蜀南文学>都市小说>锦绣农女种田忙巅峰小雨>第1939章 识趣
  “哎,这些,其实上回家宴的时候,咱都看到了,只是不便说出来罢了。”

  鲍素云道。

  “三嫂和晴儿你们不住在老宅,我天天跟他们一个大院子进进出出。”

  “荷儿对那狗飞飞的宠爱,你们只看到了一点点呢,要是看到她给那狗每天早上煮两只水煮鸡蛋,”

  “还亲手剥给狗吃,狗还不吃蛋白只吃蛋黄,那真是辣眼睛呢!”

  鲍素云边说边摇头。

  “我每天早上,也就舍得煮两只水煮蛋给大宝和绵绵补身子,还是你五叔叮嘱的。”

  “荷儿是用来喂狗,除此外,他们四房最不缺的就是点心吃食。”

  “我就撞到好几回荷儿拿点心喂狗,边上康小子想要吃一块,她都不给。哎……”

  鲍素云再次摇头,说不下去了。

  杨若兰也揽过话茬,“这不稀奇呀,隔三岔五给那狗洗大澡,四婶不会持家,一家几口夏天洗澡全都是轮着用同一只大木盆。”

  “如今又添了一条狗去用那大木盆了,洗完了,那狗毛粘了一盆,脏死了。”

  杨若兰蹙起了眉头,也不想再说了。

  孙氏也是哭笑不得,“去年冬天天冷那会子,我不是忙着给我家宝宝赶制小衣裳嘛,”

  “有一天,荷儿过来耍,跟我这套近乎,把我家宝宝夸了个天花乱坠。”

  “我当时就觉得奇了怪了啊,这丫头,平时见了面也就跟我打声招呼,今个咋这么亲近了呢?”

  杨若晴也有点诧异,调侃道:“对呀,平时她挂在嘴上的口头禅就是,她们家飞飞不喜欢小孩子,所以我们这些有小孩子的人都很识趣,不带小孩子往她跟前凑啊。”

  “这咋还夸起我闺女来了呢?”她问。

  孙氏道:“夸完了宝宝,荷儿就夸我这针线手艺好,说是比她娘要好一百倍还不止。”

  孙氏也是边说边摇头,“接着,就跟我这央求,让我给宝宝做小衣裳的时候,能不能顺便也帮飞飞做一件,”蜀南文学

  “说天冷了,怕飞飞冻着会生病,得穿点衣裳……”

  “我当时就蒙圈了,我跟她说,这衣裳是人穿的,猫啊狗啊身上有皮毛可以御寒,没见过谁家的猫狗会冻死,让她甭担心。”

  “她见我不给做,还反过来说她,不乐意了,招呼都不打一声就气呼呼走了。哎,你们说,这叫个啥事嘛!”

  孙氏话音刚落,杨若兰突然‘扑哧’一声笑了。

  “三婶,你这不说呀,我还差点忘了一个事儿。”她道。

  “也就是去年腊月的时候,有一回我去找四婶有点事儿,四婶不在屋里,我就去隔壁荷儿那屋里问。”

  “荷儿躺在床上窝冬,我看到被窝里面也隆起了一个包,还轻轻的动。”

  “露在外面的,是康小子的衣裳还有一撮毛。”

  “我当时以为荷儿是带着康小子睡觉,走近了一问,她掀开被子让我看,”

  “我的天呐,那丫头把她弟弟的小衣裳找了一件给飞飞穿了,她还献宝似的跟我说,说飞飞乖,知道被窝里暖和,躺下就老实了。”

  “可它那飞飞,我好几次看到它去茅厕拱,康小子拉在外面的大便,热腾腾的刚落地,就被飞飞给吞嘴里了,这不脏吗?还一块儿睡,我也是服了!”

