蜀南文学>都市小说>穿书七零我霸了最猛知青>第174章 好巧呢
  陶虹逗弄了两孩子十几分钟那样就走了,说是还有同村的伙伴在集合的点等着她。

  叶蓁蓁也不好留她,就只能叮嘱她一切小心,尽量远离那边的山林。

  等褚思远回来之后,叶蓁蓁就把阿乌村几个少女相约要去山里采集的事跟他说了一下。

  褚思远微微一愣,“她们要去哪个山头?”

  “说也是村里附近的,不过不是之前那座山。”

  褚思远脸色凝重了三分,“蓁蓁,不瞒你说,我们昨天刚收到消息,明天要离开林场出任务一趟,地点也是在阿乌村附近的山里头。”

  (⊙o⊙)…!?

  两人面面相觑,这是巧合还是巧合?

  “无妨,巧不巧的,等事情发生了之后就知道。”

  希望是巧合吧,陶雅毕竟是阿乌村的人,总不能她是叛国的奸细吧?

  那可真是太草了。

  ……

  这厢,陶虹和村里的姑娘集合之后,就被陶雅给挽住了手,“姐,你去哪了啊,再不来我都担心你是不是迷路了!”

  “没去哪,就去看了一个朋友。”

  “这里你有什么朋友?难道是那个叶蓁蓁?”

  “跟你没关系,别问那么多!”

  陶雅晃着她的手臂撒娇,“姐姐,别这样嘛,我被你骂了之后就醒悟了,我不会做什么的,就是美女爱英雄的那种单纯仰慕嘛。”

  “你老实点就行!”

  “那我们明天采集的野果给褚夫人送一点,让她感受到我的歉意?”

  听到这话陶虹有些讶异,上下打量了自家堂妹一番,“你当真想通了?”

  “嗯嗯,我也不能给你们丢脸嘛。我之前就是被他帅气的动作惊艳了,再加上那个时候他是真的成了我们的英雄,救了我们。英雄救美,以身相许,不是很经常的套路嘛。”

  褚场长那么俊的男子,又能打,的确是符合他们一族的审美。

  陶虹心放下来,严肃的警告她,“你能想通是最好的,破坏别人的婚姻可是要遭天谴的。”

  “知道啦,我都听姐的。”

  堂姐妹两人在陶雅的示弱下,终于恢复了往常的友好。

  这一幕叶蓁蓁当然不知道,就算知道,她也不会放在心上。

  只是在褚思远提到任务之后,叶蓁蓁第二天一早就给他准备美食起来,上次突然改变时间,那她完全没有时间准备。

  “蓁蓁,是,如果没有什么意外的话,最多一天一夜我们就可以解决事。”

  “那自然好。上次带的药用完了吗?”

  “没有怎么用,你不想想我的身手这么好,寻常人怎么可能让我受伤?”

  是是是,你最厉害!

  褚思远从后面搂住她,窝在她肩膀叹息一声,“一大早的,蓁蓁就弄这么多肉诱惑我,这是想让我多努力陪你?”

  “吃完了早餐你可以上班去了,我在给你准备明天外出的干粮!”

  啧啧,干粮都是肉,他家蓁蓁对他可真是好呢!

  “好了,吃点包子,馒头就好了。时间不长,你不要担心。”

  话说得容易,但这种事,搁谁身上能不担心?

  褚思远抓住她的手,大手包小手的,一起搅拌腌制鸡肉的料,这种感觉真好!

  他想抓住她一辈子,不,生生世世都可以。

  本来十月份的天已经凉了,但这会被这人贴在身后,叶蓁蓁觉得整个人都热乎起来,有点不自在,“好了,我自己来就行,你赶紧去林场上班,身为场长迟到可不好!”

  “场长只要安排好任务就行,不需要事事躬亲呢。”褚思远说着在她脸上亲了一口,软绵绵的,真想咬啊!

  没关系,迟早他会把怀中人吃干抹净,现在他就好好享受霸心的过程吧。

  虽然忍得有点难受,哎!

  娇妻在怀,却不能痛快淋漓的吃大餐!

  没事,记账先,以后都会翻倍要回来的。

  “老大——蹭个车啊,走不走了?”

  外头传来唐玉的声音。

  正好打断了褚思远吃豆腐的举动,褚思远脸黑了黑,不甘心的在叶蓁蓁唇角咬了一下,“我上班去了,回来在享受你准备的美食!”

