蜀南文学>其它小说>下山日记>第67章 京城大
  下山第三年的第九个月,三月十五日,晴。

  我们一行三人终于来到了京城。

  阳春三月,北方的春天,已经开始回暖了。暖阳之下,放眼望去,鸟语花香,莺飞草长,万物复苏,大地春意盎然,一片生机勃勃。んτΤΡS://Www.sndswx.com/

  京城的气派和热闹程度,远非一路上的其他城市能比。街道宽了数倍不止,十几辆马车并排行驶,也不成问题;商铺酒楼热闹非凡,吆喝声此起彼伏;就连甲士也是几十步便能见一人,在那肃立站岗,守护秩序。

  我驾着马车行驶在青石路面上,春风拂面,看着人来人往,心情愉悦。我终于来到京城了,据了然主持所言,京城是他下山游历最重要的地方,是他觉得最能感受人间的地方,也是他觉得最能历练红尘的地方。

  林落落和云朵儿在马车里透过窗户望着两旁热闹非凡的商铺,不时传来一两句惊讶声。

  好在冯泀月在京城也还算是小有名气,我找到甲士稍微一打听冯家冯泀月,便有人给我们指路。

  “您记好了,打这直行,到路口左拐行二百丈,右拐行一百丈,再左拐......那便是冯大人府上了。”

  “谢了,兄弟。”我抱拳行礼着。

  “甭客气。大家都不容易,我倒还是羡慕,你们来京城能投靠亲戚。”

  我笑着摸摸光头,不再多言,继续缓缓前行。

  依照着甲士的指引,我们来到了一条安静的街道上,两旁都是大院府邸。

  这冯公子,能耐啊!看来是真当上官了呀!就是不知道官居几品,是不是以后排在族谱第一页那种。

  这么说回来,我也算得上是朝中有人了!

  来到冯府,马车停下,三人下车,冯家大门敞开着,看门的小厮见我们车停在门前,上前来询问。

  小厮抱拳行礼:“呦,三位,这可是冯大人府上,几位可是有事?”

  我亦双手合十:“麻烦通报一下冯公子,就说清城本心和尚到访。”

  小厮一脸疑惑:“您莫拿我开玩笑了,哪有和尚不穿僧衣的,而且哪有和尚娶妻生子的。”

  “我不是!”云朵儿声音从身后传来。

  “咯咯...”林落落也笑出了声音。

  僧衣在江南时候我就已经不曾再穿过了,就凭个光头好像确实没什么说服力,而且小厮在看来也没错,马车同行、拖家带口。

  小厮继续说道:“您呀,要是想要些钱银,我家大人前不久刚升了官,您便说些好话,让账房施舍你些钱银,到别处去罢,莫在这挡着。”

  我听到后,也是一脸苦笑,也怪我自己。

  只能是乖乖回头,去车里找一下看看有没有什么信物。

  翻来覆去,找到一封去年我还在江南时候,冯公子在京都的亲笔来信,邀请我北上京城。好在信封还留着,上面有冯家的印戳。

  要不然,只有信件,这牙尖嘴利的小厮估计也会怀疑我随便拿出一张纸来而已。

  小厮接过仔细端详,脸色一变。

  “嘿,几位爷,您先稍等,我这就去通报。”恭恭敬敬的弯腰说着,而后就急匆匆跑回去府里通报。

  “师娘~”林落落在一旁牵着云朵儿的手在哪里玩闹着。

  “落落,不可胡闹!”云朵儿脸颊都红透了。

  阿弥陀佛~

  一会儿功夫,人未至,声先来。

  “在哪在哪!真的是本心大师?”

  只是,并非冯公子的声音。

  小厮带着一个年轻男子快步出来,直奔我们而来。那年轻男子,身高七尺,略胖几分,面向粗犷,也算得上是标志。

  “哟,想必这位就是本心大师了,可总算见到您内。冯泀月那厮和我唠叨说了几百遍了,今可算来了。”面前年轻男子地道的京腔,我一时还需要缓缓。

  我双手合十行礼:“小僧便是本心,敢问这位施主,您是?”

  “我叫谭轩,冯泀月的铁哥们,大师直呼我名便是。咱们先进去,别门口杵着,你们几个,过来将马车和行李安排好。”谭轩直接上前搭着我肩膀,领着我进府。

  边走着,谭轩转头看了一眼云朵儿和林落落,而后又说道:“想必这便是大师您妻女?您可真有福气。”

  “哈哈哈...”林落落笑得越发不矜持了。

  “你还笑。”云朵儿小声嗔怒着。

  “谭公子误会了,小妮子是我徒弟,林落落。这位大美女,是云朵儿,同行好友。并非公子所想。”我苦笑解释着。

  “我懂,我懂!大师不必多言。”谭轩挑着眉毛,嘴角坏笑。

  “这...”你懂什么懂!我摇摇头,罢了,误会的人多了去了,也不差他这一个了。

  “对了,大师,吃了吗您?”谭轩问到。

  “吃了,早饭是吃过了。”我回答着。

  “冯泀月,他啊,最近忙的不行,刚提了官,上早朝至今还没回来。等会啊,我带您出去溜溜,好好逛逛京城,带你尝尝地道的京城美食。”谭轩热情的很。

  “现在也行。”既然冯泀月不在家,也没必要在府上等着。

  “那走呗!”

