蜀南文学>都市小说>锦绣农女种田忙巅峰小雨>第2714章 发财了
  “要是当真要经验,那就是世间问题。猪得养好久才行,年初抓的猪崽子,年尾杀掉,这是肯定长不出来的。”她道。

  大孙氏打了个响指,“我晓得了,那下回再有人跟我这问经验,我就直接说,最起码得养个一年半载的。”

  杨若晴欣然一笑,“对头!”

  这边,孙老太问大孙氏:“今个白天人多,一直不好问,这猪宝卖了多少钱啊?”

  大孙氏道:“娘,你猜呀。”

  孙老太道:“我一个老婆子,哪里猜得到这些东西?”

  大孙氏伸出一根手指头,比划了下。

  孙老太道:“一两银子?”

  大孙氏翻了个白眼,“一两银子,那我就懒得跑县城了。”

  孙老太的目光瑟缩了下,声音微微颤抖了下,又问:“十两?”

  十两银子,那是三头大肥猪的价钱啊!

  大孙氏道:“一百两!”

  “啊?”

  孙老太激动得说话的声音都在颤抖。

  “多少?一百两?我没听错吧?”她问。

  大孙氏道:“哈哈哈,我当时听到晴儿跟他们算价钱,说一百两的时候,我还以为自己是在做梦呢!”

  “是真的,整整一百两,弄了张银票呢!”

  大孙氏从怀里拿出银票来晃了晃,又赶紧揣回了怀里,小心翼翼的收藏着。

  “咱家原来有多少家底呀?”孙老太又问。

  大孙氏算了下,当着杨若晴和孙氏的面也没啥好隐瞒的,直接道:“这几年养猪,攒下了五十两银子的家底。加上这一百两,有一百五十两了。”

  孙老太听到这些,咂舌了。

  “这日子,不要太好过了啊,”老太太呢喃着道,

  “从前在孙家沟,一年到头能看到二两银子,就谢天谢地了。”她道。

  大孙氏道:“所以说嘛,咱搬出来,是最明智的,当初你和我爹还不太乐意呢,还舍不得离开孙家沟那三间破土坯屋呢!”

  老孙头一直在那边乐呵呵的抽着旱烟,听到大孙氏这话,老汉的眉头皱了起来,眼睛也瞪着大孙氏。

  “话可不能这么说。”他道。

  “甭管咱现在赚多少钱,过多舒坦的日子,咱也不能忘本,不能忘记咱从前的穷家。”

  “那里,才是咱的根,是你爹我,还有你们姐妹,大杰小洁出生的地方。”老孙头道。

  “咱搬出来,实在是日子过不下去了,啥时候都不能忘本!”他再次叮嘱。んτΤΡS://Www.sndswx.com/

  看到老汉这副严肃的样子,大孙氏知道自己说的话有些心浮气躁了。

  她也顾不上腰酸背痛,赶紧端坐起身,一改脸上的嘻嘻哈哈,很恭敬的道:“爹教训的是,你放心,我不会忘本的。”

  老孙头这才作罢,接着抽起了旱烟。

  这边,孙老太又问大孙氏夫妇俩:“那咱这钱,打算置办点啥?”

  大孙氏夫妇俩对视了一眼,然后杨若晴大舅看向老孙头,笑着道:“这得听咱爹的安排。”

  老孙头拔出嘴里的旱烟杆子,道:“这两天我一直在琢磨这个事儿,我的打算是,咱大杰和大牛家的闺女订了亲,说好了明年正月成亲。”

  “我想在大路那边,也就是老三家对面买一块宅基地,盖个跟老三家一样的两进院子。”

  “孙媳妇要进门了,将来开枝散叶,用得着屋子。”

  “我和你娘两个老的,先还住这院子里,住了好几年了,也住习惯了,不想挪动。”

  “你们都去新宅子里住,就这样。”老孙头道。

  大孙氏两口子都惊愕住了,大孙氏忙地问:“爹,你和娘跟咱一块住啊,这样照顾起来更方便。你们这样,落在别人眼中这不就成了变相的分家了吗?我不干!”

  杨若晴大舅也道:“要留一起留,要走一起走,咱是一家人啊!”

