蜀南文学>都市小说>这个影帝要加钱>第二百九十章:丁修写小说
  “最近公司里有什么事吗?”

  收功后丁修问道。

  赵丽影不知道丁修指的是哪方面,有点难回答,挠了挠头:“修哥,你指的是?”

  公司的事多了,隔三差五的开会,有的是研究投资剧,有的是商讨广告代言,有的是争取大导演的剧本等等。

  她只是一个小助理,哪里知道那么多事?

  知道问了白问,丁修换了一个话题:“老黄和王保强那边什么情况?”

  这几个月忙着拍戏,都没有黄博和王保强的情况,也不知道两人干嘛去了。晚上想找个人喝酒都找不到。

  “黄博哥在老家呢,好久没来公司了,保强哥最近在忙专辑的事,听杨姐说他还寄了几张在我们公司前台,我一会正要去拿。”

  其实黄博和王保强的近况,赵丽影本该不知道的,但谁叫她和黄博老婆认识,一直都保持着联系。王保强那边知道不多,毕竟不是一家公司,只是回来后杨思唯给她的工作中正好有一项是收快递。“老黄这个蜜月是不是有点长了?”丁修记得黄博是年初结的婚,这都年中了,要不要这么恩爱?赵丽影笑笑:“人家小两口关系好,难得有私人空间,多享受享受怎么了。”

  不同于丁修和王保强,黄博那边对名利心不是太大,也可能是年纪大了,看透了,觉得平平淡淡才是真。

  毕竟都三十多岁,人到中年,长得又不帅,本身也没什么表演特点。不出意外的话,以后都是演配角,朝着绿叶的方向发展。

  丁修感慨道:“也是,年纪不同,感悟不同,我要是到他那个年纪,肯定也是以家庭为重。”“走吧,跟去一趟公司。”

  “修哥,拿快递这种小事就让我去吧。”

  “你想什么呢,我是去结账的,支点零花钱,好久没消费了。”车库,丁修把红色骚气的越野车开出来,带着赵丽影去秦朝娱乐。

  买这辆车就是给自己开的,比较舒服霸气,闲着没事的时候都是他在开,没有用司机。来到公司,让赵丽影去拿快递,他径直到秦刚的办公室。

  “财神爷来了,快坐!”

  一进门,秦刚端茶倒水,笑呵呵的陪着在身边聊天。

  丁修是公司一哥,是台柱子,虽然他赚的钱大部分都是他的,但给公司带来的名气效应很大,是一张活招牌。

  退一万步,丁修还是公司大股东,就凭这点老秦也得把他伺候好。别说只是端茶倒水,必要的话给他嗦一下都没问题。

  咳咳,嗦一下试试水温。

  丁修抬头看了一眼办公室里***大长腿女秘书,又换人了,记得上次是个金发碧眼大洋马,这次肤色看起来和亚洲人一样,也不知道是哪儿的。

  ***秦刚是真的会享受日子。

  察觉到丁修目光,秦刚挥手让秘书出去,而后才淡笑道:“韩国的,仰慕咱们公司的传统文化,我就把她招进来了。”

  ….丁修:“...·.”神特么传统文化。哪方面传统文化?

  “修哥你就别惦记了,小兰可是跟我打过招呼的,而且你也没必要羡慕这种生活。”

  这种偶尔的小情调只是解决心理上一丢丢欲望罢了,只要想,人人都可以,高楼大厦的餐厅能吃,路边摊也能吃,只是花的钱多点少点的区别。

  丁修这位时间管理大师才是真的秀啊,脚踏两条船,都是女神级别。还特么是真爱,说出去谁信?

  简直是渣男祖师爷。

  要是再年轻几岁,秦刚都想跟丁修取取经,学几招。

  其实就算小兰那边没打过招呼,秦刚也不会让丁修乱来,身份摆在这,太敏感了,容易翻车。

  找这些人,还不如找助理,至少口风严,出了事就说是女朋友,反正男未婚,女未嫁,粉丝知道了只会祝福。

  翘着二郎腿,丁修摇头轻轻吹了一口茶:“我对这个没兴趣。”花钱玩,这和逛窑子有什么区别,一点情调都没有。

  秦刚松口气:“不是啥好习惯,别学我,对了,你今天过来是什么事?”丁修抿了一口茶,淡淡说道:“支点零花钱。”

  “我不是给你一张卡吗,不够用?”

  丁修的钱都在高媛媛哪儿,怕他开支大,缺钱,秦刚特意弄了一张卡给丁修,时不时的打点钱进去。钱不算多,但也不少,别说只是应付日常开销,买套房子都够了。

  “废话,够用我就不来找你了,天气热得很,我想去海边玩几天,买艘游艇吹吹风。”“噗!”

