蜀南文学>都市小说>穿越之空间农女>第24章 解馋
  李九瑾打击完孙婷婷转身走了,根本没看见孙婷婷那眼神,就算看见了她也不会当一回事,丑人多作怪。

  半个月孙婷婷再也没出现在她们面前,而采蘑菇小队里却多了一个严招娣,这对谁都没有多大影响。

  下了三天绵绵细雨,李母在家做衣服,布料是里正那天送来的谢礼,奶奶下雨没事做也来帮忙了,给家里三个孩子一人做了一身,还有剩李母就又给裁了几件褂子做出来,让奶奶带回去给大伯家的李九清,李九涛,李九桐一人一件。

  自此李九瑾的衣服变成了三件,到这时候她才知道李母李父不是舍不得吃穿,而是读书真的太贵了,一本书的价格抵得上一亩上等好田,三四两银子一本的论语,李九瑾算是长了见识,要知道鸡蛋才一文钱一个,一本书就是一户农家一年的开销,她偷偷拿出来的那点银子还真是挥霍不起,还好李家都不是注重享受的人,每餐能吃饱有衣蔽体就行。

  李父在家做家具,按照李母都要求先做堂屋的桌子,再给孩子们添一个衣柜,现在只有李九瑾和李母屋子里有箱子,李九默他们的衣服都是放在李父他们房间里的。

  雨停了,严蕊又来找她去采蘑菇了,从山上下来,这次收获不小,李九瑾的背篓装了一半,手里还提了一篓子,都是好蘑菇,她准备拿回去晒一些,冬天的时候再拿出来煲汤。

  还好天公作美,未来几天都是大太阳,李九瑾这几天才回来的蘑菇已经晒了一筐了,还有些半干的再晒一天也就干透了。

  蘑菇刚刚晒干,又下雨了,李父的桌子已经做好了,就差上漆了,这边不长漆树,所以要去买。

  李九瑾终于能跟着李父上镇上去了,李九瑾手里有银子也花不成,李母出门前给了她十个铜板,让她买喜欢的。

  跟着李父走了一个小时,终于到了镇上,要不是她最近练武有了些长进,她还真走不来这么远的路。

  镇上的景色还是和电视里边有区别的,电视里面的景象,看着色彩斑斓,而现实中她看到的古代之乡真是没有那么多色彩的,街市上人穿的都是灰色,蓝色或者是黑色,绿色的衣服居多,唯一鲜艳点的颜色就是大红色,像粉色,浅蓝这些就比较少,大概是因为粉嫩的颜色不怎么耐脏的关系。

  街道两边是茶楼,酒馆,当铺,客栈,向东西两边延伸,一直延伸到城外较宁静的郊区,街上行人不断,有挑担赶路的,有驾牛车送货的,有赶着毛驴拉货车的,走了一段买菜的也有了,挑着筐在街道两边摆放。

  李父带着她走到街道最里面,找到一个杂货铺子,被李父拉着进去问:“老板有没有漆?”

  老板问:“是要少一点,还是多一点,多一点就给你便宜一些。”李父想着这东西又放不坏,他搁家里用的地方也很多,然后就买了一大坛,刚好能放下他的背篓,他知道这个东西是怎么卖,还特意带了背篓来装。

  买上东西,拉上女儿手就离开了,然后又去了肉铺,卖肉的老板是一个五大三粗的汉子,李父应该常在这家买肉,他刚刚站到肉摊前,卖肉的老板就招呼到:“大兄弟,今天要点什么样的?”

  “猪板油还有没有,有的话给我来一斤,再给我割上两斤五花的。”

  “有有有,都有。”说着猪肉老板就开始割肉,李九瑾看了看旁边还有几根大骨头?这时候想到炖汤的滋味就流口水,她轻轻地扯了一下李父的袖子,见他低头看下来,这才对李父说:“爹我们买骨头回去炖汤吧!”

  李父对李九瑾的要求是有求必应的,他摸了摸她的头说道:“好,炖骨头!”

  又对老板说道:“再给我来几根筒子骨。”

  “这筒子骨不值钱,大兄弟常来,收你一文就行,五花肉十四一斤,两斤是二十八文,油十八文,一共加起来是四十七文钱。”

  李父付了钱,把买的肉提在手上,另一只手拉着李九瑾往回走,这就准备回去了,事儿也办完了,走了没多久,李九瑾看见一个老婆婆在卖鸡蛋,摸了摸袖子里还有李母给的十文钱,扯了扯李父拉着的手说道:“爹,瑾儿的十文钱能不能买鸡蛋?”

