蜀南文学>玄幻小说>大燕都水监>第二百一十一章 全军换旗
  仲秋的草原上色彩斑斓,碧草已经换上了金装,此时的草原美得令人沉醉。但在距离狼山一百多里的草原上,金黄的五彩斑斓中又多了血的颜色。

  马蹄敲击着大地,在黑色银狼旗的指引下,一队武装到了牙齿的黑甲骑兵犹如一股黑色的浪潮从草原的尽头席卷而来。来自淳于部的万人长也算是久经沙场的老将了,但也被那股扑面而来的杀气惊得汗毛倒立。他拔出了长刀大声喊到:“弓箭手准备,狼骑随我迎战!车队加速,别管后面怎样,只管往狼山跑!别回头,物资一定要送到狼山大营!”

  负责运输物资的梅录(相当于军中后勤官)也是出自淳于部的,他一边答应着一边用马鞭抽着赶马车的。,原本正常的速度突然快了起来,但这也不能让梅录满意,他一边用鞭子狠狠地抽着,一边大吼:“快呀,再快呀!不想死的就把马车赶得飞快!都给我拼命地跑,狼山的兄弟们都饿肚子啦!快呀,再快!”

  沉重的马车再快又能快到哪里,全速逃命的物资车队在龙骑卫的面前也不过就是一只爬的比较快蜗牛而已。

  万人长已经能感到大地的震颤了,他回头看了一眼拼了老命逃跑的车队,再看看身边这五百狼骑,他的心里一片冰凉。

  快一个月了,运往狼山的物资车队总是被一支神秘的骑兵劫掠。这支骑兵分为十队,每队千人,纵横往来于从东到西的草原之间。真的是神出鬼没,往来无踪。所过之处,小部族直接灭族,中等部族连反抗的机会都没有就被杀得血流成河。这支骑兵作战凶猛,出手狠辣,在他们对草原各部的态度上可见一斑。他们是不要人的,除了人之外的所有东西他们都要,拿不走的就一把火烧掉。

  当遇到大部族的时候,他们就改变策略,或是合兵一处,夜半偷袭。或是各队轮番上阵,一触即走。这本是赫舍里狼骑擅长的战术,如今被别人用来对付赫舍里的时候,这些部族竟被打蒙了。于是沿着弘吉剌山脉从东到西的百里之内的大部族纷纷迁往温都龙庭,至于那些中小部族,想迁走也已经没机会了。由于这支骑兵的出现,在狼山和温都龙庭之间造成了一个宽达百里的无人区,也成了物资运输车队的禁区。

  淳于万人长是个有经验的,他领着手下在无人区里埋伏了五六天,终于摸清了这支骑兵的活动规律。正因为如此,他才敢于带着车队试图闯过这个无人禁区。但令他没想到的是,这支骑兵似乎改变了活动规律,而且他们本应该是从东向西杀过来,可这次却是从西向东杀来。这时候已经没法指责这支骑兵不遵守活动规律了,淳于万人长只盼着来的是一个千人队,五百狼骑面对千人的骑兵也是不会畏惧的。

  但事实再次将万人长的期望摧毁,当这支骑兵距离五百狼骑还有一里多地的时候,万人长一看那黑压压的一片就知道,那足足有一万人马。

  “天神呐,我究竟做错了什么!为什么让我遇到一个万人队呀!”

  五百人对一万人,不赶紧嚎两嗓子一会儿指定是没机会了。

  这是肯定活不成了,就算这时候转身逃跑都不行了,因为对方的马速很快人数又多,五百狼骑真的不够给人家塞牙缝的。

  绝望和恐惧激起了狼骑们血脉中的凶悍之气,所有狼骑的双眼瞬间变得血红。

  “狼崽子们!我们活不成了!既然活不成,那就拼了吧!多杀一个敌人,就多一份物资送到狼山,狼山不能丢!狼崽子们,跟着我和他们拼啦!都不要害怕,天神已经敞开了怀抱准备迎接我们呢!我们是天神的子孙,赫舍里狼骑从来没有把后背亮给敌人的习惯!冲啊!我的兄弟们!冲啊!赫舍里狼骑!”

  “呦呵呵呵!”

  万人长高举长刀一马当先冲向了汹涌而来的龙骑卫,五百狼骑以万人长为尖峰,在大地上形成一个犹如张开翅膀的大雁一样的阵型。眨眼之间,马速提到了最快,两支骑兵队伍犹如两股巨浪向着对方撞去。

  闫宁注意这个万人长很久了,他早就推测出这个万人长必有所动,所以在物资车队的必经之路上设伏了一天一夜。本想抓条大鱼,没想到却有些失望。大是够大,但也只是物资车辆较多,真正能打的狼骑却只有五百。

  “拓跋家穷到这个地步了吗?这么大的车队只派五百人押送,这是瞧不起我啊!”