  杨若兰说不下去了,捂着嘴退到了一边。

  “啊?”屋里的孙氏鲍素云都不能淡定了,惊得嘴巴都合不拢。

  杨若晴也是表情怪异,但还不至于太过惊讶。

  搁在现代,那些宠狗宠到骨血里的狗粉太多了。

  跟狗接吻,或者共用一只碗吃饭,新闻上数不胜数。

  喜欢小动物,尤其是狗狗,这是很多女孩子的天性。

  就算是杨若晴自己,也很喜欢。

  追云虽然是狼,丛林的霸主,但是很多时候,杨若晴都是把它当作萌宠来看待的。

  知道它是吃货,所以,她愿意为它做很多很多它喜欢的美味去取悦它。

  可是,再怎么宠爱,也得有个尺度。

  该注意的卫生,要注意。

  还有就是要量力而行。

  给追云做烤鸡啥的,这对于自己家的财力,耗费的连冰山一角都算不上。

  而四房的经济条件就摆在那儿,四叔一个人做事,要养活那一大家子。

  康小子是天残,长大了搞不好不能帮衬还要成为累赘。

  这样的家境下,那样去宠爱一只狗,就有些不理智了,也是将自己老爹辛苦挣来的钱白白糟蹋。

  “言归正传,娘,荷儿的婚事,我可不准你来揽。”杨若晴接着道。

  “五婶和兰儿姐都在,咱也没有外人,我就直接跟娘你说吧,”

  “不是我不维护自己的堂妹,而是荷儿那德性那做派,给谁家做媳妇都是坑了人家。”

  “保媒是一辈子的事,人家日后家宅不宁,全赖你这个保媒人,你不准出这个头,就算是四婶过来找你,求你,好话说尽,都不准心软!”

  杨若晴这语气,那是铮铮的,半点都不给孙氏迂回的机会。

  边上,杨若兰也道:“晴儿说的在理,三婶,这个事儿,你甭管。”

  “就我四婶那性子,谁家跟她做亲家,这话也难说,事儿也难办,”

  “到时候荷儿婆家那边有啥事儿,全都要来找三婶你周旋,累死人。”杨若兰道。

  鲍素云也道:“晴儿和兰儿的话,也说到我心坎里去了,三嫂,咱俩都甭插手,荷儿那媒,当真不好做。”

  孙氏点头,“好,不做,咱都不做。”

  主意打定,杨若晴松了一口气。

  这边布置得差不多了,几人说说笑笑着往外走。

  孙氏和杨若兰要去学堂给学生们烧晌午饭了,杨若晴也要去找下骆宝宝。

  先前过来整理这婚房时,骆宝宝交给了小花小朵带。

  因为拓跋娴去了萧雅雪那里说点事情,就没带骆宝宝过去。

  骆宝宝于是就跟着鲍素云带过来的大宝和绵绵在一块儿耍,小花小朵从旁看着。

  众人正往院子门口走着呢,突然,小花迎面朝这边跑来,边跑边喊:“五婶,五婶不好了,大宝被狗咬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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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兄!”

  “嗯!”

  沈长青走在路上,有遇到相熟的人,彼此都会打个招呼,或是点头。

  但不管是谁。

  每个人脸上都没有多余的表情,仿佛对什么都很是淡漠。

  对此。

  沈长青已是习以为常。

  因为这里是镇魔司,乃是维护大秦稳定的一个机构,主要的职责就是斩杀妖魔诡怪,当然也有一些别的副业。

  可以说。

  镇魔司中,每一个人手上都沾染了许多的鲜血。

  当一个人见惯了生死,那么对很多事情,都会变得淡漠。

  刚开始来到这个世界的时候,沈长青有些不适应,可久而久之也就习惯了。

  镇魔司很大。

  能够留在镇魔司的人,都是实力强横的高手,或者是有成为高手潜质的人。

  沈长青属于后者。

  其中镇魔司一共分为两个职业,一为镇守使,一为除魔使。

  任何一人进入镇魔司,都是从最低层次的除魔使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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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后一步步晋升,最终有望成为镇守使。

  沈长青的前身,就是镇魔司中的一个见习除魔使,也是除魔使中最低级的那种。

  拥有前身的记忆。

  他对于镇魔司的环境,也是非常的熟悉。

  没有用太长时间,沈长青就在一处阁楼面前停下。

  跟镇魔司其他充满肃杀的地方不同,此处阁楼好像是鹤立鸡群一般,在满是血腥的镇魔司中,呈现出不一样的宁静。

  此时阁楼大门敞开,偶尔有人进出。

  沈长青仅仅是迟疑了一下,就跨步走了进去。

  进入阁楼。

  环境便是徒然一变。

  一阵墨香夹杂着微弱的血腥味道扑面而来,让他眉头本能的一皱,但又很快舒展。

  镇魔司每个人身上那种血腥的味道,几乎是没有办法清洗干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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