  “嗯,快去吧!”

  点头答应他谈对象之后,这男人就是越发得寸进尺了,拉拉小手已经不能满足他的欲望,亲亲抱抱已经是常态。

  叶蓁蓁也不是想矫情,毕竟两人都有一对娃了。

  她只是想享受一下被追求的过程,每个女人都会期待自己的爱情降临,也会期待被追求的过程,那是一种心灵的享受,她不想错过。

  穿书前她还没恋爱过呢,当然不能让自己的人生留下遗憾。

  夫妻亲密神马的,还是等水到渠成吧。

  而褚思远走到门口扫了唐玉一眼,“催什么?上班的是孟涛又不是你!”

  “老大,我男人也是人啊,他不方便开口喊你自然需要我这个老婆代劳。再说了,一大早的你就跟嫂子腻腻歪歪,不嫌弃啊?”

  “呵,不解风情的人才嫌弃!”

  几个意思?

  她不解风情?呸呸呸,她跟孟涛夫妻感情好着呢,她家老孟不知道多宠她!

  哼!

  孟涛咳了一声,示意唐玉适可而止,别惹恼了老大,到时候切磋切磋的时候又被收拾很惨。

  他们老大可不管什么男女的,切磋训练的时候女队员也照样揍。蜀南文学

  送走了他们之后,唐玉转头就看到厨房门口看着的叶蓁蓁,撇撇嘴,“嫂子,你别太纵老大了,他那人心黑着,惯会玩心眼让别人心甘情愿为他各种忙!”

  “你也被他黑过?”

  呃,不揭短我们还能当好朋友的!

  唐玉脸色僵了僵,讪讪一笑,“嫂子,那啥,我去工作间忙活了,有事只管喊我哈!”

  叶蓁蓁笑笑,“去吧,肖大嫂在带安安他们,你不用担心。”

  等叶蓁蓁炸好鸡肉条之后,那香味直接把唐玉馋得从工作间跑出来,来到厨房咽咽口水,“嫂子,我帮你尝尝够不够盐可好?”

  “好啊。”

  唐玉直接抓了一个大鸡腿咬……唔唔,美味!外层裹的粉香脆,里面的肉嫩香喷,好吃好好吃!

  老大那个黑心肝居然能娶到这么一个进的厨房上得了厅堂的娇妻,可真是走大运啊。

  他们也不是没钱吃,就是没人会整这些。

  或者说,之前没想过要弄这样的吃食。

  偶尔开心了也就去饭店搓一顿庆祝一下,在家里谁都不想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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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兄!”

  “嗯!”

  沈长青走在路上,有遇到相熟的人,彼此都会打个招呼,或是点头。

  但不管是谁。

  每个人脸上都没有多余的表情,仿佛对什么都很是淡漠。

  对此。

  沈长青已是习以为常。

  因为这里是镇魔司,乃是维护大秦稳定的一个机构,主要的职责就是斩杀妖魔诡怪,当然也有一些别的副业。

  可以说。

  镇魔司中,每一个人手上都沾染了许多的鲜血。

  当一个人见惯了生死,那么对很多事情,都会变得淡漠。

  刚开始来到这个世界的时候,沈长青有些不适应,可久而久之也就习惯了。

  镇魔司很大。

  能够留在镇魔司的人,都是实力强横的高手,或者是有成为高手潜质的人。

  沈长青属于后者。

  其中镇魔司一共分为两个职业,一为镇守使,一为除魔使。

  任何一人进入镇魔司,都是从最低层次的除魔使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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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后一步步晋升,最终有望成为镇守使。

  沈长青的前身,就是镇魔司中的一个见习除魔使,也是除魔使中最低级的那种。

  拥有前身的记忆。

  他对于镇魔司的环境,也是非常的熟悉。

  没有用太长时间,沈长青就在一处阁楼面前停下。

  跟镇魔司其他充满肃杀的地方不同,此处阁楼好像是鹤立鸡群一般,在满是血腥的镇魔司中,呈现出不一样的宁静。

  此时阁楼大门敞开,偶尔有人进出。

  沈长青仅仅是迟疑了一下,就跨步走了进去。

  进入阁楼。

  环境便是徒然一变。

  一阵墨香夹杂着微弱的血腥味道扑面而来,让他眉头本能的一皱,但又很快舒展。

  镇魔司每个人身上那种血腥的味道,几乎是没有办法清洗干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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