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建国靠在树干上,举起酒壶,半眯着眼睛,淡淡笑道:“我是一九六九年生人,零八年那时候,我三十九岁。我只是个基层的技术工,跟随团队去埃及参加一项跟外星人有关的科学研究。”
他看看秦歌,“就是老美那边俗称的UFO,知道吧?”
秦歌笑道:“当然知道。”
杨建国长叹一声,神情中流露出几丝悔恨,“我还记得,那一晚因为我操作仪器失误,研究基地发生爆炸,放射性物质泄露……当我再次醒过来的时候,我躺在一个陌生的房间里,周围还有很多陌生的人,他们穿着古装。”
秦歌说道:“在我那个年代,这种现象被称之为‘穿越’,那些网络小说里经常这样写。”笑着摇摇头,喝下一口烧喉咙的高度高粱酒,“很狗血,但偏偏就发生了。”
杨建国感慨道:“看来我走后的那些年,互联网发展的很快啊,都能在网络上看小说了。”
秦歌说道:“还有很多你意想不到的科技产品问世。”
杨建国说道:“我醒过来的时候,原来的身体不见了,我变成一个叫‘杨敬山’的中年男人,是个山村里的普通老百姓,没爹没娘,有个婆娘,但嫌我穷,跑了。我跟修道者这种尊贵的职业沾不上边。”
“但并不只有修道这一条路。”
“是的,这话没错。我靠着我前世的那点专业知识,在这个世界开始炼法宝,炼着炼着,便有了今天的这一切,身份、地位、成就。”
“我实在是没想到,在这里……我还能见到家乡人,真正的家乡人。”
秦歌看着杨建国那快要哭的模样,也是鼻头发酸,伸手拍拍他肩膀。
这种心情,两人都懂,但用任何言语来表达都显苍白。
杨建国咽下一口烈酒,哈着气,说道:“我并不知道我为何会遇到这样的事情,我在这个世界,很孤独,没有一个朋友,也没有能聊天的人,所以我便一直躲在山里专心做我的事。我总觉得,这个世界,没有我存在的意义,我不适合这里。”
“小秦,我很苦啊!”杨建国苍老干枯的手紧紧抓住秦歌的胳膊,涕泗滂沱,“那种孤独,我想你懂。”
“我懂,我懂。”秦歌垂下头,“刚来那会儿,我也有同样的感觉,我也很想回去,但是,回不了,我得接受这些事情,不管怎样,我们还得活下去不是?”
他想起了步知舞,想起了那些身边的人,那些可爱可亲的人,“现在,我已经有了在这个世界上存在下去的意义,或者说是理由。”
杨建国两眼无神的看着前方夜色:“在家里,我有老婆,她很漂亮,梳着两条大辫子。估计,现在我的儿子也长大成人了,不,或许是女儿,我去埃及那会儿,老婆已怀胎八月,我想尽快完成任务,然后回去陪她,她也在等我回去,但我没有回到那个家,她也没有等到我回去。”
秦歌明白,杨建国所说的“家里”,不是这里。
“小秦,我很讨厌这个世界。”
“为什么?”
“在这里,人分贵贱高低,没有真正的自由,没权没势的人,也没有真正的尊严,而人命,在这里也是微不足道,在那些权贵眼中,普通人,只是草芥!我向来是不惮以最坏的恶意,来推测这里的人的,然而我还不料,也不信有人竟会凶残到这地步。”
秦歌感慨道:“事实上,在我们的家乡,还是有这类的现象,所谓人人平等,不分贵贱,真的可以实现吗?”
杨建国洪声道:“我曾想过,就像鲁先生那样,拿起笔,改变这个世界,唤醒那些人!”
秦歌说道:“但有些人,自认清醒,还理直气壮的说这就是现实,你想要唤醒他们,可在他们眼中,反而你才是那个病入膏肓的人。”
“世人皆醉我独醒……都醉了,你醒着有何用?”
秦歌握紧杨建国的手,“杨老,想要改变这个世界,那就需要改革变法,而这就等于是在与整个世界为敌,若无战争洗礼,这个世界就容不下新思想,那些权贵、高层,也容不下有这种思想的人。”
“我们老家的商鞅你知道吧?”
“知道,商鞅变法嘛。”
秦歌:“他死的很惨。”
“所以说,后来我认清了这个现实,我一个人,改变不了这个世界,所以,我也就醉了。”杨建国看向秦歌,“但是,这个世界也改变不了我。我要回去!”