  秦刚一口茶喷出来,瞪大眼睛盯着丁修。

  天气热,要去海边玩,买艘游艇吹吹风,这是人话吗?这跟天气好,要出门逛公园,然后就要买辆车一样。

  “我说修哥,租一个就行了,游艇买了不划算,一年玩不了几天。”

  一艘游艇价格从十几万到上千万都有,丁修出手怎么也得大几十万,就为了玩几天,完全不划算。“每天拍戏那么累,我享受享受怎么了?”

  秦刚无奈:“行,给你,要几十万?我马上让财务打过去。”

  这话没毛病,钱就是拿来花的,丁修的身家早就上千万了,平时没什么开销,日子过得苦哈哈的,确实有点不像样。

  别的艺人还没丁修红,人家的小日子过得那叫一个风生水起,跑车,豪宅,出入高端酒店,要不就去澳门梭哈,一掷千金。

  “先给我来三百万吧,整个中型游艇玩玩。”

  丁修说得轻描淡写,秦刚眼珠子都红了:“修哥,钱不是这样花的啊。”三百万,中型游艇,还玩玩。

  刚刚还说丁修简约,日子过得苦哈哈,这特么是憋着大招呢。

  “修哥,你要是钱多得用不完,听我的,买几套房吧,房价一个月一个价,以后赚得盆满钵满。”秦刚也喜欢享受,但享受花不了多少钱,大多数钱他都用来投资房子,这会名下十几套了。

  ….房子不会贬值,就算不租出去,未来转手一卖也是一大笔钱,够养活几代人了。丁修摇头:“我不买,我怕金融危机。”

  秦刚放声大笑:“别的东西可能会降,房价不会,未来几年只会涨得更高,明年就是奥运,看着吧,北平的房价至少翻五倍。”

  明年就是零八年,轮到北平举办奥运会,现在很多地方已经开始动工,房价大涨很大一个原因就是奥运会带来的。

  等明年奥运一过,估计还会有一大波涨幅,到时候他再把手上的房子抛出去大赚一笔。“不懂,玩不来,不感兴趣。”

  没有把握的事丁修不太敢干,炒房,炒股,公司管理,这些都是他的弱项,花钱花时间,所以很少碰。“唉,你啊,没福气。”

  摆头感慨着,秦刚出门去找财务给丁修打钱,刚到门边又扭头道:“记得用公司的名义买,能少花点冤枉钱。”

  “对了,啥时候买,我也跟着去玩玩,给自己放个假。”......

  在等秦刚的过程中,丁修来到自己的办公室,赵丽影在拿着抹布打扫卫生。桌上是没有拆开的快递,猜测是王保强寄过来,丁修打开,还真是一张专辑。打开电脑,把光盘放进去,没一会王保强的美妙歌声传出来。

  可以说,保强唱歌全靠感情,没有一点技巧。

  如果说王保强演戏天赋是老天爷赏饭吃,那唱歌天赋就是老天爷砸锅。嗓音没有一点特色,歌也不是什么好歌,普普通通的情爱。

  一想到王保强的脸,丁修实在听不出来他这辈子能有什么刻骨铭心的爱情故事。拿出手机,丁修给王保强打过去电话:“收到你的专辑了,刚听了一遍。”

  “咋样,哥?”王保强很激动问道。

  “以后你还是好好演戏吧。”

  王保强傻笑挠头:“好多人都这么说,我也觉得不太好,但经纪人非要逼着我发。”丁修笑道:“最近忙什么?”

  “写书呢。”那边,王保强声音铿锵有力,仿佛是在说什么骄傲的事。丁修:“.....”

  “写什么书,网络小说吗?”

  六岁习武,八岁上少林寺,小学都没毕业,就这跑去写书?还不如唱歌靠谱。

  “不是,我写的是自传。”丁修:“.....”

  这次他是真的服了,王保强的自传,从群演到大明星?

  “也行哈,把你北漂的不易和辛酸写出来,鼓励鼓励那些底层小演员,给他们一个希望。”

  王保强本来就是群演的偶像,很多人知道他是从群演一步步走到今天,但其中很多细节不知道。如果能知道更多的故事,可能这一针鸡血会有点作用。

  往好了想,能从保强的故事中看到成名的不易,不是靠勤奋和努力就行的,多多少少能给那些企图一夜出名的人一个警钟。

  王保强一愣,不知道丁修为什么会联想到北漂,他压根没想过写这些。

  ….“我不写北漂,我写农村的事,我爸,我妈,我家的牛圈·····修哥,你文化高,到时候记得帮我提个序。”

  “好,我一定给你写!”

  不想再聊下去了,丁修咬着牙挂掉电话。

  他和王保强的通话没有回避人,赵丽影听得一清二楚,笑着说道:“修哥,要不你也去写一本自传?”丁修心里一动,他要是写自传,肯定比王保强精彩,都特么是刀光剑影,尔虞我诈的江湖。

  大明朝的江湖可不像现在,古惑仔电影算是有点还原曾经的黑道,电影里的陈浩南面对比自己弱小的人,也只是来句你特么看什么看,有种单挑?

