蜀南文学>穿越小说>大唐极品傻皇子>第二十一章 劝君再饮一杯酒
  酒过三巡。

  不少酒量差的酒客已经瘫在了地上,嘴里开始念叨着胡话,金吾卫们倒是各个海量。

  即使舌头打结,也照样保持笔直的站姿。

  苏烈的面前已摆放着一地酒坛,如此海量连东北的酒蒙子都甘拜下风。

  只见他饮尽了碗内最后一滴酒,打了个长长的酒嗝,随后将牧禅一把勾住脖子,大着舌头醉醺醺地问道:

  “牧...牧老弟,这美酒,可,可有名字?”

  “有的,叫英雄酒。”牧禅迷糊着打了个哈欠,喝了一口素素递上来的醒酒汤。

  “英雄酒?有什么寓意吗?”

  “是我一位长辈起的。”牧禅的嘴边勾起了一抹弧度,“美酒配英雄,故名英雄酒。”

  英雄吗......

  听到这两个字眼,苏烈顿时想起种种过往。

  哪个男人的心中,没有一个英雄梦。

  他少时学武,十五参军,二十岁征战沙场,功亏一篑。

  三十而立,四十不惑。

  他年近三十,只能寄在曾经仇人的国土之下。

  可能四十岁时,也只能看着自己日益老迈,擦着生锈的宝刀叹息,疑惑着为何自己百般武艺,却无用武之地。

  大丈夫本应上马杀敌,学霍去病开拓疆土,封狼居胥。

  却只能当一个小小的司法参军,像个妇人一般查着鸡毛蒜皮的小事,这岂是大丈夫所为。

  苏烈顿时心有所感,热泪盈眶。

  又猛地喝下了一口烈酒,随后仰天长啸,

  啸声宛若虎豹雷音,震耳欲聋,方圆百米内人畜皆惊。

  只见苏烈纵身一跃,拔出了腰间的长刀,趁着酒劲的热意,开始演练起了军中的刀法。

  身法飘逸,刀法刚猛,一招一式无不贯彻着沙场的肃杀之意。

  “嘿。”

  一套刀法演练完毕后,苏烈落寞地拿着长刀,站在空无一人的街上。

  随后把宝刀插回了刀鞘,这刀是他十五岁那年,父亲请村中最好的铁匠为他打造。

  陪着他南征北战有十余年之久,每逢夜深人静时,他便会拿着刀油和干布,轻轻地包养这把宝刀,宛如对待自己的爱人一般。

  而如今,他挥着最刚猛的刀,面前却无一人可杀。

  正如他腹中有文韬武略,却不能一展宏图。

  “可有人问我,尚能饭否?”蜀南文学

  苏烈落寞地坐回了长凳上,徒手拍开了一坛酒的泥封,直接拿起酒坛对嘴豪饮。

  “苏大哥。”

  牧禅叹了口气,他哪里不知道苏烈的心事。

  大器晚成,对一个男人来说是最折磨人的事。

  如果有选择,大多数人都会像霍去病,年少成名,纵使一生短暂转瞬即逝,却在历史上留下了不可超越的丰碑。

  而非蹉跎半生,大器晚成,成为激烈别人的励志鸡汤。

  一时间,竟不该如何劝他。

  顿时,一首诗出现在了牧禅的脑袋里。

  说道不得志,怎能不和这位大唐诗仙扯上关系?

  “苏大哥,天生我材必有用,金子总会发光的,放宽心。!”

  牧禅拍了拍苏烈宽厚的肩膀,劝慰道。

  “天生我材必有用?呵...”苏烈摇了摇头,自嘲的笑了笑,道:“说得对,接着说。”

  牧禅深吸一口气,李白,我要对不起你了。

  “君不见,黄河之水天上来,奔流到海不复回。君不见,高堂明镜悲白发,朝如青丝暮成雪。”

  他脚踩长凳,环顾四周念道。

  本有些喧哗的酒坊顿时沉寂下来,被这诗句中的情景所感触。

  “人生得意须尽欢,莫使金樽空对月。天生我才必有用,千金散尽还复来...”

  “...将进酒,杯莫停。与君歌一曲,请君为我倾耳听。”

  牧禅拿起了一根竹筷,就这瓷碗敲打,和着拍子唱起了将进酒:

  “钟鼓馔玉不足贵,但愿长醉不复醒。”

  “古来圣贤皆寂寞,惟有饮者留其名。”

  那位摇头晃脑的书生拍案而起,大声喝道:“好!”

  “陈王昔时宴平乐,斗酒十千恣欢谑。”

  “主人何为言少钱,径须沽取对君酌。”

  几个穿着布衫的汉子原本正犹豫着要不要再续上一碗,顿时脑门一热,从鞋底拿出了十文钱,大力地排在桌子上。

  “老板娘!上酒。”

  “五花马啊、千金裘,呼儿将出换美酒,与尔同销万古愁。”

  牧禅唱到最后一句,手中的竹筷停了下来。

  一时间余音绕梁,众人皆痴痴地呆坐在原地,好一会之后才回过神。

  “这,这是诗吗?”