  咔,面甲放下,遮住了闫宁那张帅得不要不要的脸。作为大燕战神颜启的长子,闫宁的骄傲是与生俱来的,最容不得别人的藐视。他是三天前率领一万龙骑卫飞跃弘吉剌山脉进入西部大营的,休整了一夜之后就立即率师出征。

  当他们杀气腾腾地冲进草原之后就傻眼了,说好的动不动几十上百万的狼骑呢?威震天下的金狼骑呢?怎么一个都看不见,将士们不由得埋怨起李盛和他的一万狼骑了。埋怨李盛他们犹如蝗虫过境,把这片草原扫荡的那叫一个干净,埋怨李盛他们太敬业了,也不知道给后面的兄弟留点儿。这一回终于遇见真正的狼骑了,憋了一肚子火的将士们顿时兴奋得犹如闻见血腥味的鲨鱼,他们拼了命地催马狂奔,生怕落在后面连个汤儿都喝不上。

  “弓箭手,把所有的箭都射空!”

  淳于万人长大吼一声。话音未落,一堆狼牙箭腾空而起,呜嗡一声直奔龙骑卫而去。

  一阵丁丁当当之后,万人长被惊到了,对面的骑兵明显是中箭了,但却没有一个从马上栽下去的,队形也是丝毫不乱。

  “射,再射!快呀!”

  弓箭手们刚把弯弓拉开还没来得及松手,就听对面呜嗡一声,数不清的三棱透甲锥扑面而来。只一轮攒射,五百狼骑就死了一大半,队形也因为人仰马翻而变得稀疏且凌乱。看看对面厚实得跟一堵墙一样的冲锋队形,淳于万人长彻底绝望了。

  “活不成了,杀呀!”

  他嚎叫着催马狂奔,直奔闫宁而去,闫宁冷笑一声单手抬起骑枪对准了已经陷入疯狂状态的万人长。

  当双方快要撞到一起的时候,二百多狼骑们终于凑成了一小堆,他们的嚎叫声淹没龙骑卫突然爆发出的吼声所碾压。

  “大燕万胜,龙骑卫万胜!”

  轰隆的马蹄声犹如巨浪翻滚,当双方的撞到一起的时候,吼声变成了惨叫,马嘶变成了哀鸣。

  锋利的骑枪穿透了万人长的胸膛,并将他从马背上推了下去,强大的冲击力和对撞时产生的阻力相互作用,使得骑枪咔的一声折为两段。这是正常的,只有这样才能保证闫宁的手臂不会因巨力的反冲而折断,所以那骑枪就是个一次性的消耗品,雪亮的长刀才是闫宁的最爱。

  一万人对二百多人,这就不是在打仗而是在欺负人家。眨眼之间五百狼骑全部战死,闫宁都懒得回头看一眼,率领着部下向着正在努力逃命的运输队杀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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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突然传来的号声让闫宁一愣,随即大声下令:“告诉李盛,不用他帮忙,叫他待一边去!”

  没捞着人头的旗牌官一听,拔出军号照着闫宁的话就回了过去。李盛听罢抬起右手,身后一千龙骑卫将士勒住战马,嘻嘻哈哈地看热闹。

  “阿浪,阿宁没捞着仗打急眼了,要不然把马踏温都山的荣耀给他吧。”

  “不行!这事没得商量,马踏温都山的只能是你,这是你爹钦定的。”

  “总感觉对不住兄弟们。”

  “扯!你去马踏温都山,我们去马踏狼山。狼山,那才是大燕将士想要永远踩在脚下的存在。将士们的勇武和血性是国家长治久安的保证,所以北伐赫舍里的决战最终还是在狼山。你爹说了,大燕将士必须一刀一枪地杀上狼山,不准我投机取巧,还把狼山决战的指挥权给了薛赞!你爹说我是妇人之仁,还说啥怕死人就滚回图拉河造小人儿去!他个老,咳咳。少死人不好吗!省点力气不好吗!打完这一仗还得应对东海和大良,兵力少了能行吗!啊,你说!你爹现在飘得不行,连我的话都敢不听!他要上天还是要造反呐,你说他是不是欠收拾!”