“回去?”秦歌皱起眉。
“是的,回去,我时时刻刻都想回去,有生之年,我想再见妻儿。”杨建国:“我一直……在打造飞船。”
秦歌看看天空,“杨老,不是我有意泼冷水,怕是我们在这里看到的月亮和太阳,跟在地球上看到的月亮和太阳不是同一个。宇宙那么大,连我们所在的银河系都很渺小,又何况是可以诞生宜居星球的太阳系?我想您应该知道德雷克方程式。”
杨建国点点头,“知道,是法兰克在六零年提出的。”
秦歌看着杨建国苍老的脸庞,“但我想这还是无法阻拦你回家的心情。”
“一把老骨头,到时候就算死在无尽星空,以星空为墓,那也比在这里等死好!”
秦歌问道:“杨老您那飞船,什么时候完成?”
“不知道,可能要好些年。主要问题是燃料。”
“到时候带我一个?”
“好!”
“话说……世界真的很奇妙,以前我们谁能想到,被各自的生活和工作困住的我们,为钱而起早贪黑的我们,会遇到这样的事情?夜深人静,我们喜欢仰望星空,幻想星空的彼岸有什么,幻想会不会有其它的世界存在,可现在,我们就在另一个世界。”蜀南文学
杨建国流着眼泪,“独在异乡为异客,每逢佳节……倍思亲。来,小秦,咱们喝酒,今天老头子高兴,咱们喝个痛快!”
“老实说,到现在我都感觉像是在做梦,在这个地方,竟还能遇到老乡。”
“哈哈哈哈……我也是。”
“杨老,我敬您。”
时过良久。
办完正事的步知舞来到小树林里,见秦歌和杨建国在那里开怀大饮,跟两个酒疯子一样,觉得这一老一小看上去就像是两个失散多年的好兄弟。
这真真是令人想不明白。
她不明白秦歌,也不明白杨建国。
杨建国的脾气性格她是知道的,吊儿郎当的秦歌她也是了解的,可为何这样的两个人偏偏就能……
忘年之交?
“我说这里为什么会有香皂肥皂沐浴露洗发水和口红等等化妆品之类的东西,原来是杨老你弄出来的,哈哈!”
“岂止是这些,老头子我还发明了很多布料!比如丝绸、棉布、呢绒、化纤、混纺、牛仔布、不可染色聚乙烯纤维……小秦啊,桑树叶养蚕,懂吗?”
“哈哈哈哈,懂!”
“跟你讲,我们那年代,老百姓大多都是靠养蚕,或者就是养兔发家!”
“略有耳闻。”
“你们那年代呢?老百姓主要是靠什么收入?”
“要说的话,有些的是开面坊做面,不过现在网络越来越发达,现在做主播收入蛮高的。”
“主播?”
“唉,说了您也不懂。”
“那小秦你是做什么的?”
“我啊,我算是机械师。”
“机械师?这可是了不起的职业啊,技术活,为社会做贡献!”
秦歌笑着摇摇头,他说的“机械师”,可是另一种“机械师”。
“其实我想过退休后去写网络小说。”
“写小说,收入高吗?”
“火了收入就高。”
“有趣,你给唠嗑唠嗑。”
“总之呢,读者多,订阅多,收入就有保障,不过我那年代,各行各业都不好干,钱是越来越难挣,哪像这里,在这里,修道天赋牛逼,那就是人生赢家,要钱有钱,要女人有女人,什么白富美御姐什么的,都会投怀送抱,根本不需要所谓的文化水平和文凭什么的。”
杨建国挠挠头,心想就算是老乡,但年代不同,那多多少少也还是有些代沟,说道:“不过老头子我觉着吧,这修道也是门技术活,比我年轻时上山下乡去插队学技术那会儿要难得多。其实老头子我也试着修炼过,不过实在不行,太难咯……到现在也没什么起色。”
秦歌安慰道:“毕竟杨老您主要的职业是法宝师嘛。”
杨建国嘿嘿一笑,醉醺醺的,“那倒也是,不过去年我没事坐下来试着修炼一会儿,结果你猜怎么找,老头子我发现我能靠自己在天上飞了,这样赶路也方便许多,这人一老,腿脚就不灵便咯。”
“噗——!”秦歌一口酒全喷杨建国脸上,真心想把这老头子给踹死。
能靠自己在天上飞,那尼玛不就是太白仙境?!
除了太白仙境,谁能御空而行?
这糟老头子,真真是……
“小秦,你这是咋了?”
秦歌一头黑线,“没,没啥。”
“来,小秦,咱走一个!都说你们南方人喝不得,老头子我看你很能喝呀!”
“……”
“对了小秦,不是老头子我吹牛,我跟你讲,现在人们用一张卡就能去银庄取钱,这也是我发明的。”
“不愧是杨老。”
“不过老头子我知识有限,能发明的东西就这些,小秦,你有啥好的创意?”
“不瞒您说,我最近在搞杂交水稻。”
“我的天,这可是最实际的发明啊!能解决好多人温饱啊!”