  看到女儿女婿这样的孝顺,老孙头和孙老太交换了个眼神,老两口都是满心的欣慰。

  老孙头接着道:“你们都是孝顺孩子,我和你们娘心里明白。”

  “新宅子你们去住就行了,陪着大杰他们小两口,将来帮他们带孩子。”

  “我们俩老的,这会子也能跑能走,生活能自理。”

  “再说了,养猪场在这边呢,这边也得留人看守,我和你们娘留下,刚好。”他道。

  大孙氏急了,“不行,你们不在我眼皮子底下,我不放心。”

  孙老太笑了:“你这傻孩子,这有啥不放心的?”

  “咱也就隔着一条路,喊一声,对面就听到了。”

  “再说了,隔壁院子就是你妹子家,我和你爹夹在你们姐妹两家的中间,这多好啊,有福!”

  “可是,娘啊……”

  “好啦,就听我和你爹的,这事儿就这么定了。”孙老太一锤定音。

  “打铁趁热,回头夜里带些礼品,去村里几位村老家坐一会,说下宅基地这事儿吧,咱终究是外村人,在这盖屋子,肯定得先去拜访下他们,这是应当的。”孙老太又叮嘱。

  大孙氏两口子面面相觑,知道拗不过孙老太,这会子暂且这样吧。

  等到回头宅子盖起来了,肯定得准备老两口的屋子。

  到时候直接过来把老两口的被褥啥的抱过去,撒尿的夜壶马桶拎过去,还怕他们不过去?

  等到大家伙儿都散了,屋子里就剩下老孙头和孙老太两个人的时候,老孙头看着陪伴了自己一辈子的老伴,老汉满脸的感慨。

  “我终究是不及孩子们有本事啊,你跟了我一辈子了,从黑油油的麻花辫到如今这白发,我都没让你好好的吃过一顿肉,数过一回钱,哎!”老孙头叹气,摇头,满脸的羞愧。

  孙老太嗔了老孙头一眼,道:“都多大年纪的人了,还说这些让人牙酸的话?也不嫌燥得慌?”

  老孙头愕了下,随即咧嘴笑了笑。

  “这会子孩子们又不在跟前,不怕,只要老婆子你不笑话我就成。”他道。

  孙老太撇撇嘴,笑了。

  “当初我生下大闺女,身子虚弱,看着你下地干活回来就蹲在床前给闺女洗尿布。”

  “那会子我就在心里面跟自个说,这辈子,就算是把满山的树皮给啃光了,我也要跟这个男人在一起。”

  “甭管他有多大的本事,我就认准一点,”

  “一个男人,能放下那个架子去伺候媳妇月子,给闺女洗尿布,”

  “这个男人就肯定是个顾家的好男人,跟着他,准没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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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兄!”

  “嗯!”

  沈长青走在路上,有遇到相熟的人,彼此都会打个招呼,或是点头。

  但不管是谁。

  每个人脸上都没有多余的表情,仿佛对什么都很是淡漠。

  对此。

  沈长青已是习以为常。

  因为这里是镇魔司,乃是维护大秦稳定的一个机构,主要的职责就是斩杀妖魔诡怪,当然也有一些别的副业。

  可以说。

  镇魔司中,每一个人手上都沾染了许多的鲜血。

  当一个人见惯了生死,那么对很多事情,都会变得淡漠。

  刚开始来到这个世界的时候,沈长青有些不适应,可久而久之也就习惯了。

  镇魔司很大。

  能够留在镇魔司的人,都是实力强横的高手,或者是有成为高手潜质的人。

  沈长青属于后者。

  其中镇魔司一共分为两个职业,一为镇守使,一为除魔使。

  任何一人进入镇魔司,都是从最低层次的除魔使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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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后一步步晋升,最终有望成为镇守使。

  沈长青的前身,就是镇魔司中的一个见习除魔使,也是除魔使中最低级的那种。

  拥有前身的记忆。

  他对于镇魔司的环境,也是非常的熟悉。

  没有用太长时间,沈长青就在一处阁楼面前停下。

  跟镇魔司其他充满肃杀的地方不同,此处阁楼好像是鹤立鸡群一般,在满是血腥的镇魔司中,呈现出不一样的宁静。

  此时阁楼大门敞开,偶尔有人进出。

  沈长青仅仅是迟疑了一下,就跨步走了进去。

  进入阁楼。

  环境便是徒然一变。

  一阵墨香夹杂着微弱的血腥味道扑面而来,让他眉头本能的一皱,但又很快舒展。

  镇魔司每个人身上那种血腥的味道,几乎是没有办法清洗干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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