  李盛赶紧把闭了浪千里。好家伙,隔着这么老远都能感到刘浪的唾沫星子了。李盛很理解刘浪,在大功告成之际被夺了指挥权,这实在是一件叔可忍,婶儿不可忍的事,发发牢骚骂骂街也是情有可原的。李盛更加理解他爹,因为刘浪太年轻了,功劳实在是太大了,不压一压真不行。不然赏无可赏封无可封,刘浪就只能造反了。

  别人说造反,李沐会嗤之以鼻,甚至会问那人缺啥不,缺啥就说话,朕给你。但是刘浪说造反,李沐绝对会在第一时间将刘浪打入死牢,因为这小子真有这本事和实力。

  所以,为了不让这小子造反,为了维护君臣之间的和谐,李沐决定临阵换帅。说起来这是兵家大忌,但其实北伐赫舍里之战,至此基本上大局已定。除非东海和大良联手威胁大燕,否则这场战争已经是胜负已定了。再说最后决战定在狼山,而薛赞一直盯在狼山前指挥作战,佯攻战术被他耍得变化多端,愣是把拓跋显整得都快早衰了,所以说没有哪个将领比薛赞更适合指挥这最后一战了。

  为了等这一战,本来早就应该是国公的薛赞,愣是推了国公的爵位,眼巴巴地盼着这一天。胜则封公败则死!这是薛赞的原话。李沐哪舍得让他死,所以这临战换帅也是可以的。至于骂刘浪妇人之仁,还叫他滚回去造小人儿的话的确挺不客气的。可是话说回来,李沐啥时候跟刘浪客气过呢,所以这事儿可以忽略不计。要怪只能怪刘浪年纪小没地位,想要有地位就得干紧撺掇李荣把李沐从宝座上扒拉下去,到那时刘浪就可以横行于朝堂之上了。想到这,李盛忽然发现了一个很现实的问题。他发现刘浪其实现在就可以左右大燕了,因为只要他帮谁,谁就能成为大燕的下一个皇帝。

  “王爷,您笑啥呢?仗都打完了,这有啥好笑的。”亲卫长提醒李盛。

  “哦,本王想起了一件有趣的事。”

  “看我吃瘪是一件很有趣的事,对吧?段宏呢?”闫宁撩起面甲问到。

  “他去接手战车部队了,你是知道的,老段家指挥战车作战那是祖传的。让他在我手下为副将,就是让他熟悉一下骑兵作战的特点,这对下一阶段阻击拓跋显回援龙庭是非常有用的。”

  “嗯,薛庆也要来,整整二十万人马,狼山大营只留十万。这是薛大帅的布置,你以为如何?”

  “甚好。你呢?”

  “也是甚好,阿浪怎么说?”

  “他正生气呢,哈哈哈哈。”

  “这一仗打完,你引荐一下,我要好好和阿浪切磋切磋。”

  “好哇,他可正在气头上呢,你不怕他把气撒你头上就行,话说回来,有机会看你吃瘪本王还是挺开心的。”

  “阿盛,你就那么不看好我?”

  “对上别人,你肯定不会吃瘪。对上刘浪,这个瘪你是吃定了!”

  嘟,嘟嘟嘟!

  一队骑兵飞快跑来,为首的是骑着虎斑马的刘海。

  “大帅有令,全军换旗!大帅有令,全军换旗!”

  刹那之间,战场上欢声雷动。黑底银狼旗被刘江迅速收回,鲜艳的赤血龙旗,飘扬在赫舍里的草原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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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兄!”

  “嗯!”

  沈长青走在路上,有遇到相熟的人,彼此都会打个招呼,或是点头。

  但不管是谁。

  每个人脸上都没有多余的表情,仿佛对什么都很是淡漠。

  对此。

  沈长青已是习以为常。

  因为这里是镇魔司,乃是维护大秦稳定的一个机构,主要的职责就是斩杀妖魔诡怪,当然也有一些别的副业。

  可以说。

  镇魔司中,每一个人手上都沾染了许多的鲜血。

  当一个人见惯了生死,那么对很多事情,都会变得淡漠。

  刚开始来到这个世界的时候,沈长青有些不适应,可久而久之也就习惯了。

  镇魔司很大。

  能够留在镇魔司的人,都是实力强横的高手,或者是有成为高手潜质的人。

  沈长青属于后者。

  其中镇魔司一共分为两个职业,一为镇守使,一为除魔使。

  任何一人进入镇魔司,都是从最低层次的除魔使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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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后一步步晋升,最终有望成为镇守使。

  沈长青的前身,就是镇魔司中的一个见习除魔使,也是除魔使中最低级的那种。

  拥有前身的记忆。

  他对于镇魔司的环境,也是非常的熟悉。

  没有用太长时间,沈长青就在一处阁楼面前停下。

  跟镇魔司其他充满肃杀的地方不同,此处阁楼好像是鹤立鸡群一般,在满是血腥的镇魔司中,呈现出不一样的宁静。

  此时阁楼大门敞开,偶尔有人进出。

  沈长青仅仅是迟疑了一下,就跨步走了进去。

  进入阁楼。

  环境便是徒然一变。

  一阵墨香夹杂着微弱的血腥味道扑面而来,让他眉头本能的一皱,但又很快舒展。

  镇魔司每个人身上那种血腥的味道,几乎是没有办法清洗干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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