“来,杨老,喝!”
“喝!”
“小秦啊,以后有时间,常来我那里坐坐。”
“那必须的,我还有好多话想跟杨老聊呢。”
“那是,这叫那什么来着……对,罄竹难书!”
“……”
秦歌好久都没有喝得这么开心过。
杨建国亦然,在今天,他开心的就像个小孩子。
家乡的高粱酒,就是正!
步知舞无奈的摇摇头,转身离去,“一个老疯子,一个小疯子。”
突然噗嗤笑出声来,觉得这两个疯子发起酒疯来也是蛮可爱的。
转眼间,天已亮。
辰时。
“老秦!喂喂喂,老秦你醒醒!”
秦歌慵懒的翻个身,继续睡。
“再不起来,我叫布菊花来给你做人工呼吸了!”
秦歌吓得立马弹身而起,顿时精神抖擞。
他发现有几双好奇的眼睛正在盯着自个儿。
“你们这是怎么了?”
“还问我们怎么了!你好意思嘛你!”药不然说起这个就来气,“我说老秦你丫不仗义啊,昨晚我们都睡着,你一个人偷偷出去喝酒,居然不叫斑爷!瞧瞧,这一身酒味儿,老远都能闻到。”
秦歌揉揉脑袋,想起杨建国,昨晚很开心,相谈甚欢。
他环顾四周,发现自己并没有在小树林里。
“杨老呢?”
“你还想养老?”
秦歌用力拍拍自己的太阳穴,暗叹杨老那高粱酒劲儿忒大,现在还晕。
“马上就进万剑墓了,你养什么老?”
秦歌看向前方的石道,发现那些学子们正在排队,按照排名依次进入万剑墓。
最后,他将视线落在步知舞身上。
步知舞正在那里维持万剑墓的入口打开状态。
看上去,维持入口的打开状态,她并不怎么费力,估计这就是圣灵体质的强大之处。
秦歌想起昨晚步知舞说过的那些话,问道:“昨天发生过什么大事?”
安芝芝抱着秦歌胳膊,“我们从天空岛过来,然后就在这里露营休息呀,还能发生什么大事呀?秦歌你是不是脑子烧坏啦?”
药不然打着哈欠,“昨天斑爷很困,一觉睡到现在。”
秦歌心想,大家的记忆果然是被步知舞给消除掉了,关于怒雷剑咒的那段记忆,就这样被抹去。
这个杨老,还真是了不起,到底是什么样的法宝,竟有如此奇效。
秦歌伸伸懒腰,“走吧,去排队。”
“排个鸡毛,我们几个是最后几名。”
安芝芝楚楚可怜的看着秦歌,“我饿了我饿了我饿了。”
秦歌摸摸她脑袋,“今天吃什么?”
杨建国对于这个世界,没有什么留恋,但秦歌跟他不一样,他的留恋,就是眼前的这些人。
……(未完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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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兄!”
“嗯!”
沈长青走在路上,有遇到相熟的人,彼此都会打个招呼,或是点头。
但不管是谁。
每个人脸上都没有多余的表情,仿佛对什么都很是淡漠。
对此。
沈长青已是习以为常。
因为这里是镇魔司,乃是维护大秦稳定的一个机构,主要的职责就是斩杀妖魔诡怪,当然也有一些别的副业。
可以说。
镇魔司中,每一个人手上都沾染了许多的鲜血。
当一个人见惯了生死,那么对很多事情,都会变得淡漠。
刚开始来到这个世界的时候,沈长青有些不适应,可久而久之也就习惯了。
镇魔司很大。
能够留在镇魔司的人,都是实力强横的高手,或者是有成为高手潜质的人。
沈长青属于后者。
其中镇魔司一共分为两个职业,一为镇守使,一为除魔使。
任何一人进入镇魔司,都是从最低层次的除魔使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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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后一步步晋升,最终有望成为镇守使。
沈长青的前身,就是镇魔司中的一个见习除魔使,也是除魔使中最低级的那种。
拥有前身的记忆。
他对于镇魔司的环境,也是非常的熟悉。
没有用太长时间,沈长青就在一处阁楼面前停下。
跟镇魔司其他充满肃杀的地方不同,此处阁楼好像是鹤立鸡群一般,在满是血腥的镇魔司中,呈现出不一样的宁静。
此时阁楼大门敞开,偶尔有人进出。
沈长青仅仅是迟疑了一下,就跨步走了进去。
进入阁楼。
环境便是徒然一变。
一阵墨香夹杂着微弱的血腥味道扑面而来,让他眉头本能的一皱,但又很快舒展。
镇魔司每个人身上那种血腥的味道,几乎是没有办法清洗干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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