  酒馆内众人皆感到不可思议。

  “如此豪放,洒脱不羁,诗还能这么做吗?”

  几个穿着长衫的书生仿佛被打拓了新的视野,顿时拿起随身携带的笔墨,开始将刚刚的诗句抄写下来。

  “阁下莫非是谪仙人,从天上带了酒和诗吗?”

  那位胡子发白的老头连连称奇,

  他活了大半辈子,这么有才气的人实属罕见。

  此般才气,大抵只有汉朝的司马相如才有一拼吧。

  “都说了他是酒神转世,这下没跑了。”

  “兄弟们,我先回家了。晚上就和婆娘说西市里头有酒神下凡开酒馆了。”

  “我也去和我爹唠一唠。”

  牧禅怔住了。

  完了,事情大发了。

  忘记李白的诗出现在唐朝的冲击性了。

  立刻假意咳嗽了一下:“这,这是我家乡的民歌,素素你说是吧。”

  随后对着卢素素疯狂使眼色。

  “相公,你好有才!居然能随口就写出了一首诗。”

  卢素素的眼睛冒着小星星,整个人处于当机状态。

  她是大家闺秀,自小读的诗词也不少,如此豪放的诗词当属绝世罕见,瞬间就被牧禅征服了。

  牧禅脸色顿时涨红羞愧,心道:李白大佬,您千古传唱的诗句这么多,小子借名蹭上一首,还请见谅。

  众人还当他酒精上脸,没在意其异样,更加对其赞不绝口。

  传着传着变成了牧禅斗酒诗百篇。

  “牧兄弟,这首诗可有名字?”苏烈问道。

  “将进酒。”牧禅有气无力地回答道,

  “将进酒啊,好诗,好诗。”

  苏烈大喊,随后大喊:“有酒,焉能无肉!”

  “把我的马当了,给酒馆的弟兄们买上一百斤肉。”

  “我拿!一百斤狗肉马上到,谁也不许掏钱。”

  狗屠户立马踢了邋遢汉一脚:

  “快上我店里拿。”

  邋遢汉立马夺门而出。

  “我给大家跳个秧歌助助兴。”

  只见一个喝醉的汉子挥舞着长衫,扭着屁股跳起舞。

  “把我杀了给大家助助兴。”

  一个喝醉的彪蛋说道,然后众人就被抬下去了。

  直到深夜,

  牧禅的酒馆内都充满了欢声笑语的味道。

  来的酒客们不管认不认识,喝醉后就吃肉,划拳。

  酒劲上头了便敞开衣衫,躺在地上沐着月光抵足而眠,一块呼呼大睡。

  人间烟火气,最抚凡人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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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兄!”

  “嗯!”

  沈长青走在路上,有遇到相熟的人,彼此都会打个招呼,或是点头。

  但不管是谁。

  每个人脸上都没有多余的表情,仿佛对什么都很是淡漠。

  对此。

  沈长青已是习以为常。

  因为这里是镇魔司,乃是维护大秦稳定的一个机构,主要的职责就是斩杀妖魔诡怪,当然也有一些别的副业。

  可以说。

  镇魔司中,每一个人手上都沾染了许多的鲜血。

  当一个人见惯了生死,那么对很多事情,都会变得淡漠。

  刚开始来到这个世界的时候,沈长青有些不适应,可久而久之也就习惯了。

  镇魔司很大。

  能够留在镇魔司的人,都是实力强横的高手,或者是有成为高手潜质的人。

  沈长青属于后者。

  其中镇魔司一共分为两个职业,一为镇守使,一为除魔使。

  任何一人进入镇魔司,都是从最低层次的除魔使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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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后一步步晋升,最终有望成为镇守使。

  沈长青的前身,就是镇魔司中的一个见习除魔使,也是除魔使中最低级的那种。

  拥有前身的记忆。

  他对于镇魔司的环境,也是非常的熟悉。

  没有用太长时间,沈长青就在一处阁楼面前停下。

  跟镇魔司其他充满肃杀的地方不同,此处阁楼好像是鹤立鸡群一般,在满是血腥的镇魔司中,呈现出不一样的宁静。

  此时阁楼大门敞开,偶尔有人进出。

  沈长青仅仅是迟疑了一下,就跨步走了进去。

  进入阁楼。

  环境便是徒然一变。

  一阵墨香夹杂着微弱的血腥味道扑面而来,让他眉头本能的一皱,但又很快舒展。

  镇魔司每个人身上那种血腥的味道,几乎是没有办法清洗干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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