  大明朝,黑道真正想动人,是不会说这些的。

  一言不合就拔刀杀人,下***,背后捅刀子,用人父母做威胁,说灭门就灭门,干的缺德事罄竹难书。

  丁修嘴唇微启,想说他的自传写出来可能没法看,太血腥了,但转念一想,出版走不成,为什么不写成网络小说呢?

  老子写的是大明朝丁修,关我什么事?“也是哈!”

  说干就干,丁修打开电脑,在ord上敲下来第一行字。

  他写的都是曾经经历过的,不存在卡文一说,那些尘封许久的人和事慢慢浮现在脑海。不知道什么时候,赵丽影来到丁修身后,偷偷看电脑上的字。

  她只是随便一说,没想到丁修会真的写。屏幕上,已经好几百字了。

  丁修的文采其实不算高,但精通文言文,对古代文化研究很深,在他的,一个血雨腥风的传统江湖慢慢走出来。

  一个小时后。“啪!”

  写了两千字,丁修双手离开键盘,伸了一个懒腰。“今天就到这吧,有时间再写。”

  如果是拍戏,他能连着拍十几个小时,如果是练武,他能一练就是一天。换成坐在电脑前码字,一天两千字真的是极限了。

  他是精通古文不假,但写故事是需要动脑子的,一些遣词造句,人名地名还是要美化,故事也不能太过血腥,太过真实的话,他怕警察找上门。

  什么热乎乎的血溅在脸上充满腥味,一刀下去肠子流出来······很多细节是没有经历过的人写出来的。真要被问话,他解释不清楚。

  “啊这。”赵丽影杏目圆瞪:“就这么点吗?”

  “有时间再写吧,累得很。”丁修起身:“走吧,回家吃饭,以后上班咱们就码字写小说。”

  七月,丁修买的游艇到手,想着人多热闹,他邀请了杨思唯,秦刚等人一起去,后面人还是少,秦刚直接提议来个团建,把公司里还闲着的女艺人都叫来了。

  于是,甲板上,一溜的泳装美女,个个身材好,样貌漂亮。“修哥你好,我是袁珊珊,蜜蜜的同学,你还记得我吗?”“记得,当然记得。”

  之前不记得,这回丁修记得了,有马甲线的美女想忘记都难。

  “你不是去红楼梦剧组了吗?”把目光从袁珊珊身上移开,丁修看向同样是泳装的杨蜜。小姑娘正是长身体的时候,前两年还是小蜜蜜,这会她已经是大蜜蜜了。

  身材很好,波涛凶猛。

  “之前拍了一部戏,叫王昭君,刚好最近要播出,我请假出来几天,配合剧组宣传。”

  红楼梦剧组非常严格,每天练习说话,走路,还要品红楼原着,她进组这段时间都快要崩溃了,好不容易能请假放松一下,听说这边搞团建就过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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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兄!”

  “嗯!”

  沈长青走在路上,有遇到相熟的人,彼此都会打个招呼,或是点头。

  但不管是谁。

  每个人脸上都没有多余的表情,仿佛对什么都很是淡漠。

  对此。

  沈长青已是习以为常。

  因为这里是镇魔司,乃是维护大秦稳定的一个机构,主要的职责就是斩杀妖魔诡怪,当然也有一些别的副业。

  可以说。

  镇魔司中,每一个人手上都沾染了许多的鲜血。

  当一个人见惯了生死,那么对很多事情,都会变得淡漠。

  刚开始来到这个世界的时候,沈长青有些不适应,可久而久之也就习惯了。

  镇魔司很大。

  能够留在镇魔司的人,都是实力强横的高手,或者是有成为高手潜质的人。

  沈长青属于后者。

  其中镇魔司一共分为两个职业,一为镇守使,一为除魔使。

  任何一人进入镇魔司,都是从最低层次的除魔使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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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后一步步晋升,最终有望成为镇守使。

  沈长青的前身,就是镇魔司中的一个见习除魔使,也是除魔使中最低级的那种。

  拥有前身的记忆。

  他对于镇魔司的环境,也是非常的熟悉。

  没有用太长时间,沈长青就在一处阁楼面前停下。

  跟镇魔司其他充满肃杀的地方不同,此处阁楼好像是鹤立鸡群一般,在满是血腥的镇魔司中,呈现出不一样的宁静。

  此时阁楼大门敞开,偶尔有人进出。

  沈长青仅仅是迟疑了一下,就跨步走了进去。

  进入阁楼。

  环境便是徒然一变。

  一阵墨香夹杂着微弱的血腥味道扑面而来,让他眉头本能的一皱,但又很快舒展。

  镇魔司每个人身上那种血腥的味道,几乎是没有办法清洗干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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