蜀南文学>玄幻小说>斩尽天上仙>第227章 秦歌告白被拒
  陈苏安并不知道,秦歌之所以决定等中州这边的事做完后就去前线,不仅是因为他想为人族做点什么,也是因为那里能收集到很多恶魔之魂。

  混在人族这边的魔族奸细,能揪出的都已揪出,揪不出的,那也就揪不出。

  混在人族这边的魔族奸细都是职业间谍,并不是傻子,见同胞们接二连三的遇难,他们肯定会隐藏得更深。

  秦歌和京东的药王爷并不是无所不能的神,能揪出来的,也就这么些。

  因此,秦歌在人族这边收集不到足够的恶魔之魂。

  只有在前线的抗魔战场上,才能收集到足够魂斩升级的恶魔之魂。

  所以秦歌想去前线。

  其实这事儿很早他就在跟剑灵儿商量,剑灵儿自然是全力赞同。

  秦歌现在能够使用的最强战力就是魂斩,当然,还有一个天天缠在他手臂上睡觉的子玉蟒。

  他的修为提升的很慢,这倒不是因为他天赋不行,也不是悟性不够高,相反,其实修道对他来说很简单,真的很简单,就好像任玉虹觉得修道也很简单一样。

  鬼剑派的弟子,从来都不会觉得修道是有多么难的一件事。

  秦歌的修为之所以提升的慢,主要是因为他没有剑。

  他是个剑客,以剑为道,可若是没有剑,那又如何悟道?

  这便是他修为提升慢的主要原因。

  懒并不是原因,因为真正的天才他有资格懒,他不需要像大多数人那样去努力。

  任玉虹下山几年,到处游山玩水看世界,然后来到中州,万剑墓为她绽放光芒,随后只用几年时间便成为剑仙,而且还是最强的那位剑仙。

  这便是鬼剑派的弟子。

  随便一个,都能震惊世人。

  而秦歌和任玉虹都是同一个师父教出来的,谁又会比谁差?

  任玉虹能做到的,秦歌自然也能做到。

  但偏偏秦歌就是没有剑。

  可若是要得到属于自己的那把剑,那就需要牺牲做为木之星的安芝芝,秦歌觉得他做不到,他宁愿不要剑,所以,为保障自己的战力,他今后只能在“魂斩”这个能力上面下工夫花心思。

  剑,不要也罢。

  在秦歌想着这些事的时候,他已经离开陈苏安的住处,孤身行走在雄伟华丽的宫殿群中,偶尔能听到远处练功场上道宗弟子们练剑时发出的各种声音。蜀南文学

  忽有香风扑鼻。

  一道倩影从天而降,衣裙飘飘的落在他的前方。

  秦歌思绪瞬敛,停下脚步,看向前方那道倩影,脸上露出笑容,“哎哟,舞姐?”

  步知舞能知道秦歌来玄玉宫的消息,秦歌并不觉得奇怪,估计这玄玉宫里到处都是她的眼睛。

  自从上次在万剑墓的天铸洞边,安芝芝冲步知舞发火说出那些话后,步知舞对秦歌……就有种怪怪的感觉。

  她一直不敢见秦歌。

  她很害怕面对秦歌。

  但她想了很久,还是做下某种决定。

  秦歌两手抱在脑后,潇洒的走向步知舞,“我还准备去找你,没想到你自己送上门。”

  步知舞露出笑容,没好气的嗔道:“切,什么叫‘自己送上门’?”

  秦歌笑问:“怎么,这么迫不及待的来找我,是不是很想我?”

  步知舞说道:“我想吃萝莉宫的水果,我送你回去吧。”

  “嗯,这样也好。”秦歌满目思索,很认真的说道:“像我这样的美少年孤身一人回家,要是路上遇到坏姐姐怎么办?刚好有漂亮小姐姐主动来保护我,求之不得。”

  步知舞寒声道:“姓秦的,你知不知道‘死’字怎么写?”

  秦歌满脸惊恐,双手抱胸,“怎么……难道你要劫色?先那啥再那啥?”

  步知舞:“我看你是活腻了,看打!”

