸭鱼肉全都端上来,要是看见一根素菜就跟他急,特别是白萝卜,最后叫了一壶酒和一坛子酒。

  菜没上,酒先到,就着花生米也能喝半坛。

  客栈里的人不多,围着坐了三四桌,皆被元老头抱着坛子喝酒的豪迈景象吸引了目光,啧啧称奇。

  秦佑年指了指旁边的酒杯,说道:“元老头,没人跟你抢酒喝,怎么不用杯子?嫌杯子小桌上还有碗。”

  元老头露出个大大的白眼,没好气道:“你个青勾子娃娃懂啥,那些文人墨客握笔的人喝酒还要用袖子遮面我看着就不爽,文绉绉的处不到一块儿去。老道我就是个莽撞人,抱着坛子喝酒才会酣畅淋漓,有句诗怎么说来着,羔羊宰牛………”

  秦佑年笑着接口道:“羔羊宰牛且为乐,会须一饮三百杯。”

  “对对对。”

  元老头放下酒坛子,起身一只脚踩在长木凳上,豪气干云道:“羔羊宰牛且为乐,会须一饮三百杯。老道我只抱着坛子喝,那就来个会须一饮三百坛。”

  官方吐槽:(村长家的丫头,打算多久安排出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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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兄!”

  “嗯!”

  沈长青走在路上,有遇到相熟的人,彼此都会打个招呼,或是点头。

  但不管是谁。

  每个人脸上都没有多余的表情,仿佛对什么都很是淡漠。

  对此。

  沈长青已是习以为常。

  因为这里是镇魔司,乃是维护大秦稳定的一个机构,主要的职责就是斩杀妖魔诡怪,当然也有一些别的副业。

  可以说。

  镇魔司中,每一个人手上都沾染了许多的鲜血。

  当一个人见惯了生死,那么对很多事情,都会变得淡漠。

  刚开始来到这个世界的时候,沈长青有些不适应,可久而久之也就习惯了。

  镇魔司很大。

  能够留在镇魔司的人,都是实力强横的高手,或者是有成为高手潜质的人。

  沈长青属于后者。

  其中镇魔司一共分为两个职业,一为镇守使,一为除魔使。

  任何一人进入镇魔司,都是从最低层次的除魔使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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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后一步步晋升,最终有望成为镇守使。

  沈长青的前身,就是镇魔司中的一个见习除魔使,也是除魔使中最低级的那种。

  拥有前身的记忆。

  他对于镇魔司的环境,也是非常的熟悉。

  没有用太长时间,沈长青就在一处阁楼面前停下。

  跟镇魔司其他充满肃杀的地方不同,此处阁楼好像是鹤立鸡群一般,在满是血腥的镇魔司中,呈现出不一样的宁静。

  此时阁楼大门敞开,偶尔有人进出。

  沈长青仅仅是迟疑了一下,就跨步走了进去。

  进入阁楼。

  环境便是徒然一变。

  一阵墨香夹杂着微弱的血腥味道扑面而来,让他眉头本能的一皱,但又很快舒展。

  镇魔司每个人身上那种血腥的味道,几乎是没有办法清洗干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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