门外,就传来了声音。
“传秀老师,你在么?”
“志凯哥,志凯嫂,你们怎么来了?”
是的,来的就是这两夫妻,这两人讨论了一晚上,觉得还是让志凯婶进市里去做事赚钱的好。
至于孩子,就托付给传秀老师。
做作业在这边,吃饭就回去。
志凯叔不好说,志凯婶就直接说明了来意:“我这不是看你很负责,加上你家的几个孩子,都是人中龙凤啊。”
为了这件事情,志凯婶把自己那点词汇都给绞尽脑汁的说了出来。
“我是这么想的,我和志凯都进城去做事了。这孩子读书不是没人管么?我婆婆那个人,人是好,就是太溺爱孩子了。这肯定管不住孩子。我就想着,让传秀老师你帮忙教教孩子,每天来你这些作业,你再帮忙辅导一下。你放心,我们每个月给三块钱。”
三块钱,可是不少了。
叶传秀还在沉默,门外又来了不少人,看到志凯叔两口子到了,都是一愣。
把来意说明白后,志凯婶就笑了起来:“你看,咱们都是这个想法。传秀老师,你这人负责,人也好。我们都相信你,所以把孩子交给你,我们都放心。你尽管随便管,不听话你就打,我们都不会计较的。”
志凯叔也说了一句:“说实话,这孩子不打不成器,你打孩子,还是为孩子好,也是帮我们一把。”
这个说法,在未来肯定是说不出来的。
但现在的人,都是信奉这一点,孩子不打不成器,棍棒之下出孝子。
被人认可,这是好事。
但真要应下这事,叶传秀还真没有把握。
但乡里乡亲的,都求到这个份上了,她也只好咬着牙齿答应了下来。
志凯婶当场就给了三块钱,其他人一愣,有人舍不得,但志凯婶说道:“咱们在市里就算是做洗碗工,吃住都是何伢子的。
一个月至少有十块钱的工钱,再加上要是营业不错,还给发奖金。
这三块钱算什么?
你难道打算去那边偷懒的?
要不然,肯定能拿到十几块的工资,人家帮咱们看孩子,一个月三十天,天天都有作业的。
这可是一件麻烦事,这就是没钱,要不然,我觉得一个月给五块十块的,都不算多。”
志凯叔也点头:“你想想,要是孩子能读出来,不指望他能和何伢子那么聪明能干,到时候读了高中,就是咱们赚了。再要是能考上大学,那是祖坟冒烟了。”
这么一说,大家就都把钱给交了。
等人偶组了,叶传秀拿着手里的十几块钱,也是哭笑不得。
正好孙梅香走过来,看到叶传秀这样,也是奇怪:“怎么了?昨天何伢子给的?”
她昨天没去帮忙,鞋厂这边的事情,她还要帮忙做点心呢,走不开。
但昨天去了的人,包括苏兆华在内,都拿了红包。
连叶振明和叶振汉也都有,这两人听说昨天就去坐着,吃了点心的。
孙梅香还笑话叶振汉,但叶振汉一本正经的说道:“我可是帮何伢子招待客人来的。那几个大厂的厂长,还有那陈大人,可都怠慢不得。没有个老人帮忙招待着,这是待客不周啊。”
孙梅香也没再反驳他,叶振汉这话虽然有点牵强,但也不无道理。
叶传秀把刚才的事情说了一遍,孙梅香就笑了起来:“你看,这不就是你爸让你读书的好处么?你放心收着就是,往后也用心,帮忙教导就是了。等以后他们的孩子真的读了高中,上了大学,这点钱,什么回报都有了。”
不得不说,孙梅香两口子虽然都是乡下人,但见识是真的不差。
两人在那个没有人送孩子去读书的年代,却坚持送了自己的孩子去读书,这一点就能看出来。
也就大儿子和二女儿自己不愿意,死活不去,要不然,叶振汉这几个孩子,都能读书的。
孙梅香回到家里,还和叶振汉说起来这个事情:“你看看,以往我们坚持,被多少人看笑话。你再看看现在?谁不羡慕咱们?”