  “我也去,我也去。”林落落跑前来说着。

  “我就不去了,先把东西收拾好来先。”云朵儿红唇微启,轻声说着。

  “你们几个,伺候好来!”谭轩见云朵儿不想去,便帮忙吩咐着。

  “是,谭少爷。”小厮们恭敬得很。

  刚入冯府,而又复出。

  “今儿天气不错,咱就不坐车骑马了,我带大师您附近随便走走逛逛。”谭轩还搭着我肩膀,带着我们就往小巷子钻去。

  我牵紧林落落的手,只见她左顾右盼,还是好奇地很。

  三人行必有我师焉。

  谭轩身为京城本地人,吃喝玩乐、衣食住行,那是无所不知,熟头熟路,带着我们林落落逛着街道商铺,不时给我们讲解历史和美食。

  谭轩慷慨激昂地说着:“大师,我可告诉您,今儿的京城,外城东南西北四条主街,三十六横街,七十二巷道,那可谓是四通八达,错综盘桓。想要把京城好好逛个遍,少说也是要十天半个月才行。”

  “呦,那可真厉害。”林落落在一旁别扭学着京腔。

  谭轩有着一种本地人的自豪,唾沫飞扬:“那可不嘛!内城皇宫便是在城中间,高墙森严,没事可别擅自去那边,指不定就掉脑袋了。而冯泀月的府邸便是在城南五横街零五巷道。那五横街一条街可是住着不少达官贵人和富商,距离皇城越近,身份自然也是越发显赫。”

  “那...谭公子你呢?”我主动谈起他来。

  “我啊,我们谭家住在城南五横街零九巷道,不远,我们步行盏茶功夫便能到了。”谭轩说着。

  这时候林落落又开始了。

  “嚯,您这可够厉害的!”这一句倒是让她学的有点意思了。

  “诶,都自家人,说这些就见外了。”谭轩低首应着林落落。

  “自家人啊,那谭叔叔,我要吃那个!”林落落的大眼睛看到了好吃得,手指着一家店铺。

  “好咧!”

  “还有那个。”

  “小事!”

  “那个也要。”

  “甭客气,还要什么都和叔叔说。”

  “谭叔叔真好,那个我也想吃。”

  “就冲你小妮子这礼貌劲,我喜欢,都买!哈哈哈。”

  ......

  你可以永远相信一个女孩子的购买力,哪怕她还小,但是也在云朵儿和朱煊的宠溺下耳濡目染了很长一段时间。

  你也永远可以相信一个成年男子上头的冲动,哪怕他二十多岁了,但是绝对不可能抵制小女孩的撒娇行为。

  得了,我相信,宠溺林落落的人员+1了。

  三个人最后变成了一边吃、一边逛、一边打包。

  三人行,林落落不亦乐乎。

  “闪开!”

  “快闪开!”

  “控制不住了!”

  这个时候忽然一匹枣红马向我们狂奔过来,骑马的是一个年轻女子,面容姣好。

  “小姑娘,快闪开啊!”只听她大喊着。

  不好!

  林落落在我们身前几步而已,烈马冲她直奔而来。

  来不及思考什么。

  我下意识身形一闪,站来林落落身前,右手握拳,瞬间从侧边挥出,带起破空声。

  七八分力之下,犹如猛牛撞击一般的巨力,直接将失控的枣红马打飞掀翻到左侧,砰然倒下。

  好在那骑马女子见我出拳的瞬间,也是立刻跃下马背,翩然落地,未被马儿牵扯到,看起来也是练过。

  “小妹妹,怎么样,有没有吓到,有么有哪里伤到了?”只见那年轻姑娘赶忙上前,蹲下来握住林落落的肩膀查看情况。

  林落落抓着棉花糖咬了一口,摇了摇头。

  谭轩此时来到我身侧。只见他拉拉我的衣袖,作势就要行礼!

