蜀南文学>都市小说>穿书七零我霸了最猛知青>第251章 妹夫最狡猾了
  就小镇上那些房子还能涨价?

  叶父三人面面相觑,叶二哥这一年走动多,倒是觉得这想法可以拼一拼。

  反正最差就是自己住嘛!

  “爸,这件事可以考虑。以后孩子要去镇上读书什么的也方便。去帝都你们觉得离老家太远,那镇上可就不远了,随时都可以回来看老家这边的东西,我们在镇上卖东西也方便!”

  “嗯,二哥说得是。所以,明天我们就去镇上转一圈,把房子的事解决了,蓁蓁才能安心跟我回家过年。”

  叶父三人齐齐翻白眼,就算能买,这行动力要不要这么强?

  以为是买大白菜啊!

  “我来之前找朋友打听了一下,镇上某个片区刚好有人搬家远离,要出手他家的两套房产,往大城市发展去了。价格也不高,两层的院子2300元,还有两个连在一起的商铺一个700元,砍砍价也许1300元能拿下来。然后他们家旁边的院子也想出手,不过比较老旧的房子,可能1800就拿下来。”蜀南文学

  叶父三人面面相觑,合着都打听好了,就是跟他们说说走过场吧?

  “爸,大哥、二哥,读书很重要的。自古以来,读书就是一条大出路,所以,为了你们的孩子将来读书条件更好,十分有必要在镇上买套房。而且,那房子周围隔了两条街就是学校,小学中学都有。”

  这——!

  说到读书出人头地,他们老叶家已经出了两个读书的人才。

  叶父心里想,一咬牙,“行,那就买!今年山里头的买卖也赚了一千多。”

  “不用家里的钱,蓁蓁说了,如果大哥和二哥都没意见的话,就用之前卖野人参的钱来买。”

  “可老家做大房子已经用了一部分。”

  “余下的钱还够买三套房的,然后我当初和蓁蓁结婚没有告知家中长辈,所以聘礼什么的,都是十分简单。这次回来,爷爷也是警告我务必把聘礼留给岳父岳母,我想就直接换成一套房,给爸妈安享晚年用,希望爸妈你们不要嫌少。”

  “这——这怎么行!聘礼什么的,当初你给了礼金,五十元也不算少,我们老叶家嫁女儿不是卖女儿,不要房子!”叶父沉着脸说。

  “爸,这是我们的孝心,不是买卖。按照爸你这么想,那我们以后岂不是不敢买东西回来?”

  “那不一样!”

  褚思远叹口气,故作纠结的说:“可蓁蓁说如果爸你们接受房子,就给家里买电视机、冰箱什么的,那些电器价值不高,但是现在贵得很,比房子还贵呢!”

  什么!

  叶父摸摸心脏,不行,他要缓缓!

  “爸,我们家都是蓁蓁做主的,你知道她自己也能赚钱,到时候她自己付钱买了东西,送上门也退不掉的!我觉得还是买房子比较有长远的价值,洗衣看电视这些倒是不着急,你觉得呢?”

  叶二哥对天翻翻白眼,这个妹夫可真是一如既往的黑心肝,狡猾无比!

  这么一说,他们爸还能坚持?

  果然,犹豫挣扎之后,叶父到底还是屈服了,“那——那就买套小点的。他们兄弟都有房子,我们两个老人还怕没地方?”

  “爸,大不了你就想着你们名下的房子将来留给蓁蓁回来玩的时候长住如何?你也知道,蓁蓁娇养大的,还是远着点香。当然,大哥二哥他们肯定是宠妹妹的,不过,结婚之后大家都有自己的小家庭,总不能太出格的偏差,您是长辈,你更明白那些道理。”

  中啊!

  他们女儿娇生惯养的,以后回娘家长住,若是儿子们都成家立业了,哥哥不嫌弃女儿娇妻,媳妇嫌弃怎么办?

  当然,还是另外住着,做父母的肯定不会嫌弃。

  “中,那就听你的吧。电视冰箱什么的就算了。我一会教育蓁蓁,不能乱花钱!”