  李父眼神温柔的滴出水,李九瑾感到些许不自在,还是摇了摇他的手,示意他快说,李父点点头说道:“那是娘给你的,你想买啥就买啥!”

  “那好我的钱就买鸡蛋吧!哥哥,弟弟读书辛苦,吃鸡蛋补一补。”说着她就到了老婆婆跟前问:“鸡蛋多少钱一个?”

  老婆婆看了一下李父,然后才对李九瑾说到:“一文钱一个。”

  李九瑾买了十个鸡蛋,老婆婆又好心的送了她一把干草,这就是老婆婆垫鸡蛋的,看了看确实不怎么好拿,她看着李父的背篓,上面还有空隙,李父秒到放下背篓由着她垫草放鸡蛋。ΗtτPS://Www.sndswx.com/

  回到家已经快中午了,李母已经在烧水做饭了,李九瑾拿着筐就把鸡蛋捡了出来,提到厨房去了,李父把背篓丢在原地跟着她手里提着大骨头和肉进屋。

  李母接过李父手里的东西,说:“哟!还有骨头,好久都没喝过骨头汤了。”

  “是我,我让爹爹买的,才一文钱!”李九瑾立即表功,能喝到骨头汤她是大功臣。

  “行,你是大功臣,熬好了你多喝一碗。”李母刮了一下李九瑾的鼻子。

  李九瑾捂着鼻子后退:“那我来煮汤。”

  “好好,你会煮就你煮。”

  等吃了午饭李九瑾才开始准备煮汤,洗锅,烧热水,让李母帮忙把三根骨头汤敲开成两半,用温水洗净,泡上,清水会变红,然后换水,换两次差不多水的颜色就很淡了,焯水,开始煮汤,放一点姜去腥,撇净血沫,然后等着喝汤就行。

  只能用大锅煮,要是有个砂锅就好了那样吃着更香。

  加了龙泉水的骨头汤李九默和李九逸简直要把*吞下去,真的很香,李父都没忍住多喝了半碗,还好要得多,三根骨头就够熬半锅的,一人两碗都有。

  李九瑾却真的喝了两碗,心里感叹她太容易满足了,两碗骨头汤就能喝到这个样子,她真的是要求太低了,想想前世牛排龙虾吃着都觉得滋味不足,现在一碗汤就满足了。

  这天起,下雨就比较密集了,李九瑾决定跟蘑菇干上了,严蕊不叫她她就自己去,这边应该是北方,蘑菇种类不多,但都是极品,她不准备错过这样的美味。

  这天李父去干活,顺便放牛,李母也去了田里,她和奶奶打了招呼她就上山了。

  李九瑾准备探索一下没去过的茂密区,她手里拿着家里唯一的刀,前面草太茂盛了就换一个方向,是在走不过去就用到劈开一条路,走了没多远她突然闻到血腥味。

  面皮一紧,别不是遇到野兽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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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兄!”

  “嗯!”

  沈长青走在路上,有遇到相熟的人,彼此都会打个招呼,或是点头。

  但不管是谁。

  每个人脸上都没有多余的表情,仿佛对什么都很是淡漠。

  对此。

  沈长青已是习以为常。

  因为这里是镇魔司,乃是维护大秦稳定的一个机构,主要的职责就是斩杀妖魔诡怪,当然也有一些别的副业。

  可以说。

  镇魔司中,每一个人手上都沾染了许多的鲜血。

  当一个人见惯了生死,那么对很多事情,都会变得淡漠。

  刚开始来到这个世界的时候,沈长青有些不适应,可久而久之也就习惯了。

  镇魔司很大。

  能够留在镇魔司的人,都是实力强横的高手,或者是有成为高手潜质的人。

  沈长青属于后者。

  其中镇魔司一共分为两个职业,一为镇守使,一为除魔使。

  任何一人进入镇魔司,都是从最低层次的除魔使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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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后一步步晋升,最终有望成为镇守使。

  沈长青的前身,就是镇魔司中的一个见习除魔使,也是除魔使中最低级的那种。

  拥有前身的记忆。

  他对于镇魔司的环境,也是非常的熟悉。

  没有用太长时间,沈长青就在一处阁楼面前停下。

  跟镇魔司其他充满肃杀的地方不同,此处阁楼好像是鹤立鸡群一般,在满是血腥的镇魔司中,呈现出不一样的宁静。

  此时阁楼大门敞开,偶尔有人进出。

  沈长青仅仅是迟疑了一下,就跨步走了进去。

  进入阁楼。

  环境便是徒然一变。

  一阵墨香夹杂着微弱的血腥味道扑面而来,让他眉头本能的一皱,但又很快舒展。

  镇魔司每个人身上那种血腥的味道,几乎是没有办法清洗干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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