  “见过小...”谭轩话还没说完。

  “站好!闭嘴!不许说出去!”那姑娘抬起头,眉头一皱,盯着谭轩。

  谭轩被吓得一激灵,赶紧在一旁站好,沉默不语。

  “漂亮姐姐,我没事,你的马儿...”林落落指了指被我一拳掀翻在地扑棱不起的枣红马。

  “没事,一匹野马,还好没伤到人。今日姐姐出门着急,没带什么,还吓到了小妹妹你,这样,这根簪子送给你,当作是姐姐的赔礼了。”说着那女子就将自己头上的黄金簪子取下来,熟练地将林落落头发盘起来,别了进去。

  “姐姐,这...不好吧。”林落落眼神望向我,向我求助着。

  我不做回答,这是林落落你自己的缘分和因果,无需要我帮忙做决定。林落落,你遇见的人,又会发生怎么样的故事?我倒是有些期待了。

  “没事,小物件。真好看,女孩子还是就要多打扮打扮才是。你,说你,叫什么?”那女孩看着在一旁发愣的谭轩。

  “谭家,谭轩,见过......”谭轩抱拳弯腰回答着,他将声音压得很低,只有跟前几人能听清楚。

  “打住!记住,今天你什么都没看见!”那女孩厉声说着。

  “明白,当然明白。”谭轩连连点头。

  此时,街边的群众开始围观了起来,指指点点。

  “姐姐先走啦,有缘再见。”说着她便起身,轻轻揉了揉林落落的头,几步钻进巷子里,不见人影。

  “先离开这里,不用我们打理。”谭轩过来拉着我就离开,逃离吃瓜群众的第一现场。

  谭轩带我和林落落钻了几条巷子,耳边终于重新清净了下来。

  反观林落落,啥事没有,跟着我从清城一路走来,早已经见多识广,还亲身经历了不少事情,远比同龄人成熟多了。

  此刻正安心吃着手里的棉花糖,还得了一个镶着碧玉的金发簪子,开心地很。

  “敢问那位是?”我见谭轩终于是缓过一口气来了,侧头问他。

  谭轩左右看了看四周,方才说道:“当今陛下唯一的女儿,当朝小公主,涂涂公主。”

  “李涂涂?这名字也就一般呀。”我也不知为什么会这样随口一说。

  “哎呀,大师,您可别说了,小心掉脑袋的。”谭轩明显反应很大,扯了扯我手臂。

  “是是是,您教训的是,慎言,慎言。”我自己也一愣。

  “小公主集万千宠爱于一身,据说最近有些贪玩,经常逃出宫来,闹得满京城到处找人。”谭轩小声在我耳边说着。

  “小公主她...多大了?怎么还和小孩子一样。”我嘀咕着。

  谭轩掐指一算:“没记错的话,应该是二十岁了。”

  “那这簪子?”我看了看林落落头上的簪子,有些冒冷汗,感觉不怎么妥当。

  “没事,收下就是。小公主逃出宫,从不带钱银,惹了事情,都是用身上的首饰做赔礼,送出去给人。这事情在京城都算是传开了,安心就是。”谭轩不以为然,听多了,今天也算见识到了。

  小插曲过去后,三人继续闲逛了一阵子。

  谭轩带我们来到一家酒楼门前:“大师,看这时间了,我们进来去吃个午饭才是,我带您尝尝地道的‘涮羊肉’。”

  【壹条龙饭庄】,金子招牌明晃晃,香味早已经飘了出来,小二也在热情招呼着。

  我也不推脱:“那感情好啊,我也正好有一些事情想问一下谭公子。”

  谭轩微微仰头说着:“诶,这您可问对人咯。我,谭轩,京城小灵通,打小在京城长大,就没什么京城的事情是我不知道的。”

  小二见我们过来,急忙上前。

  “哎呦,几位爷,吃饭里边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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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兄!”

  “嗯!”

  沈长青走在路上,有遇到相熟的人,彼此都会打个招呼,或是点头。

  但不管是谁。

  每个人脸上都没有多余的表情,仿佛对什么都很是淡漠。

  对此。

  沈长青已是习以为常。

  因为这里是镇魔司,乃是维护大秦稳定的一个机构,主要的职责就是斩杀妖魔诡怪,当然也有一些别的副业。

  可以说。

  镇魔司中,每一个人手上都沾染了许多的鲜血。

  当一个人见惯了生死,那么对很多事情,都会变得淡漠。

  刚开始来到这个世界的时候,沈长青有些不适应,可久而久之也就习惯了。

  镇魔司很大。

  能够留在镇魔司的人,都是实力强横的高手,或者是有成为高手潜质的人。

  沈长青属于后者。

  其中镇魔司一共分为两个职业,一为镇守使,一为除魔使。

  任何一人进入镇魔司,都是从最低层次的除魔使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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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后一步步晋升,最终有望成为镇守使。

  沈长青的前身,就是镇魔司中的一个见习除魔使,也是除魔使中最低级的那种。

  拥有前身的记忆。

  他对于镇魔司的环境,也是非常的熟悉。

  没有用太长时间,沈长青就在一处阁楼面前停下。

  跟镇魔司其他充满肃杀的地方不同,此处阁楼好像是鹤立鸡群一般,在满是血腥的镇魔司中,呈现出不一样的宁静。

  此时阁楼大门敞开,偶尔有人进出。

  沈长青仅仅是迟疑了一下,就跨步走了进去。

  进入阁楼。

  环境便是徒然一变。

  一阵墨香夹杂着微弱的血腥味道扑面而来,让他眉头本能的一皱,但又很快舒展。

  镇魔司每个人身上那种血腥的味道,几乎是没有办法清洗干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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