夜风轻轻吹拂,扬起白鹭洲一头柔软青丝。
她明亮的眼眸像是剪下的秋水,轻轻地眨,偷看秦歌安静的侧脸。
秦歌却没有看她,而是眺望远方夜色中的花间楼。
此刻那里刀光剑影,他的心也在那里。
隔得老远,似乎也能闻到那里随风飘来的血腥味。
突然,白鹭洲伸手从腰间拔出一柄剑。
那柄剑很软,就如一条蛇缠绕她的柳腰,若是事先不知,根本不会以为那是一把剑,只会以为那是一条亮色的丝带。
秦歌的反应很快,几乎是在白鹭洲拔剑的同时,他就有所反应。
但秦歌在偏头看向她的一瞬间,她便将手中的软剑从大雁楼上丢下。
她等的就是秦歌偏头看她。
她把握时机,迅速踮起脚尖,娇躯前倾,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在秦歌的嘴唇上轻轻一碰,然后又用指尖轻轻点了点自己的唇,对秦歌露出调皮的笑容,便从大雁楼上跃下。
她的身体仿佛没有重量,轻飘飘的,衣裙发丝在夜色中飘舞,下落的速度很慢。
那柄事先被她丢下去的软剑突然飞到她的下。
她脚尖轻轻在锋利的剑刃上一触,便让剑身翻转,脚尖轻点于剑面,御剑乘风而去,只是数息间便消失在夜色中,仿佛从未来过。
原处。
空气中还残留着淡淡的幽香。
秦歌愣了少许,伸手用食指擦擦嘴巴,随后发现食指被染上一点颜色,还有淡淡的香味儿,那是她的口红。
他用力朝地上吐口唾沫,骂道:“靠!碧池!”
……
……
宽阔的街道寂静无声,不见人影,漆黑一片。
家家户户,大门紧闭。
今晚路边的灵石灯并没有亮。
因为清江城所有街道的灵石灯都是由城主府的阵法控制,可能今晚城主府是为节省开支,所以才没有亮灯。
只是偶尔经过一些富贵人家的宅子,可以看见大门两边那散发着微弱光芒的灯笼。
偶尔还能听到婴儿的啼哭声,似乎是被蚊子叮醒。
邋遢的流浪汉怀中抱着破烂的包裹,以天为被,以地为床,蜷缩在别人的屋檐下熟睡,破瓷碗静静的摆放在身旁,有个很大的缺口,但洗的很干净。
即便是睡着,他也在笑,似乎梦到自己遇到一个好心的有钱人,或是梦到自己在青楼里风光的模样,老鸨龟公带着一群花魁小娘子排着队走来,让他随意挑选。
但他应该担心自己明天会不会被凶恶的城巡弟子给发现,然后被赶出城。
秦歌在走过他身边时,不由停下脚步,不知从哪拿出一粒碎银子,走过去轻轻地放进流浪汉旁边的破瓷碗里,再顺便拿起破瓷碗,用力一捏,将其捏碎,两指夹着一块尖锐的碎片,在那流浪汉刚刚睁开犀利的眼睛,还没有亮出衣袖中淬满剧毒的匕首时,便将碎片深深扎进他的太阳穴里。
那流浪汉瞳孔渐渐涣散,难以置信的看着秦歌。
秦歌什么也没有说,转身离去。
都是同行,用不着解释。
谁先出手,谁就不用死。
……
不知是谁家的黑猫,恰似一道黑色闪电跳跃穿梭在房檐,偶尔会踩掉几片富人家的琉璃瓦。
黑猫一路奔波,就为能见到它心爱的母猫,但在找到心爱的母猫时,却发现它与别的公猫坐在一起看月亮,不时还用粉刺刺的舌头舔舔公猫的脸。
道旁的垃圾堆附近,有几条骨瘦如柴的流浪狗在翻掏残羹剩菜,其中一条黄狗运气极好,竟掏出一根上面还有肉的猪腿骨,但黄狗才刚咬住骨头,另外几条狗便过来争抢。
秦歌白衣飘飘,孤零零的走在街道上,经过垃圾堆。
他早已习得《兽皇诀》,所以他能听懂兽语。
黄狗在说:“妈卖批!这骨头是老子先找到的,老子要拿去给我媳妇!你们凭什么跟我抢?!”