  “救命啊!有人劫色啊!”秦歌吓得撒腿就跑。

  “别跑!”

  “……”

  尔后,两人同乘一狐,直接飞往萝莉宫。

  ……

  ……

  萝莉宫。

  在风景优美,山水如画,空气清新的山谷中。

  步知舞坐在秦歌亲手设计、由莳小幽帮忙制作的摇摇椅上,用水果刀小心翼翼的削着橙子皮。

  她喜欢吃橙子,但懒得用指甲去剥,怕把漂亮的指甲弄坏。

  前方不远处,那片很宽阔的空地已经变成操场。

  此刻小萝莉们已经下课,在花欣悦这位老师的带领下,正在操场上快乐玩耍,玩秦歌以前教她们玩的“老鹰捉小鸡”游戏,还有几个比较调皮的躲在精灵古树下打牌输杏核,还有一群在另一边玩“丢手绢”游戏。

  秦歌突然十万火急的跑来,神情焦急,伸手按住步知舞的肩膀,“不好!它们来了,快跑,舞姐快跑啊!”

  步知舞神情一紧,急忙站起身,“怎么了?发生什么事了?”

  却在这时,秦歌屁股一歪便坐到椅子上,舒服斯基的眯着眼睛,还翘着二郎腿。

  步知舞这才意识到,她是被某个无耻的家伙给耍了。

  秦歌其实只是想跟她抢座位,因为她一来就霸占了秦歌的座位,让秦歌没地儿坐。

  她觉得秦歌这招真是够高,不过怎么就这么无耻呢?怎么就这么想揍他呢?

  她藏在袖中的拳头捏得很紧,一双眼睛眯成月牙儿,微笑的看着秦歌。

  她很崇拜她的师父玄玉剑仙,不管面对任何套路,都以绝对的力量来迎击,所以她决定模仿自己的偶像。

  因此,她将秦歌给按在摇摇椅上毒打一顿。

  “你要跟我抢座是吧?那好啊,就给我一辈子瘫在上面,永远别起来!”

  “为何某些人就是死猪不怕开水烫呢?怎么打都不打不怕呢?”

  “为何只要揍某些人就是有这么的快乐开心呢?”

  “真是奇了怪了。”

  “我这可怜的拳头。”

  秦歌被揍的很惨,不过他真的很无耻。

  只见他双手捂住胸口,满脸享受陶醉。

  “啊……宝贝……快用力……”

  步知舞果断停手,因为无耻又恶心的某人实在是让她揍不下去,便一脚将某人连同椅子踹飞。

  “给我去死!”

  不远处的操场上,好多小萝莉都在捂嘴偷笑,觉得男神大大真惨。

  花欣悦过来扯扯步知舞的衣袖,“知舞大大,你别欺负男神大大好不好?”

  “什么男神,他就是个叼丝!哼!”步知舞气鼓鼓的离去,去找那些可爱的小萝莉玩。

  “……”

  时间过去很久。

  步知舞已经吃掉好几颗橙子,只因为秦歌说过这种叫做“橙子”的水果富含一种叫做“胶原蛋白”的东西,女孩子吃了很有好处,所以她就喜欢上这种水果。

  她还跟小萝莉们一起玩过很多游戏,比如什么“瞎子摸鱼”,比如“一二三木头人”。

  这都是秦歌教小萝莉们玩的,她觉得好有趣,但也感到很遗憾,因为她小时候总是病恹恹的,大多时间都躺在床上,并没有这么快乐的童年,仅有的那两年快乐时光,却也不是很快乐,因为那冷冰冰的小哥哥才不会陪她玩,只会给她喝很苦的药,唯一的快乐,或许就是偷看小哥哥练剑,她觉得小哥哥练剑时的样子好帅。

  ……

  一片安静中,步知舞的视线从那些小萝莉们身上收回,又从摇摇椅上站起身,对身旁的秦歌说道:“秦歌,我们去逛逛吧。”

  “走啊。”

  秦歌蹲在摇摇椅旁边,两手撑着下巴。

  他也不知道为什么,只要有她在身边,时间总是过得很快。

  在农场那条弯弯曲曲的小路上。

  步知舞安静的走在秦歌身后。

  秦歌走在前边,手里拿根棍子敲打两边的杂草。

  因为刚刚下过一场蒙蒙细雨,草叶上有露珠。

  他怕打湿她的鞋子。

  安静好久后,小路快要走到尽头。

  步知舞内心终于做下决定,她今天来,并不是真的要吃萝莉宫的水果,而是因为她的这个决定。

  一个深呼吸后,她声音很低的问道:“秦歌,你喜欢我吗?”

