蜀南文学>科幻小说>捡骨人>第394章原来如此
  “那就对了,老夫怎么说会在不同的人身上有相同的纹身呢,原来是一个组织。”我一副看透一切的表情。

  “您能别学我说话吗?”钱博森近乎央求道。

  我充耳不闻,继续追问,“这组织叫什么名字?”

  “叫蝴蝶墓,这个组织在十年前就兴起了,这是一个变态之家,只要在手上纹有红色蝴蝶就是其中的一员,他们专挑女性下手,也包括女孩。

  不过早在很多年前就被全部抓获,怎么还会有漏网之鱼呢?”

  我寻思片刻,缓缓开口说道,“凶手一定是得知了这个组织,然后模仿他们的行动,所以囡囡才会成了受害者。”

  “我也拜托了一个给别人纹身的朋友,她在纹身这行还是小有名气的,我让她打听打听给谁纹过这样的纹身,相信很快就有消息的。”

  钱博森一边扒拉着自己碗里的饭,将这一天的成果告诉了我,他看着我消极的样子,碗里的粥只喝了一口,劝着我,“先吃饭吧,我想这两天她就会给我消息的。”

  “粥太硬了,硌牙。”我不好意思的看着他。

  “净事。”钱博森抱怨道。

  等我吃过饭后,站在楼梯口,网上看着好似珠穆朗玛峰的楼梯,实在有些犯愁,想当年我还年轻体壮的时候就这楼梯对我来说算事吗?

  我跑回房间大气都不带喘一口的,现在不行了,头发也白了,腿脚也不利索了……

  “你看什么呢还不回去休息。”钱博森见我发呆忍不住问我。

  看见了没,这就是不孝子的嘴脸,也不知道体谅一下我现在这个当老人的难处。

  我叹了口气,嘟囔了一句,“靠谁都不如靠自己啊。”然后艰难的迈出了第一步。

  钱博森听到我的话,从厨房走了出来,看我的模样才明白过来,“腰部您老人家再一楼沙发上将就一晚?”

  “好。”我又把脚从楼梯上挪了下来,然后小碎步挪到沙发上倒了下去。

  钱博森轻笑一声,随机取来毛毯盖在了我的身上,我一觉睡到了天亮,起来后我都觉得骨头‘嘎巴嘎巴’响,这是我做老人的第二天。

  钱博森照常给我做了粥,见我发呆,对我嘱咐道,“老人家,快来洗漱吃饭吧,等会我得带你出去一趟。”

  “去哪啊?老年体检中心吗?大可不必了,还是直接给我走最后的流程得了。”我自嘲道,然后起身朝着洗漱间走去。

  别墅就是好,一楼二楼洗漱间都不少。

  等我再出来的时候,钱博森已经开始吃饭了,我又蹭到自己的座位上一勺一勺的喝着粥。

  钱博森见我这么安静,主动说话,“纹身店的朋友给我打电话了,她那边查到人了。”

  他见我还不说话,打趣道,“要不要顺路带你去配个助听器?”

  我抬头瞪了他一眼,“少打趣我,别看我现在老了,但是举拐杖的手还不输当年拿剑的手。”

  钱博森低头忍不住‘咯咯’直笑,我就一直无语的看着他笑得眼泪直流。

  钱博森见自己笑得有些过分,清咳了几声,然后就闷头吃饭。hτTΡδ://WωW.sndswx.com/

  我还以为他这就已经够过分的了,可是当我看见正对副驾驶门下面的小凳子时,我差点气的直接升天。

  他还伸着脑袋看着我一脸无辜的崔督促道,“还不上车吗?是凳子太高了吗?”

  算了,这笔账我给他暂且记下,君子报仇十年不晚。

  他将车停在了繁华街道的一家纹身店门前。

  我下了车,看着眼前这家朋克风的纹身店,咂舌,“现在年轻人都怎么想的。”

  “一个老人进这种纹身店你猜他们怎么想?”钱博森意有所指。

  他率先一步推开了贴满纹身海报的门,然后敞着门等着我进去,我也毫不客气的走了进去。

  果然当我一头银发出现在纹身店里的时候,引起了不少人的注意,他们都带着震惊的表情打量着我。

  我手里拿着手杖底气十足的跟着钱博森往前走,这时只见从小屋子里钻出来一个女人。

  女人穿着露脐装,竖着脏脏辫,画着夸张的烟熏妆,口红涂的跟喝了汽油一样,我看的直咂舌。

  女人看到钱博森先是热情的打了声招呼,然后又惊讶的看着我。

  及其不礼貌的指了指我小声问钱博森,“你爸?”