灰狗说:“放你么的屁,这明明是老子先看到的!”
麻狗说:“都别争,这是老子的!”
白狗说:“快给我,不然我叫我大表哥来收拾你!”
瞎了一只眼的那条狗说:“你们先别争,有个人类傻逼在看着我们呢,小心那人类傻逼来抢我们的骨头!”
秦歌很无语,无奈的摇摇头,他又怎么会跟狗计较?
那条黄狗面对众狗的围攻,遍体鳞伤,伤痕累累,终于还是带着骨头逃走,并找到自己的媳妇儿。
它决定将自己找到的最美味的骨头送给自己最心爱的那位姑娘啃。
但当黄狗找到它心爱的姑娘时,却发现自己心爱的小花狗与那条讨厌的大狼狗在一起。
它们躲在草丛中。
草丛在不停的摇晃,草叶刷刷刷的抖个不停。
大狼狗骑在小花狗的背上,吐着长长的舌头看着前方两眼泪汪汪的黄狗,似乎是在嘲笑黄狗是个废物,它的动作非但没有停下,反而更快,令小花狗不停的发出一种类似于惨叫的奇怪声音。
黄狗的眼睛湿了,它知道大狼狗是在故意挑衅它,它多么想扑上去将大狼狗从小花狗身上推开……然后再自己来。
可是它很清楚实力差距,它打不过大狼狗,而且它也没有大狼狗优秀,大狼狗总是会找到很多美味的骨头,自己能给小花狗最好的,大狼狗却很容易就能给小花狗。
它想给小花狗的,却又不是小花狗想要拥有的。
“汪!”它骂出一句脏话。
它口中的骨头掉落在地,绝望的转过身,向着远方奔跑,像是一匹孤独的野狼。
一滴泪水,在空中飘落,啪嗒一声滴落在地,摔得粉碎,就像是它破碎的心。
它决定离开这个伤心的城市,回去找自己那有十几亩地的土豪主人。
当初,天天大鱼大肉的它,若不是因为在狗群中多看了小花狗一眼,它也不会离开土豪主人来到这个陌生的城市,翻遍所有的垃圾堆,只为将最好的骨头给小花狗……
现在,它看透了这一切!
母狗,没有一个好东西!
“唉!”秦歌蹲在树下,看着这一幕,不由发出长长的叹息,说道:“哥们儿,真是难为你了,这就是爱情。”
突然,一道白影出现在秦歌身后,没有发出任何声音。んΤτΡS://Wωω.sndswx.com/
秦筱用手指轻轻地在秦歌背上点一下,然后急忙躲到一边,显得很俏皮。
但秦歌却没有理她。
她很不开心的嘟着嘴,觉得公子好没趣,都不配合她,问道:“公子,您在这儿干嘛呢?”
秦歌微微仰头。
秦筱顺着秦歌的视线看去,俏脸不由泛红,心想公子真是无聊,今晚大家都在忙,他却在这里看狗……
“刚刚,我看到人世间最悲情的一幕。”秦歌发出感慨,“我决定写进小说里。”
“什么呀?给筱儿也讲讲呗。”秦筱满脸好奇。
“唉,不提也罢,筱儿你还年轻,不懂什么叫爱。”秦歌一时间仿佛苍老几十岁,两手撑着膝盖缓缓站起身,问道:“情况如何?”
秦筱说道:“除几个比较厉害的,其他的都已经死完。有楚先生和战公子还有斑爷在呢,公子完全不必担心。”
“走吧。”秦歌朝前走去。
走完这条街,便是花间楼。
秦筱乖巧的走在秦歌身旁,不时偷偷看他的侧脸,不知是想到什么,又捂嘴偷笑。
“你笑什么?”