  秦歌愣住,然后身体僵住,接着心脏开始扑通扑通的狂跳,腹部还隐隐有些发热发疼。

  她的这句话,像是一道雷劈进他的脑海里,震荡他的灵魂。

  他觉得,一定是她忍不住了,所以才主动告白。

  幸福来得太突然。

  他觉得自己是世上最幸福的那个男人。

  原来,恋爱这么甜。

  好久之后,秦歌才转身面向步知舞。

  他面红耳赤,紧张的两手无处安放,所以只好藏在身后,捏着衣服。

  他有些不敢与步知舞对视,所以只好故意装出一副显得漫不经心的样子,看着天边的云彩。

  他手心都汗湿了。

  这该死的荷尔蒙!

  “是!”一片安静中,秦歌勇敢说道。

  在说出这个字后,他感觉自己的整个世界都变得轻飘飘的,大脑里一片空白。

  好像世界上的一切都不再重要,只有眼前的她最重要。

  步知舞注视着他,没有说话。

  秦歌:“对,我就是喜欢你。惊不惊喜?意不意外?是不是感到很幸福?你将我当好哥们儿,但我却想要睡你。”

  “是的,步知舞,我从来没有将你当朋友,我就是喜欢你,我很喜欢你,是以结婚为目的的那种喜欢,是一辈子的那种喜欢!”

  步知舞面无表情:“但我不喜欢你。”

  秦歌脸上的笑容瞬间凝固,扑通扑通狂跳的心也是猛地一沉,像是被一块巨大的石头砸下来压到。

  步知舞静静的道:“还记得我们刚认识的时候,你模仿我的声音,帮我拒绝子桑师兄,那时候你跟我说过的话吗?”

  秦歌仔细回想。

  他记得,那时在帮她拒绝子桑不孤后,他对她说……要拒绝一个爱你而你却不爱他的人,那就必须要狠,不要给他任何希望,快刀斩乱麻,这样对谁都好。而且你也不要觉得对不起他,因为感情这种事本就是两厢情愿而非一厢情愿。

  “记得。”

  步知舞:“这就是我给你的答复。”

  “谢谢你,这么直接的令我痛得彻底。”秦歌在心里默默的说道。

  步知舞:“秦歌,我将你当朋友,你是我最好最好的朋友……所以,对不起……我不希望你陷得越来越深,到时候伤得越来越痛。”

  “对不起……真的很对不起。”

  步知舞哭了。

  长痛不如短痛,一刀下去,干净利落。

  以后就再也不会痛了。

  这就像拔牙,要拔不拔的,只会令人越来越痛苦,所以干脆狠下心,一次性给拔掉。

  “秦歌,你还记得我以前跟你说过的吗……我有喜欢的人,他或许不是最优秀的,或许你比他还要优秀,但我就是忘不了他,而我的心,也只属于他。”

  秦歌声音有些沙哑:“但你也说过,你已经见不到他,甚至你都已经忘记他的模样,不知道他身在何方。为什么,为什么你就不能走出来,接受新感情?”

  “其实我也有,我曾经……也有一个深爱的姑娘,但是我跟她不可能,所以我选择忘记她。我也不知道具体是从什么开始,你慢慢的走进我的心里,越来越深……再也走不出来。”

  步知舞:“我的心,只属于他,不管此生还能不能再见到他,不管他在哪,我心里的那个位置,会永远为他留着。至于其它的,我容不下,完全容不下。”

  她抬眼注视着秦歌,“秦歌,儿女情长,并不是人生的必需品。如今,在我的心里,只有人族的未来,只有御魔大业,只有天下太平!”

