风骨?
叶家人都沉默了,对他们小老百姓来说,风骨什么,那是文化人的说法。
私心里,他们只希望女儿能幸福过日子。
叶三哥看了褚思远一眼,“爸妈,人各有志,妹夫要去是他的自由,我们拦着不妥,会被人说思想觉悟不高,随他吧。”
“可——”叶母忧心的看向女儿。
叶蓁蓁低着头没吭声,她在努力回想原书的剧情,好像书里也有这剧情,褚思远新婚不久就去了战场,然后立下大功。同时,男主和女主也一起去了战场,他们三个青梅竹马,互相帮助,铁三角。
那之后,女配就跟褚思远越行越远。
最终怎么了,她没看完呢。
但是,总有一种很操蛋的不祥之感。
最近她日子过得比较安稳,去学校教书有褚思远这个沉默寡言的男人接送,下午基本都在叶家过,晚上回去,夫妻同床异梦。
但是,谁也没闹谁,他们就好像住在一个屋子的陌生人。
“蓁蓁?”
“啊?哦,我……我尊重他的意见。”叶蓁蓁其实有点心慌慌,她看书太少,剧情了解不多啊。
哎!
比起那些熟悉剧情套路的穿书前辈,她就是废穿书配角吧。
因为志愿军的事,叶家这一晚都很沉闷。
叶蓁蓁跟着褚思远回家之后也是沉默,一如既往的沉默。
躺在床上的时候,他们中间都好像隔了一条楚河汉界。
“我不在家就让三哥接送你吧,赵志勇已经被送到北方那边的劳改场去了,王赖子也不会再对你下手,但别的,你要自己注意。”
嗯?王赖子怎么了吗?
这几天忙着,叶蓁蓁都没有注意这件事呢。
“你什么时候走?”
“大概要一个月之后,文书达到叶家村需要时间。”
哦。
有背景的人消息就是灵通呢。
叶蓁蓁也说不准自己什么心情,大概她有点习惯每天这个男人沉默的接送,虽然他看自己的眼神总是带着刺,但不得不承认,有他在身边的时候,她也会有安全感。
……
次日,一早起来背着李干要去镇上的叶蓁蓁,坐村里拖拉机进城遇到了赵欢心和陈致逸两人。
也不知道这几天发生了什么,这两人看起来中间好像有了粉红泡泡。
“咦,是蓁蓁啊,你怎么一个人进城?思远哥哥没陪你吗?”赵欢心笑眯眯的看向叶蓁蓁。
叶蓁蓁不冷不热的扫了对方一眼,“他忙。”
“再忙也能挤点时间出来陪伴新婚妻子啊。不过,思远哥哥是一个责任心很强的男人,不管如何,结婚了他肯定不会不负责的。”
呵呵。。
叶蓁蓁不想说话。
这个架空世界的七零年代,比她知道的历史上的七零年代情况要稍微好些。
比如,农民如果有什么好东西可以直接拿去供销社卖,价格当然没有黑市高,但安全啊。
叶蓁蓁也没想去找什么黑市,她就把东西带去供销社这边,让识货的供销社人员免费吃了好几块,送了人家一小罐。
“王大哥,你看我这新产品,你们要留着卖吗?纯天然无污染的哦,好吃又不腻,关键还能保存久一点。”
“东西是好吃,也新鲜。但蓁蓁妹妹你想怎么卖?”蜀南文学
“嘻嘻,我不贪心,就一罐八毛钱,你卖多少钱是你的事。”
八毛钱?
王虎瞧着叶蓁蓁一脸无语,这小丫头是当他不识货啊?
“王哥,我可没骗你,知道我这李子果脯是怎么弄出来的么?十斤李子晒下来一斤干肉这样,你说我容易吗?”