“筱儿在笑公子真是人小鬼大,年纪都没有筱儿大呢,还说筱儿年轻不懂爱。”秦筱眯着眼睛笑道:“不过公子这装大人的模样,好可爱。”
秦歌问道:“你觉得什么是爱?”
秦筱很认真的想了想,说道:“筱儿觉得是陪伴。爱,不一定非要得到,能默默的看着他,看他开心,看他快乐幸福,不去打扰他,这就是爱。”
“不得到,那会一辈子不甘心。”
秦筱翻翻白眼,“那就只能不甘心咯。”
现在的秦歌并不知道,秦筱这简单的回答,却道出爱情的真谛。
忽有风起。
秦筱脸上的笑容瞬时消失,黛眉轻轻一蹙,便有剑光照亮夜色。
上古五大灵剑排名第一的“乱京华”在她手中就如一道发光的白色烟雾。
“公子小心!”
但秦歌却是看也不看,依旧朝前走去。
他早已发动魂斩模式,能提前预知方圆五百米范围内的一切危险。
夜色中发出“咔”的一声轻响。
那面刷着石灰的墙壁,被染上一抹鲜艳的红色。
秦筱看着那具从墙上掉下来的尸体,赞叹道:“不愧是公子。”
她自认她的剑已经很快,秦歌当初所传的“剑九十九”,她已练至“剑二十五”的境界,比香消玉还要多三剑,可在秦歌面前,她觉得自己还是很慢。
随即秦筱走过去用剑尖扒开那尸体脸上的面罩,说道:“应该也是城主府的人。”
秦歌说道:“往左两步。”
秦筱不明白为何要往左两步,但她相信秦歌,所以她没有任何迟疑,在秦歌话音落下的同时便往左迈出两步。
而在她迈出的同时,一道剑光便落在她刚刚站立的位置,将厚厚的街道地板一分为二。
“还有人!公子小心!”秦筱飘身一闪,跃上院墙,目光犀利,警惕的观察四周。
秦歌盯着那块被刚刚那道剑光一分为二的地板,说道:“刚刚躲在暗中的应该是秦白,他已经逃了。筱儿,回去。”
……(未完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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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兄!”
“嗯!”
沈长青走在路上,有遇到相熟的人,彼此都会打个招呼,或是点头。
但不管是谁。
每个人脸上都没有多余的表情,仿佛对什么都很是淡漠。
对此。
沈长青已是习以为常。
因为这里是镇魔司,乃是维护大秦稳定的一个机构,主要的职责就是斩杀妖魔诡怪,当然也有一些别的副业。
可以说。
镇魔司中,每一个人手上都沾染了许多的鲜血。
当一个人见惯了生死,那么对很多事情,都会变得淡漠。
刚开始来到这个世界的时候,沈长青有些不适应,可久而久之也就习惯了。
镇魔司很大。
能够留在镇魔司的人,都是实力强横的高手,或者是有成为高手潜质的人。
沈长青属于后者。
其中镇魔司一共分为两个职业,一为镇守使,一为除魔使。
任何一人进入镇魔司,都是从最低层次的除魔使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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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后一步步晋升,最终有望成为镇守使。
沈长青的前身,就是镇魔司中的一个见习除魔使,也是除魔使中最低级的那种。
拥有前身的记忆。
他对于镇魔司的环境,也是非常的熟悉。
没有用太长时间,沈长青就在一处阁楼面前停下。
跟镇魔司其他充满肃杀的地方不同,此处阁楼好像是鹤立鸡群一般,在满是血腥的镇魔司中,呈现出不一样的宁静。
此时阁楼大门敞开,偶尔有人进出。
沈长青仅仅是迟疑了一下,就跨步走了进去。
进入阁楼。
环境便是徒然一变。
一阵墨香夹杂着微弱的血腥味道扑面而来,让他眉头本能的一皱,但又很快舒展。
镇魔司每个人身上那种血腥的味道,几乎是没有办法清洗干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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