  “我只会为我心中的那个男孩放弃一切,放弃名利,放弃权力,但老天爷既然没有安排我等到他,那么,我就注定要完成我的使命,扛起我的责任。”

  秦歌心中好痛。

  痛到快要窒息。

  但他却突然咧嘴大笑起来,“哈哈哈哈……瞧瞧,瞧瞧你这傻样,我这是跟你闹着玩儿呢,你还真信?谁会喜欢你这种暴力女?你会不会自作多情?”

  “怎么样舞姐?我这演技是不是很逼真?实不相瞒,我最近要写一部小说,就跟这些男女麻烦的情啊爱啊什么的有关,所以我就想趁这个机会找找灵感。”

  步知舞愣了愣,遂露出笑容,“哈哈,我也是在逗你玩呢,我就是想试试你这家伙到底是不是对我图谋不轨!”

  她说出一句很彪悍的话,然后上去拍拍秦歌肩膀,“走吧,带我去牧场逛逛。”

  秦歌看看天色,“时候不早,要不改天再逛吧。”

  “也对,我突然想起我也还有事,那我先回玄玉宫。”

  “……”

  步知舞离去了。

  秦歌安静的站在田间小路上。

  其实在刚刚,秦歌和步知舞都心知肚明,大家都是在装。

  虽然这很尬,尬到极点。

  但也只能勉强找个这样的台阶,两人才能走下去,才能保留最后的一点颜面。

  至少这样,以后还能做朋友不是?

  秦歌凝望步知舞渐渐远去的背影,眼睛有些湿,鼻子好酸,突然感到好委屈,想要放声大哭。

  “你不喜欢我,心里容不下我……没关系,我喜欢你就行。”

  “你不喜欢我,那是你的事,而我喜欢你,这是我自己的事。”

  “你要天下太平,百姓安宁,我给你!”

  “你要四海升平,海晏河清,我给你!”

  “你要杀光魔族,我去杀!”

  “只要……你能开心。”

  ……(未完待续。)

  ————————

  自我感觉,这章写出了自己当年初恋时的那种感觉。

  那时候的男女感情,就是这么纯粹,也有这么夸张,似乎真的可以为了她,放弃全世界。

  但现在想想……真是年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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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兄!”

  “嗯!”

  沈长青走在路上,有遇到相熟的人,彼此都会打个招呼,或是点头。

  但不管是谁。

  每个人脸上都没有多余的表情,仿佛对什么都很是淡漠。

  对此。

  沈长青已是习以为常。

  因为这里是镇魔司,乃是维护大秦稳定的一个机构,主要的职责就是斩杀妖魔诡怪,当然也有一些别的副业。

  可以说。

  镇魔司中,每一个人手上都沾染了许多的鲜血。

  当一个人见惯了生死,那么对很多事情,都会变得淡漠。

  刚开始来到这个世界的时候,沈长青有些不适应,可久而久之也就习惯了。

  镇魔司很大。

  能够留在镇魔司的人,都是实力强横的高手,或者是有成为高手潜质的人。

  沈长青属于后者。

  其中镇魔司一共分为两个职业,一为镇守使,一为除魔使。

  任何一人进入镇魔司,都是从最低层次的除魔使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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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后一步步晋升,最终有望成为镇守使。

  沈长青的前身,就是镇魔司中的一个见习除魔使,也是除魔使中最低级的那种。

  拥有前身的记忆。

  他对于镇魔司的环境,也是非常的熟悉。

  没有用太长时间,沈长青就在一处阁楼面前停下。

  跟镇魔司其他充满肃杀的地方不同,此处阁楼好像是鹤立鸡群一般,在满是血腥的镇魔司中,呈现出不一样的宁静。

  此时阁楼大门敞开,偶尔有人进出。

  沈长青仅仅是迟疑了一下,就跨步走了进去。

  进入阁楼。

  环境便是徒然一变。

  一阵墨香夹杂着微弱的血腥味道扑面而来,让他眉头本能的一皱,但又很快舒展。

  镇魔司每个人身上那种血腥的味道,几乎是没有办法清洗干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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