哦,的确不容易,但是八毛钱才一罐半斤的量,他也不容易呢。
“王哥,那你人脉广,要往高端销售啊,给那些贵人啊,他们什么大鱼大肉没见过,但是这种他们家里的女人肯定喜欢,你要是脱手,至少一元一罐出去,甚至两元都可以。我今年也总共也就弄了这么五十罐,没多的了。”
王哥犹犹豫豫,最后不知道想到了什么,才咬着牙要了三十罐。
叶蓁蓁也不勉强,反正果肉是山里的,成本就是这些罐子和买罗汉果甘草那些,差不多是纯挣了。
到手二十四元,叶蓁蓁大大方方给王哥多送了一罐,“王哥照顾我,我也不能不懂事,这是我送你的,下次有货,再给王哥你送哦。”
呵呵,但愿他手里这些能消耗完吧。
如果不是想着他家里的哥要上战场,他想给老哥带点好保存的特产去,他也不狠心花钱了。
当然,这个时候的王虎绝对没想到,他这次的兄弟情最终差点祸祸了他大哥的一颗铁树心。
背着竹筐的另外一些李干叶蓁蓁也没想继续卖,她打算送人。
在镇上买了一些布料和把白面白糖,又买了一些油盐酱醋调料什么的,再割了几斤肉,她回到了叶家。
打算让叶母给叶家人都准备一套新衣服,要不是票不够,她都想准备两套。
叶家人生活是比同村很多人要好点,但叶家人身上的衣服都是打补丁的,不过是比别人家的补丁少一些罢了。
“蓁蓁,你买这么多布料做什么?”
“做衣服呗,我们一家人都弄一套新的。这次的李干卖了二十块呢,我买了布匹什么的,还有十块钱,给妈你当零花钱。”
叶母傻眼了,看着那张大团结眼红了,“不用,妈有钱,你自己放着。”
“我还有啊。私藏了四元呢。”
叶母气笑了,但是,怎么都不肯收,最后推推搡搡的,换成了叶蓁蓁留十元钱傍身,叶母收下四元钱攒着。
而叶蓁蓁接下来的日子,上午去学校教小学生,下午在家里看书或者去山里寻找各种有用的植物,然后往她的海棠空间里移植。
她打算好好看书,等明年恢复考高什么的就去考大学,然后选择一个喜欢的专业学习。
干农活?
不好意思,她已经看轻了这副身体的娇气样,真真不适合她。
还是好好做好小老师的工作,然后认真备考,偶尔有机会就搞点副业赚点小钱。
作为一个有空间的女配,她还是想当一条脱离剧情的咸鱼。
“三天后,我要离开。”
彼此同床共枕一个半月之后的夜里,褚思远主动开口了。
叶蓁蓁沉默了半响,“好,我知道了,这几天给你准备一点干粮吧。”
“不必了,路上有吃的。”
“哦,随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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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兄!”
“嗯!”
沈长青走在路上,有遇到相熟的人,彼此都会打个招呼,或是点头。
但不管是谁。
每个人脸上都没有多余的表情,仿佛对什么都很是淡漠。
对此。
沈长青已是习以为常。
因为这里是镇魔司,乃是维护大秦稳定的一个机构,主要的职责就是斩杀妖魔诡怪,当然也有一些别的副业。
可以说。
镇魔司中,每一个人手上都沾染了许多的鲜血。
当一个人见惯了生死,那么对很多事情,都会变得淡漠。
刚开始来到这个世界的时候,沈长青有些不适应,可久而久之也就习惯了。
镇魔司很大。
能够留在镇魔司的人,都是实力强横的高手,或者是有成为高手潜质的人。
沈长青属于后者。
其中镇魔司一共分为两个职业,一为镇守使,一为除魔使。
任何一人进入镇魔司,都是从最低层次的除魔使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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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后一步步晋升,最终有望成为镇守使。
沈长青的前身,就是镇魔司中的一个见习除魔使,也是除魔使中最低级的那种。
拥有前身的记忆。
他对于镇魔司的环境,也是非常的熟悉。
没有用太长时间,沈长青就在一处阁楼面前停下。
跟镇魔司其他充满肃杀的地方不同,此处阁楼好像是鹤立鸡群一般,在满是血腥的镇魔司中,呈现出不一样的宁静。
此时阁楼大门敞开,偶尔有人进出。
沈长青仅仅是迟疑了一下,就跨步走了进去。
进入阁楼。
环境便是徒然一变。
一阵墨香夹杂着微弱的血腥味道扑面而来,让他眉头本能的一皱,但又很快舒展。
镇魔司每个人身上那种血腥的味道,几乎是没有办法清洗干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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