叶振汉板着脸严肃的说道:“行了,别人怎么看,都是别人的事情,你管那么多。”
孙梅香瘪瘪嘴,但看叶振汉嘴角微微翘起,就知道这老汉其实心里美的很。
就是个闷骚的性格!
门外,冀英秀转身离开,回到家,就对叶志武说道:“你猜我刚才听到了什么?”
叶志武对老婆还是很好的,但就是不喜欢她到处去听墙角,然后回来八卦。
冀英秀可不管这些,对叶志武说道:“你看咱们家也不富裕,要不然,你去问爸妈要一点?听说昨天那何伢子还给你爸封红包了。咱们也去了,怎么没见他给咱们封个红包?”
叶志武皱眉:“咱们去了,光吃东西了,就那些点心,怕不是都要几块钱。我可是看了菜单的,一份点心好几毛,甚至一块多呢。我看你和孩子可不止吃了几盘,几块钱都是少的。你也没帮忙干活,明知道人家忙不过来,也没搭把手,也好意思要红包?”
没道理的事情,叶志武本人还要脸的。
再说了,自己一个当舅舅的,去那边吃了也就算了,还打包带回来了。
这就可以了,再要红包,这脸面往哪搁?
冀英秀瘪嘴:“人家都说,这舅老爷地位最高,咱们过去坐镇,就是给他面子了。不给个红包,说不过去。”
叶志武烦躁的说道:“行了,见好就收啊。那何伢子什么脾气,你自己也知道。到时候闹起来,别没脸了,到时候丢人的是你自己。”
冀英秀见状,就知道叶志武不可能出面了。
心里有些遗憾,这要是能要个红包,那该多好啊?蜀南文学
要是每个月都能要个红包,那就更好了。
眼珠子转了转,冀英秀又道:“还有,我今天看志凯他们两口子说要把孩子放到你大姐那,每个月给三块钱呢。你要不然……”
叶志武直接出去了,这婆娘,说不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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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兄!”
“嗯!”
沈长青走在路上,有遇到相熟的人,彼此都会打个招呼,或是点头。
但不管是谁。
每个人脸上都没有多余的表情,仿佛对什么都很是淡漠。
对此。
沈长青已是习以为常。
因为这里是镇魔司,乃是维护大秦稳定的一个机构,主要的职责就是斩杀妖魔诡怪,当然也有一些别的副业。
可以说。
镇魔司中,每一个人手上都沾染了许多的鲜血。
当一个人见惯了生死,那么对很多事情,都会变得淡漠。
刚开始来到这个世界的时候,沈长青有些不适应,可久而久之也就习惯了。
镇魔司很大。
能够留在镇魔司的人,都是实力强横的高手,或者是有成为高手潜质的人。
沈长青属于后者。
其中镇魔司一共分为两个职业,一为镇守使,一为除魔使。
任何一人进入镇魔司,都是从最低层次的除魔使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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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后一步步晋升,最终有望成为镇守使。
沈长青的前身,就是镇魔司中的一个见习除魔使,也是除魔使中最低级的那种。
拥有前身的记忆。
他对于镇魔司的环境,也是非常的熟悉。
没有用太长时间,沈长青就在一处阁楼面前停下。
跟镇魔司其他充满肃杀的地方不同,此处阁楼好像是鹤立鸡群一般,在满是血腥的镇魔司中,呈现出不一样的宁静。
此时阁楼大门敞开,偶尔有人进出。
沈长青仅仅是迟疑了一下,就跨步走了进去。
进入阁楼。
环境便是徒然一变。
一阵墨香夹杂着微弱的血腥味道扑面而来,让他眉头本能的一皱,但又很快舒展。
镇魔司每个人身上那种血腥的味道,几乎是没有办法清洗干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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