  好吧,从某种意义上我算是占到便宜了。

  钱博森无奈的摇了摇头,然后转移话题,“你之前不是打电话说你查到人了吗?”

  女人这才想起来,然后回答说,“是的,男人的电话住址我都记下来了,你稍等。”

  “对了映雪,上次你说的事,我看还是先缓一缓吧,最近遇到了点变故。”钱博森急忙解释说。

  原来女人叫映雪,荒唐。

  只见映雪回头看着钱博森说,“没事,钱哥,等你忙完手里的事再说我的事就行,我现在去给你取便条去。”

  说完后映雪就消失在了刚刚的小屋里,钱博森坐到了高脚凳上,刚要让让我,却一下想起来什么,窃笑了一下就没说什么了。

  我默默的在心里又给他记下了一笔要算的账。

  片刻后映雪就把便条拿出来交给了钱博森,我二人刚走,映雪追了过来,“钱哥,你带着一个老人家不方便,要不要您就把他留我这,等你办完事了再来接?”

  我的忍耐已经快到了极限,我唐唐唐门小少爷,不蒸包子也要争口气。

  哗啦!

  我把手杖往地上一丢,用最大的力气将我佝偻的背挺的笔直,挑衅的看着已经目瞪口呆的映雪。

  我十分霸气的朝着钱博森挑了一下手指头,命令道,“走着!”

  于是我们迈着六亲不认的步伐十分潇洒的离开了纹身店。

  我门遵照地址,找到了住址,周围环境杂乱不堪,以流浪汉和醉鬼居多。

  街道上到处都散落着垃圾,是时不时还能看到流浪狗随地大小便。

  我二人嫌弃的找到单元门,直接来到三楼,只见大铁门紧锁,然后我敲了敲门。

  忽然察觉屋内响起的脚步声,我已经做好了一旦见到凶手就先下手为强的准备。

  “哪位?”只听门内响起男人的声音。

  钱博森尽量笑得人畜无害的模样说道,“请问是周伟吗?听朋友介绍说你要卖房子是吗?”

  我无语的翻了个白眼,说谎不会吗,编的这么不靠谱,完了露馅了。

  忽然听到里面响起开锁声,“是是是,你稍等一下啊。”

  这都行?

  哐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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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兄!”

  “嗯!”

  沈长青走在路上,有遇到相熟的人,彼此都会打个招呼,或是点头。

  但不管是谁。

  每个人脸上都没有多余的表情,仿佛对什么都很是淡漠。

  对此。

  沈长青已是习以为常。

  因为这里是镇魔司,乃是维护大秦稳定的一个机构,主要的职责就是斩杀妖魔诡怪,当然也有一些别的副业。

  可以说。

  镇魔司中,每一个人手上都沾染了许多的鲜血。

  当一个人见惯了生死,那么对很多事情,都会变得淡漠。

  刚开始来到这个世界的时候,沈长青有些不适应,可久而久之也就习惯了。

  镇魔司很大。

  能够留在镇魔司的人,都是实力强横的高手,或者是有成为高手潜质的人。

  沈长青属于后者。

  其中镇魔司一共分为两个职业,一为镇守使,一为除魔使。

  任何一人进入镇魔司,都是从最低层次的除魔使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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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后一步步晋升,最终有望成为镇守使。

  沈长青的前身,就是镇魔司中的一个见习除魔使,也是除魔使中最低级的那种。

  拥有前身的记忆。

  他对于镇魔司的环境,也是非常的熟悉。

  没有用太长时间,沈长青就在一处阁楼面前停下。

  跟镇魔司其他充满肃杀的地方不同,此处阁楼好像是鹤立鸡群一般,在满是血腥的镇魔司中,呈现出不一样的宁静。

  此时阁楼大门敞开,偶尔有人进出。

  沈长青仅仅是迟疑了一下,就跨步走了进去。

  进入阁楼。

  环境便是徒然一变。

  一阵墨香夹杂着微弱的血腥味道扑面而来,让他眉头本能的一皱,但又很快舒展。

  镇魔司每个人身上那种血腥的味道,几乎是没有办法清洗干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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