  “哎,好咧。多谢爸爸体谅,今年我们就买房。省着点,蓁蓁你劝着她肯定会听。”

  叶父仔细想着一会要怎么说服女儿只买房子,不能太挥霍了。

  叶二哥暗中对褚思远竖起拇指:你牛!

  ……

  “思远!”

  突然,另外一边传来叶蓁蓁的惊呼。

  刷的一下,褚思远人影闪过。

  叶二哥眨眨眼,“爸,褚思远那家伙的速度也太快了吧?”

  “呆什么,赶紧去看看你妹妹!”

  等叶父三人赶过去,就看到叶蓁蓁笑得小脸开花的被褚思远抱在怀里,而她白皙的手里抓着两株他们认不出来的野草。

  难道是宝贝?

  “蓁蓁,你没事吧?”

  叶蓁蓁抬眼看向叶父,“爸,你看我找到了什么好东西!”

  叶父走前去上下左右打量了一番,“嗯,看起来像野菜,不过好像不能吃啊!”

  呃!

  这可是金线莲啊!

  金线兰对生态环境的要求比较苛刻,只能生长在深山老林中,还不一定能轻易遇到的药草。

  “爸,这是药草,全草皆可入药,性甘、味平,清热凉血、祛风利湿,主治腰膝痹痛、肾炎、支气管炎等炎症,糖尿病、吐血、血尿和小儿惊风等症。总之,很珍贵的药草。”

  民间历来将金线兰视作珍稀的青草药,尤喜作药膳。将其作防病、治病、调理人体功能的药膳。金线兰药膳带有淡淡的清香和草药别具一格的特殊风味,具有较强的适口性。其花蜜色浅、味芳,是药食两用的保健佳品。

  “药草?哦,对对,好像有点点眼熟的样子。”

  叶蓁蓁无语,叶父这态度分明是顺着她的话讲吧。

  不过,她今天的运气是真的好。

  本来金线莲的花期最多在12月份,如今都一月了,她还能找到几株开花的金线莲,这就是缘分啊!

  她先前已经移植了几株小的到空间去种着,以后就可以收获更多!

  “好吧,那这两朵有野人参珍贵吗?”

  叶二哥发自灵魂的一问,叶蓁蓁懵了,别说,她不太清楚呢。

  她看珍稀药草也是从书中得到的知识,具体比对现实值多少价她不是那么懂,三哥比她懂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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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兄!”

  “嗯!”

  沈长青走在路上,有遇到相熟的人,彼此都会打个招呼,或是点头。

  但不管是谁。

  每个人脸上都没有多余的表情,仿佛对什么都很是淡漠。

  对此。

  沈长青已是习以为常。

  因为这里是镇魔司,乃是维护大秦稳定的一个机构,主要的职责就是斩杀妖魔诡怪,当然也有一些别的副业。

  可以说。

  镇魔司中,每一个人手上都沾染了许多的鲜血。

  当一个人见惯了生死,那么对很多事情,都会变得淡漠。

  刚开始来到这个世界的时候,沈长青有些不适应,可久而久之也就习惯了。

  镇魔司很大。

  能够留在镇魔司的人,都是实力强横的高手,或者是有成为高手潜质的人。

  沈长青属于后者。

  其中镇魔司一共分为两个职业,一为镇守使,一为除魔使。

  任何一人进入镇魔司,都是从最低层次的除魔使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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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后一步步晋升,最终有望成为镇守使。

  沈长青的前身,就是镇魔司中的一个见习除魔使,也是除魔使中最低级的那种。

  拥有前身的记忆。

  他对于镇魔司的环境,也是非常的熟悉。

  没有用太长时间,沈长青就在一处阁楼面前停下。

  跟镇魔司其他充满肃杀的地方不同,此处阁楼好像是鹤立鸡群一般,在满是血腥的镇魔司中,呈现出不一样的宁静。

  此时阁楼大门敞开,偶尔有人进出。

  沈长青仅仅是迟疑了一下,就跨步走了进去。

  进入阁楼。

  环境便是徒然一变。

  一阵墨香夹杂着微弱的血腥味道扑面而来,让他眉头本能的一皱,但又很快舒展。

  镇魔司每个人身上那种血腥的味道,几乎是没有办法清洗干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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